我背上书包,径直走上了回家的路。刮着风,吹着雪,脸上被刮得生疼。
看着路边的松,松枝负荷着厚重的白雪,可它依然挺立,在这暴风骤雪中,坚强不屈。我想到了林肯,在竞选的路上屡屡失败,却没有放弃,最终成为总统,彪炳史册,扬名千古。想到著名的威灵顿公爵,吃了败仗,落荒而逃。他躺在一堆稻草上,发现屋檐下有一只蜘蛛正在织网。蛛网一次次被风吹破,被雨打破,然而蜘蛛却一直没有放弃。当朝阳的光辉洒在大地上的时候,蜘蛛终于完成了织网。威灵顿看到此情景后深受激励,重整旗鼓,终于在滑铁卢之战中打败了对手拿破仑。
当失败磨难来临时,我们不要害怕!要像林肯和威灵顿公爵那样,面对挫折永不灰心,学会把灾难当作机遇,在挫折中不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才能使自己在逆境中不断进步。
成功哪能随随便便到来?望着浑然一体的世界,全部都是白。那两排屹立的松也是白的,但雪的下面是绿的。它如此坚定不移,因为它深信:天总是要晴的,雪终究会化的。想到这,我的心又有了温度,一次更炽热的温度。我坚信: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
我一直相信自己有着弹簧般的精神,失败越大,斗志越高昂,你可以打败我,但同样你也会惨遭失败。我和弹簧精神唯一的不同是:别人施加给我的压力,我不仅完全奉还,而且会加倍奉还!精神就是一根永不可能压缩到底,永远都弹性十足的弹簧,因为我坚信:我潜力无限!
如今“敌人”的号角已然吹响,逆风已经袭来,但我不会逃跑,更不会顺其自然、无为而治。就算前方敌人千千万万,就算前方敌人武艺精湛,也要毅然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
期末考试,我会给所有人一个惊讶,级部第一非我莫属!
青松告诉我的: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我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
桃花是一种很平常的花,然而在我的心目中却有着特殊的地位。看到它,我就想起与一位朋友的一段往事。
那是几年前的一个春天,我到邻村一位好友家作客。我们一块去野外散步,走到她家的果园里时,她郑重地折了一枝桃花,递到我手里,说:“送给你,愿咱们永远都是好朋友。”那时,我们临近小学毕业,同学们互相写留言,送礼物,但是没有一个想到送花的。
我用塑料薄膜将这枝桃花包起来,飞奔回家。我想:“可不能让这枝友谊之花凋谢了。”回到家,我就让爷爷把它嫁接在我家果园里的一棵桃树上,并做了标记。几天后,我欣喜地发现,它们成活了。
花谢花开,又是一年,我已经在山外中学上初中了。我的那位朋友因为家境贫困,没能继续上学。由于离家远,功课又紧,我很少回家。渐渐地,我忘记了那枝桃花,忘记了那棵桃树。
暑假的一天,爷爷端来一筐桃,让我尝尝鲜。爷爷挑出几个红红的大桃给我,说:“苗苗,这几个是你从朋友家带来的那桃枝结的。那桃真是好品种,结得又大,又甜,又多。我又把那些芽嫁接到别的树上去了。”我心头一震,这才想起那枝桃花。爷爷又说:“你的那个朋友到我们家来过两次,都没见到你。她还特地跑到果园里去看那桃树,可惜季节不对,没看到桃树结果。”
我跑到果园里,来到那棵桃树前,望着那寂寞的桃枝。那枝桃已分了好几个杈,枝繁叶茂,上面还挂着好多青里透红的桃子。
看着这累累硕果,我的眼泪不觉流了下来。谁说桃李无言,我分明听到它在说:“我们永远是朋友。”原谅我吧,好朋友,竟然这么长时间没跟你联系了。都说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却原来草木比人更有情。
老朋友,我这就去找你。
从我呀呀学语那时起,爷爷不知为我洗过多少次脚,记得小时候,爸妈上班比较忙,爷爷就开始照顾我了,作为孙女的我,给了爷爷洗了几回呢?我甚至清晰的记得爷爷的脚我一次都没看过,更没抚摸过。
今天是重阳节,是团圆的日子,因为受到“感恩”的触动,想给爷爷洗脚的念头,来回报我那无私的爷爷,勤劳的爷爷。
眼看中午吃饭的时间就要到了,我的眼睛眯成一条线,而爷爷仍在厨房为我做中午饭。我催着爷爷先别做饭了,然后便偷偷地溜进房间把盆子拿了出来,温水也倒好了,就等着端出来。爷爷嘴上答应说一会儿就好,而实际上半小时已经过去了,爷爷的手一刻也没停过。我把爷爷拉到客厅,又把水重新打了一遍,我小心翼翼地把水端到爷爷面前,并为他卷起裤角,卷起的那一瞬间,我惊呆了,爷爷的脚居然有许多脚茧,我的眼泪顿时掉了下来,真不知道他为这个价付出了多少汗水,刹那间,我又看见了一个重大发现,爷爷的叫还残留了许多伤痕,大把大把的眼泪又流了下来,还包扎了伤口,伤口好大,回想起小时候,我是多么任性,调皮,据爸妈说:在上幼儿园的时候,一定要有冰棒或冰激凌吃才肯上学,还有一次,买了冰棒还不够,一直要爷爷陪,那时爷爷送我上学,爷爷走哪,我也跟哪,不肯放过爷爷,回想起,我是多么幼稚可笑,白发苍苍的爷爷年纪也大了,可还在为这个家操劳,可真不容易啊!
我慢慢地抚摸爷爷的脚,轻轻擦伤口。爷爷笑了,笑得那么开心,那么纯朴,那么灿烂,我还是第一次见爷爷这么高兴过,帮爷爷洗脚后,感觉自己长大了许多……爷爷对我恩重如山,这情,这债,我是永远还不清的,我为家所做的事情,和爷爷对我无私照顾比起来,明显我所做的事情,显得太单薄、太渺小了……
经过这件事后,让90后的我,更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长辈们对我无私的关爱,我将学好知识,以好成绩,来回报他们。
岁月无声在我身旁穿梭,一切美好的事物在脑海中定格。快乐时总将她们取出,任美丽绽放
我喜欢在公园里品味飘逸的花香,欣赏苍郁的树木,总能让人心旷神怡。我继续前行,被一个女孩轻轻叫住了:“姐姐前面有一只漂亮的蝴蝶,请不要打扰它!”女孩的笑靥,在蝴蝶的五彩斑斓中,让我感动。这一刻,我懂得了感悟,感悟身边的美——
夏夜的繁星,高挂在一望无际的天空中。它们在向人们诉说着一个美丽的古希腊神话。宁静的夜里,有着星星陪伴,任何烦恼、孤独便销声匿迹。
星空,真美!
秋日的斜晖,投下了一个个俏丽的影儿,树叶儿便像一枚小舟,在空中翩然飞舞,时而盘旋,时而上下纷飞,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尽情地演绎自己的美丽。
落叶,真美!
冬天的黄昏,也毫无保留地展示出绚丽的光彩。那一抹夕阳,悠悠地坦露出离愁的忧伤。游子们也会在一刻留下美丽的惆怅。“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乍看离愁,也掩饰不住它们永恒的美好。
夕阳,真美!
人生短暂,美丽转瞬而逝。但只要我们用心灵体味,美便俯拾皆是。失落时的一个微笑、孤独时的一声祝福、忧伤时的一份慰藉,都会给人美的享受
人生美丽,从生命的开端到结束,孕育着无尽的美。心灵,在美丽中晃动;希望,在美丽中萌发;生命,在美丽中充实。让我们倾注所有的激情、所有的心智,去感悟人生、感受美好。
感悟人生,不为别的,只为活在美丽中。
感受美好,不为别的,只为不白活一回。
自古以来,每当孩子牙牙学语时,母亲就会教孩子们念古诗,从小到大的课本中都有古诗。文人作画后,也会在画旁作诗。古诗,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使我们从中学到各种人生哲理,了解人情世故。
我小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带图画的《唐诗三百首》,我也对那本书“颇感兴趣”,只要妈妈不注意时,我总会在树上面划上几道或是撕掉几页,渐渐地,我长大些了,原先的小厚一本书,现在却变得破旧不堪,这时我终于对书上的字感兴趣了。只要妈妈做饭时,我便会搬着个小板凳坐在角落里用情的读诗。
当时的我对一首《回乡偶书》情有独钟,可能也是因为那上面的画的原因吧!“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旁边画着一个老爷爷笑着对孩子们,可孩子们却都不认识他,不愿意和他玩,我当时只觉得这个老头儿太可怜了,没人理他,我都替他感到伤心。现在我长大了,终于明白这首诗的意思是作者在外漂泊了太久,家乡的人已经变化,很少人认识他。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人们最熟悉的诗再不过是李白的诗了,一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传遍了千家万户,但更人敬佩,是李白那不羁的性格,一个人只有他的心是纯净无暇的,才能写出令世人惊叹的诗词,只有她的心真正沉醉在一件事中,他才会领悟其中的真理。
不论是诗仙李白,诗圣杜甫还是白居易、黄庭坚这类的绝顶诗词文人,各个朝代,各个时期,各个地点总会有络绎不绝的才华之人,“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数百年”,我们中华的诗词文明,将以代代传承下去,陪伴着每个华夏儿女、炎黄子孙。
每当耳边想起熟悉的诗词的声音,我们都感到无比温暖和自豪,中华的诗词,永远陪伴在我们身边!
成功,多么令人神往的字眼。世上没有一个人会不期望着成功。人们用尽各种方式,使出浑身解数去接近成功,去触碰成功那无与伦比的光芒。
其实,在这世界上有一双成功的翅膀,那就是细节。
为什么说细节就是成功的翅膀呢?
***总理在机场迎接外国首脑人物时,总是表现的端庄大方,彬彬有礼。有一次,在总理迎接外宾时,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警卫员立刻拿来雨伞给总理遮雨。可是,总理却委婉拒绝了,他严肃的说:“我们现在代表的是中国,迎接的是与中国友好外交的外宾。在细节上,我们是非的重视。如果我们打伞迎接外宾,会让他们觉得我们的心不诚,或者受我在摆总理的架子。那样多少也会影响国家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于是,周总理屹立在细雨之中,的带着来宾。
这就是为什么周总理在每一次洽谈会上总能赢得阵阵喝彩的原因。因为总理他重视细节。每一个细节,周总理都是一丝不苟的对待。所以,周总理不仅得到全国人民的爱戴,还得到了国际的认可。每一个完美的细节,都向人证明了周总理的成功。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何尝不是如此呢?
我们在考试时,要注意细节才能的高分;警察破案时要注意细节才能侦破案件;参加比赛时要注意细节才有望夺第一。有的人则与此相反。悲观者之所以悲观,是因为他们忽略了生活中的快乐,幸福的点滴;失败者便是无视在竞赛中的每一个细节,造就了自已的失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体会到细节的重要。“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做大事要从小事做起,小事要从细节抓起。重视细节,便拥有了成功的翅膀,无视细节,就将像伊卡洛斯一样被太阳烤焦那双飞往成功的翅膀。请让我们接过这双成功的翅膀,飞向成功的宫殿吧!那么,我们都要注意每一个细节。
这个学期一开学,李老师给我们又重新安排了新的座位,我呢,和我们班新转来的一位同学——张俊佳成了新同桌。
张俊佳是从分宜一小转学过来的,他话儿不多,个头不高,皮肤有点黑,但看上去非常健康,每天穿着非常干净整洁,从来不违反纪律,对人很有礼貌,作业书写工整,经常能得到优秀,老师和小朋友都非常喜欢他。
他待人热心。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我的文具盒哐当一声被我一不小心打翻在地,里面的笔呀、橡皮擦、尺子就像调皮的小孩子,滚得到处都是。
老师和同学们也都被这声巨响吓了一跳,几十双眼睛纷纷将目光投向我,我尴尬极了,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正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我的同桌张俊佳毫不犹豫地弯下腰,帮我将地上的笔一支一支捡起来,我这时才如梦初醒,也赶紧捡了起来。我一边捡一边小声地说:“谢谢你!”他微笑着向我点了点头。那时,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他才好,只能用最简单的语言表达我对他最真挚的谢意。
他不但待人热心,而且还非常爱看书。一次下课后,班上的同学们大都跑出去玩了。我发现他端坐在书桌前,双手扶着一本厚厚的书,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书本,再看他的表情,时而紧锁眉头,时而露出笑容,时而不住地点头……
看他看得这么投入,我都不忍心打扰他,但好奇心还是驱使我走过去小声地问:“张俊佳,什么书这么好看?”他见是我,微笑着说:“诺,《失踪的教室》”我一看,居然是一本长篇小说。他看我很好奇的样子,就滔滔不绝地给我讲起书里的情节:“有一位侦探队员在报纸上看到一起离奇案件……”
他讲得有条有理,我听得更是津津有味。想不到平时他不太吭声,讲起书本故事来头头是道。这时,上课铃声响起,我由衷地称赞道:“i服了you!”
我的同桌就是这样一位深受大家喜爱的好同学,相信我们一定会相处得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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