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并且每个人的理想都各具不同,有理想的人,是会学习的人,有了理想,就有了目标,我们就会为这个目标去奋斗,我的理想,就是当一名运动员,去参加奥运会,争取金牌,为国争光。
说起体育,我的心情的达到了最高潮,在体育项目里,我的强项是跑60米和100米,因为我起跑很快,有爆发力,所以跑短距离,我的偶像是跑100米的鲍威尔和跑110米栏的刘翔,因为他们是田径赛场上的顶尖高手,同时都保持着世界纪录,我非常佩服他们的速度,同样我自己也在努力着。
早体育课上,我努力练跑步,在跑步上,我看到了成绩,看到了速度,看到了自己的希望。在联校举办的运动会上,我都是积极参加,心里想着为校争光,在赛场上,我从不服输,从不叹气,我遇到过失败,但也获得过成功,在我失败时,我总是自我安慰:下次一定会跑好的,在我成功的时候,我从不骄傲,虚心面对下一次的挑战,因为我知道:在赛场上,总会有赢,总会有输,不可能总赢,也不可能总输,就看你是否去尽力了。
为了实现这个理想,我可以付出再多更多,战胜对手容易,最难战胜的就是自己,我要挑战自己,努力再努力,希望通过我的不断努力,不断进步,最终实现理想。
我上学是我父亲用棍子赶去的,那一年我十岁。父亲原想让我在家看弟妹,晚一点再上学,可我就像个野小子,一天到晚不着家,一个村子,谁家几棵果树,我们了如指掌。刚交三月底,我们就开始瞄准树上的樱桃,黄一个我们摘一个,用大人们的话说:他们就没见过红樱桃。低处的我们吃了,高处的小鸟吃了。紧接着杏子、桃子、梨子、枣、橘子、葡萄、柿子相继挂满枝头,整整夏秋是我们最快乐最刺激的时光。
那时候大人们天天上地干活,就把院子大门上锁,俗话说:锁得住君子,锁不住我们这群小人。大人们前脚刚走,我就告诉弟弟妹妹去外婆家玩,我给他们摘好吃的,谁不听话一个果子也不给,听话有重赏。安顿好弟妹,拔腿就去找同伴,去偷谁家是提前看好了的,几个会上树的,踩在不会上树的伙伴肩头,爬到院墙头上,一个蜻蜓点水,轻盈地跳下去,就嗖嗖上树,动作之快不亚于小猴子。也不管脏不脏抓住一个就往嘴里塞,边吃边摘,牙齿酸的咬不动了,兜子也满了,再用进来的方式跳出去。有时候玩忘了时间,外婆就迈着小脚到处找我,嘴里嘀咕着:这疯丫头,还不如让她去上学。
有一天,我偷了满满一袋子平顶桃,也叫柿饼桃,是我们哪里方圆几十里唯一的一颗结平顶的桃树。正得意呢,被树主人——一个小脚老太太看见了,她手拿一根长竹竿,迈着三寸金莲,虽然一步三摇,但也似一阵旋风,撵得我抱头鼠窜,正巧被回家的父亲看见了,他一把抓住我的衣领,一下子扔出几米远。那个老太太吓傻了,结结巴巴的说:支书(我父亲是村支书)可别把孩子摔出个好歹了,我就是吓唬她的。
父亲连忙向她赔不是,当天下午父亲一手拿着棍子,一手提留着我的衣领,不顾我的哭闹踢跳,把我送进了学校,我成了一年级的一个插班生。
刚开始有很多不适应自不必说,自然是身在班里心在外面,老师讲什么也不清楚。但学生怕老师是天生的,虽然野惯了,只要老师出现在班里,也会规规矩矩坐下,只是眼睛不时瞟向窗外。有一次数学老师提问我 :2+7=几? 这是我的强项,我天天分果子还能不知道?就站起来大声说等于九。老师把我表扬一番,看见父亲直夸我聪明,让我得意好几天。
那时候我喜欢数学,倒是有点不喜欢语文,三年级开始写作文,就我肚里那几个文字,怎能写出通顺的句子?教我语文的老师是我们一个村子的,还和我父亲是同班同学。他老用棍子敲着我的头:你看看你写的是作文吗?前言不搭后语,一句天上一句河里,回去问问你爹,叫他教你怎么写文章。
听说父亲上学时作文写的很好,很得老师的赏识。可我哪敢向父亲说,我怕极了他的棍子。有一次老师出作文题《我的父亲》,看着题目,满脑子都是父亲打我的情景,就刷刷写父亲怎么不喜欢我,一年三百多天,将近两百天我都挨过打,就连衣服也只叫我穿黑蓝色的,他就是想把我当奴隶,永远压迫我,叫我永世不得翻身等等,虽然错别字很多,但破天荒的写满两页子。
老师给的评语也很长,只记得开头是:这是你写的比较好的一篇,语言较通顺。结尾处写到:你刚刚十三岁,个子却一米六多,在咱班是最高的,在你们同龄人中也是高个子,你父亲那么压迫你,你怎能如雨后春笋嗖嗖猛长呢?老师不知道,他这一句直击我的痛处。
那时个子高对我来说是很耻辱的。班里有啥劳动,个子高的总是被老师布置干重的,比如大扫除,我一直是抬水的。同村的奶奶看见了会开玩笑说:这丫头肯长个子,是急着吃婆家饭吧。羞得我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更要命的是来了大姨妈,同村比我大好几岁的女子都没来,为什么我会提前来,每个月的那几天,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怕一个疏忽露陷了,岂不丢死人,那时候我死的'心都有了,自暴自弃更自卑。
后来一件偶然的事,改变了我的命运,让我开始喜欢语文了。
记得有一天我去村支部找我父亲有什么事?父亲正在图书室里,我一进去看见满满一屋子书,惊呆了,心里莫名的激动起来,随手拿一本看起来,竟然入迷,父亲看我安静的样子,就把钥匙给我,嘱咐我走时锁好门。
父亲 回家后对母亲说起我: 就她看书的时候,才有个女子样,以后没事就叫她多看书,省得到处疯。
从那以后图书室是我的精神乐园,在哪里我找到了自信,语文成绩很快就上去了,而且每篇作文都是范文,直到有一篇被老师推荐,变成了铅字,成了我们那一带第一个名字变成铅字的女学生。
为此那年春节,父亲破天荒的为我买了一身布料,让裁缝按父亲的身材,做了蓝色的涤卡上衣,黑色的呢子裤子,还有一双青黄色的解放鞋奖励我。
穿着又宽又大的衣服,风一吹就像帐篷,我恨得牙痒痒,尤其是那双解放鞋,我是宁可打赤脚也不穿。最后母亲好说歹说,父亲才同意去给我换一双灰黑色的布鞋,看着我这一身装束,父亲得意的给弟弟妹妹说:你们看看你姐姐多好看,这是一身很贵的衣服,上学穿着好看,干活不怕刺刮,穿几年也不会掉色,这就是努力学习的结果。
父亲做梦也想不到,那件蓝涤卡上衣的作用。多年后,我***了,所有的衣服都穿不上,正准备买孕妇装呢,母亲找出那了件衣服,穿上很舒服,宽宽绰绰的照住挺起的肚子,想起刚开始穿这件衣服时的样子,不由会心一笑,不得不佩服父亲的高瞻远瞩。
初中时,英语成了我的绊脚石。我就不明白语文里的一篇古文《核舟记》,一个早自习我就能很麻溜的背下来,几个英语单词却背不下来,有时候明明在下面会背,上去给老师背的时候就忘了,英语老师就死命的认定我不努力,于是天天早自习放学不让我回家吃饭。我胃从小就不好,特别怕饿,前两堂还好过,一到第三四堂,饿的我上气不接下气,浑身出冷汗,再不想办法,会让他把我折磨死的。
又是一个英语早读,照列又留下我们几个给老师背单词,我提前和几个男同学商量好,开始和老师较量。我说:老师,我给你背一段英语,你给我翻译看看是什么意思,可以吗?
那个老师精神一震:非常欢迎你给我提问。
我就开始把我 从电影 里学到外国语言:什么八格牙路,阿玛尼,密西密西,哈鲁,密斯和英语相连接。大概就是:提欠黄,(那个老师姓黄)英格丽系 爱恼,八格牙路恼狗的,狗的猫拧哀要密西等等很长一段。气的老师脸色发青:他指着我说:“李老师,你真行,你读的我不会翻译,你这洋学生我教不了。”
“ 你教不了就不要误人子弟,”我狠狠的说。扭头就跑,老师想上来抓我,几个男同学一下子挡住去路。
从那以后那个老师就再也不留我了,而我的英语成绩一直保持在三十分左右,直到升级后,换了老师,成绩才有所提高,但离满分还差很远,成了我日后考学的绊脚石。
新学期,新同学,新教师,新梦想,那就是我学习的原则— —学中玩,玩中学。
学习是我们的“工作”。上课认真听讲,踊跃发言。下课做 好预习,复习工作,适当阅读课外书,拓展知识面,这是每位同学 的责任。
语文,数学是基础,英语是通向世界的桥梁,三门课就如同 三角形的三条边,缺一不可。作为班长的我以身作则,发挥领头羊 的作用。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丝毫不能松懈,只有不 断努力,才能永葆第一。
学习是艰苦的,但也是快乐的,我梦想,一天的学业是在轻 松愉快的气氛中完成的。上课同学踊跃发言,老师耐心教导;下课 同学如出笼的小鸟飞向自由的天空。球桌前有我们潇洒的英姿,操 场上有我们矫健的身影,音乐教室里传出我们嘹亮的'歌声,整个学 校回荡着我们的欢声笑语。
春天,我们却郊游,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夏天,我们去游泳 ,把炎热甩得无影无踪;秋天,我们去果园,采摘丰硕的果 实;冬天,我们打雪战,感受北国风光。
啊!多么美妙的生活,我真希望梦想成真!
心有琴弦,纵然客去茶凉,仍有小曲缓缓响起,仍有满树桂花知音化为酒香。
——题记
我躺在你怀中,恋恋不舍地看着你。终究死神还是夺走了我最后一口气息,我放下所有的思想,风轻云淡地闭上了双眼。
在尘世中,第一次看见你时,我还只是一只小小的幼鸟。你站在泰山脚下,我仰望着你那股娇娇者之气,让人感受到你身上充满了希望之光。你闭上了双眼,轻轻地抚摸着阳光,阳光洒在你脸上,照得白白的。长长的睫毛浓黑而茂密,好看的侧脸飘着几缕青丝,你穿着一身青衫,看起来十分赢弱。你久久地伫立于山下,终于,你又向上攀登。我则被这一幅画面震惊住。看着你的步伐,才恍然大悟。然后,我紧跟你的步伐。汗水顺着发丝从你的脸上滑落下来,你筋疲力尽地坐在石头上,虽感到失落,但却十分开心。倏尔,你的汗水干了,风掠过你的脸庞,你甚感凉爽。你爽朗地笑了笑,眼又望向那群峰之首,若有所思地说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下。”望着你微笑的表情,我再次沉醉于其中了。从你的话语中,我听出了你的志向:“致君尧舜上,再使民风淳。”你站起了身,背向泰山而去。我已知自己深陷爱情的旋涡中。恍然间,你的背影化为一粒豆粒。我急忙向你身后飞奔着,大声地呐喊,希望你能驻足停留。但我终究只是鸟儿,你听不懂我的语言。
第二次见你,已是十几年后,我还是那只鸟儿,只是经过了岁月的轮回。我望着你那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深思着:你的面容较为苍老些了,但还依存着几分当年的韵华。那漆黑的头发夹杂着几丝白发。你的身体不复当年那么健壮,更加瘦弱。深邃的双眼透露着几分忧伤,让人心疼。我这么多年,一直都是你的追随者,我一直寻找着你,我仍是爱你如昔。还记得吗?我就是那只向你唱歌的小鸟。你坐在客栈里,穿的还是一身青衫。我悄悄地在邻边的屋顶上伫立着,偷偷地看着你,你可知我一直想念你,来到这里,只为与你相见。“河南,河北已经被唐朝收复了,被唐朝收复了。”店小二欢快地喊着,巴不得这镇上的人都听得到。“真的吗?”
人们不约而同地叫着。“是真的呀!”店小二自豪地喊着。人们情不自禁地跳地起来。你喜极而泣,脸上是你发狂般的笑颜。你终究不改爱国之情,依旧执着于少年那份志向。想着,你又消失不见。我又无处寻觅你的足迹,只能泪流满面地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
最后一次见你,仍旧隔着遥远的年代。你在那样一座破旧的茅草屋里坐着。雨水一直漏入你的屋子,屋内的物品都湿透了。你脸上布满皱纹,衰老的身子佝偻着,让人感受到你饱经风霜。我窜入你的房门,一直认不出你。直到你抬起了双眼,你的眼睛像黑洞一样深得不可预测,都分明装满了哀伤。即便如此,你依然吟唱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土俱欢颜”的美好期望。寒冷的天气让我年轻的身子失去了温度,我痴痴地唱起了歌,你看见我微露几丝惊讶。然后以微笑代替,把我搂在怀里,你的怀抱让我感受到了几分人间的温暖。死神狰狞地向我伸出了双手,不过,让我能在你怀里安祥地死去,这是最值得庆幸的。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大声歌唱着当年的我们。
杜甫,你的一生中有着一个不曾改变,不曾动摇的志向:为国解忧,为百姓谋利。尽管命运如此捉弄你,你还凛然面对着。这一生中,就是因为这个志向,才让你在茫茫人海中由平凡变得伟大起来。你追随着自己的远大理想,未曾动摇,我追随你的爱情矢志不渝。我的一生,因为这一插曲而不平凡起来。
壮士不必多,也不会多,他们无意叫人追随,却总是让人震动。而是正如这所述。
今世的我又化作一缕多情的风,继续寻找你那双眼,继续鸟儿与诗人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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