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的时候开始,妈妈就在新年的时候给我们买来漂漂亮亮的\'新衣服,那时候小小的我穿着新的衣服走在充满新年气息的街道上,得意极了。觉得妈妈好厉害,买来的衣服那么好看,而且还不会和姐姐的衣服一样。
后来长大了,每年新年妈妈都会带我和姐姐一起出去买衣服,让我们自己挑。那时面对着琳琅满目的衣服,只会走在妈妈后面,静静地看着她挑选。一开始还没什么,可过了三四年后,我对新年买衣服这件事感到恐惧,年年都是那些衣服,挑来挑去也找不到合适的。
今年,老妈让我们自己去买衣服,美名其曰:独立,自由,民主。我和老姐只能气得牙痒痒,然后无奈地踏上征途。
坐在公共汽车里不过十分钟,我就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从小到大最讨厌公车上的空调味道。浑浑噩噩地到达了目的地,我们进军每一间商店,拿着衣服看来看去,摇摇头,走人。
我和老姐一边找衣服一边往下走,直到我们走过了两个公车站时,我们才买到了一件衣服,两人才松了一口气,才感觉到我们两人是出来逛街而不是出来散步的。
不知道走了多远,多久,老姐说她想起一个地方有衣服卖,而且就在我们回家的路上,于是我们拿着袋子,奔向公车。却不小心走过了站,我们只好往回走。天色暗了下来,我们也拖着疲惫的身子和一堆的战利品回到家。老妈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我们累得半死的样子。
今天,我们为了自己行走在路上,就像妈妈以前为了我们行走在路上,就像以后我们也会为了父母行走在漫长的路上。
虽然说这是一本推理小说,可却又和以往看过的推理小说有比较大的区别,感觉和传统的探案小说不一样,我想,或则作者并不是把这本书定位在探案小说吧。如果你是一个急性子,希望能够一开始就进入推理现场,那钱瑞勒的作品就不适合你了,他的节奏很慢。《漫长的告别》亦是如此,他好像是在讲述一个过程,慢慢的,一点一点的,甚至是在刚开始的时候一点没有案件的影子,只有那浓浓的酒味和香醇的咖啡味道......
《漫长的告别》有两层含义,首先是艾琳对特里长达几十年的期盼,最终在起自***后与特里永远的告别。第二层则是马洛与特里在两宗谋***案和艾琳自***后的重逢、道别。这不长的时间给马洛的感觉却是恍若隔世,因为对于硬汉而言,告别本应是干脆利落,义气凛然的,但和胆小鬼特里的告别则显得拖泥带水。在这个故事中,我觉得作者借以讽刺了特里的胆小、懦弱、以及不负责任;同时也有暗赞艾琳为爱的举动,虽然说这个举动是错误的犯罪,可心里的那份漫长的为爱等待着实也有让人佩服的地方。
有没有一个人,和你经历过漫长的告别,你们不断的成长,不断的说再见,然而,总会在下一个路标处巧遇或者重逢。相逢后彼此面对面的叙旧,彼此叙说着各自的故事......
时间拖着长长的尾巴,在每个人的童年逗留,给每个人分配着不同的回忆。在我的记忆里,没有大人的夜晚是个漫长而孤独的时光。
有一次,妈妈要外出,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人。起初,我心里高兴极了,心想:再也不用受她的束缚了。我喜出望外地和朋友约好时间,一起出去玩儿。这种心情就像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重获蓝天的自由。但是,现实好像并不是这样。很快,夜幕就降临,明亮的天空被黑暗吞噬了,我的心里开始感觉到害怕。于是,我就准备把所有屋子里的灯都打开。当我向黑洞洞的屋子走去开灯时,手不由自主地打颤,吓出了一身冷汗。这时,我接到朋友的电话,邀我下楼和她一起玩儿我的心才被解脱,心想:赶快离开这么恐怖的地方!我高兴地答应了。但晚上回家上楼梯时,我才又一次开始了恐怖的心理。楼梯里灯光很弱,我一个人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向前走去。侧耳细听,楼外的风声呼呼的怒嚎着,楼梯里静悄悄的。我的脚步声也越来越快,心想:后面会不会有人跟踪我?我该怎么办?脑子里突然想起那些可怕的情景。虽然心里说不要胡思乱想,但还是禁不住想起。我开始唱歌,用歌声来壮胆。我记得,那次上楼是最漫长而可怕的一次了。回到家中,我赶紧躺进被窝里,蜷缩着身体,不敢睁眼,于是,我就那样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以前总是妈妈陪我上楼,陪我吃饭,守在我身边保护我,而我却厌倦这种生活。但是,离开了妈妈的保护,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明白了,母亲是最爱我们的人,有了她的保护,我们才可以快乐的生活,所以,我们也应该用心去爱我们的母亲!
《漫长的告别》是我在网易蜗牛读书app上随意翻到的一本书,我有段时间对书不感兴趣了。在看《漫长的告别》之前,我看得是《枪炮、病菌与钢铁》,老实说这本书让我昏昏欲睡,在极强的忍耐力下我总算是翻完了这本书。
网易蜗牛读书的.机制很有意思,每天可以免费读一个小时,读满一个小时就可以得到一个蜗牛壳,通常十几到二十几个蜗牛壳可以买下一本书。
网易蜗牛读书算得上是读书app里的一股清流,它竟然可以做到对网络小说不屑一顾,完全没有网络小说这一版块,即使以比较高的标准来看,网易蜗牛读书里面图书的质量也是非常高的,这点让我觉得很满意,我爱网易蜗牛读书。
但我并不是用网易蜗牛看完的《漫长的告别》,这父母的爱本书并不短,我用的是微信读书,微信读书总是在送无限读书卡。
我不喜欢在读一本书之前或者看一部电影之前就对其了解太多,我更偏爱意外的惊喜。我在读《漫长的告别》之前对这本书和其作者雷蒙德·钱德勒都知之甚少,大约十几分钟之后,我就知道自己该认真对待这本小说了。它不是我前些天读的《七个房间》那种故事会水平的读物,也不是我很久前读的东野圭吾的那种类型小说。
《漫长的告别》是部严肃小说,是文学,文学性和故事性俱佳的典范之作。
严肃小说和通俗小说并没有特别严格的界定,严肃小说作家通常而言更关心的是世界的复杂性、人性的深度、叙述的可能性,他们不太会去在意读者的感受,读者通常会觉得晦涩、迷惑,不爽快。严肃小说就是值得严肃对待的小说。
关于本书的译本,我读的是姚向辉译本,读完后通过百度,对比了下宋碧云、卢肖慧和宋佥版,我觉得姚向辉版本是最好译本,通过他的翻译,最大程度体现了中文的那种韵律美。姚向辉的中文水平蛮高的,最好的中文是翻译家创造的。
引用三句书里的话:
1、我是个有执照的私家调查员,已经做了一阵子。我独来独往,没结过婚,人近中年,不富有。我进过不止一次拘留所,我不接离婚案。我喜欢喝酒、女人、象棋和另外几样东西。警察不怎么喜欢我,但有几个我还算合得来。
2、她没有爱上我,我知道,她也知道。她不是因为我哭。她只是到了该洒几滴眼泪的时候。
3、你有一个朋友要告别。
在一个朦胧的夜晚,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会有多少的恐惧?多少幻想……?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人在家里的经验,我当然也是。
在一个阴沉的夜晚,我会做许多可以让我不害怕的事,像打电脑、唱歌……在沉静的夜晚会在心理和另一个自己说话,常常会想说爸爸妈妈为什么不快点回来?在上厕所的时候常常会疑神疑鬼的想说鬼会不会从那邪恶的马桶怪口跳了出来?会不会那个鬼把我一起拖了进去?这些恐怖的事情接二连三的在我脑海中浮现出来,那是多么恐怖的事啊!
在一个昏黄的夜晚,是一个人最害怕的时刻,但也是最愉快的时刻,因为在这个荒凉的房子里只有你一个人,没有任何人会来管你,所以是一个人最快乐的时候,我会把自己弄得非常高兴,让自己忘掉一切的恐惧感,就不会害怕了!
这个夜晚非常的漫长,所以我会好好的利用这个夜晚做我想做的事,这个夜晚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我会想尽办法在这个夜晚,好好发挥我的.想像力。
这是一段漫长的时间,更是一段等待得非常难受的时间––一觉醒来,手机上的时间似乎比蜗牛爬得还慢,似乎就是那只和兔子赛跑的乌龟,还一脸无辜地看着我,我却哭笑不得。
窗外,无声亦无息,是的,连邻家的狗都入睡了,可能正做着白日里在半道上遇到了母狗那样的梦。屋里,此时我却象狗一样,不时的大声咳嗽,似乎想把五脏六肺都咳出来。可是,就连这样的咳嗽也是奢侈的,因为有时嗓子里痒却咳不出,痛苦得真想用刀把气管切开,再拿把刷子伸进去捣鼓几下。
如斯的日子,都快十天了,真不知道还要几天结束,结束这让我都生出过死了念头的日子。
试过用药,可却不见好。我曾一直瞧不起这算不上病的感冒,因为在过往的记忆里就没想过鼻子不通,再咳上几声,会得寻医问药,这要在过去得死多少人呀?也许秦始皇当年巡游时得的就是感冒,最后撒手人寰。可我毕竟不是始皇帝,更不似他那样的\'玉体,我充其量就是个泥坯胎,哪里需什么药来医?
然而,在这空旷的房间,在我如犬吠一样不停的咳嗽声里,我的眼睛在黑暗中一遍又一遍修改我的墓志铭。我希望这不仅是介绍我生平的一段文字,更希望这是一篇美丽的散文。
躺着太久,还是想起身走走,可当我想再次把五脏六肺吐到水池里时,豁然觉得活着终究是死无法比及的,再痛苦的活着也是能思考的呀,如写自己喜欢的墓志铭,哪怕是写一段恶搞自己的文字也是一种享受!
夜,你就如龟一样慢慢爬吧,我虽然不是那只骄傲的兔子,可却是那个坐在龟背上吹箫的人!
“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人生由许多“你好”和“再见”串起。所有的“你好”一定对应着一声“再见”,直到和这个世界说“再见”。这是一本哀伤的小说。
作家们塑造了许多侦探,彼此性情各异,只有一点相同:都是虚构的。因为真实的世界不存在如此有魅力的侦探(们)。我知道的侦探手指头数得出来:工藤新一,金田一,福尔摩斯,大侦探波洛,马普尔小姐,再就是这部《漫长的告别》中的菲利普.马洛。许多人应当都熟悉前面几位侦探,但对马洛很陌生。不奇怪,大部分人都没听说过雷蒙德·钱德勒,他在中国谈不上著名。我从这本书才得知这个作家。和其它侦探小说相比,本书侧重的不是逻辑推理,而是人物,命运,和故事——至少我的感受如此。
本书在国际上闻名遐迩,曾获爱伦坡奖(此奖项在世界推理小说界享有极高声誉)——而且受村上春树推崇(以及艾略特、加缪、钱钟书等多位著名作家),村上春树曾阅读此书多达十余次:“每当我的写作没有灵感而停滞不前时,就会翻这本书。”进一步说明《漫长的告别》不仅仅是一本侦探小说,更是一本重要的文学作品。我把本书当作严肃小说阅读,希望从中学到一点写作技巧。
一个作家曾这样评价《漫长的告别》:每一页都有闪电。雷蒙德·钱德勒擅长描写和比喻,短短一两句话勾画出生动鲜活的情景,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甚至可以让读者“看见”,“听见”,“闻见”,享受到文字的美妙,不时地会心一笑。精妙绝伦的句子几乎每一页都能看到。如此高超的表达技巧只有少数顶尖作家才具备。另一本让我体验到“每一页都有闪电”的书是钱钟书的《围城》——而钱钟书是钱德勒的粉,他们都姓“钱”。
侦探马洛的形象与其他侦探的不同之处突出表现在“硬汉”二字——马洛是一个硬汉。他身上具有美国文化中的拓荒精神,粗旷,豁达,西部牛仔的勇敢和正直;他对朋友义薄云天,对顾客忠诚尽职;“好管闲事”,“怜香惜玉”体现了他浪漫的一面。他幽默乐观,不畏强敌,蔑视凶狠狂妄的人,遭受打击毫不气馁。此外,还能映衬“硬汉”形象的是他手中的卷烟,总是一支接着一支,几乎永远不会停。马洛身上吸引人的地方很多,最有感染力的是,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会挨打,会受伤,会郁闷,伤心,痛苦,悔恨。这是其它侦探不具备的。我们成为不了福尔摩斯,但是从马洛身上,或许可以看到一点点自己的影子。
我读的这个版本译者是东北人,文中多处出现东北俚语,我需要查百度才能知道它的含义。翻译难以做到完美,译作总体瑕不掩瑜,感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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