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完这部电影。一开始打开的时候,因为是黑白片再加上无聊的法庭背景剧幕,让我恨不得赶紧关掉电影,可是推动我继续让我往下看的是他们12个人被锁上的一瞬间,他们所有人的表情和动作,就像做一个调查,每个人的情感变化和思维变化。
开始的时候,刚到休息室里的时候,这可以作为比赛的开始,有罪和没有罪的比分是11比1,这个时候屋子的温度很高,风扇也不能开,导演在极力的营造出一种紧张而且闷热的环境,而且只要一燥热就会导致人不能冷静的思考,一个人要说服一个人就只能靠喊叫和咆哮。
比分到了10比2的时候,有罪方要了第一次休息。之后就是在洗手间里的放狠话环节,很常见,但又很重要,这里有一种推力在推着比赛继续发张。
回到比赛之后,比分变成9比3,又突然必成了8比4。
当比分到了6比6的时候,开始下起了雨,温度突然就凉了下来,风扇也开始工作了,人们也都突然冷静下来了,尤其是那个打开电扇要看球赛的人物,直接将自己的一票投给了无罪。还有就是搞广告的那个人物,思维飘忽不定,他所有的动作都特别的符合一个广告人的特征,从一开始把衣服挂到衣橱里到把眼镜带上摘下的小细节。可谓6比6是电影高潮和尾声的一个转折点。6比6之后有罪方又要了一次休息,接下来虽然开始进入最难攻破的时间,但是故事的结局已经显然易见了。
6比6之后,比分变成3比9,有罪方先开始进攻,结果变成没有人愿意听,全部站起来离开自己的座位,一个在冷静环境里,暴躁的人被人所不接受,而且他的论点显然不能被人所接受,完全是为个人习武所发表的偏见,直到他被禁止说话。突然比分又有微小的变话,4比8,原因是广告人物不能左右自己的决定。
我觉得最精彩的对峙环节是那个觉得一生没有什么建树的老人,他细微的观察,最终说服座在他对面的一个人,他一个人搬回3分,现在的比分变成11比1。
最后一个也是电影的结局,是一个被孩子所伤的父亲被自己说服的过程,他开始极力的咆哮,可是在这个已经成定局的比赛中,压力和无声的劝服,全都促使着电影的结束,和一个最终的决定,12比0,无罪对完胜。
这不是一场游戏,但是确实有比分,不能把这个比赛叫做辩论赛,因为辩论赛的力度不够。
影片的环境和背景设计都十分的到位和讲究,没个人物的刻画都细致入微,而且地道的符合每个普通人的性格特征,挂着的衣服的4个人,表明这个人的生活是很严谨的,而剩下的8个人生活可能更加的随意,没有什么过多的约束。
比赛结束之后,还不妨,握握手,拿个衣服,以表示友谊。
少数服从多数, 但真理或者说是合理的怀疑也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也许我曾掌握真理,也许我曾有合理的怀疑,但我没有能力和魄力说服自己说服别人。于是就成为了随波逐流之辈,在大家都同意一个观点的时候,或许我也曾闪过一丝异议,但马上就被自己否认了。有些人当心中产生合理的怀疑的时候不会因为少数或者多数而改变自己,他们会第一时间提出来并说服大家。而大部分人并不会想这么多。
十二个陪审员中除了方达饰演的戴维斯外,别的人心中肯定也或多或少有过怀疑,但马上就被自己否定了,否则当方达提出质疑时不会有这么多人响应,而且有几位陪审员还提出了连方达都没有提出的合理证据来证明方达的质疑,这说明有几位陪审员心中还是有一丝异议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否定了自己,没有提出来心中的疑问,直到方达站出来之后才唤醒了他们心中的疑问,剧情才开始一步一步往下发展,方达作为第一个敢站出来提出合理怀疑或者说敢站出来质疑多数人的时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魄力,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这种有勇气和魄力的人呢。当大家面对一个观点都说对的时候你敢说不对吗?你敢提出合理的质疑吗?你有能力说服自己说服别人吗?你有勇气和魄力面对多数人异样的目光吗?你能承受多数人的冷嘲热讽甚至人身攻击吗?我只能说我不能。或许这就是普通人和精英之间的区别。
同样这部电影讲述的美国的司法制度也让我大开眼界,美国的先进并不只体现在科学技术和军事力量上,美国的司法制度也同样先进,当然我并不是说中国的司法制度不好,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国情,没有最好,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最好。电影开始,那孩子凸出的双眼无神也无助,因为他知道没有人愿意帮他,他可能觉得自己已经死了。但就是这样,陪审员中出现了方达,美国的司法制度给了少数说服多数的可能性,并没有因为十一比一而直接PASS掉那一个反对声音,而且给了那一个反对声音陈述自己意见并同别人讨论的机会,从而才有从十一比一到十二比零的结局。最后我们也不知道凶手到底是不是那个孩子,但就像方达饰演的角色所说,我们只是提出合理的质疑。
整部影片的场景就是非常简单的一间屋子,但就是这间简单的屋子能让我目不转睛的看了九十分钟,不得不佩服导演编剧以及演员的高超技巧,虽然是一部年代比较久远的电影了但是即使现在看起来也还是很有味道。
夜里睡不着,无意中找到了这部经典影片,看完后更睡不着了,随便写写,不喜勿喷。
对于正义的追求是一个政府最坚实的支柱。
《十二怒汉》(12Angry Men)是由米高梅公司制作的一部黑白电影,由希德尼鲁迈特(Sidney Lumet)执导,瑞吉诺罗斯(Reginald Rose)编剧,亨利方达、李科布、马丁鲍尔萨姆等人主演。
简介。
影片讲述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该片的场景单调得离奇全片只有一个场景,可以说创吉尼斯世界纪录没问题了。就是一间陪审团的休息室,把旁边的小厕所计算在内估计都不会超过40平方米。戈达尔说,电影只需要一个女人和一把枪。然而这部电影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一间狭小的屋子和12个情绪随时会暴躁的男人。但就是这一个场景却能让所有观众痴痴地看上一个半小时。
英美法系制度的体现:宁可放走一万,不可错***一个。
接下来便谈谈这十二人组成的陪审团带给自己的所思所想
这十二个人各有自己的职业与生活,他们当中有巧舌如簧的广告商、仗义执言的工程师、毫无见地的富家子、歧视平民的新贵族、性情暴躁的老警察、精明冷静的银行家、只赶时间的推销员。每个人都有自己思考和说话的方式,但是除了亨利方达扮演的工程师之外,其余的人都对这个案子不屑一顾,在还未进行讨论之前就早早认定男孩就是***人凶手。
偏见总是遮蔽了真相,这句话说的一点没错,看似天衣无缝的人证物证在陪审团成员们的仔细推敲下变得不堪一击。原因是什么呢?就出在偏见身上,我们的生活无时不刻都存在着偏见,人们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批判别人,却没意识到那些高尚的想法实际也是偏见。
首先站出来赞成无罪的男主人公,由于他的坚持,也随着对三个关键证据的科学推测,赞成无罪的氛围开始在其他十一个陪审员之间扩散。
渐渐的,大家对男孩是否有罪的表决也开始出现戏剧性的改变:11对1、9对3、8对4、6对6、3对9、1对11。
如果绝大部分的人都认为男孩就是***死他父亲的凶手,如果男主人公没有对证据进行合理怀疑,最后把男孩送上电椅,这不仅是对真相,正义的一种蔑视,更是藐视了法律,生命,尊严,人权的价值。
如果不对这些证据进行合理的分析,提出不合理的地方,就很有可能因为主观臆断而成为***人选手,尽管在这些案件中认为证据已经很明显了,但是只要觉得证据不确凿,就得指出来,只有程序的正义才有可能实现结果的正义。
不要被偏见所蒙蔽,不要让偏见掩埋了真相。我们是具有独立思想的人,是具有感情、人性的人,对别人少一些偏见,就能换来多一份的尊重,或许你的一次独到见解,能够像那位陪审员先生那样,拯救一条与你相同的性命。
我个人认为我们要永远有理性的思考,永远保持对真相追求的决心,不蔑视生命,尊重法律,尊重人权,尊重他人的尊严,不因为自己的偏见而听不见合理的怀疑,我觉得这是最重要的。
在真相面前,我们只有保持卑微与谦恭对于每一个生命的珍视。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