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校园安排全校师生去电影院观看一部名叫《飞扬的芳华》电影。
影片的最初一会儿就让咱们理解了这是一部写支教日子的电影。支教日子的艰苦从第一天就开端了。学生将饭递给封教师时,只要一碗没有多少油的菜。封教师在咽下一口饭后的场景让我感动了,学生在封教师饭下竟藏有“肉”。要知道在这样的环境中“肉”是多么地宝贵。这样的开篇也让我对他们支教日子的火急想了解。
“校长妈妈”是如此地忘我,她扎根于大山之中便是为了孩子,患有肺癌的她顾不上去看病,在一次为校园弄排水水沟时,她在雨中忽然晕倒了,我的心都颤了一下。这是多么好的一位校长啊,怎能就这样倒下!而之后身体虚弱的她在刚康复了一点后,又投入到了作业傍边。她倾泻了自己的汗水在教育上,这便是底层教师的一个缩影。
暴雨降临之时,孩子们都还在厨房协助,房子在这时变得岌岌可危。果子教师立马命令让同学们从速脱离屋子,大多数孩子都有秩序地逃了出来,但仍有一个小女子还未出来。娇娇教师发现后毫不思索就冲进去救孩子。房子顷刻之间倒塌了,我的眼睛一会儿湿润了。她的举动是多么地感人。一起也惧怕这位教师就这样走了,幸亏还没事。揪着的心一会儿舒坦多了。她便是一位美丽而勇敢的人民教师。实际中便是这样,有些教师便是在自己的作业岗位上奉献出了自己的全部。
山娃子是一位如此明理的小孩子,在“校长妈妈”患病时,打着手电筒一个人在河里寻觅石蚌来给“校长妈妈”弥补养分,他为了“校长妈妈”也居然把作业本撕了来补窗子上那些破洞,而作业他则在那些河里的大石头上完成了。鳞次栉比的一片,可知他是多么酷爱学习。看到这儿,我感到自愧。我几乎无法与他比,不过我也能尽自己的全力。一起我也好想尽自己的一份尽力来协助像他们这样的孩子,他们真的需求咱们咱们的协助。
电影中有着很多处令我感动的画面,这些画面也让我想起了当初到咱们校园支教的教师。其时这些支教教师上课是多么仔细,课余时间又都是和咱们在一起,和咱们打成了一片。其时的点点滴滴仍旧明晰地存在于我的脑海里。
日子中便是有着那么多的志愿者在做着自己的奉献,如果有时机,我也期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给他人带来温暖。
冯小刚找到严歌苓写一部关于部队文工团关于青春关于逝去年华的剧本--《芳华》,将他们眼中青春呈现在我们眼前。平实的敘事加一段远离当下的文艺表演,《芳华》里没有所谓的名角云集也没有奇幻的视觉爆点,却用历史的温度点燃了很多人血脉中的情怀。用一句话概括观后感,那应该是为什么一个拥抱能改变一个人生?人生,都是一段有去无回的征程,不仅仅是那段芬芳年华。每个时段,都有繁华相伴,亦有寂寞相守。张爱玲说,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
芳华,是一生中的锦绣年华,固然最是璀璨夺目,也会刺伤,敏感者的眼睛和情感。我们能做的,就是永葆一颗辽阔从容的心,容纳旅途中的万千风云,淡然所有的得失荣辱,看春风秋水,走山长水阔,慢慢地,饶有深意地老去
“多希望有一天突然惊醒,发现自己在一节课上睡着了,一觉醒来还在初中的教室里。老师的粉笔迎面而来砸到你的脸上,提醒你,上课不要睡觉。你告诉同桌,说做了个好长的梦。同桌骂你白痴,叫你好好听课。你看着窗外的球场,阳光洒在脸上,一切都那么熟悉,一切还充满希望!”
这是我们在心里想过无数次的场景还原,也是电影《芳华》最大的主题。
它最大的痛处在于再也回不去了。人间有多少芳华,就有多少遗憾,一个人在经历了许多事情就会发现,青春真的是一个人拥有过的最美好的东西。
文工团解散的时候,所有的人哭得稀里哗啦,舞蹈指导老师抱着政委哭着说:“政委,为什么要解散文工团?为什么?”
这让我想起每次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散伙饭,我明明觉得这样的学习生活无趣又累得要死,盼着它快点结束,可是真的快要结束的时候,又非常舍不得,这里埋葬着我的整个青春啊!
何小萍穿着病服在月下独舞,那是全片最美的片段。刘峰遭人陷害,被开除出文工团,几乎所有人和他划清界限,那是全片最残酷的片段。
刘峰唯一一次释放,就是对林丁丁表白,拥抱了她,这个拥抱却让他万劫不复。何小萍唯一一次释放,是拿了林丁丁的军装去拍照,作为新人的她,却永远被室友们钉在耻辱柱上面。
《芳华》怀旧美好的画面背后,展现出来的,是无奈的现实。
“一个从来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这句话是我在全片中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也是把何小萍和刘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条线,因为他们两个人都是善良的人。
刘峰被迫的离开文工团,只有她一个人去送行,临走前赌气似的大声喊,想让所有人都听见:“我明天早上来送你!”
在那个特殊的时代,团队里的人集体背叛了刘峰,只有何小萍觉得他是一个好人。
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会疏远?因为三观早已不同。
刘峰和何小萍都是那个时代特立独行的人,何小萍看穿了文工团所有人的勾心斗角,利己主义,即使给她跳主角的机会,她也不屑与那些人为伍。
后来她从文工团离开,跟随刘峰的脚步去当了一个战地护士,她在病榻前,那个十七岁的士兵问她有没有心上人,她说:“我配不上他(刘峰),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看得我眼泪差点掉下来。
多年之后,萧穗子成了知名记者,林丁丁嫁给了华侨,陈灿变成了地产商,郝淑雯跟他有了孩子,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而刘峰断了一只手之后,变成了一个从事书籍运输的小贩,他的车子还让城管收了,自己没钱交罚款。
刘峰的日子虽然不富裕,但是自足而充实,他和何小萍相约着一起看望那些在战争中死亡的战友。
电影在最后用萧穗子的角度说:我是在2016年的春天,孩子的婚礼上,见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战友的,不由得感叹,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但是不难看出岁月对每个人的改变,和难掩的失落,倒是刘峰和小萍,显得更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
青春就像是一场盛大的流离失所,在洗尽铅华之后,许多人对人生满是失落,而只有那两个相同的温暖灵魂靠得越来越近。
岁月是一条永不能回头的长河,汹涌而平静的水流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嚣闹不羁,时而痛哭流涕,时而欢笑疯狂,机智如它,将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汇集在一处,使他们乘上青春的船只跌跌撞撞地驶向远方的远方;残忍如它,仿佛他早就窥视到了岁月的秘密,正如时光永远无法停止,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当年一个个熟悉的面庞也将被巨大的浪花拍散到世界的东西南北。
更多的人熟知《芳华》的故事是因为著名的导演冯小刚,正是这由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曾亲身演绎过的青春故事,才让有同样经历的导演十分青睐。在《芳华》的发布会上,冯小刚向大家解释了选择拍《芳华》的原因。他说,“当年自己在文工团的时候,是在舞美队做布景的,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那些跳舞的女孩儿。为此,他要拍这个电影,把当年的失落感找回来。”
而更值得去深入探究的是《芳华》的作者严歌苓。当你初读时,便莫名地会有一种想要去揭开文字之上的面纱,去发掘文字之下的严歌苓的冲动。严歌苓与冯小刚有共同的文工团经历,这便不难理解两人是如何合作出这样一部有情怀的作品的。严歌苓曾在军队呆了13年,曾在文工团跳了八年的芭蕾舞,书中的人物是她在文工团结识的好友,后来文工团解散,她转行做了中越战争的战地记者。
严歌苓曾说:“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细节全是真实的,哪里是排练厅,哪里是练功房,我脑子马上还能还原挡死的生态环境,这是非常自然的写作。”
是的,她完美地将这种自然进行到底了,将一代人的芳华原原本本地展示出来。《芳华》用第一人称从一个自叙者的角度用四十余年的跨度描述了自己当年亲身经历的某部队文工团的生活,营房的红楼是他们曾经青春过大胆过的一个默契的据点。而芳华是美好的,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代,它值得永远地被保留下来。
从她的作品不难看出,这两段经历对她深入骨髓的影响。我一直都在心里暗暗设想:或许严歌苓一直在心中将她最值得回味的青春定义成为文工团的模样,人生中最美好的八年时光全部付诸于文工团之中。文工团是她全部的青春岁月的据点,更是在那个环境下,她逐渐开始从周围的人入手思考更为深层次的东西。《芳华》便有一种奇幻的魔力,无形中将你拉入一种自身思维,让你开始思考人性本身的问题。
《芳华》讲述的是一群正值芳华的男女,生活在充满着革命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她们的责任便是将最好的表演来鼓舞艰苦作战的战士,这便是她们革命理想存在的价值。她们在一处叫做红楼的地方经历着成长中不可避免的爱情、友情,然而岁月不能将一切都置于安静的屏障之下,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们开始面对充满变数的人生,好人成为了坏人,坏人又成为了好人,甚至于最后这都成为了一团巨大的疑云笼罩在每个人的心上,成为芳华中无人得知的结局。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刘峰,那时文工团的人们都称他“雷又峰”,意译过来就是第二个雷锋。就如他的名字一般,他是善良的。反正不管是哪有东西修修补补,哪有脏活累活无人愿做,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刘峰,每个人都曾或多或少地接受着这个无私的奉献者的好处。正是这份无私的付出,让他逐渐在这个小团体里逐渐重要起来,他被选为雷锋标兵,这对他的政治生涯来说无疑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岁月平静,但躁动的生活却总想搞点小动作。刘峰成为人人唾弃的过街老鼠是源于一次“触摸事件”,刘峰一直暗自喜欢文工团的一名叫做林丁丁的女孩,他在与林丁丁独处的时候,一时没控制住自己的荷尔蒙,把手深入女孩的衣服里触摸了她的后背,导致林丁丁大喊“救命”被别人听到后报告了组织,自此,刘峰就彻底被拉下了画像拉下了大理石雕塑基座,遭到了除何小曼以外的所有他曾全心全意帮助过的战友们的公开批判,他也因此被下放到伐木连,参与了中越战争,在战争中他失去了一条胳膊,正是这样一位善良质朴的人,却从未得到过同等价值的关怀。
故事的另一位主人公叫何小曼。何小曼是一个从小便卑微到尘土中的人,原本她也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父亲是个文人,她的母亲剧场里打杨琴弹古筝,然而这美好的一切都因为父亲的自***而结束了。她随着母亲的改嫁也进入另一个家庭,在这里她忍受着白眼、孤独以至于她的潜意识里有一种求死的意识,她通过泡冷水澡的方式来折腾自己以换取母亲的短暂的怀抱。她拼尽全力想加入文工团,希望远离漠视和歧视,可最终,她在这里还是那个被排挤的人。大家之所以歧视她,作者也在文中进行了详细地叙述:“比如她吃饭吃一半藏起来,躲着人再吃另一半;比如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灯了接着舔;在比如她往军帽里垫报纸,以增加军帽高度来长个等等。”而大家对何小曼真正有意见是因为发现了她将两块海绵来填充胸部。这个事件也使大家真正开始歧视起何小曼来。唯一给过何小曼温暖的人是刘峰。小曼十分感谢刘峰的善良,因为她从未被温柔相待过。何小曼在刘峰走后,彻底对大家的所作所为寒了心,也选择离开了文工团,去战场护理伤残的士兵。不久,因为坚持背了伤病员十几公里,被尊为英雄,可内心卑微的她却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巨大的荣誉,精神失常了。
刘峰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好的人,而小曼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坏的人。可我不禁在心里暗暗想:什么是真正的好与坏呢?真正的好难道就是好的时候好死?坏的时候坏死?难道“触摸事件”之前的刘峰就是极好之后就是极坏?难道“背伤员事件”发生之前的小曼就是极坏之后就是极好?那个时代明明没有标准来区分好坏,却要偏偏喜欢去区分一个人的好坏。
在“触摸事件”发生之前,文工团所有的人都认为刘峰本是一个圣人,有着高尚的道德操守,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而在事件之后,模范英雄标兵的头衔不再,当初受到过他恩赐的同伴对他吹毛求疵,说尽了坏话,将他贬低到尘土里。刘峰也是一个人,有着作为人最原始的人性,就如即使大家表面上对刘峰是信服的,其实他们心中也从未信服过刘峰,正是这种人性的局限,没有人愿意相信表面上的刘峰是真实的,甚至所有人都等着李峰露馅,因为每个人心里都存着那点阴暗。就人性而言,那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现象。所有的的人都在心里宽恕自己的黑暗和狭隘,却要对一个善良质朴的人痛下***手,这便是人性。
就像作者在书中说道:“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刘峰是一个正常的人,他有真实的情感,或许他的错在于感情太过汹涌以至于倾覆了女孩的观念,但他的错不在于他作为一个模范英雄标兵就不该有人最原始的宝贵的人性。然而当他作为一个最真实的人将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的时候,那些人却无法接受了,无法接受这样一个陌生的刘峰。
这便是人性,这就是刘峰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在“背伤员事件”之前的何小曼还是大家唾弃排斥的对象,是人们眼中“极坏的人”,却因为背了一个伤员十几里地,成了英雄事迹的主人,带着大红花到处作报告,成了人们争相追崇的一个“极好的的人”,这样的判断标准不是过于荒谬了吗?
然而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懂的。
刘峰对所有的人是失望的,正如何小曼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的一种煎熬和悲哀的情绪。他们有着同样的身世、同样的处境同样的善良,所以他们可以惺惺相惜,在那个时代依旧做最真实的自己。当刘峰迫不及待赶往伐木连的时候,他是一天也不想在文工团多呆的;当何小曼装病糊弄的时候,便也是一天也不想在这多呆,她已经受够了所有的人。对于文工团曾经朝暮相处的人,他们只剩下一种心寒的情绪。甚至往更深处说,刘峰和小曼对那个时代都是失望的,他们的意识中都有一种求死的愿望,在生死关头,他用他救助自己生命的最关键的几十分钟故意给驾驶员带错了路,或许是想创造一个英雄故事,也许这故事会流传到很远,被谱成曲,流传到林丁丁的歌本上。何小曼她的求死意识却可以说是在她小时候就一直存在的,她热爱生病,生病的人似乎都能在别人身上得到更多的温暖,就像刘峰爱林丁丁或许是因为她的孱弱,总之小曼并没有那么珍惜生命,她宁愿用生命去换来对她来说意义上真正重要的东西。
在那个时代的人,总是将背叛当作正义,将讲坏话正义化,荣誉化,这不能不说是时代的悲哀。就如公开批判会上,大家毫不留情的用最难听最狠的话来打击刘峰,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背叛,但是在人们的心中这却是一种正义的发言。
就像作者在书中所说的,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
在书末,郝淑雯对萧穗子坦白了当年的背叛,三十多年前,萧穗子曾因为“情书事件”成为了团里的最卑微的人,而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是郝淑雯。萧穗子喜欢团里一位漂亮的男生少俊,两个人以书信的形式来往,郝淑雯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背地里勾引少俊,怂恿少俊将萧穗子的情书公诸于世,于是萧穗子受到了组织的批判,让她在大家一直抬不起头来。郝淑雯最后的坦诚却仍是一种优势者的心态来表述,当时的背叛何不是出于一种“竞争心理”。这便是人性。
在何小曼眼中,正是刘峰的“背叛”给她带来了最温暖的感动,正是在整个群体都嫌弃她“脏臭”的时候,他以一个“背叛者”的姿态脱离了集体,给了她一记触摸,仿佛一股暖流,流进了小曼的心中,存放了好多年。显而易见,这种“背叛”并不是我上面所指的那种背叛。
这所有的背叛何尝也不是源自人性?
那个时代虽然有点糟,幸好,还没有一些坏到骨子里的人。《芳华》里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郝淑雯、萧穗子、林丁丁不都是最好的证明吗?
故事的结局,刘峰和何小曼,相依相偎,他们并没有结婚,却比大多数人活得更幸福,更为满足。刘峰虽然身患肠癌去世,但我想他生命的最后是美好的。
冯小刚导演以一代人的芳华的盛开到凋敝为窗,对那个时代的文工团致上崇高的敬意,芳华一代人的芳华已逝,在那里我们可以嗅到青春的味道,并为之热泪盈眶。而作家严歌苓用细腻的笔触描述了很多电影中都无法体现的更为细腻的一些东西,更是以书中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提醒着读者人性的复归,那一代人的芳华已经逝去,我们更为关注的应该是是新的社会和时代的人性。
岁月时空深处,一两星在文工团的上空闪烁着,离近了,隐隐还 能听见欢声笑语,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关于他们的记忆却值得被永远铭记。
憋《芳华》很久了,小说读了、纪录片也看了,预感这个电影应该是冯小刚最好的作品。今天温哥华首映,终于看到了。冯导的电影,必须买票支持。
总的感觉是很好,非常好。但不是最好、不像应该的那么好。我不懂电影,只是说说观后感,别当影评看。
先说演员。女演员们选得还好,但是肖穗子和舍长的演员年龄感觉偏大,有点跳戏了。女主不错。男主很好,黄轩选对了。赵立新好得没的说。可惜,其他的男配们有点不太芳华,少了些干干净净的朝气蓬勃,我爸当年就是部队文工团的,从留下来的老照片看上去,比电影里的男生更英姿飒爽、更阳春白雪。这个戏不需要演技,只要体验生活到位了,总会大差不差,如果演员用纪录片的演绎方式可能会更打动人。
再说剪辑。几个片段都有点赶罗,节奏差了一口气。比如医院,被炸女主趴在伤员身上之后立刻就换了场景;比如告别宴,镜头切的有点快,斩断了观众酝酿已久的感动,生生地咽了。还有就是男主女主部队门口的告别,就是觉得快了几秒。和姜文电影的剪辑比起来有点不解气《阳光灿烂》该慢的慢、《让子弹飞》、《鬼子来了》该快的就快按照《芳华》风格,剪辑如果再延迟几秒,可能会更好。
接着说剧本。小说看了,不长,但该说的都说了,所以男主、女主的行为和变化是可以理解的。电影毕竟太浓缩,背景不铺垫好了,包袱就抖不响比如女主为什么偷军装拍照、为什么作假不上台,男主为什么会对暗恋的女生情不自禁、为什么后来被女主临终关怀。那场女团员们集体讨伐女主改内衣的戏处理的不好,电影里展现的行为让观众厌恶了,感觉不对。男主对暗恋对象的铺垫不够,所以被整之后观众缺乏因为认可所产生的强烈同情。
从结构上说。前半段的美好不足够美好、后半段的悲楚不够悲楚,感觉差了一口气。纪录片里游泳池边的戏就拍了很多,可展现出来却太短;文工团男女在一起的风华正茂和青春无敌还不够,除了歌舞片段少了一些日常生活的美好时光以及部队战士被当时政治环境的感召所作出的反应,这恰恰是男女主后面结局的缘起和因果之一。也因此,告别宴没顶到位,少了对青春对奉献对部队对友情对生活的热情、热爱和留恋,而更像是一群失意的人们凑在一起的没有情怀的释放,感动指数比不上警犬部队战士告别狗和大学同学的毕业散伙饭。女主顶替上台奋不顾身跳独舞的段落全没了,只剩下政委带着喊口号,这个点没扎疼观众,所以女主也显得不够惨。小说里男主在海口更悲催,电影里展现得太少了,不过舍长的我操不错,眼泪下来了。最后男女主抱在一起,有点赶罗,就是因为前面的包袱没包好,所以最后这一下翻出来不够响,观众少了强烈的同情和认可。
总的来说,芳华的确很芳华,但美不够美、惨不够惨,美的不知所以、惨的不以为然。无论怎样,这个片子的确可以让我以及我的父辈们感动了,毕竟部队、文工团、青春飞扬、战友情深是他们最深的念想,也是我对那个年代那些善良人群的美好回望。至于小说里想说的社会、人性和命运,《芳华》可能没探讨得那么深。
小刚导演出身部队,借这个小说圆一个梦,已经很棒了,虽然有那么一点抓小放大、跑题的感觉,但毕竟是诚意之作,走心了!从这点上来说,《芳华》很好。
唯一有点遗憾,就是带着满满的情绪炸药包进了电影院,整场下来,有点自己使劲努,炸药包始终没有被引爆,又扛着出来了。这可能就是导演的意图吧我太知道王朔、冯小刚这些北京长大的、有情怀的、好人的感情表达方式了,也很认可。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
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一生过去了,平凡与否,总会有个人记得。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死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血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死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他所承载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让他无法喘气。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死。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 touched 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血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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