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们就有自己的心目中的偶像,当然每个人的偶像都不同,有的人喜欢帅气的,有的人喜欢明星的家庭背景。我喜欢的明星,我也不敢肯定大家对他都了解,但大家一定知道他的称号——“亚洲舞王”。
小学时,开始关注他,慢慢的开始喜欢他。先开始喜欢他是因为他长得很帅,可以用无懈可击来形容;但慢慢的,喜欢他的歌,喜欢她的舞蹈,喜欢他孝顺母亲的样子。他的背后有多少流言蜚语,他忍受了、、、在我感觉学习很累的时候,他说过一句使我很震惊的话:坚持比努力更可怕。真的,没尝试的人不了解,尝试过的人,不敢再试第二次。
上了初中后,许多人不喜欢他,在背后说他,但我坚信每个明星的成功都有汗水。都要努力。也是他让我知道如何孝顺父母。他写的书《逻辑课》感人肺腑,看完荡气回肠。这本书里可以看出他是多麽的爱自己的妈妈,他把妈妈教育他的一点一滴都记载在书里,让我们知道父母对我们的爱,这么多年来的坚信。
喜欢他是因为他独一无二,没有人可以与他相提并论。自从他进入演艺圈,他就是全能艺人,第一部电视剧《梁山伯与祝英台》饰演梁山伯,以后我们又可以在众多的电视剧中看到他,《篮球火》里的元大鹰是我们深深地把它记住。演电视的同时他也主持,也发行专辑,也跳舞,第一张专辑里的`舞就让大多数人肯定他就是“亚洲新舞王‘,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有人替代这个位置,他是无人能敌的。
独一无二的他在以后一定还会再创佳绩,引领亚洲。他就是“亚洲舞王”——罗志祥,记住这个名字。
人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的偶像成龙是一位动作喜剧电影明星。他拍的电影总是又好看又好笑。
他有一张圆圆的脸,头上盖着卷曲的头发。一双大大地眼睛炯炯有神,眼睛下是一个大大地突出的鼻子,正是他的鼻子总是让人们发笑。鼻子下是一个长挂笑容的嘴。他常常穿着白衬衫和白裤子,这样显得他就像一个习武之人,成龙天天也会练武的。
他的身高近1米80左右,两肩平宽。在他的影片中,很多部是与小孩子们一起拍的,成龙自己也非常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他的双臂非常有力,他的双臂上满是肌肉,显得他特别的强壮。成龙还是一位大善人,在希望工程或别的捐款中都有他,每一次他都捐很多钱,有人会问他,你为什么会捐那么多钱,他却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在成龙的影视作品中,有很多是具有惊险动作的,而这些惊险动作是经过多次拍摄才完成的,而有时也会出意外,成龙也少不了会受伤。但他坚持不懈,最终还是会闯过去。
成龙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家有两只小猫,它们朝朝暮暮地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就在回家的前一天晚上,一只猫,独自出去了。它放弃了丰衣足食、不怕风吹日晒的日子,开始过起自由的生活。可是,它时刻不忘仍然关在猫笼里的那只猫,每日徘徊在猫笼边。
我们一家也在“追踪”着猫的“行踪”,每天都斗志昂扬的“上阵”,灰心丧气的“回来”。但是,我们仍不放弃,变本加厉地抓回这只猫。今天下午,我们发现,这只猫停在别人家的栅栏上,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另外一只猫。爸爸亲自上阵,经过了一翻激烈的“讨论”,爸爸敲响了猫“所在地”的那家人的门,打开门的是一位和蔼的老奶奶,她热心地表示“热于助人”,配合爸爸抓猫。爸爸毫无畏惧的爬上老奶奶地洗衣台,拿起漏网,往小猫的“栖身之地”猛地盖去。可谁知,那只小猫同样以掩耳不及盗铃之速,飞开了。爸爸扑了一场空。那只猫“飞”到了另一幢楼的二楼。幸好那层楼有一个大伯在洗衣服,他同样热心地打开了门,这次的爸爸有“无比英勇”地登上了高达一米的洗衣台,奋力朝阳台扑去。
那猫从网的底部溜走了,爸爸再次白费了心血。猫在小区里饶了一圈,又飞会了大伯的阳台上。这会的爸爸可是有了丰富的。他翻过楼层之间的矮墙,来到了二楼阳台的屋顶上,那只猫正蹲在阳台正中间恭候爸爸的到来。爸爸竟然站在了二楼的屋顶上!我大吃了一惊,又回过神来,叫爸爸加油!爸爸把网往阳台中间用力一扑,像扑蝴蝶一样,可是,仍然是以前的结局,猫飞了,“鸡飞蛋打”呀!
让我敬佩的是爸爸竟然敢爬上屋顶,沉着的抓猫,爸爸,你真是我的“偶像”!
貌似小学每一学年都会面对一个作文题目——《我的偶像》,我总会写我爸。
现在已经记不得为啥不写我妈,大概是他那时候老忙没啥空絮叨我,还带我吃大盘。
记得他只打过我两次,而直到生娃前最长的独处是复读那年陪我艺考的两个周。
他做过最酷的事情是我复读高考完的那个晚上,他看着看着电视说,“你相好的女同学照片可以给我看看吧?”
我戴着眼镜负责任又有些有点愧对我妈地说我长得一点都不像我爸,但拜年时看我爸长大的一个奶奶说我像我爸,走路都像年轻的他。
这个我不知道,但我觉得看不到的那个我那么的像他。
所以,当我爸用柔和的方式关心我时,我开始觉得他老了。
最铁的同学说起我爸最多的事就是我最大的一次酒我同学把我架出车时,楼下等我的我爸冲我就是一巴掌,我同学吓了个楞都要干仗。上床后除了零星鼻涕泪一把把的咋呼着的记忆就是我爸一直叹气一直给我拿纸。
所以,当我用强硬的方式抵触他的关心时,他应该也许是觉得我长大了吧…
高中的时候自以为是不时写信劝他宽心,现在懂点事了却更不会说话。
换句我妈的话就是越大不如小。
每每无地自容又每每依然如故。
老照片里搂着4.5岁我的他大概是我现在的年纪,大嘴巴露着着牙笑着,我很难过的随了他嘴巴的辽阔和我妈嘴唇的丰硕。那时候他一天两顿酒,一顿一斤,混蛋的时候应该比我还混蛋。
我想我的今夜的几颗星一定挂在我爸昨天的夜里。
可我又想等我明天老去的时候,可以比现在的他更开通。
所以,爸你看到的话,你要听我的话每早喝大麦若叶。
1955年10月28日,比尔·盖茨出生在美国的西雅图。他用了15年时间,积累资产竟达1100亿美金。他的人生格言是:“我是王,我能赢!”
我喜欢比尔·盖茨的远大理想,喜欢他永远自信的笑容。
盖茨从小就喜欢看《世界图书百科全书》。盖茨经常连续几个小时地阅读这本大书,总是强烈地感觉到,在这些小小的文字中隐藏着一个神奇的世界!他经常在幻想:人类的历史将越来越长,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会越来越大,越来越重呢?如果能造出一个只有魔盒那么大,却能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那该有多方便呀。这个奇妙的梦想,后来他实现了——芯片。
盖茨看的书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深奥。一天,他对他的同学卡尔·爱德蒙德说:“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草,还不如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因为小草毫无个性,而橡树则昂首苍穹。”从这以后,他坚持写,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竟像大人思考问题。他很早就感悟到生命来之不易,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人生是一次盛大的赴约,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信守由人类积累起来的理智所提出的至高无上的诺言,他在另一篇日记里又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这就是,追赶生命。
比尔·盖茨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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