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它如此触动人心;神奇!它独一无二;神奇!它如此扣人心弦;神奇!它如此变幻莫测;神奇!它多姿多彩……
灼烈日光蒸着大地,晒蔫的树叶干硬无泽。电线杆下,一只小狗懒懒地打着盹,畔水而建的村庄白墙黛瓦,空气中夹杂着丝丝泥土的气息。蜻蜓嬉戏,偶尔,小鸟飞过,留下一片翎羽,摇摇晃晃飘向水面,荡开层层波纹,又恢复了往前的宁静。我拖着行李,深吸一口家乡的空气,伴着啁啾鸟声,踏上寻求神奇之路……
泰山,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从小,每当念起李白的的:“登高望蓬流,想象金银台”,思绪总会溢上泰山,若如身临其境。言有境而意无穷。其身未到,其心以至。那里充满了我对自然的希冀。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杜甫的《望岳》不禁浮现脑海。“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指引着我去寻找奇迹!
泰山似一巍峨巨人屹立东方。嘴由o型变为月牙形,我,要拥抱泰山!
山间树林郁郁葱葱,碧油油的绿叶折射的阳光光彩夺目,清新的空气令人宁静。
忘记人们的贪婪恣睢,忘记所有困难烦扰,忘记世间冷暖无常,忘记世间阴阳交错。忽略时间的匆匆,忘记秒针的转动,静静听山的声音,听山的呼唤,接受自然的洗涤,仿佛我的心净到透明,只映射丛林碧水的唯美。它,正如一位天使,给我纯净与理性。
直插云霄的登山阶梯鼓舞着我的双腿向前迈进,我坚信我每走一步,都会留下脚印。嶙峋怪石一路伴我,给我信心,满足我的好奇心,更教会我坚毅。山上流水一泻千里。教会我永不停息。它,如一名循循善诱的导师,叫我奋进。
来到山涧瀑布,募得想起“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磅礴气势,振奋人心,浩荡雄浑的气势令人流连忘返,那触动人心的水声仿佛把禁锢人们心底的真,善,美唤醒,使人沉迷,无法自拔。它,似春风,将真谛和美好播撒人间。
来到天街,不禁想起郭沫若先生所作的《天上的街市》。这里,又好似陶渊明笔下的桃源仙境。云雾缭绕,那正如“泰山嵯峨夏云在,疑是白波涨东海”的震撼,人们仿佛飘飘欲飞,度化成仙了般。再往前,便是石碑“五岳之尊”不禁想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心灵上的震撼和视觉上巨大冲击令我怔住良久。不禁莫叹:“神奇!”
淙淙流水,飒飒风声,美妙动听,具有这神奇力量的,便是自然!
神秘北极圈,阿拉斯加的山巅,珠穆朗玛峰顶……浸透着满满的是神奇!
这一种神奇令我着迷!
与你一同经历神奇的探险,让我着迷!
你——《绿野仙踪》里的多罗茜,一个善良、勇敢、富有正义感的阳光女孩。你因为一场龙卷风,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芝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于是我便同你一起经历了一段神奇的回家历险之旅。
这天,我同多萝西一行一起来到了翡翠城。
第一天,多萝西所见到的奥芝是:一个绿色大理石的宝座上面放着一个巨大的脑袋,下面却没有身体支撑,也没有胳膊和腿!正当我跟随着你——多萝西,惊奇地盯着这个脑袋时,脑袋上的眼睛居然转动起来,接着,那嘴巴也发出了声音:“我就是伟大的……”
而第二天当我跟随稻草人走进宫殿后,看到坐在绿色宝座上的却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人。“我就是伟大的奥芝。”她温和地说,“……”
可是当铁皮人走进王宫时,他看到的既不是脑袋也不是女人,而是一只极为可怕的怪兽。“我是伟大的奥芝!”那怪兽怒吼一声。
第五天,狮子去见奥芝,并没有预料的大脑袋、美丽的贵妇人或可怕的怪兽,而是一个巨大的火球。
太神奇、太刺激了,既紧张害怕又趣味无穷!跟随着多萝西的神奇历险令我神往、让着迷!
我虽然是个女孩子,却既没有林黛玉那婀娜妙曼的身姿,也没有她那婉约柔曼的音调。我既长得较为“剽悍”,性格也很是豪放。所以,我不喜欢太淑女的女子,更不喜欢娘娘腔的男子。我喜欢孙悟空、喜欢汤姆索亚、鲁滨逊……
孙悟空,神通广大,跟随唐僧西去取经,一路探幽历险,斩妖除魔。无论是车迟国斗法、三调芭蕉扇,还是盘丝洞斗妖、三探无底洞,无不令人叫绝称奇!跟随你一路取经,我的心时而舒缓时而万分紧张,一个个神奇惊险的有趣的小故事让我着迷,欲罢不能,为作者丰富奇特的想象而叹服。从五六岁能听故事至今,我就是个标准的“悟空迷”、“西游迷”!流连于上天入地的神奇的神魔世界,沉醉其中,迷恋其中!
汤姆•索亚——你与小伙伴在密西西比河沿岸的乡村小镇圣彼得堡附近的一系列的荒唐冒险活动,最让我着迷的是你与蓓姬在洞中的那段神奇的历险经历。你和蓓姬被困在山洞里并忍受着黑暗、饥饿、孤独以及死亡的恐惧,你非凡的沉着机智,你以一个小小男子汉的担当,终于带着近乎绝望崩溃的蓓姬,找到了洞口,走出了山洞!你可知道,当你们在山洞的时候,我一直为你们担心、为你们鼓劲、为你们祈祷,直到你们安全地走出山洞,我才深深地舒了一口气。紧张的心倏忽轻松了,沉迷于其中的我还一时难以从你们神奇的探险历程中回过神来呢!
有一种神奇让我着迷,那就是与你们一同经历神奇的探险!我的世界因有了这一段段令人惊心动魄、神魂颠倒的神奇历险而丰富精彩!
电脑桌前,一双白皙细嫩的手飞速地在键盘上敲打着。写作这个东西,究竟有怎样的魔力,让我竟如此痴迷......
——题记
读书,会使你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踢球,会使你翱翔在自由的天空中;种植,会使你感受到绿色的生命在萌发;绘画,会使你漫步在奇思妙想的世界里,挥动饱满想象力的画笔,创作出属于自己的一副七彩画......凡事都有它的迷人之处,而我痴迷的,却是曾经被我认为最枯燥无味的写作。
初识写作——不屑
其实,以前的我对写作根本不感一点儿兴趣。
刚开始认识写作,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那时的孩子都爱玩嘛,只要能玩的就都是好东西。所以一得知写作就是整天趴在写字台上写文章时,我就觉得它很枯燥,乏味得很,感到很不屑:“切,写什么作啊,那么枯燥无味的事情,有什么好做的!唉!写作的人真可悲啊!还是玩最好了!”
“泼”完“水”后,我便又屁颠屁颠地去找亲爱的闺蜜玩去了...... 尝试写作——担心
就那样浑浑噩噩地晃了三年,我五年级了,对写作还是提不上感兴趣。
但那一年,我对写作的情感发生了巨大的逆转。
那一年,县里举办征文比赛,全县五年级学生都可以投稿,优胜者可以得到相当的奖励。
要知道,我是个好胜的人,毫不犹豫地报了名,但报完名后我就后悔了:我根本就不会写作,还参加什么比赛啊!啊!完了完了!不行不行,我不能认输,我要赢!
我第一次认真地读完了整本的作文书,收集了很多好词好句和写作手法,以前都是乱看一气就完事了。
我在脑海里构思了许多故事情节,又打了很多底稿,费死我的`脑细胞了!要不是为了取胜,我才不会没日没夜、没完没了地在这儿写文章呢!这可是我第一次为了写作这么卖力啊!
交稿时间很快就到了,怎么这么快啊!我还没修改完呢!我皱皱眉,把自己认为写得最好的一篇作文交了上去。
我既兴奋又担心,兴奋是因为那是我精心打理的一篇作文,我有信心获奖;担心是因为我怕自己基础还不行,落得一场空。
爱上写作——痴迷 又浑浑噩噩地过了几个月......
“六一”颁奖时......
我当时的心情,是激动?是兴奋?还是......感激?
当我从校领导手里接过那张金灿灿的奖状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成功了!原来我不是完全失败的!
那张奖状,竟使我迷上写作。
领奖后,我坚信自己有写作这方面的潜能,在作文网上注册了一个账号,没事的时候,静下心来,望望蓝天,动笔写写。
随着我的作文不断在网上发表,我对写作也越来越痴迷,在写作方面上不断取得成就:我独自写的《爱在细微处》系列获得亲朋好友的赞赏;我的作文常多次被老师当做范文全班朗读......
写作,是你的出现,让我从一个疯疯癫癫的“假小子”变成一个文静优雅的女孩子;让我爱上那刚劲有力的方块字,爱上那具备优美线条的标点符号,爱上那墨香散发的纸页......
轻轻揣摩着手中散发着墨香的纸页,细细品味着文中优美动人的字词段落,“沙沙”修改着文中不和意的词句,痴痴幻想着能与文字相伴永久......
——后记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即使是我们同样也拥有一片蓝天、一方乐土。在哪里,我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着,令我陶醉的便是画画了。
星期六下午,我百般聊赖地趴在电脑前,我的眼角不经意间扫过放在一旁椅子上的板子,突然间灵光一闪,我动作迅速地用数据线把板子和电脑连接上,打开SAI软件,开始了我的绘画之旅,对了,我介绍一下板子吧,其实板子是绘画板,只是整个来这么叫比较麻烦于是便直接叫成了板子,可以用笔在板子上当做电脑的鼠标,对于不会鼠绘只会手绘的人来说,这是很方便的事情。
在网上随意找了一张图片开始临摹,或许是板子的表面比较光滑,所以笔在板子上绘画比较不容易控制,随手在旁边拿来一张白纸,垫在了板子上,摩擦力大了许多,逐渐也有了笔感。“你又在干什么了?”正画得起劲呢,弟弟突然走近我身边,看了一眼电脑屏幕后这么问着,我淡淡瞥他一眼:“画画呢,反正你又不感兴趣的。”果然,弟弟闻言之后一声不吭地回到了房间。过了大概半小时的时间,我才把底稿画完,说是底稿,其实是线稿,只是画了个边,这样还不怎么具体。因为线稿比较缭乱,所以我又新建一个钢笔图层,开始用里面的曲线描边,其实只是把线稿再描一遍,让它看起来更干净些,所以只要不是太复杂的线稿都可以快速完成。
接下来是涂色了,涂色是很麻烦的事情,很容易涂到边界外边去,如果没有控制好,两个地方的颜色合在了一起,擦起来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就要新建很多个图层,图层可以分为线稿,皮肤,头发,眼睛,高光,上衣,裤子,阴影,这样分开来涂色,擦起来容易,不会影响到其他图层的颜色。涂色的工具也是要有选择的,我点了一个水墨笔,把浓度调到六十左右开始涂色,毕竟是临摹的,所以手呀衣服呀都不是问题,唯独那褶皱阴影和头发眼睛的高光比较难涂,若衣服是淡粉色的,
那么如果在太阳比较大的情况下是要用更浅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若是在太阳较小的情况下就要用更深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衣袖是黑色的,所以要用淡白色来涂阴影,因为这样才能显得阴影更加突出,我用了橡皮擦,把浓度调到二十五左右开始在阴影地方涂色,呼,终于完成了,这是初次用SAI上色,以前从来都只画线稿不涂色的,今天第一次涂色,倒也不算把画毁了个彻底,心里不禁泛起了一种不大的成就感,不知不觉间竟消耗了我将近一下午的时间。
画画,你真让我着迷。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个万花筒中最璀璨的一角,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的一个星期天,我刚刚从书店里买回一本向往已久的童话书 ——《木偶奇遇记》。刚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翻开书的第一页,一股浓浓的墨香味便扑鼻而来。闻着浓浓的墨香,看者崭新的童话书,啊!感觉真是一个字“爽”。书中的故事情节时而让我哈哈大笑,时而让我泣不成声。书中的木偶皮诺乔因为不想学习贪图玩乐,而变成了驴的模样;因为撒谎不诚实,蓝发仙子把它的鼻子变得很长很长;因为逃学,被杂技团的人拿去当木偶,甚至被当柴烧;因为捣乱逃跑,而流落街头;……这些事情让我更加懂得学习的重要,我不会去旷课逃学。也使我更深的理解了父母的爱,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读书越多,越使我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记得几天前,我买了一本《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恩利科父母的教子篇《学校》。恩利科的父亲对他说:“如果你不去上学,每天将会多无聊,多可怜啊!只要经过一个星期的嬉戏玩耍,你是会感到无聊和厌倦的,到后来,你一定会恳求着回学校。”是啊,书本就是我们的武器,班级就是我们的分队,整个世界就是战场,而人类文明就是胜利。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更加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而读书就是学习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做临阵退缩的逃兵。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够使人诙谐,使人见多识广,使人陶冶性情。读书让我着迷,我从中享受了无限的乐趣,得到了教益和启迪。来吧!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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