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吧:以前有个七十多岁的老人,经常因帮助别人而不小心弄的`伤痕累累。有一天,他遇到一个保养得很好的百岁老人,百岁老人说:“你干嘛管别人,管自己就行了,看我保养得多好,你真傻!”
最近韩国“岁月号”沉船事件中有两个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船长居然在有许多人还在船上时便弃满船人于不顾,自己逃生去了;而一位可敬的女船员把救生衣让给了乘客们,挽救了十余人的生命,自己却被无情的大海吞没了。
百岁老人和那个船长虽然活着,但就像死去一样,这样的生命让人唾弃,虽生犹死。而那个女船长和七十多岁的老人有着舍己为人的精神,这样的生命值得我们去学习。
生命,“可以重于泰山,也可以轻于鸿毛”。生命确实是宝贵的,但它需要我们的行动让它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让我们用自己的行动来改变生命的价值吧!
六年级:王尔楚
在一条小路的旁边,有一盏路灯。他白天睡觉,晚上工作。他很善良,还乐于助人。路灯旁边有一棵树,可是他的想法却和路灯不一样。
有一天晚上,有一个人打着手电筒在路上走着,可是手电筒的光太弱了。路灯看见了,心想:这么暗,可怎么走路啊?万一跌倒了怎么办?而且照亮路人,本身也是我的职责,我一定要帮助他。他马上加强了光,那个人在路灯的帮助下,脚步也变得轻松起来了。这时候树看见了,对路灯说:“傻路灯,这样你的寿命会变短的,为了别人不值得。”路灯只是笑笑,什么也没说。
路灯天天这样照亮别人,他帮助了很多人,可是慢慢地他的光变弱了,身子一天不如一天了。
又一个晚上,路灯又开始了他的工作,虽然此时他的光已经弱到了极点,可是他还是坚定地站在那里。忽然,从不远处走来一位老奶奶,她步履瞒珊,走走停停,似乎在找什么东西。可能是光线太弱的缘故吧,所以她索性趴下身子,靠双手在路面上摸索着。路灯看见了,他毫不犹豫地使出了全身的力量,努力让自己的光变得更亮,把整条小路都照得如同白昼一般。老奶奶借助强烈的光线,终于找到了她丢失的钱包,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可就在这时,只听“啪”的一声,路灯灭了。由于他透支了太多的体力,所以提前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树看见了,摇摇头说:“傻路灯,现在连命都没了,真不值得。”
几天后,来了几个工人,把路灯修好,把大树砍倒了。大树终于想明白了:即使一生再短暂,也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可惜他知道得太晚了……
1.石头先后被送到何处去卖?结果有何异同?
2.普通的石头为何成了稀世珍宝?你从这个故事中得到什么启示?
3.第5自然段中加点的竟字去掉好不好?为什么?
我不敢妄言对“生命”有多少认识,更不敢狂言于“价值”的体现,但是生活的点滴却让我敢说:“生命绝不应该是这样!”
我以为生命的“价值”应从两方面剖析,一方面:生命本身便是一种价值,更是无价之宝;另一方面:还应体现在所从事的事业,所谓的事业是在人类道德范畴以内,可以是居里夫人似的科学家,鲁迅似的文学家;还可以是手持扫把的环卫工人,市场上斤斤计较的商贩。
“价值”正因为有了“无价“的反衬才凸显出其存在的意义,正如有了盗贼,才显现出警察的价值。一个乞丐横躺在路边,眼神中流露着祈求,换来的却是周围人不屑的躲避,因为他们知道与其把内心的施舍送给一个懒惰的乞丐,不如奉送给一个因失败而丧失信心的人的手中,因为这样的“施舍”给予的对象不同所产生的价值也就不同,一个乞丐的价值终究是引起人们的关注而获得一餐半饱,而一个因失败而失去信心的人的价值是他那值得一拼的精神与廉耻之心,同样的一个本钱——身体,所获得的效应却有天壤之别, 岂不让人有所感叹呢!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此句深刻的阐释出生命的价值,并视为一种“大价值”,其实呢,对于我们而言,更面对于如今的社会而言,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便是对生命价值的最好体现,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有责任更有义务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一份贡献,我们在对于出现在荧屏报幕中,实现自我价值而获得公认的人报以热烈的祝贺时,切勿看轻自己,因为 我们也同样的在自己的岗位上实现着自己的价值,“小价值”中方能凸显“大价值”。不过话说回来,我们是不是就不用抱着解放人类的大志向呢?不!我们还应该在自我的“家庭”外,留出更大的空间将社会这个大责任牢记心间,必要时奉献自我获得人类的大解放。
如此,便不得不到用古人的一句话:“识人者,谓价也!”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