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的这部经典小说很有魅力,既风趣幽默又寓意深刻,好看易读而又令人感概良多,就如品了一杯好酒,历久弥香,回味无穷。书名为远大前程,实际却是一场真实发生而又破灭的幻梦,是主人公皮普的一场华丽旅程,从雾气弥漫、沼泽遍地的英国乡村质朴生活到繁华都市伦敦的五色斑斓,最后回归乡村,这场幻梦却让皮普对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们读者有了更多的感触。
小说分为三个阶段:幻梦前,幻梦中,梦破灭后。
幻梦前,主要是讲的社会环境加之人的意识的萌芽,特别是在那个年代英国根深蒂固的阶级意识下,小皮普开始只是一个有些胆小、心思单纯的孤儿,跟着经营铁匠铺性格暴躁的姐姐和心地善良的姐夫乔一起生活,认为自己的未来就是继承姐夫的铁匠事业。但自从亲戚潘波趣带他走进镇上的孤僻富豪赫香薇小姐的那座庄园,并认识和他同龄的美丽养女艾思黛拉之后,特别是对艾思黛拉的爱意使得皮普的心境开始发生变化。而狄更斯对这变化的发生发展从语言、动作、心里等方面的描写让人回味无穷,比如书中写道:我后来也曾不止一次地尝到过一种滋味,觉得一时间仿佛天上落下一块厚厚的帷幕,盖没了人生的一切乐趣和美妙的幻想,使我百无聊赖,只有浑浑噩噩耐着性子度日。
记得后来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落,拿我自己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两者倒颇有些类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低下、一样看不见出路、一样是浓雾弥漫、大海茫茫。英国乡村的那浓雾一直在书中反复出现,有时消散一些,有时又弥漫更多,就如皮普的前程,看似暗淡却突然有了转折,看似光明却又危机重重。
一个突然从天而降的'消息改变了皮普,让他走进了繁华伦敦,走进了这个美丽的幻梦。幻梦中的皮普在这外界环境影响下内心的挣扎更加激烈,比如回老家去看望过他误以为给她遗产的赫香薇小姐后,却找借口不去看望给他温暖和爱的姐夫乔和朋友毕吉!这些种种无不在他的内心挣扎中,但挣扎之后更多的却是走偏了。
虽然我们在他的挣扎和朋友赫尔波特中能看到皮普本质上善的一面,但是一些不好的品质在皮普的身上渐渐呈现,挥霍无度、瞧不起自己原本的家人和故乡、对虚荣的上流生活的迷恋。就在这时,那个雨夜中,渐渐沉沦在伦敦所谓的上流社会奢华生活中的皮普却被命运给了他当头一棒,原来一直以来资助自己的并不是赫香薇小姐而是曾经帮助过的逃犯浦俄洛斯。这一棒突然而剧烈,让皮普渐渐清醒于自己的生活,认清自己的现实,也让他感觉到欺骗(赫香薇。而在认识到自己的金主之后,狄更斯的描写,对于皮普对浦俄洛斯感情由厌恶到感激的逐渐变化也很有意思,一点一点的变化,内心的波动,而筹备逃跑那一段则是小说中难得具有戏剧效果的紧张戏码,在最后逃跑的湖上,浦俄洛斯对皮普说:“我们谁说得上过几个小时会是怎么个光景呢?正像我撩得起这把河水,却看不见河底一样,可是,河水我抓不住,时光我也留不得,诺,水从指缝中漏掉了”,这段话既暗示了逃跑的失败,也表明了皮普这远大前程是一场幻梦,而更多的是对命运对时光的感叹!
遗产消失了,浦俄洛斯也因为受伤在审讯前去世了,心中的爱人艾丝黛拉嫁给了自己讨厌的人,一切就如黄粱一梦,转眼变为泡影。而这时候帮助自己的还是那个善良的乔,而现实的一切加上这份爱使得皮普在内心挣扎中,在对与错中认清了方向,回归本质的良知。在回到那改变自己生活、现在已经变为废墟的庄园中,他见到了同样被生活历练的艾丝黛拉。“我牵着她的手,和她一同走出这一片废墟,当年我一次离开铁匠铺,正是晨雾消散的时候,如今我走出这个地方,夜雾也渐渐消散了。夜雾散处,月华皎洁,静穆辽阔,再也看不见憧憧幽影,似乎预示着,我们再也不会分离了”,这是全书的结尾,雾的意象也在次出现,这一次是散开,但和多年前离家的夜雾散开不一样,这一次看见了皎洁的月华,看得更清晰更明亮,很喜欢的一个结尾。
这本书除了写主人公这一场幻梦之外,几个配角人物也令人印象深刻。比如:法律顾问贾格斯,每次在处理完一件工作上的案件后都要洗手,仿佛怕被这案件给玷污了。还有他的助手文米克,在工作上灵活严肃冷静,而在生活中却有趣幽默,他那设计别致精妙的家就是他的世外桃源,而他把工作和生活划分得如此的彻底让人惊讶。当然,赫香薇小姐那座幽暗的庄园,那永远停滞的新娘打扮在她死白而日渐衰老的皮肤衬托下令人感到惊悚,布满灰尘和虫子的新婚餐桌,想必也印在了读者的脑中。
跟着皮普一起经历了这一场幻梦,这一切的喜怒哀乐,我的眼前是英国乡村的浓雾和沼地,渐渐的这浓雾化开了,散去了。
随着逃跑计划的失败和遗产的充公,匹普再次一无所有,回到家乡。这次再也没有人向他献殷勤了,厌恶重新出现在村民的脸上。
在历尽一场跌宕的人生历险之后,感慨于世事凉薄、人情虚伪的匹普,在老朋友乔和毕蒂身边找到了慰藉。原来真正的朋友就在自己身旁,富贵时不怨,潦倒时不弃。沐浴在乔的爱意和人性的光辉之下,匹普那颗无处安放的挣扎的心,渐渐回归良知。尽管日后的生活风尘仆仆,艰辛漫长,然而这才是人生的正轨。都市虽好,却不是故乡。毕竟,心安即是归处。
沼泽里的雾气不再弥漫,天空中的阴云不再密布,当年的爱意也转变为亘古不变的友谊。书本内,匹普耗尽半生,终于完成了一次心灵上的远征,找回那颗蒙着尘埃的初心,拂去纤尘,洗净铅华。书本外,我跟随匹普走进他的精神世界,与他同喜同悲,共哀共乐,既为乔的友谊感动流泪,也为乡绅的虚伪愤愤不平。
合上书本,时光如同跨越世纪般漫长。我抬头,盛夏的蓝天仿佛永远不会结束,白云勾勒出一条望不见尽头的路。我知道,路上也许会有残酷和诱惑,永葆一颗洗去浮华的心,往往比任何幻想希冀都重要。
正如东坡之词所言:“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一笔神秘的遗产让匹普从讨人嫌的臭小子摇身变为村里人人巴结的年轻贵族。昔日无处不在的白眼、训诫和厌恶转眼间便化为赞美、讨好和奉承。被爱情和远大前程冲昏头脑的匹普并没有意识到周围乡绅们丑恶的嘴脸,自鸣得意的心情反而让他对老朋友乔和毕蒂冷眼相待。一颗过上上等人生活的种子在他的心底悄悄生根发芽。
匹普在伦敦过上了挥金如土的生活,也结交了形形色色的“上等人”。其中不乏善良热心的赫伯特,也有狡诈冷血的律师和傲慢狂妄的富家子弟。身处贵族生活中的匹普渐渐发觉,上等人并非如想象般清闲愉悦。对心上人的求而不得更是让他寝食难安。然而更大的打击随之而来。当一切虚幻的妄想如泡沫般破灭,当一切假象和谎言被击得粉碎,当他再次面对幼年的噩梦,当逃犯那双冰凉强壮的手再次朝他伸来……匹普从黄粱美梦中惊醒,却发现一切早就物是人非。他无法回到过去,更无法逃避现实。
第一次接触是在高中英语课本上。英语老师给我们讲解字句的语法结构,在长句中把主语-动-宾语圈起来,并生动地给我们讲解节选部分。为紧张的第三人生增添了一种文学氛围。
最初接触《远大前程》是在高中的英语课本上,这是一部具有深刻社会意义和强烈现实意义的伟大作品。
小说主人公是匹普,他是一个孤儿,是在姐姐家长大的。匹普的第一个梦想是成为像他姐夫一样的铁匠。
匹普在郝薇香的家里工作时,和郝薇香的养女艾斯黛拉产生了恋情,这使他渴望成为上等人。艾斯黛拉的生父在逃亡,无意中得到匹普的救助。艾斯黛拉的生父在国外发了财,他帮助匹普到伦敦接受良好的教育,并给了他一大笔钱。
不久,艾丝黛拉嫁给了别人,逃犯因为事发被捕,这时候的皮普情感上被打击,财产被没收,只好流浪到海外谋生。后来,当匹普回来的时候,艾斯黛拉的丈夫已经不在世,两个陷入困境的恋人终于走到了一起,离开了房东被毁的老房子。
也因事发而被捕,踌躇满志的匹普受到感情上的打击,财产也被没收,只好流浪到海外谋生。后来,匹普回国,艾斯黛拉的丈夫过世,两个饱经忧患的情人终于走到了一起,离开了艾斯黛拉已颓废的旧宅。
当金钱和地位的诱惑进入一个人的生活,或升华,或堕落。人生短暂而漫长,万事皆成。即使像匹普一样,他被无情地抛弃在生命的最底层,也许这是另一座山的起点。
他说,因父母对他过度的关心,过度的操控,从小到大,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从来没有自主权,从来没有得到过正常的爱,他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亲情,是情感上的“父母双亡”者。
我不否认他极端,但是,这是否也反映出我们社会上存在的某些问题呢?
作为刚出生的婴儿,我们就是一张待渲染的白纸,还没有能力做出选择,而用爱和教育去构图,是父母的责任与义务。
可是,父母也是第一次当父母啊!他们探索着,把自己认为最好的都给孩子。他们吃过没读过书的亏,就希望孩子能上学,取得好成绩;他们经历了物质匮乏,食不果腹的年代,于是便拼命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他们那时候受过许多罪,便不想让孩子受罪,宁愿自己再多吃点苦,也要给孩子创造最好的条件……
就这样,他们用自己的三观,肆意地去描画孩子这张白纸。他们认为,这就是爱,是他能带给孩子的,世上最好的东西。却唯独忘记去问,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孩子有什么想法。
我小时候经常听到的话是:你是小孩子,你懂什么呢?外边世界那么复杂,现在不好好学习,将来只能做苦力打工,做苦力都不一定有人要。你选这个专业干嘛,将来不好就业,你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学干嘛,人生地不熟,被欺负出点事我们也不能立即赶去……你不应该怎样,应该怎样,这是父母长辈对孩子说的最多的话,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句式。
这难道不是爱吗?是爱,可是有些怪!
当我读完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才明白,这些爱怪在哪里,什么叫合适的爱。
皮普是一个由姐姐带大的小男孩,姐姐脾气暴躁,爱打他骂他,而姐夫乔,很爱他,总是护着他。他交了好运,为了自己的前程,离开乔,乔没阻拦,也从未抱怨,他欠下巨债,又是乔,默默替他打理好一切。
而那个资助他的贵人,虽爱着他,但这爱的背后,有目的-把皮谱培养成一个上流社会绅士。他自己是个从小到大缺爱、混迹于街头与监狱,与一切美好事物绝缘的人,是皮谱唤醒了他心中埋藏的爱的种子。他开始资助皮谱,让皮谱学上流社会的礼仪,成为一个学识渊博又有身份的人。
那时的皮谱,一心都想成为上流社会的人,有了这机会,当然不愿错过。可自从过上那种生活,他再也不像在乔身边那样快乐。走着走着,他就成了别人的梦想,或者说是成为一个为别人实现梦想的工具。
同样悲惨的还有他深爱的埃斯特拉小姐,她被哈维莎姆小姐收养,被培养成一个没有心的尤物,成为复仇工具。据哈维莎姆说,刚开始,只是想单纯的给她疼爱,可渐渐地,她发现,这个孩子可以为自己去做些事,去报复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
埃斯特拉如愿长成她期望的样子,可是,她却发现自己做错了,埃斯特拉连收养她给她爱的人都不爱。她控诉道:我明明是爱她的啊!
可是,这种爱,难道本身不是一种伤害吗?
自己做不到的,得有人来替自己做,皮谱的贵人,他一心认为,如果当初自己有皮谱这样的好运,他一定不会与世界上的肮脏与黑暗为伍,会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被人认可的绅士。他寄希望于皮谱,他说:我不是一个绅士,可我培养出一个绅士,比你们都优秀的绅士。
哈维莎姆小姐被男人欺骗,受到伤害,她便想去报复,她做不到,就让美丽的埃斯特拉去做,先让男人动心,又去伤害男人的心。
你不能说他们付出的感情中没有真挚,可白纸一样的孩子,眼中非黑即白,对人的认识还停留在非好即坏的.阶段,怎样去那细若游丝的真挚呢?
合适的爱,像乔那样,我给你指引,但选择权在你,你追求前程,我绝不阻拦,你落魄了,还有我在你身边。
皮谱很讨厌贵人,他剥夺了皮谱简单快乐的生活。埃斯特拉,用冷漠的心,对待爱她疼她的“养母”。
所以,北大高材生与父母决裂,是有理由的,不能说父母不爱他,但是,父母爱的方式不对,让他体会的只有压抑与愤怒,而父母那份苦心,也许,等到他当爸爸时才能发现吧。
看《安妮》时,安妮对妈妈也是这样,妈妈经常责备她,不理解她的感受,她疏远妈妈,妈妈伤心地说:你什么时候才能爱我呢?
安妮生日时,爸爸送给她一首诗:
我们中间数你最小,而你不再年幼无知
你生活的很吃力,每个人都指指点点
抢着做你的老师,你被大家烦的要死
“我们有经验,听我们说!”
“这些我们早就做过,你知道什么!”
“我们饱经世故,远比你懂得多。”
从古至今,生活总如此
自己的缺点轻如鸿毛,别人的错误放大得受不了
挑刺很容易,若我们刻意去挑
尽管你父母竭力想做到,对你严厉又温柔,严肃又和蔼,吹毛求疵的习惯却多么难改。
好在安妮明白了,妈妈的爱,从来都在,只是与她期待的方式不同,她最终选择投桃报李。
生活中,总有来自各方的力量,想控制并改变我们,我们也在不住的努力,想去摆脱这种状态。
我想,北大高材生,只是反抗地太过用力。有些事,不能冲动地去下定义,人生总会有藏着善良的幸运,时间会告诉你。
我喜欢《无声告白》里的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望,找到真正的自己。
希望大家,找到自己的同时,别丢了爱。
一个人,十年寒窗苦读,究竟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图取一纸功名?一个高薪的工作?还是为了将来能遍游世界?我想都不是。
自打上学以来,父母就教育我要好好读书,总是说:现在不好好读书,以后就要饿肚子。年幼的我,因为缺乏正确的判断力,总认为父母说的话都是对的。于是十分刻苦努力的学习,渐渐地,我便明白了父母这样做的苦心,但我又有一些疑惑:难道一个人读一辈子的书,就只是为了将来能有一吨饭吃?这真的是对读书目的的曲解和对书的价值的贬低。要是幼儿园、一年级的小朋友这样说,到还可以理解,但作为一个中学生,还这样说,不就成鼠目寸光的人了吗?
我记得周总理在幼时便说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的铮铮誓言。我们也应该志存高远,为祖国的昌盛而读书啊!
我认为读书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不为小我而为大我。试想如果你连你自己的祖国都不热爱,那么,无论你将来有多高的成就,都无益于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建设。
比如:现代球星——王治郅,他的球技当属中国队一流,可是,自从打进NBA以后,国家队曾多次请他回来为国出征,可他竟然全都拒绝了。最后,就连达拉斯小牛队也将他踢了出去。这是多么可悲的结局呀!
遗憾的是,现在仍有一些人,稍稍有了一点本事,就狂妄起来,自私自利,甚至最终就连自己的中国都望在身后。这样的人,注定成不了大气候,而且还有可能落得一个一事无成的下场。
反之,那些为了祖国,为了人民,呕心沥血、九死一身抛头颅,撒热血的英雄们,他们以国家、人民的大义为己任,自当赢得人民的尊重与景仰,他们也将名垂青史、流芳百世。
例如:三国时期的诸葛亮,乃奇才也!他给刘备做军师,建立过宏伟的基业,对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一片赤胆忠心。这才是人中豪杰,这才实现了人生价值。
纵观历史,无论是古代的关羽、赵云、岳飞,还是现代的'周总理、朱德、刘元帅,他们这些国之栋梁那一位不是文武兼备?他们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他们的书才算没有白读,他们这样的人,才配得上青史留名,也才配受万人的景仰!
热爱祖国,这是一种最纯洁、最高尚的感情。为祖国之富强而读书,自然应该成为我们这代人读书的主要目的。人生苦短,谁又能幸免一死呢?死国,忠义之大者,乃真英雄也!如果你为你的朋友,不怕两肋插刀,那么,你为你自己的祖国,就更不应该怕献出生命!这样的志,才堪称高远之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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