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书的描写作文600字(跟书有关系的作文600字)

对书的描写作文600字(跟书有关系的作文600字)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4-12-30 05:19:35
对书的描写作文600字(跟书有关系的作文600字)

对书的描写作文600字【一】

那还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每天最大的奢侈就是看小人书,有幸教我们数学的韩老师就兼管着学校的图书,韩老师是一个平易近人,不苟言笑的中年男老师,给我们留下最深刻的的记忆就是长长地脖子,一走进教室首先出现的就是韩老师特有象征的脖子,我们还偷偷的给老师起外号呢!“长脖子老师”,不过,我们只敢在私底下偷偷的议论,可从来不敢叫出声来,那时的我最感兴趣的就是上数学课,不是因为我的数学成绩太好,而是为了得到看小人书的允许,因为每当韩老师给我们布置完数学作业,他就蹲在门口,等待我们的完成,这个时候也是我们纪律最好,作业速度最快、最认真的时刻,因为谁做的作业全对了,就有看一本小人书的权利,你想,那是多么幸福的时刻啊,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的数学成绩一直都是kao一百分的缘故吧,因此,那时候的我们,谁先拿到小人书,就是最大的奖励,远比奖励一个铅笔头来的***大。(小时候班主任老师每当周六上午放学时,会把一周学生们捡来的铅笔头,根据表现分到个人手里,这就是当时最好的物质奖励。)

看看现在的孩子,随着新图书不断地增加,想看就看,想买就买,有时候还不懂得去珍惜,家里的新书到处都是,什么全彩的、动画的、连载的、漫画、带香味的、带声音的,真是无奇不有,无所不能,正因为物质生活的提高,现在的孩子们远没有我们那时对图书的珍惜。来之不易的感觉,也许只有“物以稀为贵”才该有的吧,说归说,图书的不断改进,为现在的'孩子学习知识带来了方便,孩子们可以尽情的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而且还可以根据画面内容随手进行粘贴与创作,既动脑又动手,有时候我们大人看不懂得,小孩子也会看得津津有味,真所谓是,时代的进步,书籍的变迁。

现在随便走进一家书店,琳琅满目的书籍装满各个架子,不同的书籍分布明确,让看书的人一目了然,既省时又省事,你看吧,原来看书可是小孩才有的功夫,现在是一家人都在不断地充实自己,“好的书籍,让人受益终生”,真是学习的时代啊!因此,我珍惜我每次进图书馆的机会,我更会对书籍情有独钟,即使电脑的时代,我也会抽时间看我的书,书籍给我带来意想不到的精神财富。

对书的描写作文600字【二】

学校组织了跳蚤市场,这次的主题是——卖书。不过,不是卖新书,是卖自己看过的,家里闲置的旧书。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亏本甩卖啦……”诸如此类平时在商场听到的叫卖声,回荡在教学楼之间,一声高过一声。我坐在自己冷冷清清的书摊前,看着别人做得热火朝天的生意,忍不住想去凑凑热闹。我委托旁边的同学帮我看着书摊,自己就拿着钱包到处转悠去了。

没走几步,一个熟悉的面孔映入了我的眼帘。呀!那不是大名鼎鼎的小书虫小陈同学吗?她那里一定有很多好看的书吧。我一边想就一边朝她书摊的方向走去。我一看地上的书,哇塞!真丰富啊,各类书籍应有尽有,而且还有我喜欢的曹文轩的《叮叮当当》系列。

我俯下身问:“小陈,你这本书多少钱?”她回答:“这些既然我都看过了,放在家里也没什么用,我们又是熟人,那就卖你3元一本吧。”我指着地上的三本书说:“我买三本,能便宜一点儿吗?”“可以,嗯——10元吧。”我听到她回答“可以”两个字,便在心里偷着了,3元一本确实划算啊,而且这书还是八成新的呢!没多想,我顺手给了她10元钱,拿着我买的书欢欢喜喜地离开了。

晚上,我给妈妈讲今天买书的事情时才恍然大悟。天哪!3元一本,10元三本,那不是更贵了吗?Ohmygod!我怎么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还和人家说“三本便宜一点”,当时在想什么呢。妈妈笑得直不起腰,说:“文潇涵,你出了这么大的糗,要是让人家知道了非笑掉大牙不可。”

唉,我真是太糊涂了,这样糊里糊涂地买了“3元一本,10元三本”的书。不过想想倒也无碍,10元三本八成新的书,我还是不亏!我想,小陈同学肯定也是糊涂了,恰好两个糊涂虫撞到一起了。

对书的描写作文600字【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在开头,我引用了俄国大文豪的高尔基的一句,而我和高尔基的意见略同,我认为:读书,是万能的。

读书可以改变命运,这事不假

在100多年前的德意志,有一个擦鞋匠的儿子,他由于家庭的原因,他初中还没上完就辍学了,和父亲一起擦皮鞋,而他一边擦皮鞋的同时,旁边总放着一本书,没有生意时,就拿起来看两眼,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他脑子里的知识也一天一天的增多了。不知什么时候,他找了一个好朋友,他们共同商讨革命的事务,共同编写了《共产党宣言》!我说到这里,大家一定就猜到了,这个擦鞋匠的儿子就是恩格斯,而他的好朋友,就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刻苦学习,把他从一个擦鞋匠转变为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者,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我记得,培根在《谈读书》中说到: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古时候有人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两句名言,都说明读书是万能的,即可怡情,又可傅彩;既有黄金屋,又有颜如玉。

在距今约100年前,新文化运动兴起了,这场运动的带领者: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鲁迅,那个不是读书人?我相信,没有这四位领袖,中国的.思想文化也许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放。

说说现在,我们每天都在学校里读书,是为了什么呢?每个人的想法可能不一样:有为了自己以后生活好的;有为了父母高兴而学习的;还有为了老师而学习的……但我们读书最终的目标很明确:为了自己!为了父母高兴等于为了自己,父母不高兴自己哪有好日子过?为了老师的,也等于为了自己,等你毕业了,知识又不会给老师带来什么,这不是为了自己么?

同学们,好好读书吧!记住,书,是万能的!

对书的描写作文600字【四】

我同弥散有墨香味道的书籍有个约定,便是在每个阳光明媚抑或阴雨霏霏的日子相见。

坐地日行八万里,晨曦、日暮、晌午、静夜,年年岁岁,岁岁年年,几度春秋我同它携手走过。曾经,它用几近繁琐的行文传颂《孔融让梨》的佳话,如今我才享受风平浪静于天空海阔的乐趣;它用和蔼的语气向我诉说《海的女儿》,如今我才如此沉浸于五彩泡沫之美;它用抑扬顿挫的调子将“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告知于我,如今我才明了滚滚长江的气势磅礴……那本泛黄的小册子,来自我用心读出的。

相识

兹有一名孩童不慎走失,身着粉色公主裙,当文字工作者是她的大志,满街去寻金龟子是他的专职,是谁把她带了去,仁人君子。听说,是位叫书香的老人,赠予满腹感慨、五车故事做礼物。我,便如同走进黄金屋的孩童,吮了甘泉,赏了如玉,披一身波光终于与它相识。

相知

我大抵同它结下了不解之缘。

悉知晓风前辈的细致笔韵和优雅笔风,目睹蓓佳老师塑造人物形象的功力,以致于我至今还为杜小亚被病痛折磨得苍白而伤感,为单明明“义气之举”接二连三而雀跃,为狗娃儿天真纯朴而倍感欣慰。我亲临了春日,见证了年轻,重识一个包子的重量和家乡辣酱的回味,全是它带来的美妙。我曾在海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意境中流连,在海边小屋的精神中小憩。清晨,海浪奔鸣,朝阳晨曦,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相守

有它相伴,真好。

我们在生命之路虔诚相遇,清丽阳光下,在相似情节中邂逅。是“遥遥迢迢”不约而同,或是注定相守一世,莫知。喷薄绯红的黎明,一袭光亮洒于尘世,于是,我捧起香香的它——如同鱼儿——孜孜不倦地游来游去。

我,爱阅读。

对书的描写作文600字【五】

书,是全人类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在人的一生中它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那就是老师,无声的老师。

童话,是每一位孩子最初的读物,相信每一位孩子都特别熟悉。小时候,妈妈总会用清脆的声音读着优美的童话哄我入睡。渐渐地,我学会了阅读。每买一本书,我都会坐在床头,在夜晚明亮的灯光下细细的品味书中的营养。那时,我觉得书是一颗美味的棒棒糖,让我吃了还想吃。它的甜蜜一直渗透到我幼稚的心头。

渐渐地,童话已经不能满足我了,我开始看一些好玩的连环画,比如:《喜羊羊与灰太狼》,《小兵张嘎》,??那些美丽的图片经常吸引着我,让我常常在图书馆的书堆里不停地翻找这些迷人的小画册。那时,我觉得书是冬天里一碗美味的热汤,喝下去暖乎乎的,鲜香鲜香的,让人舒服但容易被人淡忘,就像漫画情节一样。

进入高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经典名着。有些悲壮的故事常常使我感动,有些曲折的故事常常让我回味无穷,有些搞笑的故事常常令我开怀大笑。这时,我觉得书是一盘麻辣火锅,劲辣十足,慢慢嚼来,就会让人面红耳赤,大汗淋漓。有时候刚看一本书时,觉得很平凡,当我第二次拿起这本书时,就会觉得:咦,这本书怎么会写的这么好呢?

书有很多味道,只要细细品味,就能品尝出其中的酸甜苦辣来。读一本书,就等于尝一桌美味的佳肴。让我们读多点书吧。

对书的描写作文600字【六】

“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是一句家喻户晓的诗。而相比它被人津津乐道的字面含义,我更愿意去探求墨迹之下的深远。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阅读精神的诠释。我向来认为阅读是一种特殊的交流途径——它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没有遣词造句的拘谨,只剩下单纯的、灵魂的交流。认同一个作者,你会沉浸于他的作品,陶醉于字里行间溢出的人格魅力;排斥一个作者,你会对他的文章避之不及,以免深陷精神上的违和感。不需要知晓什么,不需要交谈什么,这是精神上的直接沟通。书到用时方恨少,又也许是一种寻知己而不得的失落?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探索精神的演绎。纸页间的财富永远无法衡量,它的耀眼、神秘与未知性促使一代代人投入到发掘其宝藏的洪流之中。揭卷而起,便是一方全然不同的天地——又有谁能置此等奇遇于不顾?笔墨间的探索与荷枪实弹的冒险相去甚远,前者虽没有后者的性命之忧,有时却难上千百倍。而在字里行间摸索所带来的触动,终究会让你感受到一路艰辛的价值。它从不曾让我失望。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感性精神的表述。一个能把书本真正“读进去”的人永远不会感到生命枯燥,因为他知道这片苍穹下最美好的景致已然执在指掌之间。而一个冷情淡漠之人,又怎么可能感受到那最纯粹的行文之美?视线掠过墨字,被某一个不经意的语句直击心脏——这是世上最神奇的情感传达。然而它的存在,却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读书千遍其义自现,目中见义则心必有感,心有所感则下笔如有神。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兴许就是在这样珍贵过程中的感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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