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做声地向前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
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所有动物“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和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跟以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常欺负动物。我经常去吓唬猫,害得猫老是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捉了许多蜻蜓,把它们折腾得精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毫不在乎地把它们一脚踩死;还有依次,我把一只小鸟的腿放在蚊香上烧。 哎,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警犬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 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怎么样啊!春天,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授花粉。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蝈蝈的歌声了。我们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看不见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可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们一个安身之地,而不该驱赶、残***它们。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欺侮弱小、互相残***是野蛮的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快乐!
《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在旅行中,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等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帮忙了放鹅姑娘,从狐狸嘴里救下了大雁……
最终,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捶打屋门,最终解救了邓芬和莫顿,所以自我也变回了原样,并且长得更高了。
老师已经拿着卷子进来了,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忽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你怎么了?丢东西了吗?”回头一看,不认识。所谓病急乱投医,我虽然觉得他帮不上什么忙,可还是把忘带尺子的事告诉了他。他沉没了一会,说:“我给你吧。”我正在纳闷,忽然见他把他那把新尺子“啪”的一声折成了两半,把其中一截递给我,说:“给,拿去用吧。”
我接过那半截尺子,一股感激之情从心底升起,可我还没来的及说什么,铃声就响了,开始考试了,我只好转过身,开始聚精会神地答题,用那截断尺仔细地画着图…… 铃声再一次响起了,考试结束了。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我转过身,想向他道谢,可是却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好像明白我的心思,笑了笑,说:“不用谢,互相帮助是应该的嘛,那截尺子就送给你了。”说完,他就拿起东西走了。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又看了看手中的尺子,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年了,可是我仍然记得很清楚,它还将继续留在我心里。它让我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我也会把这种真情继续传播下去,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感受到这种真情,并把它传下去。
这是一篇描写难忘的事的文章,读了你的.文章老师知道了你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孩子。“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形象的写出了我的着急。全文语言流畅自然,较为生动,是一篇不错的习作。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回家》的故事。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为了阻挡自家的大白鹅飞走,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但自己因为变成了小人物,并没有阻挡住鹅反而被鹅一起带着飞了起来。就这样尼尔斯骑在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看到了自己祖国的秀丽风光,学到了许多地理历史知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也十分愿意,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这是我们六一儿童节前的一场学科竞赛,今天考得是我拿手的一项——语文。可是,就算是最拿手的,也不一定能考得很好,因为我的面前可是从各个班里挑出来的高手啊!我可不能掉以轻心了。
“丁铃铃”随着一阵清脆的上课铃声,考场上的同学们渐渐安静了下来,屏息凝神,等待着监考老师发卷。发卷后,同学们迅速写好了自已的班级、姓名,就开始认真答题了。
第一面是填空题,非常简单;第二面是默写古诗词,“呀!”我的心尖叫了一下,在《回乡偶书》这首诗中有一个“鬓”字,我不会写啊!怎么办,怎么办!急得我像一只在热锅上的蚂蚁,虽然说现在才是初夏,可是我已满头大汗了!忽然,我的脑子里闪过一句老师经常说的话:“在考试中,如果有什么字不会写就写下一题,如果后来还是不会写,就写拼音,或是空在那里,千万不要因为这个字想不出来,而浪费了大部分的.时间,这样子是非常不好的!”算了,还是写下一题吧!”我自已在心里面想着。那一题刚刚写了一半,“鬓”字就突然浮现在了我的脑子里,我在草稿纸上划了几笔,终于想出来了,就在考卷上写了上去。
第一个拦路虎终于被我解决了,我可是花费了整整十分钟才打败了它呢!我非常得意,开心地瞟了一眼身边的同学们,却发现他们都在奋笔疾书,依然认真、仔细地在答题,我恍然大悟,这才知道现在还不是得意的时候,赶忙仔细地检查着考卷,不想出任行的差错,非常希望自已可以考个好成绩。
收卷了,我越来越紧张,直到听到下课铃响得那一刻,我的紧张心情才慢慢平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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