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有一位老师在上课的时候,提到一个节目叫《奇葩说》,非常有趣。讲的是有关辩论的话题,这让我感到非常好奇,于是就决定看一下。
我看的那集,辩论的话题是:请问一个同学打另外一个同学,那个同学是否打回去?还是告老师?他们的辩论进行的非常激烈。有的大人建议告老师,因为觉只有大人们才能解决问题,如果打回去的话,小孩子是没有分寸的;但是也有大人们认为要打回去,打回去才能不显的你软弱,这样的话那个同学,就觉得你不好欺负,而且他们觉得告诉老师的方法是没用的,没有打回去那么直接、那么爽,并且这么一反击,以后也不会***扰你了。他们就以自己的.观点进行辩论,吵得沸沸扬扬,不可开交。可惜最后还是“告老师”,也就是反方胜利!
这胜方的观点,我非常不认同。我认为,应该打回去!
告老师不一定能达到你理象中的结果,而且更有可能的,是那个同学会再来欺负你,因为对你告老师的这种方式,会激怒他。对于你来说,如果你这样一直告诉老师的话,老师以后觉得烦了,就不会理你了、或不相信你了,也许就开始讨厌你了。
比如说,我们班有个同学,由于他非常爱打小报告,最后有个同学打了他,他报告给老师,老师压根就对他置之不理。如果不打小报告,而是打回去,则可以告诉那个同学我不是好惹的,别惹我;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何况是我呢!不仅如此,如果发生了令人生气的事情,比如把我打出血了;我不仅会打过去,而且还会告诉管理纪律的老师。就是说,打回去是必选项,如果情节严重,同时报告老师,从两个方面,毕其战于一役。这样一来,从此,在同学们中间也会树立起凛然不可侵犯的形象。
看完这个节目以后,我忽然觉得,原来辩论不是什么干燥无味的事情,恰恰相反,还很有趣。我也多么希望,我们学校也能组织几次辩论啊!
上周班里大调座,人人都换了新的同桌,有的挨着优等生,有的挨着潜能生,偏偏我挨了个“大奇葩”。
按理说,班里比我优秀的同学有的是,这样的奇葩应该先给他们才对,不知老师怎么想的,直接就将这位天仙派来做我同桌。
此人的嘴上课总爱咧着,有时老师上课开个玩笑,别人哈哈一笑也就过去了,而这位奇葩呢?几分钟后还不时回味念叨着老师说的话,乐得趴地桌子上,全身都在颤抖,非搞得全班都像看一个精神病那样一脸诧异的看着他,才肯罢休。
每次上课,他都在我耳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那一次上音乐课,我们刘老师在上面教歌,他却在我耳边轻轻地吟起改编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小偷爬上窗,打开保险箱,钞票偷光光。”真的是个奇葩!
这位天仙不只是嘴不听大脑使唤,眼也不怎么听话,数学老师让我们做数学题,大部分同学都在认真做题,只有他在不停的嘀咕着:“哎呀,这个题太简单了,老子都会!”一边说,一边眼不住地往我这边瞟,没完没了,折腾得我没法做题,他却在那么吵的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不过,这位天仙倒是有一个优点——知足常乐。期中试卷发下来,一科只考了六七十分,依旧十分高兴,玩得比谁都开心,写的字被老师说成“像豆虫似的”一点也不觉得丢人,自已还十分自豪;有一次周考,一科考得略微好一点点,就骄傲得不知道自已姓啥。最让人无语的是美术课,老师教了一个月,刚刚会画,像得了什么奖状似的,自已在那自吹自擂了好半天。假如我不理想而垂头丧气时,他就过来劝我,两三句话就让我忘了刚才的不快。这时,我不得不感谢他。
这就是我的奇葩同学。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如果你有这么朵奇葩同学,是不是头痛得很啊?
我的同桌是一朵当之无愧的“奇葩”!为什么这样说呢?请大家听我一一道来。
有一天,我们班非常淘气的男孩子正在欺负一位小女生,同桌看见了,一个健步跑过去了说:“小伙子,你可真是胆大包天呀!先看看你面前站的是谁!”那淘气的男生还没回过神来就被她有力的拳头打得鼻青脸肿,只见他立刻双手抱头,用可怜的小眼神望着她,跪地求饶:“女侠,饶命啊!”“女侠”跑到讲台上,拿起话筒大声说:“从今天起,谁再敢欺负班上的女生,就别怪我不客气!”班上传来了女生的一片欢呼,女生们都把她当做行侠仗义的侠客啦!
我的同桌还是一个乐迷,不管走到哪随身听就带到哪儿。有一次上语文课老师还没来,她听歌听得太入迷了,不知不觉也跟着唱了起来:“你是火,我也是火……”那声音真好听!这时老师来了,大家都坐得端端正正,而同桌却没发觉到,还在继续唱:“电,你是电,我是光……”老师盯着她看了一分钟,同学们都笑得前仰后合,这种情景老师也是哭笑不得啊!
我的同桌还是个爱运动的女生,她的身材高大,由于经常参加户外活动,皮肤晒得黝黑。她特别喜欢打羽毛球,班上谁都打不过她。有一次,她竟然向班主任发出了挑战,把我们大家都惊呆了,经过了三十多个回合,她居然战胜了老师。
这就是我的同桌,是不是十分特别呀?
对于生死问题,古来都是避而不谈。你有考虑过“死”嘛?有一个很残酷的问题在《奇葩说》这个辩论节目中作为辩题:你的亲人得了癌症,想放弃生命,你该鼓励还是不鼓励。
这可能是一个非常残酷的问题。因为人类啊,就是这么的脆弱和不堪一击。在自然轮回的面前是多么的渺茫和无助。我们中国可以说是一个基本上无宗教的无神论国家。对于时代和科技的进步,我认为这是必然的。在癌症面前,我们多么希望家人们能健在,但是,他们要离我们而去,现在的科技可以让他们半死不活得生存好一段时间,但是,对于一个浑身插满管子的亲人,真的合适吗。在场的辩手们针对这一问题争锋角逐。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蔡康永导师的一个例子。他的朋友,一位著名舞蹈艺术家,对于死的一种淡然,能够把人生比作一场巨大的派对。死亡就像是他正好有事情,所以先和大家挥别,但是并不希望能让这场派对冷掉,希望他的离去,不要带给生者太多的悲伤,死的时候能快乐的死去。我觉得这就是非常打动我的地方。告诉自己即将挥别的亲人朋友,以生前的辉煌,你已经足够幸福了,让亲友们不留遗憾的安详的离开这里。这也是我们生者最后该做的事情。
人们就是向死而生,我们对死亡有着特别恐惧因为一切都是未知的。躺在床上,每每失眠。青春年华总是伴随着多愁善感,对死亡的未知?但人生总有一死,人生的价值取决于你对社会的贡献值。但是这样的`嘛。反反复复地在脑中思索,在脑中闪现。但最后都是不断回避。但这样死得猝不及防的时候,你哪怕有一秒的后悔,我觉得这才是最可怕的。
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人拥有创造力和想象力探索力。但为什么偏偏在死亡上面我们不能够多多练习。初中有教会我们生命的宝贵,但是没有告诉我们如何面对死亡,如何坦然接受世间万物的轮回情况。人类所有的宗教都是对于一些未知的情况的一种害怕和一种不切实际的情感寄托和解释。生来在人间走一遭,喜怒哀乐,悲伤寂寥,但痛苦才能让你切切实实地活着。
既然谈及生命的轮回,有死必有生机勃勃的生命在不断的循环。人也不过就是那些分子原子不断***,大自然得意的工艺品罢了。上亿的细胞分工合作创造了我们,但是总有他们衰老和劳累的一天啊!向死而生,害怕什么,世间万物皆有能量守恒。所以,在亲友最后的时刻,应该让他们开开心心的离去。
鲁迅先生曾经在《朝花夕拾》里写到自己父亲死亡的片段,不断呼喊着父亲的名字,为了让父亲多活一秒,但是使父亲带着悲伤和对亲人的不舍离开了人世间。如果,我们能在脑海中演练这个过程,我们不再逃避,勇敢面对,把人生中的每一秒每一分,都当做快要死了来用,而且我们本来就快要死了,在历史长河中,区区百年也只是弹指一挥间,用现在有限的时间创造出无限的价值,这才是我们应该去为此付诸行动的啊。
向死而生,生和死就像黑暗和光明,其中两者必须都要存在,才能创造出这个明暗分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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