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拥有着独特的生命,这是上天赐予我们的最珍贵的礼物。对于这一份礼物,有的人选择珍惜它,热爱它,比如那些在生死关头与敌人与病魔作斗争的人;而有的人则把它看作是最廉价的,所以怀着无所谓的态度对待他,比如那些吸毒抑或是贩卖毒品的人。不管是糟践自己的生命还是以损害别人的生命来达到自己的一己私利的人,都是不热爱生命的表现。
张海迪五岁时因患脊髓血管瘤,高位瘫痪,她因此没有进过学校,童年就开始以顽强的毅力自学知识,她先后自学了小学、中学、大学的专业课程。张海迪庆15岁时随父母下放聊城莘县一个贫穷的小山村,但她没有惧怕艰苦的`生活,而是以乐观向上的精神奉献自己的青春。在那里给村里小学的孩子们教书,并且克服种种困难,学习医学知识,热心地为乡亲们针灸治病,在莘县期间,她无偿地为人们治病一万多次,受到人们的热情赞誉。
张海迪她患了那么重的病但她并不放弃生命,仍然那样坚强地面对生活。张海迪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令我震惊。是什么东西促使着张海迪这样地热爱生命呢?想了很旧我才明白,其实这是要靠自己的思想:我要好好的活下去,不能只睡在床上等死,那一生就活的没有任何意义了,那样我这个人生下来有什么用呢?像张海迪一样乐观的人也有,像海伦凯勒等。
我知道了人的生活是要创造的,好好创造,生活肯定会美好起来的。
我的的家乡是美丽的遂平,奔腾的汝河从这里流过。春天柳绿花红,桃花好像天上落下的一大片朝霞,梨花白得纯洁灿烂;夏日树木郁郁葱葱,花朵万紫千红,金色的麦浪,在热风中起伏着丰收的欢畅;秋天天高气爽,梨果金黄,苹果涨红了脸,果林飘香,天籁鸣唱,然后田野慢慢退色;冬天白雪茫茫,万物在雪被下做梦冬眠。哦,我的家乡多么可爱,多么美丽富饶!我愿为家乡歌唱,用勤奋用汗水放飞我的理想。
家乡的汝河,河水多么明澈,像一条明如玻璃的带子,溪水欢快地流淌,那是我戏水的地方;家乡的小树林,小野花层层开放,黄红蓝相间,知了不停地鸣唱,拿起竹竿,马尾丝做成套,轻手轻脚,套知了,哦,多么好玩多么美妙;家乡的田野郁郁葱葱,庄稼在茁壮成长,那地里有可爱的蟋蟀,歇足劲,它就叫起来,细细倾听,找准地方,以稳准狠快的动作将蟋蟀逮,放到罐罐里,养起来,听它歌听它唱,等其他的小朋友来比赛,看谁的蟋蟀强;大地里逮只蝈蝈,怀里装,悠闲地时候它就唱,声音美妙又铿锵;家乡的爬爬多肥美,早晨傍晚树林路旁溜一趟,扣出爬爬一小碗,洗干净腌起来,用油一炸美味香;冬天院子白雪茫茫,扫出一块小地方,洒上把谷子等粮食,支上箩筐,支棍用绳子绑,牵绳隐蔽暗处藏,小麻雀饿得慌,饥不择食寻食忙,唧唧啄食下箩筐,危险安全已全忘,绳子一拉麻雀扣箩筐…..
啊,家乡,我喝家乡的水,我食家乡的粮,我在家乡的土地上幸福地成长。
家乡,我是一棵小树,沐浴着祖国的阳光,吸收着家乡的营养,家乡的水滋润着我成长……,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努力成长,待长成参天大树,为祖国增彩添光,为家乡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祖国!中华民族伟大的母亲,你是华夏儿女的根。
翻开昨天的历史,一幕幕的英雄事迹展现在我的眼前。在祖国遭受外墙肆意之时,多少人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生命保护祖国的安危,他们为了祖国的统一,祖国的兴旺,民族的富强,抛头颅,洒热血。在敌人的酷刑诱惑下,英雄们并没有向”魔鬼“低头,而是宁死不屈。***、黄继光、方志敏……他们都有一颗炽热的爱国心。
如今,作为后代的我们,热爱祖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想起先烈们的英勇,他们的精神时时刻刻鼓舞着我们前进。让我们用行动表示对您深深的爱,那就是刻苦学习,健康成长,让我们的意志想钢铁般坚韧;用我们的汗水与智慧让祖国的锦绣山传变得更加绚丽多彩;让我们把先烈们的精神发扬光大,一起谱写中华更璀璨的诗篇!
让我们深情的说:“祖国,我爱您!”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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