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狂爱读书。
我读书有两种方法,第一种读法是精读,就是拿一本书细细地品读,不明白的地方就反复读,直到读懂;第二种读法是略读,略读一本书不需要读每一个字,只需要理解大概的意思就可以了。
读书是每个人从小到大要做得事情。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全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概括了过去许多读书人读书的目的和追求。其实列举这两者只是一种借代的说法,它们是一朝金榜题名出人头地后最具代表性的收获,这里也就代指出人头地。古代许多读书人读书的目的求的就是一个出人头地。所以人们也就常用这句话鼓励别人或子女读书。字里行间给我们的启示是读书考取功名是当时人生的一条绝佳出路。用现代理念去解释,读书就是接受教育,教育是社会的一个功能,让学生掌握知识学能,以投身社会,服务人群。让我们去精读一本书,就会拥有许多的财富。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中国古代寓故事》。因为它讲的是中国古代的时候发生的事,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一个世界。让我从这本书学到很多知识,还可以进入到古代的世界,了解有趣的故事。
书在人的一生中,也是必不可少的。我爱读书,读书使我快乐。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喜欢上了读书。虽然当时不一定懂得书中的道理,但是我还是读得津津有味。闭上眼睛,依稀记得那密密麻麻的小字就像一个个跳动的音符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的读书生涯就是这样不知不觉地开始的。
有书相伴,在黑暗的夜里我不再哭泣。缤纷多彩的童话故事首先走进了我的世界。我看过《灰姑娘》、《笨汉汉斯》、《鱼兄弟》、《白雪公主》……这些奇美的书使我产生了无限的遐想与追求。
渐渐地,仅仅是一些美丽的童话已经不能再满足我的阅读需求了。在看书的过程中接触到的字,引起了我对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爱上了诗词。
我喜欢人生路上“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欣喜;赞叹那“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的伟大与无私;欣赏“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的苍凉与空阔。
书对我的吸引力永远都是无穷无尽的,我对书的探索也永远不会停止。
通过读书,我感受到了文学的无穷魅力。
通过读书,我学会了以一颗乐观的心去看待世事。
通过读书,我感受到了世界的精彩与无极。
通过读书,我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更加潇洒。
作者资料:
姓名:王禄龙
年龄:14岁
邮编:550102
电话:13595457539
我的爱好有很多:打羽毛球、滑冰、玩滑板、看书。其中,我最情有独钟的还是看书。我爱读书,我看过的书多不胜数,满满的一书柜,有《玛蒂尔达》、《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女巫》等等。
在暑假中,我三姨给了我一张新华书店的购书券,我一拿到,就迫不及待地拉着爸爸去买书。一到家,我就一头扑到书堆里。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看完一本又一本,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我的上眼皮下眼皮不停交战,内心也在纠结着:接着看吧,太困了,不看吧,又想看。正想着,这时,一段吸引人的文字映入我的眼帘,顿时我觉得瞌睡虫都跑走了,我又如饥似渴地看了下去。第二天早上,我想;这就是书的魔力?怪不得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哦,对了,我在看书的时候还会经常“走神”,为这,妈妈没少说我。一天下午我在家里正沉浸在美妙的文字中,妈妈说:“你看了很长时间了,起来活动活动吧,出去买馍吧。”我极不情愿地答应了,又舍不得书中的情节,就拿着书出去了。在路上,我一边走一边看,一声“嘀嘀”的喇叭声把我的思绪从书中拉了回来,我扭头一看,一辆汽车正朝我冲过来,我拔腿就跑。到了对面,我喘了口气,想到:哎呦,刚才的事太恐怖了!我回家跟妈妈一说,妈妈批评我说:“走路的时候不要看书,很危险的!你这个孩子呀,一看书就像变了个人一样。”的确,我对书很是痴迷。
我爱读书,寂寞时它是我最好的朋友,迷茫时它是指引我的启明星,疑惑时它能帮我解决问题,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它将永远陪伴我!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12岁的小男孩鲁佳为了在妈妈生日时给她一个惊喜,努力赚钱,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在妈妈生日的当天买了 “一只可爱的胸针”,着实让妈妈激动了一会。读完全文,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一个字:爱。
爱,这个字眼,在许多人心里既是平凡的又是珍贵的。平凡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爱;珍贵是因为爱是容易失去的。文中鲁佳为了妈妈的生日礼物“一只扁桃体状的胸针”他不辞辛苦的去积攒每一份钱!在妈妈生日前的一天终于积攒到买礼物的所有费用。在现代社会中,大多数的.孩子已经忘记了这种“爱”——对父母的爱、对长辈的爱。他们只知道索取不知道给予,他们在家里只知道要这要那,认为所有的都是我的,一切都要我吃了你们才能吃。其实他们不知道这种爱的珍贵和短暂,他们不知道爱是一种相互的共鸣,父母华发渐生弯曲的身影下哺育一棵小草正茁壮成长,同时他们也希望小苗们多给他们更多的认可和关爱。
关心父母、体恤父母的心血,从家里的小事做起,从自己能做的事做起;从作业做起,从每一次的做起,放飞理想,实现梦想,用自己坚实的步伐和脚印告诉父母,我们在成长,我们为自己的理想在奋斗,这也是一种爱,返哺的爱。让我们努力的去做吧。
《我爱唠叨的妈妈》有七个故事和一个童话小剧场。我总结出最深的道理是,小时候,我觉得妈妈的唠叨令我既伤心又头痛,那一声声唠叨就像锋利的剑,一次又一次刺向我的心房。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尤其是我上小学的那段时间,我开始怀念妈妈的唠叨了,因为现在它们变成了珍贵的回忆时,我不仅不再厌烦那些唠叨,还仿佛听到妈妈的心声:“对不起孩子,那时妈妈应该对你更亲切的。”
其实有时候,我老让妈妈唠叨也是有原因的,我特别想让她陪我睡。因为她每次把我哄睡着就去自己的屋里睡,她每次说话都不算数,我只想让她陪陪我,我从小都没有跟她睡过多长时间,老是弟弟占着位置。因此,有时候我就特别不听话。
以后,我还是让妈妈多省点心,妈妈白天上班,晚上还要陪我玩,她也挺不容易。我想每个孩子都做过许多错事,所以每个孩子都知道唠叨的滋味。我也被唠叨过,我为什么被唠叨过呢?当然是做了错事。比如我把水撒了一地,我还不收拾,反而跑到自己的屋里把门锁上,因为我不想被唠叨。但是唠叨归唠叨,最终妈妈都会原谅我们。
我爱读书。每次读书,都有不同的感觉。大致有这么四个阶段。
第一次,是三岁的时候。那时的我除了玩儿,一无所知。好几次,妈妈下班后都会带来一本书,为了使我对书产生浓厚的兴趣,妈妈每天都会抽空陪我读书、认字。有时候,妈妈忙得没有空余的时间,书便成了我的玩具,我总是把书撕得不成样子,“体无完肤”。在那个时候,我根本不懂得珍惜书,在我的.眼里书只是一碗白开水,平平淡淡。
第二次,是在我五岁的时候,那时的我已经能读懂许多简短的故事啦!在幼儿园里,我能倒背如流地和同学们讲故事,每讲完一个故事,我总能换来老师、同学们热烈的掌声。顿时,我就像是喝了一罐蜜,心里甜极了!这是我第一次到书的好处。
第三次,我七岁了,那时的我只会用“眼”不会用“心”看书,每次读书时,我会跟着书上的情节又哭又笑,而第二天,便把所读的东西抛到九霄云外,几乎忘得一干二净。
第四次,我十岁了,如今的我已上四年级,是个成绩优异的学生,这时的我,能在空余时间里主动读书,并看了许多名著、知识大全,懂得了更深奥的道理。当我看到一个好词或好句子时,我会抄写下来,反复读一读,记一记,并把这些知识牢牢地记在心中。这时,我才真正体会到该怎么读书。
冰心奶奶曾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书是人类的大朋友,只要你去读,去想,就能感觉到:书就在我们的身边!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
――培根
书,是我的精神粮食;读书,是我一生中最大的乐趣。
记得小时候,我还只是认得几个字时,最喜欢的就是听妈妈讲故事。妈妈不厌其烦地讲,我不厌其烦地听。后来,妈妈的故事几乎都被我给掏空了,她只好给我买故事磁带,听腻了就再去买。至今,我家还保存着当年那十几盒舍不得送人的磁带。
再大一点儿,我已是粗识文字。只要是家里能看得懂的书,不管是什么,我几乎都翻过一遍,自然也有许多不认识的生字。就连成语辞典,我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上小学后,我看的书也多了起来,知识自然也丰富了许多。那时,妈妈常到少儿图书馆借书给我看。记得妈妈给我借的.第一本小说就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接过那本书时,我既惊喜,又激动。还记得那本书是红色的封皮,上面画着汤姆和他的伙伴们。虽然是在图书馆借的,书有点旧,但我依然格外高兴。或许就是因为马克?吐温吧!我才爱上了书,爱上了文字,爱得心潮澎湃。
由于我爱看书,喜欢到爱不释手的地步,所以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钻到书堆里。或许我已把书,看成是我心灵的寄托了吧!
一切时间都被我利用了起来,我不停地找着理由远离钢琴,远离作业,就是为了我心爱的书。不到3个月的功夫,我已经把图书馆里“小学生借阅室”的书看了一大半。欣喜之于,更多的则是一种收获知识的满足。
没有叶文玲的看书之快,但我也算得上是囫囵吞枣。借阅的第二本小说是《茶花女》。这于我的印象是非常之深的。还记得,为了买这本书,我和妈妈泡了一宿的蘑菇,可她仍然没有答应给我买书。我一生气,摔门而去。第二天下午放学回家,我在书桌上发现了一本旧的《茶花女》。后来我才知道,妈妈是打算给我借书的。那时心中的惭愧,恐怕真的无法言表啊!
我爱读书,首先因为书中的故事情节丰富,吸引我往下读。其次,就是人物形象。我常常会想,要是真的有那些人,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会是什么样子呢?
我是爱读书的,有时候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为的就是多看点书。每次晚上看书,都会很晚。几乎要让妈妈催四五遍,才肯睡觉。而且常常是我答应了,却一点行动都没有。为此,妈妈总是很生气,当然,我也少不了被骂。有时候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妈妈突然闯了进来,并威胁要收我的书。这时我手无缚鸡之力,也只好任她宰割。不单单是被打一顿的问题,书也会被没收。要是是我自己的书,被撕掉也不是没有过。所以我总是心疼地想,人伤着了到没什么,可书伤着了可就麻烦了!妈妈总爱突袭我的房间,我只好装着乖乖地睡觉,可心里怎么情愿?!所以总等到父母都睡着的时候再偷偷地爬起来看书。不敢开大灯,就自己制了一个小电筒。以前学的知识倒也没白费。毕竟是偷偷地读,所以总是提心吊胆,做贼心虚。稍有响动,我就如同老鼠遇上猫一般惊惶失措地钻进被窝。确定没有危险了,才敢小心翼翼地露出脑袋。不过被妈妈抓到,哎呀!那可就惨啦!不仅书被没收,妈妈还要对我下禁令。书,可就一个星期都看不了啦!
上初中后,每个星期都到十四中旁学画画。画完后,我总要独自一人穿过五一路,在从三中向便河广场的方向步行到图书馆。那途中的路程也不算短。我为了早早地借到心怡的书,也会不顾形象地一路飞奔。
现如今,初三的生活作业太多,任务繁重,学习压力之大,难以想象。每次为了成绩上的排名,除了竞争,还是竞争。屈指算算,我有多久没有认认真真地看过书了?我多么希望没有考试!那样我就可以尽情地享受书给我带来的乐趣了。
读书是快乐的。虽然有时候提心吊胆,但却也满足。是放松,没有笔上的残酷斗争,是我一生的快乐。
丰富的内容,华丽的文字,曲折的情节,独特的人物。
这是我对于书的简单评价。
我不知道书对我是怎样的看法?
我只知道,我爱读书。是酷爱,是痴迷,是难以割舍。
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或许,我,也是书生命的一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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