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海风肆虐的吹着,连鱼儿都不敢在水面小憩。而有一个渔夫,为了养活家人,冒险出海打鱼,在途中,突然海面刮起了龙卷风,把渔夫刮走了。
渔夫醒来,发现自己在一座孤岛上,突然心灰意冷,认为自己死定了。于是,一想到死亡的恐惧,一下子晕了过去。渔夫被饥饿的肚子“吵醒”。他站起来,走到海边,发现了一张烂网和一条被海水冲到岸上的鱼。渔夫又看到了一线生机,腹中的饥饿迫使他吃了条活鱼。肚子填饱之后,它把烂网收拾了一下,撒了出去。自己就在岛上转悠。渔夫越走越远,走到了岛的`中央,奇迹出现了,渔夫发现了一座金子垒起来的小山。渔夫欣喜若狂,贪婪的***使渔夫不吃不喝挖了一整天。第二天渔夫觉得实在饿坏了,就顺手在树上摘了几个果子塞进嘴里,勉强填饱肚子。渔夫忽然觉醒:现在即使自己拥有整座金山也没用,重要的是怎么出去。渔夫有按原路走了回去,提起渔网。看见网里零零散散的小鱼——这足够他吃上一个星期了。从此,渔夫天天砍树造船,没过多久,就造了一艘。渔夫把食物放进船里,又放了一堆金子。
渔夫在海上漂流了几天,发现小船似乎在下沉,有望了望那一堆金子。啊!这些金子险些让他第二次丧命。渔夫就把金子扔到了海底,只留了一小袋金子。
回到家的渔夫用这些金子买了几艘小艇,又做了广告,说有个孤岛上有金山,欢迎大家去挖,费用:100万美元一趟,先到后付钱。消息一传出就来了许多人。渔夫一天之间就拥有了亿万家产。渔夫带着他们来到岛上,让一个船夫留下,自己开另一艘小艇回去了。过了三个月,去岛上的人都没回来。有过了几年,仍是如此。有人把渔夫告上了法庭,说渔夫派人***了上岛上的富翁。可谁都不敢去那座孤岛,证据不足,败诉。这件事告一段落。
事情一晃就是20年,又为穷冒险家从旧报纸里发现了这则事,他变卖了所有家档,东凑西借,攒了一年,攒够了这100万,决定去探探险。
冒险家找到了渔夫,告诉了渔夫自己的来意。渔夫开船亲自把冒险家送上了孤岛,冒险家刚要把钱给渔夫时,渔夫开口了。 “年轻人,我不缺你这点钱,你还是拿着把。这个孤岛的中央有座金山,你可以在那拿金子,可那的果子都没了,没有食物和水,你饿了就回来,可那是你就要离开了,如果你拿不到金子,起码还有这100万。” “谢谢您。”
正如渔夫所说,冒险家看到了金山。但是,金山上满山遍野的布满了尸骨。他十分害怕。
冒险家挖了一段时间觉得饿了。可他还想挖,但看到周围的尸骨,打了个冷颤,就扛着金子走了。
渔夫看到冒险家扛着金子回来了,激动地对他说:“年轻人,你是唯一能活着回来的。”
冒险家也非常激动“老爷爷,我知道不是你暗***了他们,而是他们自己***了自己,被自己的贪婪所***害。”
冒险家把挖到的金子卖了,也有了亿万身家,过着幸福的生活。
下课铃响了,同学们陆续地打着雨伞离开了学校,我却焦急地在楼前踱来踱去,外面的大雨幸灾乐祸地下着,天也黑了,我急的眼泪都要掉了下来。正在这时,耳边传来说话声,“张津源,你怎么还不回家?”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我们班的张朔同学,我吞吞吐吐地说:“我,我没带雨伞,我妈妈有事不来接我了。”他犹豫了一会,果断地把雨伞塞到我手里,说:“用我的吧,我妈妈会来接我。”我激动地对他说了声谢谢就冲进雨中。
第二天早上上课时,我不经意地发现张朔的座位竟然空着。于是,我的心七上八下:他怎么了,他为什么没来上课,难道他病啦?终于上完了历史上最漫长的一节课,我急忙问老师张朔为什么没来上课,老师告诉我张朔昨天挨了雨淋后感冒了。听到老师的话后,我心里非常难过,张朔是因为我才淋雨的',我很想立刻去看看他,亲自对他说声对不起。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张朔早知道他妈妈也不会来接他了,他把雨伞让给我,他自己却冒着大雨跑回家,到家时全身都淋透了。尽管我没有去看他,对他说些感谢的话,但是,从此以后,我也学着他的样子不断地去帮助身边的人。张朔的先人后己、助人为乐的精神在激励着我:友谊无价,友谊最珍贵!
最在意的,莫过于最珍贵的。最珍贵的,莫过于友谊。友谊的小船,占据重要的地位,比金子还珍贵!
上了初中,有了新的一切。老师,同学,环境等。原先的老同学,经常一起说说笑笑的,到了毕业,也不舍的分开。
岁月不饶人,我们终究还是要踏上初中这块里程碑,不同的学校、不同的距离、不同的方式。成了我们见面的难题。
放假的两天,老师也“趁人之危”,大量的作业,迎面而来,老同学们也只有通过互联网,“见”个面,聊会儿天。真正的见面,也渐渐的成为了神话。
哪怕是有缘在路上相遇,也说不上几句,我们奔着不同的目标,言语好像也少了很多。
短暂的离开,是为了更好的相遇。初中的后的第一次约定,定格在了一个暑假的一天。由于寒假,大家要各奔东西,回老家探亲,加上时间不长,所以被否定了。
时间过的很快,曾经在一起的三个老同学,终于聚集在了一起,这次我们奔着相同的目标,在一起谈天说地。
记得,在公交车上向远处看到一道不错的风景。不禁联想到了书中的古诗,不经意间的念了出来。
在没有任何条件下,我的老同学也跟着节奏,忽快忽慢。仿佛又回到了小学时光的一个早晨,全班端端正正的坐在教室里,拿起课本。奶声奶气的读着并不太懂的课文。阳光照在教室,显得那样和睦。
光阴似箭,几年后的我们,再次聚在了一起。第一站是探望母校,结果却看到的是一片一片的废墟,不禁有些愧疚。曾经培育我们六年的母校,如今却变得如此难堪。曾经叱咤风云,现在却静悄悄的“离开”了。
母校未在!心却在!索性哪儿也不去了,一起到街边破例买了很多辣条,边走边吃。一边踩着冷冰冰的砖块,一边回想暖洋洋的师生情。
这份友谊是互相的,既有我对母校老师的友谊和同学的友谊,还包括我对这个熟悉地方的友谊。
虽然我不知道这友谊的份量,但是我认为这是无法恒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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