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犹如一杯茶,即使是苦涩的,但那也只是一阵子,之后的,便是甜的;人生,犹如一场电影,没有彩排,每天都在现场直播,但,不同的是,电影可以倒带,而人生,却无倒流。
友谊,本该是神圣的,纯洁的,却因为某些东西而被玷污了,浑浊了;也因如此,彼此之间的关系变得一文不值了。一些事情总是做后才知道该不该,一些东西总是失去后才懂得珍惜,也只有如此才让我懂得,什么叫该不该,什么是珍惜,什么叫后悔。
雨,在下,风,在吹,我站在屋檐下,雨点,打进我的衣服,弄得我的皮肤冰凉冰凉的,我不由得站得靠边一点;风,吹乱了我的细发,回忆上次风雨中的我和她,心里便不禁有点酸楚。
那一天,雨,下得好猛,风,吹得好狂,教室里只剩下我和她了,因为要出黑板报,我们两个都被叫来了,但早上还是阳光明媚的,谁会想到突然狂风暴雨呀,幸运的是,细心的她,有带雨伞,不幸的是,我们的关系一直都是很一般。我望着窗外的雨,心想:我到底该怎么办,难道就这样淋雨回家吗,就快期末了,要是发高烧的话,那我岂不是不能来了?要是这样的话,我的成绩怎么办?难道不考试吗?这些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的脑海里漂浮着,直叫人心里不舒服。不一会儿,板报弄好了,窗外的雨也少了不少,却缠绵着,小鸟在叽叽喳喳的,烦死了。这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嘿,我们一起回家吧”,我疑惑地看着她,她又说道,“看什么呀,难道你还想淋雨,哇,你怎么可以这样啊,要是你淋雨发烧的话,就可以不考试了,你不能这样的!”听起来是很霸道,但是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却像有一阵暖流涌进心房,很温暖。
她是骑自行车的,但不会载人,但我会,所以她就坐在车尾上,我把我的东西都放到她的袋子里了,就这样,在缠绵的雨雾中,有一个人女孩载着另一个女孩,另一个女孩紧紧地抱着一个袋子,像是在守护着什么,那个女孩还把手中的雨伞向前挪了挪,差不多整把伞都在前一个女孩的上面了。终于,我的家到了,我拿了钥匙,就进家了,她没说要进来,我更没邀请她。隔天,我回学校,按照习惯打卡,才发现原来我的校卡在她那里,我本以为她会帮我的,但当我到了教室时问起她,才得知,她根本就没帮我,我一气之下,一把拿起校卡,转身就出了教室,留下了一个背影给她。等到我再次踏上楼梯时,我才恍然大悟:我是她的谁呀,我凭什么要她帮我做事,我们只是彼此的过客,路上的过客罢了。想到这,我的心一紧,有种不舒服的感觉,但,又说不出是什么来,我想,那大概就是曾经本是属于自己,却不知为何又放弃的感受了吧。望着那一级级的阶梯,我仿佛掉进无限深渊,每走一步,心都在下沉,最后,我连自己怎么回到教室都不知道。
雨,还在下,风,还在吹,这一次,我不再站在屋檐下,蒙蒙细雨罢了,冲就冲!生的旅途,总是坎坷不平的;人生的道路,总是蜿蜒曲折的`。人生,真的有太多太多不称意的事,事后才知道重要,失去后才懂得珍惜。一些事,我不想让它再错,一些东西,我不想再让它失去,正因如此,我更因去珍惜。
这是个带有一点泠气的雨后午后,我在收拾房间的时候,看到了一封信,想起了几个人。
很久没有跟他联系了,我记得是在无聊时加上他的,自我介绍是:喜欢上海的陌生人。然后在某次通宵时慢慢地变熟悉,然后也慢慢变陌生了。他带给了我一些惊喜,尽管只是网友。很多东西都忘了,请原谅,若不是看了这封信我甚至忘了他。我没有想到竞跟他聊到这种地步。我清晰地记得收到他信的那天,课间操的时间,信封里是用纸带扎好的一叠,是十张,很白的纸,我是惊讶的,也为他的文彩。是那种洒脱的局外人,给人以华实的感觉。再后来,我怎么收拾也不能始这封信回复收到时的平整。我第一次叫一个人哥,不是哥哥,是哥,因为我真被感动了……
那还是高一末期高二开始的时候,在写《梦殇》,我已经忘了自己曾动过笔了,那封信的下面压着的便是《梦殇》的初稿,最后一句是(历时十五天,一万五千字)我至今最喜爱的也是这本了。我曾说给他看,却在抄完的瞬间心疼得不得了。所以,那个故事没有读者。
其实是有的,是凌宇,我的本至今还在凌宇那里。只是,我不知道他到底看了没有。我想起的第二个人是凌宇。高一圣诞节时在给他祝福的同时听到他说的:我有东西想给你看。是他的日记,他流浪的梦。而后我们交谈过很多次大多是信,我忘了内容,仅收藏了感动,我记得他的一句「我向来在地狱呆久了,不想拉个人进来,何况是你」我没有赞同,亦没反驳。
自己的语言一向单薄,像青春华年一样的单薄……一直都在写着不知所云的文字伤感和梦想,只温暖了自己……总于暮色四合里忆起冗长的曾经,微蹙的只是一弯眉……
蒲公英的约定,我和凌宇互传的.那本日记本,最后的一段话结束在他成年那天,我已经忘了,是他成年的感叹以及我的祝福。因该是诗意兴浓的,但也忘了,我知道的只是这是我十七八年来最真诚的祝福。
我想起的第三个人,我说清对她感觉,我总是轻易地忘了她却是认识十六七的朋友,那首《成年礼札》是写给她的,实在话,我并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去创作歌词,动了念头后几个小时的时间就改好了,花费了一天的时间也随意把吉它乱配好了,唱完的那瞬间竞哭了,有些说不上的情愫涌上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想哭……
岁月的光,透过年华的影,投下我们紧紧依靠的身影。
我的十八岁生日,我过得很潦倒,却也很开心,只是我仍是觉得少了一点什么,但一直也没有想起。现在,我记起了,是少了一张写满纸的祝福,尽管我知道,礼物是有了,祝福也不少,但独独少了像以前一样大片大片的信。我知道她们都忙,可还是失落。分开一年,三年,甚至六七年了,我们都渐渐失去了那份默契,不是不想说,而是找不到话说。
岁月的潮,漫过生活的沙堡,留下的是满目惊心的平坦……时光奇妙得让人觉得不可思异,却又理顺成章。
你瞧,这是一年多前在《梦殇》里写的,若不是昨天看了,又怎能记得?
窗外是依旧的潮湿雨天,尽管昨晚的雪很美……
本影片讲述的是一个17岁的意大利少年艾利奥与一个大他6岁的美国留学生奥利弗的故事。两个少年相互吸引,不断试探,打破了性别和年龄的桎梏,最终陷入一场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爱情。尽管只有短短6个星期的相处,但是萦绕在少年之间甜蜜与着迷让观众们惊叹不已。我没有看过原著,导演巧妙的镜头语言仍然让我对这部电影充满了好奇和期待,每一个镜头都让我不自觉地将注意力集中在电影里。
故事发生在夏天。炎炎夏日,扑面而来的夏日气质让人煎熬,少年的心也容易躁动。家里突然来了一个自信有想法、外表出众且充满魅力的陌生男人,少年的目光、少年的心总是不受控制的飘向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会去关注那个陌生男人,会偷偷进他的房间,会在房间等着他晚上回来,会做点什么也想引起那个男人的注意……幸好,他喜欢的男人也喜欢着他。他们恋爱了,那段时间是短暂的,那段时间也是幸福的。在一个宁静美好的夏夜,情欲得到了宣泄,男人说:“用你的名字呼唤我,我也用我的.名字呼唤你。”男人要走了,他们一起去旅行,即使旅行结束象征着感情的结束,少年对这一切还是甘之如饴。年少的喜欢啊,就是这么的奋不顾身,不计后果。
让我有所触动的,不仅仅是这个少年单纯炙热的爱恋,还有少年父亲在少年失恋后对他的开导。父亲并没有一味劝说少年去忘记,去放手,而是让他把这段超越友情的禁忌感情好好珍藏。如果一切能在分崩离析前停留在幸福的时刻倒也不是个太糟糕地结局。那些相处的点滴还是可能会留下阵阵余痛,时不时地从回忆里跳脱出来拉扯下神经。
除此之外,两位演员的卓越演技也是电影成功的原因之一。这两位演员不用张开嘴,就可以传达出角色之间复杂的感情、期许和想法。最后少年带着哀伤但依旧迷人的面孔对着壁炉中的火焰哭泣,“一会儿落泪,一会儿抿着泪水笑了,一会儿眼睛里又恢复了冷漠,仿佛在短短几分钟内,他把那个夏天又度过了一次,且此生还要度过很多次。”长镜头凝视让人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就像是自己也跟着他一起失恋了。
亲爱的李心怡:
您好!
曾经逝去的时光给他一个追念,即将前行的道路送他一个祝福。
——题记
时间很快,一转眼你已经12岁了,12虽也意味着你要慢慢进入成熟,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上个厕所也让妈妈陪伴的了,意味着你要懂事,学会满足哦,总之你要做好你自己。
你不完美,但你正在努力克服自己的缺陷,哪怕只改变10%那也是一种进步,在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平坦有坎坷,无论前方的路有多曲折,勇敢的往前走。
你要学会接受,学会应对,学会解脱,学会行动,学会珍惜,如何人在苦难中成长,学会应对人生旅途中不断出现的挫折,如何在逆境中奋起,战胜痛苦与不幸,找到快乐的方法,珍惜你眼前的一切。
你要懂得满足,别让嫉妒心毁了你,学会感恩,在水中放进一块小小的明矾,就能沉淀所有的'残渣。如果在我们心中配置一种感恩的思想,则可以沉淀许多的浮躁与不满。学会珍惜,为自己拥有的而开怀。青春易逝,想让你的人生亮丽多彩吗?想让你不留遗憾吗?请珍惜你拥有的。
花季是充满青春活力的时代,花季雨季,是追逐梦想的世道,已经向你挥手呼唤的高中并不是梦想的结束,而是新梦想的开始。站在花季的街头眺望雨季,你也期望更加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将用辛勤的汗水去浇灌更美的梦想之花,努力使之绽放。梦想不仅仅是梦想,更是人生永恒的追求和目标,它就像指南针,就像灯塔,让你始终坚定不移地走在正确但是布满荆刺的地方,它还有另一个含义叫做成长。
你在成长,勇敢的走下去,不管多难走,相信自己,加油!
另一个你
电影很好看,影片的主角是一个人类的孩子,他被狼群养大,但是由于老虎的追***,不得不离开狼群,回到人类的世界。如果你以为这是一个狼孩回到人类世界所发生的故事,那就错了。虽然我本来也这么以为来着。男孩不想回去,他觉得森林才是他的`家,于是当一只懒懒的熊请求他帮助自己收集过冬用的蜂蜜时,他答应了。虽然后来发现,其实那只熊根本不需要过冬,但是他们已经是好朋友了,不需要过冬又怎么样呢。在他们相处的这段时间,大熊为男孩能使用树藤等各种工具大为赞叹,并且鼓励他应该做自己。而男孩在狼群生活的时候,捡他回去的黑豹却最讨厌他使用这些伎俩,觉得这是不应该出现在丛林的。直到狼王被***害,男孩得知后要去为狼王报仇,黑豹才终于意识到,他是人类,不可能像狼一样生存和战斗,他应该用自己的方式,因为男孩是一个人类。男孩生活在丛林也是人类,不是狼,也不可能成为别的任何动物,所以不要被束缚,你就是你,以你的方式做你自己就好,只要你是善良的、敬爱大自然的,勇敢的,一点小伎俩,让你生活的更好又有何妨呢!结局大家一定都能猜到,就是男孩***死了大反派老虎,赢得了胜利,从此和丛林的动物的快乐的生活。
说起来挺喜欢里面那只大熊的。他一开始从巨蟒口中救下男孩,居然是为了让男孩帮自己弄蜂蜜,想想就很搞笑。蜜蜂把窝筑在很高的悬崖上,大熊不会爬,只能可怜巴巴的在涯底舔着几滴流下来的蜂蜜。而且他在此之前居然已经骗了不少动物来帮他弄蜂蜜了,但是都没有得逞。所以当男孩用人类独有的方式帮他弄到蜂蜜时,他无比惊叹。想这只懒熊馋了几年蜂蜜也没学会爬悬崖,后来居然为了救男孩艰辛的爬上了另一个悬崖,真是太不容易了!这熊虽然馋了点,懒了点,但还是很靠谱的《奇幻森林》-以你的方式,做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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