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所以会认识,因为那一天,爸爸遇到了一件喜事要举行晚餐,在家里打工的工人叔叔,怕人少忙不过来,他便对爸爸说,可以叫他的女儿“晓玲”来“搭把手”,我最最亲爱的爸爸允许了工人叔叔,我也高兴极了,因为我早就听到过“晓玲”这个名字了,但就是没见过她本人。那一天,我盼望她的到来,过了几个钟头,我听见妈妈说:“晓玲来啦!”我飞快的奔跑过去。我看见还真让我下了一大跳。工人叔叔不是只叫了“晓玲”姐姐一个人吗?可我怎么看见有两个大姐姐嬉皮笑脸的`在大院里玩耍着。一个穿着大皮衣和皮裤;另一个穿着一件大红风衣;头上戴着一顶小礼帽。我走了过去,用好奇的语言去问她们:“你们哪个是“晓玲”姐姐啊!”“我是”,那个女孩穿的挺好看的,下巴尖尖的瓜子脸,头戴一顶小礼帽,穿着一件非常时尚的大红外套,她见人很怕羞。而另一个人“晓玲”姐姐看我一直盯着她看,所以仔细的介绍过了,她叫“若曦”,她在没有旁人的时候还悄悄地跟我说说自己的人与事。熟悉之后,我才知道,晓玲表面显得很斯文晓玲,当熟悉后,却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子汉,什么话也会说,什么事也敢做,我还记得我们说呀!啊笑!一直笑到肚子痛痛到泪流满面。那天晚上我们聊到了很晚,爸爸不放心便叫她们先住在家里一个晚上,之后爸爸又打电话给了她们的父母,怕她们父母为她们担心。
第二天早上,妈妈叫我起床舅舅回来了。我连忙起床跑出去一把抱住了舅舅,舅舅说他给我带了礼物回来。我跑出院子看见大门前面有一辆小轿车,车里面有一只小狗把脑袋伸了出来,好可爱啊!它看见我,“汪汪”的叫了几声,好像在说:“嗨,很高兴认识你。”舅舅把车门打开,小狗一蹿,蹿进了我的怀中。舅舅跟我说:“这是一只纯种的藏獒哦!”我和小狗玩着玩着,“晓玲”姐姐和“若曦”姐姐都起床了,可能是被小狗的叫声吵醒的吧!“晓玲”姐姐好像很喜欢狗狗,看见狗狗就跑过去一把抱了起来,而“若曦”姐姐看见了小狗,立马跑跑的远远的。我走过去问她说:“你怕狗狗?小狗没事的不用怕。”“不管是大狗还是小狗我都怕,因为我小时候被狗咬去过,所以只要是狗我都怕。”“若曦”姐姐带着一点哭腔说道。后来,我和“晓玲”姐姐想了一个好办法能够让“若曦”姐姐不在怕狗。后来我们成功了,“若曦”姐姐再也不怕狗了。想知道我们用什么办法吗?我就不告诉了。哈哈!
时间过的真快啊,一眨眼“若曦”姐姐的爸爸来接她了。过了不久“晓玲”姐姐的爸爸也来接她了,因为工人叔叔这几天请假想回老家看看,所以来接“晓玲”姐姐。我们都哭了,虽然才短短几十个钟头,但它已经把几个不认识也没有见过面的陌生人,变成了依依不舍不想分开的好朋友。后来三年,我们再也没有见过了。直到今天,我们突然又相见了,我们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就像好怕有一个人会将我们拆散。
时间是短暂,我们在塔脚下相遇,我们又紧紧的拥抱在一起,我们从陌生到相见、相知、相爱,这是多么幸福啊!此时,我就一个愿望愿我们的缘分如溪水长流永不间断,让我们的友谊永存。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正如歌德所说,读了一本好书,就好像能知道作者内心的想法,仿佛在和他交谈一样,令人鼓舞,使人受益匪浅。
当考砸时,书就是我倾诉的对象;当获得荣誉时,书就是和我一起庆祝的.朋友。无论身在何处,我都会怀揣着她,分享我的喜怒哀乐,伴我同行,一起去饱览祖国的青山绿水。
四、五岁时,我对文字很陌生。爸爸妈妈就常常为我表演,阅读书中的情节。而我也时常被逗得捧腹大笑。经过爸爸妈妈十分形象有趣的表演,和她们的激励鼓舞,我对书渐渐地产生了兴趣。
六、七岁时,我就已经开始阅读《安徒生童话》了。每当我拿起她,就再也放不下了。一日三餐的饭点,满桌的佳肴,都吸引不了我这只书虫,我也开始了回拒“不嘛,不嘛,再看一会儿嘛”。
九、十岁时,我喜欢上了外国名著,尤其是巴尔扎克写的《人间喜剧》,他把人物写的活灵活现,令我赞叹不已。仅短短的两个月内,我就阅读完了《人间喜剧》的全套,共有十几本呢。接着,我又开始了新的启程——《红与黑》、《小王子三部曲》、《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巴黎圣母院》等。
面对美景,有人只会说“真好看”,有人却能说“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感叹人生,有人只会说“年轻真好”,有人却能脱口而出“鲜衣怒马少年时,一日看尽长安花”,腹有诗书气自华。
书如同春日扁舟行的放歌,仲夏亭榭里的弄弦,深秋山林中的独步,隆冬炉火旁的倾谈。世间之书好比一桌盛宴,唯有肯下功夫深耕者,才能领略这世间百味。
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我认为鲁迅先生这话的关键是怎样去走,而并非只要有人走就成了条路。
面对目的地,许多人投机取巧去走捷径,以达到目的,这人便成了这条路的鼻祖,然后那些趋炎附势的“正人君子”们便说笑着认为这条“路”是大道,所以就虚伪的踏了上去,一群人走过之后,不得不说这是条路。
这是两种人,一种是“自残”,为了到达目的不择手段,宁肯湿鞋,宁陷入泥潭,也要走这条路,由此看出这种人具有“白痴思维”,别人在走完光明大道完成目标时,他们还在开垦,却还不知道走了歪路。
前者还有优点,那种“不畏艰险”的品质,也就是这种精神成就了后者,第二种人——“自嘲”。“正人君子”们有大道不走,偏偏自愿入歧途,不是自嘲又是什么?这种“逆天而行”的行为注定了他们的失败,实际上,后者比前这更愚钝。
这也是当今社会两大毒瘤,一种是为社会创造“后门”,一种是顺着“后门”走下去。
其实路就在脚下,只要脚踏实地的走,不是第一个到达终点的又怎样?总比那些没有看过“正路”美好风景的人要看得更多吧。
路就在脚下,理智的人多了,那才形成了真正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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