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从前有一个叫做蹶叔的人,性格很是倔强,又常常自以为是,爱跟别人唱反调。
蹶叔在龟山的北面种粮食,又想与人家倒着来。他在高而平的地方种水稻,却在又低又潮湿的地方种高粱。他有个很忠诚的朋友,见他这样做不会有什么好处,就好言劝说他道:“高粱适合种在旱的地方,水稻宜于种在低湿的地方,可是你现在正好相反,违反了水稻和高粱生长的习性,那怎么能获得丰收呢?”蹶叔听了朋友的话,一点都没放在心上,还是我行我素。结果他辛辛苦苦地种了10年地,每年都歉收,粮仓里一点储备也没有。眼看就快没饭吃了,他这才去看朋友的地,发现朋友正是像他劝说自己的那样种地,所以获得了丰收,不由得懊悔万分,就向朋友道歉说:“您说得对啊,我知道改悔了,不再不听劝告了。”
后来,蹶叔到汶上这个地方去做买卖。他做生意完全不加考虑,看到别人抢购什么货物,他也一定进什么货,处处都硬要和人家竞争。这样一来,他的货一到手,积压得厉害,使他手上的货总是卖不出去,价钱被压得极低。蹶叔的朋友担心他吃亏,就又教他说:“善于做买卖的人要进别人暂时不争不抢的货物,这样,一旦等到机会来了,就可以获得好几倍的利润,这正是古代大商人白圭致富的原因啊!”蹶叔又不听。过了10年,蹶叔常常亏本,终于入不敷出,到了非常困窘的境地。这时,蹶叔才又回想起了朋友的话,意识到朋友是正确的,又去找到他的朋友道歉:“我现在知道自己错了,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敢不改悔。”
有一天,蹶叔要驾船出海,邀请了他的朋友一起去海边。他的朋友将他送上船,告诫他说:“等你到了海水归聚之处,一定要返航回来,不然船一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蹶叔表示自己记住了,会听朋友的话。蹶叔驾着船随着波涛向东驶去,航行了些日子,到了海水归聚的深渊边上。这时候,他又犯了那顽固的老毛病,不相信朋友的告诫,还是继续前进,结果船卷入深深的大壑中。蹶叔就在这黑暗的地方,忍受着颠簸和孤独,非常艰难地过了9年。直到一次赶上大鲲化为大鹏时激起的巨浪,才总算被冲出了大壑,可以回家了。
蹶叔回到家里,头发全白了,形体枯瘦得就像根蜡烛,亲朋好友没有一个人能认得出他来。蹶叔再次找到他的朋友,深深地拜了两拜,还对天发誓说:“我如再不改悔,请太阳作证惩罚我。”他的朋友笑着说;“改悔是改悔了,但还有什么用呢?”人们都说蹶叔三次改悔就度过了一生。
蹶叔直到碰得头破血流,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才知道改悔,白白浪费了大好青春。我们做事情,应该吸取这个教训,不要一意孤行,遇事多听听大家的意见,才能获得成功。
《乐不思蜀》
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国家各据一方,征战不休,争夺霸主的统治地位。其中,刘备管辖割据的地方称为蜀。
刘备依靠诸葛亮、关羽、张飞等一批能***文臣武将打下了江山,他死后将王位传给了儿子刘禅。临终前,刘备嘱咐诸葛亮辅佐刘禅治理蜀国。刘禅是一位非常无能的君主,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做,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将政事都交给诸葛亮去处理。诸葛亮在世的时候,呕心沥血地使蜀国维持着与魏、吴鼎立的地位;诸葛亮去世后,由姜维辅佐刘禅,蜀国的国力迅速走起了下坡路。
一次,魏国大军侵入蜀国,一路势如破竹。姜维抵挡不住,终于失败。刘禅惊慌不已,一点继续战斗的信心和勇气都没有,为了保命,他赤着上身、反绑双臂,叫人捧着玉玺,出宫投降,做了魏国的俘虏。同时跟他一块儿做了俘虏的,还有一大批蜀国的臣子。
投降以后,魏王把刘禅他们接到魏国的京都去居住,还是使他和以前一样养尊处优,为了笼络人心,还封他为安乐公。
司马昭虽然知道刘禅无能,但对他还是有点怀疑,怕他表面上装成很顺从,暗地里存着东山再起的野心,有意要试一试他。有一次,他请刘禅来喝酒,席间,叫人为刘禅表演蜀地乐舞。跟随刘禅的蜀国人看了都触景生情,难过得直掉眼泪。司马昭看看刘禅,见他正咧着嘴看得高兴,就故意问他:“你想不想故乡呢?”刘禅随口说:“这里很快乐,我并不想念蜀国。”
散席后,刘禅的近臣教他说:“下次司马昭再这样问,主公应该痛哭流涕地说:‘蜀地是我的家乡,我没有一天不想念那里。’这样也许会感动司马昭,让他放我们回去呀!”果然不久,司马昭又问到这个问题,刘禅就装着悲痛的样子,照这话说了一遍,但又挤不出眼泪来,只好闭着眼睛。司马昭忍住笑问他:“这话是人家教你的吧?”刘禅睁开眼睛,吃惊的说:“是呀,正是人家教我的,你是怎么知道的?”
司马昭明白刘禅确实是个胸无大志的人,就不再防备他了。
刘禅身为一国之主,居然乐不思蜀,甚至连装着想念故乡都装不出来,贪图享乐而志向沦丧竟到了这种地步,实在可气可叹。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放弃自己的理想,而要严格要求自己,志存高远,不懈地奋斗。
“逐臭之夫”字典上说:“犹言不学好下向之徒。”这与我们要讲的无关,接着解“喻嗜好怪癖异于常人”,就是此篇文章的主旨。你认为是臭的,我觉得很香。外国人人亦言“一个人的美食,是另一个人的毒药”,实在是适者珍之。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榴莲了,强烈的爱好或特别的憎恶,并没有中间路线可走。我们闻到榴莲时喜欢得要命,但报纸上有一段港闻,说有六名意大利人,去到旺角花园街,见有群众围着,争先恐后地挤上前,东西没看到,只嗅到一阵毒气,结果六人之中,有五个被榴莲的味道熏得晕倒,此事千真万确,可以寻查。
和穷困有关,中国的发霉食物特别多,内地有些省份,家中人人有个臭缸,什么吃不完的东西都摆进去,发霉后,生出碧绿色的菌毛,长相恐怖,成为美食。
臭豆腐已是我们的国宝,黄的赤的都不吓人,有些还是漆黑的呢。上面长满像会蠕动的绿苔,发出令人忍受不了的异味,但一经油炸,又是香的了。一般人还嫌炸完味道跑掉,不如蒸的香。杭州有道菜,用的是苋菜的梗,普通苋菜很细,真想不到那种茎会长得像手指般粗,用盐水将它腌得腐烂,皮还是那么硬,但里面的纤维已化为浓浆,吸噬起来,一股臭气攻鼻。用来和臭豆腐一齐蒸,就是名菜“臭味相投”了。
未到北京之前,被老舍先生的著作影响,对豆汁有强烈的憧憬,找到牛街,终于在回民店里喝到。最初只觉一口馊水,后来才喝出香味,怪不得当年有一家名店,叫为“馊半街”。不知者以为豆汁就是大豆磨出来,像豆浆,坏不到哪里去。其实只是绿豆粉加了水,沉淀在缸底的淀粉出现灰色,像海绵的浆,取之发酵后做成的,当然馊。
南洋有种豆,很臭,干脆叫臭豆,用马来盏来炒,尚可口。另有一种草有异味,也干脆叫臭草,可以拿来煮绿豆汤,引经据典,原来臭草,又名芸香。
这些臭草臭豆,都比不上“折耳根”,有次在四川成都吃过,不但臭,而且腥,怪不得又叫“鱼腥草”,但一吃上瘾,从此见到此菜,非点不可。
洋食物的臭,不遑多让,他们的生火腿就有一股死尸味道,与金华的香气差得远,那是腌制失败形成,有些人却是要吃这种失败味。其实他们的腌小鱼(Anchovy和我们的咸鱼一样臭,只是自己不觉。
日本琵琶湖产的淡水鱼,都用发酵的味噌和酒曲来腌制,称为“Nuka Tsuke”,也是臭得要死。初试的外国人都掩鼻而逃,我到现在也还没有接受那种气味,但腐烂的`大豆做的“纳豆”,倒是很喜欢。
“你吃过那么多臭东西,有哪一样是最臭的?”常有友人问我。答案是肯定的,那是韩国人的腌魔鬼鱼,叫作“虹”,生产于祈安村,最为名贵,一条像沙发坐垫一样大的,要卖到七八千港币,而且只有母的才贵。腌好的虹鱼上桌,夹着五花腩和老泡菜吃,一塞入口,即刻有股强烈的阿摩尼亚味,像一万年不洗的厕所,不过像韩国人说的,吃了几次就上瘾。
天下最臭的,虹鱼还是老二,根据调查,第一应该是瑞典人做的鱼罐头,称为“Surstrommlng”。用鲱鱼做原料,生后让它发霉,然后入罐。通常罐头要经过高温***菌,但此罐免了,在铁罐里再次发酵,产生强烈的气味,瑞典人以此夹面包或煮椰菜吃。
罐头上的字句警告,开罐时要严守四点:一、开罐前放进冰箱,让气体收缩。二、在家中绝对不能打开,要在室外进行。三、开罐前身上得着围裙。四、确定风向,不然吹了下去,不习惯此味的人会被熏昏。有一个家伙不听劝告,在厨房一打开,罐中液体四溅,味道有如十队篮球运动员一齐除下数月不洗的鞋子,整个家,变成名副其实的“臭屋”。
有个小孩叫方仲永,出生在一个农人家庭。他家里祖祖辈辈都是种田人,没有一个文化人。他长到5岁了,还从未见过纸墨笔砚是个什么模样。
可是有一天,方仲永突然哭着向家里人要纸墨笔砚,说想写诗。他父亲感到十分惊讶,马上从邻居那里借来笔墨纸砚,方仲永拿起笔便写了4句诗,而且还给诗写了个题目。同乡的几个读书人知道了这件事,都跑到方仲永家来看,一致认为他写得不错。于是这件事很快传开了,知道的人不免个个称奇。
从此,方仲永家热闹起来,经常有人来家玩,有的当场出题要小仲永作诗。小仲永不论什么题目,他都能立刻成诗,而且内容深刻雅致,文采绚丽多姿,得到众人赞赏。
不久,方仲永的天生奇才传到了县里,引起了很大震动,人们都认为他是个神童。县里那些名流、富人,十分欣赏方仲永,连他父亲的地位也随着提高了不少。那些人对方仲永的父亲另眼相看,还经常拿钱帮助他。这样一来,方仲永的父亲便认为这是件有利可图的好事情,于是放弃了让方仲永上学读书的念头,而是每天带着方仲永轮流拜访县里的那些名流、富人,找机会表现方仲永的作诗天才,以博得那些人的夸赞和奖励。
这样一来,神童渐渐才思不济,久而久之,由于只一味凭着一点“天才”而没有后天的再学习,方仲永终至每况愈下。到十二三岁时,作的诗比以前大为逊色,前来与他谈诗的人感到很是失望。到了二十岁时,他的才华已全部消失,跟一般人并无什么不同,人们都遗憾地摇着头,可惜一个天资聪颖的少年终于变成了一个平庸的人。
可见,一个人光有先天的智慧而不注重后天的学习是不行的,不注意接受新知识,到头来只会落在别人后面。
从柜子里拿出挺长时间的一本书,就在今天,合起了书本,深呼吸了一口气,且撑了撑懒腰。随口说了一句:“收官!”
在那个交通便利的'时代,有这样的一个退休工老头,花了87天,一步一步走了627里路,就是去为了见一个故人,这着实是很让人震惊。
他每天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你会相信他能够把一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做得超乎常人吗?大概不可能吧?更像是一种无稽之谈。是的,当我初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怀疑这老头的脑瓜是不是出了问题?
哈罗德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位在酿酒厂有40多年工龄的退休工人,这40多年里他从未与他人相争,也没有知心朋友,也没有人与他为敌,日复一日,平平淡淡。当然也没有过岗位上的升迁,这样的生活好比是一潭抛下石头也激不起浪花的水,甚至于到了他退休时,也没有欢送会,上完最后一天班就回家去了,毕竟没有任何人会在意。
然而一封信的到来打破了他一成不变的生活,那是一封来自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尼的信,奎尼二十多年前帮助哈罗德背了个黑锅后便被解雇消失了。在震惊和悲痛之下,他写了回信,再寄出的过程中,因为加油站小女孩的一句“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让哈罗德深受启发,于是他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尼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的一切似乎是那样不可思议,他告诉我们,一个平凡甚至于平庸的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在这期间,哈罗德的壮举不但受到媒体的关注,还激起社会各界人士对人生的思考。
平凡的哈罗德,终究成就了一件不平凡的事。退休后的他可以,为什么现在还年轻我们却总说“太难了,我做不到呢?”当我们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们总会去计较得失。正是如此,才有“行百里者半九十”这句话,而正好是那些不计较得失的只占十分之一的人,把那些我们认为不屑一顾的事情坚持了下来,从而达到了我们曾在一起所期望的成就。
认真和坚持是改变一个人甚至成就一个人的关键因素。主人公哈罗德在生活上一事无成,他是妻子莫琳和儿子戴维共同疏远的对象。作为男人,他在家中地位低下,完全没有该有的地位和尊严。当他和家人探讨问题时,收到最多的是来自妻子的“我不这么认为”的回答,以及儿子言语间的不屑与眼中的挑衅。在教育儿子不要骂脏话后,换来的却是一句“走开”,甚至连说个笑话都能被儿子嘲笑。你也许会认为他没本事,是的,确实如此。但正是这个平庸的人,自从他踏上旅途并坚持走下去后,他的妻子也对他这次的执着感到不可思议,慢慢转变了从前对他的固有看法。在行走的过程中,在众多陌生人的帮助及鼓舞下,哈罗德逐渐找到自我、重拾自信,最后还引起媒体关注曝光,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大波追随者。当妻子莫琳在众多追随者中再次见到他时,她看到的不再是以前那个卑微胆小的哈罗德,而是一个全新又自信的男人。
哈罗德的转变,我们可以说那封信是引火线,但是最为重要的是他坚定和坚持的意识觉醒。反观当下的我们,是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下渐渐的浮躁了起来,愈发缺少一种坚定和坚持呢?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把一切归于其他,没有哈罗德的自我反思,亦没有他那一步一个脚印去践行目标的勇气。
年轻的我们,为何我们不去借鉴和学习哈罗德的精神呢?来一段属于自己心灵上的旅程,去看看曾经的自己,去感受那份源于灵魂上的鸣唱。毕竟那个理想上的你,不值得被辜负。信念很多时候是支撑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虽然知道做了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做一定不会成功!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的信念,笃定且从容。
你会发现,哈罗德原来是我们自己。
七年级八班藏龙卧虎,英雄豪杰汇聚。和蔼可亲的“飞老”,举止优雅的“黎小姐”,一身文艺范儿的“朱少”……今天,我就聊聊“朱少”。
听到“朱少”俩字儿,有些人脑海中立马就浮现一个个公子哥的形象。千万打住,这“朱少”可不是什么公子哥,他可是我们个个骨骼精奇的八班的数学老师兼班主任!为啥给他取名“朱少”呢?原因有三:第一,我们的数学老师是1991年的,顶多也就二十六七岁,再加上他那一身的文艺气息,这不是“朱少”的气质,是什么?第二,“朱少”平常最爱穿的衣服就是白衬衫加黑裤子,在讲台上一丝不苟地教书的他,少爷气息扑面而来。第三,“朱少”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私下,整个人的举手投足间,就俩字儿——优雅!大家现在应该明白“朱少”的由来了吧!
八班,一个严重“搞事情”的班级,就这一点来说,真想对“朱少”说:“您真不容易!”而我觉得,“朱少”的眼睛才是他制胜的法宝之一啊!毫不夸张,“朱少”的眼睛占他脸部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常人是绝对不敢与他对视的!所以,我们班那些做了坏事的同学们,在“朱少”面前绝不敢说一个谎!而我们这些所谓的好学生,就很好奇一点,老师,您的.眼睛咋那么大呢?老师的回答是:“遗传!”呵呵,我竟无言以对!
要说我们八班的“朱少”,那是能文能武!你看,在数学课上,“朱少”用认真而又不失生动地讲课方式,使我们个个投入其中。“朱少”的标签,一向是思维缜密,认真细心,想必这是每个数学老师都应该有的吧!但身为老师的“朱少”,他则想把这些标签,传授给我们这些学生。“朱少”还特别喜欢打篮球,那球服一穿,那“朱少”立马就变得英姿飒爽起来!
不过,“朱少”也确实不容易,他教着几个班的数学,更何况,他还是我们八班的班主任,这真是让我佩服!我们八班这些“猴孩子”,整天搞事情,他仍然勇敢微笑着面对!
“朱少”,您为八班付出的是,汗水打湿的衬衫;您为八班付出的是,用温柔的语气罚写检讨书;您为八班付出的是,您那大长腿的来回匆忙。在这里,感谢您朱老师!您永远是我们八班上课认真、思维缜密的朱老师,也是我们心中可爱幽默的“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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