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这个小村庄里的人很少,大多都外出打工了,只留下老人和小孩在家。我的父母却没外去,因为他们想要给我一个完整的童年,一个有着父母陪伴的令村子里别的小孩羡慕的童年。
我小时候就是在这片土地上自由奔跑的,无拘无束,就像是一株在野外肆意生长的野菊花,狂热的释放着自己的野性。这种奔跑一直持续到了七岁就嘎然而止了,因为我到了读书的年纪了。父母把我送进了村里唯一的小学。这所小学是最近几年才建起来的,起初是没有的,后来外出打工的人回来了,都纷纷说村里没个学校可不行,现在没有文化可要吃大亏,这所学校就是这样建起来的。说是小学,其实就是把一户长期没人住的房子打理干净,再粉刷粉刷,在屋前的广场上的中央立了根旗杆,挂上了一面自村生产的红旗,就成了学校了。而教员的问题就更好办,直接去村里请了一位德高望重的,看上去有些阅历的,有些文化的老人来教我们认字,他在黑板上写,我们在下面记。但他认得的.字也不多,没过几天,我们就把他会的字全学会了,他就没什么好教给我们的了。而那时我们也对读书失去了之前的那股热情,又开始对教室外的蓝天白云充满向往了,那教员一看管不住了,也索性不管了,任由我们出去玩。
刚一出去,我们好好折腾了一下,然后玩的久了也就觉得无趣了,这时候就有人提议把那根红旗拿下来玩,这个提议一出来,立马全票通过。于是我们就跑去家里拿来斧子,砍倒了旗杆,拿起了红旗,左挥一下,右挥一下,好生兴奋。我们这群小伙伴轮流玩了一会后,又觉得无趣了,就随意的把红旗给丢掉了,然后去玩别的了。
我们在一起玩了才刚一会,就有大人来了,因为他们发现自学校建成以来就一直飘扬在村庄上空的红旗不见了,于是就来兴师问罪。我们很随意的就承认是我们扔掉了,没想到大人们竟会反应这么大,硬是要我们找回来,我们怎么记得我们丢在哪里,就只好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那人一见我们这副模样,就诶的一声走开了。我们以为没啥事了,就各自回家了。然后我就把这件事当做笑料讲给父母听了,没想到他们反应也这么大,我顿时有些懵了,之后父母就出去了。
那个晚上,父母一直都没回家,我也很晚都没睡着。我趴在窗户旁,看着外面的手电筒光闪来又闪去,忽明忽暗,忽远忽近。一直到我的父母拿着在今天被我们丢掉的红旗回家来,外面的光才暗掉。我回过头来,疑惑的看着这面红旗,心想:值得吗?
我的父母像是看出了我的疑惑,就语重心长的跟我讲这面红旗的来历,他们不善于说话,他们只能尽他们所能的跟我讲,虽然我当时还是没听懂,但我知道了这东西很重要,是由无数人的鲜血染红的,我们不能玷污了它。
第二天,我是村里第一个起床的,天色还不是十分亮,但还是看的清。我带着一根刚砍下来的剥掉了树皮的笔直的树一直跑到学校,把它立起来,固定好,然后爬上去,把已经洗好弄***红旗重新挂在上面。这时已经有上学的人来了,他们指着那红旗高兴的对旁边的人说:看,看,红旗又飘起来了。我还在旗杆上,伸出一只手来向他们一边挥着一边大声的说:是啊,是啊,红旗又飘起来了,中国人民早就站起来了!
我们生活在一个看起来最好的时代,生活稳定,没有动荡,但大家所经历的时间都一样,千篇一律,毫无波澜,状如死水。你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可是没有办法,资讯的发达早就将世界的神秘感抹去。郁闷,无聊,每天上学放学,毫无以外的重复让我们厌烦,所以会感到迷茫,偶尔无助,许多想法不能实现,莫名其妙的忧伤会让人觉得整个世界都与自己作对。有喜欢的女生,幻想和她去私奔。大脑里面每天就像上映一幕幕电影 。和父母吵架,和同学打架,和老师顶嘴,每个人都觉得没人理解自己,全世界最最独特的灵魂却裹在最难看的校服里。听最激烈的摇滚,看最艰深的书籍,总是试图寻找这个世界的真相……
时间慢慢流逝,我们都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回想起十几岁的日子,会有一丝不舍,觉得再也回不去了——那美好的青春时光。
当我们被时间的洪流裹挟着前进,青春时光会慢慢变得像泛黄的老照片一样美好。可是还有一些人,他们的青春却夹杂着战争,动荡,***戮,饥饿,歧视,恐惧还有死亡。
有一个美国青年,名字叫做巴恩斯,他生活的时代背景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他和他的朋友们厌恶这场帝国主义战争,却找不到出路。巴恩斯和朋友们一起,在zheng府"拯救世界民主 "口号的蛊惑下,怀着民主 理想,奔赴欧洲战场。他们目睹了人类空前的自相残***,发现战争远远不是他们原来设想的那种英雄事业,所谓"民主 ""光荣""牺牲"等等,都是些骗人的东西。巴恩斯经过二十多年成长所形成的道德观念以及理想的生活目标在这场战争中土崩瓦解,而新的尚未建立起来。巴恩斯和周围大多数青年一样,用怀疑、否定的态度看待这场掠夺战争,他们憎恨、厌恶它,但又不理解战争发生的原因;他们心灵空虚,无所适从,乃至消极遁世,放浪形骸……
与巴恩斯和他的朋友们相比,我们的成长简直散发着遥不可及的光芒。老狼、朴树用歌声吟唱青春,许多人都在用文字记录我们的成长。
而他们,也有海明威用一部《太阳照常升起》来描绘了那一代人的青春与迷惘。
这部小说描述了一战以后,一批美国青年流落欧洲的生活图景,表达了一战以后一部分年轻知识分子对现实的绝望。女主人公勃瑞特是英国人,战争中失去了亲人;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是一名美国记者,战争中因脊柱受伤而失去了性爱能力。杰克和勃瑞特真心相爱,但无法结合。战争给他们生理上和心理上都留下了创伤,他们对生活感到迷惘、厌倦。两人和一帮男女朋友去西班牙潘普洛纳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在西班牙,勃瑞特拒绝了犹太青年罗伯特科恩的苦苦追求,却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然而,在相处了一段日子以后,由于双方年龄实在悬殊,而勃瑞特又不忍心毁掉纯洁青年的前程,这段恋情黯然告终。她最终回到了巴恩斯身边,尽管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也不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小说还描写了一个美国作家罗伯特,他自以为富有英雄气概,对生活抱有浪漫幻想。他追求勃瑞特,但是勃瑞特不喜欢他,觉得他的生活观念是陈旧的、虚妄的。
作者海明威亲身经历了那个时代。他就是那些青年当中的一员。有人说《太阳照常升起》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主人公有作者的影子。可我一直固执的认为,每一个大师不管写多少本书,故事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自己的人生。真实经历也好,从现实出发的想象也罢,每一个文字都是从作者的内心流出的。海明威所描述、记录的,是他眼中的时代,是他周围与他一样的年轻人的青春。
1924年夏天,在巴黎觥筹交 错的酒吧里,海明威曾被一位著名女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女士指着鼻头说:"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20世纪20年代出现的文学流派有了自己的名字。(它不是一个有组织和共同纲领的文学团 体,但它的影响超越了国界和民族,在世界文坛上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随后海明威将这句话作为献辞写在了《太阳照常升起》的扉页上。作者是迷惘的一代,书中描写的是一群相同经历、迷惘的青年。阅读到某些段落,真的很难区分现实与虚构的界限。如果我们读书之前不去想什么背景,主题或中心思想,我倒宁愿认为,这本小说就是海明威在纪念自己的青春。
"一想到我的生命消逝得这么迅速,而我并不是在真正地活着,我就受不了。"书中随处可见这样令人感慨的好句子。在海明威这部早期作品中,那种惜字如金的简洁风格,充满画面感的视角转换以及被人大为推崇的所谓"冰山体"写作,虽然表现得还不够充分成熟,但仍有着较为明显的`个人印记。那种"八分之一隐藏在水面以下的冰山"文体,初读可能难以进入情境,但坚持读下去,紧凑的情节又会让你欲罢不能。
小说的结尾笼罩着浓重的悲观主义色彩和哀伤情调。巴恩斯唯有在幻想、彷徨和迷惘中,求得一丝安慰。
我们的生活千篇一律,没有意外的惊喜。青春的荷尔蒙使人躁动不安,充满幻想。平静如水的日子里不如去翻一翻书,读一读海明威笔下的青春,就让你的泪水或欢笑随着情节一起起伏。我们很难过上另一种生活,利用小说去体验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青春,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管原因为何,书中流露出的相同的迷惘,总会时不时地引起你心灵的共鸣。
或许合上书的一瞬间,你会豁然明白:一代人来,一代人去,青春会成长,迷惘会散去,惟有大地永存,太阳照常升起。
莎士比亚曾说过“自信是走向成功功的第一步,缺乏自信是人失败的主要原因”,不错,自信才可以走向成功,成功就要生起心中的太阳,一个缺乏自信心的人总会怀疑自己,无论干什么事最后总会留下终身的遗憾。
1951年,英国女科学家富兰克林,从自己拍得射线照片上发现了DNA(脱氧核酸)的螺旋结构,随后她做了出色演讲,但又担心自己的发现是否正确,又公开否认。两年后,两位科学家也发现了这个结构并提出DNA双螺旋结构说,并为此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
由此看来,自信是何等的重要,所以,升起心中的太阳,相信自己行,是我们每个人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生活学习中,自信的人会抓住机会成就一番事业:自信的人会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自信的人会变勇敢······自信的人无论顺境或逆境,心中总会有一轮不落的太阳,总会对自己充满信心。自信对我们有这么多好处,我们何尝不去自信呢?升起心中的太阳吧,弗兰克林不相信自己的理论,导致原本到手的诺贝尔医学奖被别人拿走,留下终身遗憾,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升起心中的太阳,不要怕,相信自己,大步向前走,我们定会成功的。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升起心中的太阳,成就一番大事业吧!
《太阳照常升起》这本书我以前读过,只是隔了这几年,印象有些模糊了,故事几乎完全忘却,所记得的唯有书的末尾,女人对男人说“要是能在一起该多好”,男人回答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这段对话大概是很有名的,记得孙甘露在一篇随笔里引用过,而且那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的,因为《太阳照常升起》里那个男人没有性能力,所以他只能“想想”。
说实话,若不是孙甘露在书中提起来,我连这个情节也会忘记,因为以前我有一阵子把海明威的书都从图书馆中借来读了,一下子吃太多,囫囵吞枣,反而没有回味。
前些天我在扬州逛书店,看到译文出版社的《太阳照常升起》,就准备买回来重新读一下,但是买回来之后,细看这本书,首先就发现装帧设计很糟糕,居然是粉红色调的,有一条类似大红锦缎被面的花边(自从张爱玲的《小团圆》红了之后,上海出的文艺类书籍似乎都染上这种慵懒颓靡的媚俗气息了今天我看到一家服装店刚开张,标牌上居然也是大红锦缎被面,店的名字居然也叫“小团圆”)
还有呢,我不满意这个版本的译文,有些语气助词不很恰当,比如“那个罗梅罗还是个孩子哩”,类似的句子很多,破坏了作品中极重要的东西,语感。另外,这个译者的序文还要糟糕,一开始我读了两行就读不下去了,然后跳过直接读正文,正文读完了后,由于原作的魅力,我还不想离开这本书,就又翻到了卷首的“译者序”,“捏着鼻子”读完,简直都要吐了,这个译者用马列主义加上民族主义那一套评判方法来解读这本书,不仅仅是曲解,我甚至怀疑他根本没有读懂《太阳照常升起》……不过,看看序文的写作时间“一九八三年元旦于哈尔滨”,也就能理解一二了。
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在大战中负伤失去性能力,这个是全书的引子,但是这会让读者误以为杰克就是因为这个不能和勃莱特在一起,而事实上,杰克就是有性能力,也不可能和勃莱特长久的在一起,因为像杰克、勃莱特、比尔、迈克……
这些人是一些没有家园的“流亡者”,他们过着波西米亚式的放荡生活,而精神上也确实是“迷惘”的,为什么“迷惘”?我绝不同意译者序中所说的什么“资本主义危机”“帝国主义战争”“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社会”之类的废话,的确,杰克是在大战中受的伤,但战争只是一个表征,真正起到关键因素的,还是现代性到来之后(这个是不管你是资本主义还是什么主义都要面对的问题),人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人被迫离开了土地和家园,只能在世界上四处漂流,所以,当杰克这些人的“根”被现代之利刃斩断后,一些传统的价值观,生活状态,甚至是宗教信仰,也随之崩塌瓦解。
但是,在杰克的朋友之中,只有犹太人科恩是个特殊的例子,他对于女性的态度,对于恋爱和婚姻的态度还是比较传统的,所以在杰克一伙人之中,科恩才显得那样不合时宜,甚至是令人讨厌,而海明威之所以不惜笔墨描绘科恩这个人物,就是想用他的“传统”来反衬杰克这伙人的“现代”,当然,科恩也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他留恋的东西,正是杰克这些人抛弃的,或者说是刻意回避的。
另外,在海明威涉足文坛的时代,美国社会所流行的清教徒思想,包括后来的禁酒令,也是一个重要的背景,我个人觉得这其实也是现代性征象之一种,只不过它是从反面映衬出来的,在《太阳照常升起》里面,杰克,比尔,迈克这些人之所以宁愿漂泊海外,整日喝个烂醉,也与此有关,而海明威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描绘饮酒,美食,斗牛,旅行这些刺激的,享乐主义的活动,也不乏跟彼时国内那种氛围唱反调的意思。
书的后半段主要描写杰克一伙人在西班牙“圣福明节”的经历,两天前我在读到这里的时候,是在回家的长途车上,当时车窗外是一片春光明媚,而书中所描述的是那种狂欢节到来的气氛,尤其是这种气氛是通过一些异乡人,一些旅客眼中所看到的,这真让我着迷,所以当时我想,这本书在旅途的间隙之中阅读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我觉得海明威之所以那样迷恋斗牛,不仅仅因为斗牛活动里面体现一种猛烈的,阳刚的男性生命力之美,更重要的,是在斗牛活动中斗牛士和公牛之间的关系,一种在迷恋和伤害之间游移不定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最高级的斗牛士都是很明了的,就像书中的罗梅罗,他爱公牛,但是他在场上却时时处在被公牛抵死或者主动***死公牛的荒谬危险的境地之中,而斗牛活动最吸引人的地方也在于此,一旦斗牛士注意到了个人安危,刻意回避和公牛的危险距离,斗牛也就没有什么看头了。
另外,斗牛士和公牛也存在一个逗引和被逗引的关系。这一切都很像我们人类赖以繁衍生息的一种最重要的关系,男人和女人,逗引和被逗引,伤害和被伤害。这其实也就对应了杰克、迈克、科恩和勃莱特之间的关系,还有勃莱特和罗梅罗之间的关系。
海明威说过他的写作不过反映出“冰山一角”,而我认为要理解这句话,应该从他的写作技术这个角度入手,因为文字是一个抽象的表达方式,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的写作会同时包含叙述、描绘、思辨、评论等等的因素,比如托尔斯泰、昆德拉这样的作家。
而海明威仅仅是做到叙述和描绘,他对于生活场景、环境、对话、氛围的呈现也都是节制的,他不评论,也不去分析人物的所谓“心理世界”,但他想要告诉我们的内容却已经隐含在海面下的巨大冰山之中了,这种手法很像电影,这可能也是海明威作品大多被改编成影视剧的原因,另外说句题外话,王朔有些小说就是这样的,比如我很喜欢的《玩的就是心跳》。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
可惜的是,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在其成名后就一一分解。窃以为,吃得太饱,钞票与老婆太多,往往与才华的枯竭程度成正比。这是后话。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哪怕是***者)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
就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名言。其实如果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也就是他,想必能够和谐相处。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民不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伴随着雄壮的国歌。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同学们肃立在操场上,凝视着五星红旗。
天空是那样明朗,大地是那样辽阔,五星红旗是那样鲜艳无比。
望着鲜艳的五星红旗,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1949年10月1日,伟大的领袖***在天安门城楼亲手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的情景。我的耳边仿佛响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这气壮山河的声音。五星红旗,你是新中国的象征,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的骄傲。
望着鲜艳的五星红旗,我仿佛看到了革命前辈前赴后继,英勇奋战,为拯救苦难的祖国抛头颅,洒热血,拼***在战火纷飞的疆场上。是啊!正因为中国有这些英雄,祖国才能走向繁荣富强。我们怎能辜负老前辈对我们的希望呢??在嘹亮的歌声中,升旗仪式结束了。那洒满校园的.歌声久久萦绕在我的耳边,那迎风招展的五星红旗,深深的铭刻在我的心中。
眼望着五星红旗,再看看胸前的红领巾,为了祖国的未来,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我一定努力学习,让五星红旗更加鲜艳,让五星红旗永远在祖国的蓝天上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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