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儿子班里开始共读《草房子》这本书,今天,我去听了他们班级的读书交流课,深深被其中的语言文字、个性鲜明的人物所打动。晚上,向儿子借来了这本书,坐在灯下细细品味。
打开后,这本书扉页上的一句话打动了我: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是的,童年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是一段珍贵的、不可磨灭的回忆。
这本书主要写了男孩桑桑童年的生活——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少男与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感情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教育的六年。读着读着,我仿佛也来到了草房子,与桑桑及他的小伙伴们同喜同悲。
读着《草房子〉,让我想到了自己童年的生活——充满情趣:自由自在地享受大自然的恩惠:捉蝉、拔茅草、割猪草、捉迷藏、拾稻穗、在田野中狂奔……让我回到了童年的小山村——风景秀丽:清凌凌的小河水,成群游戏的鸭子,满眼的鲜绿,清新的空气……让我眼前浮现出儿时伙伴的笑颜——纯真无邪:一起笑,一起闹,一起闯祸,一起逃学……
《明诗》是《文心雕龙》第六篇,内涵丰富,大致可以分为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讲诗的定义及其教育作用,第二部分作者简单的梳理了从先秦到晋宋的诗歌发展状况,第三部分在总结诗歌发展情况下还提出四言诗和五言诗的基本特色和历代诗人的不同成就,最后还简单论述了其他类型的诗歌起源,如三言诗、六言诗、杂言诗等。
阅读《明诗》篇,让我对刘勰更加钦佩。我觉得《明诗》篇可以看做是诗歌的一部简史,尤其是第二部分作者论述从先秦到诗歌的发展状况时,对每个朝代的代表作品、诗人、以及作品特色用简单的几句话就说清楚了,而且很到位。不过有一点略微有些奇怪,刘勰在论述五言诗时,论述其实很全面,例举的作家作品也很多,但是却只字未提陶渊明的作品。现代学者对于这一现象普遍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当时陶诗没有编定出来,所以刘勰没有收录其诗,二是认为陶渊明的诗歌是“田家语”,在刘勰那个时代还没有真正的受到重视。但其实从刘勰和陶渊明的生活年代来看,刘勰应该是可以看到陶渊明的诗歌,陶渊明大致生活在晋宋之际而刘勰大致生活在宋梁之际。
而且陶渊明作为魏晋古朴诗歌的集大成者和终结者,他的诗歌注重写意和言外之意的效果,诗风自然浑融,几乎代表了魏晋以来诗歌的最高成就,所以如果刘勰看过陶渊明的作品,不可能不留意。再者刘勰在《明诗》篇中,反复提及诗歌的本质源于自然,即“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陶渊明的诗歌应该符合他的这一要求,但是刘勰未提及陶诗确实让人疑惑。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刘勰对于诗歌的定义与传统儒家诗学对诗歌的论述略微有些不同。儒家诗学中对诗歌的经典论述不少,有些明显反映出儒家的诗教观,比如“美刺”“匡谏”;也有一些字面上并不那么明显的说法,比如“言志”。刘勰在引用时,引用的是“言志”但又提出了“自然”说,认为诗歌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这样的论证显然更加注重诗歌的本质,比较理性。
TonyVallellonga,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白人,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没有钱,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性格也是粗俗、无礼、贪财,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种族歧视者。他曾把黑人用过的杯子扔进垃圾桶,为了50块钱不顾身体健康去参加大胃王比赛。他成为Don的司机,最初也只是为了钱罢了,可他却在这一次长途旅行中,让自己的内心得到升华。
DonShirley,黑人钢琴家,有着很高的修养。在这段旅途中,Tony与Don,一个白,一个黑,一个优雅,一个粗俗,形成巨大的反差和喜剧效果。但也是因此,两人相互不理解,甚至因此而吵架。
当时的社会制度也是十分不公平的,尤其在种族隔离时期的美国南部,黑人受到的是非人的虐待。Don前一秒还是在舞台上演出的钢琴家,下一秒就成为了其他人口中的nigger,在旅行途中,他去酒吧会被人殴打,上厕所会被拒绝,即使这样,他还是会留下一个优雅的微笑。从此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是孤独的,他的高雅的行为,不只是个人素养的表现,还是他防身的一把枪,保护自己尊严的工具。
Tony在Don被欺负时,以自己带了枪为理由要挟欺凌者把Don放了,后来Don确实获得了自由——但也被无情地赶出来了。
后来得知,Tony是有枪的,最初他只是不敢掏出来。因为肤色的差异,在Tony眼中,一个白人为一个黑人开枪是不值得的,因为他歧视黑人。他深知Don是一个有素质的人,而不是blackshit,但是他没有勇气开出这一枪。
在旅行过程中,Tony得知Don有一个破碎的家庭,一个身在远方不知处的表哥,他却没有勇气去联系他,没有勇气去重拾这段往事。但从另一个角度讲,Don又是伟大的,他敢于向南方藐视黑人的白人贵族推崇黑人的艺术。就像他被白人歧视,又得不到黑人农民的认同一样,Don是一个矛盾的个体,而他之所以不能突破这种矛盾,不能举起这把枪,是因为他无法逾越心中的成见。
这一切的转变是从那一场雨中的故事开始的。
因为在日落镇搭载黑人,警察要求Tony和Don下车。Tony知道,Don是一个优雅到不愿意用手吃炸鸡的人,当然也不愿意淋雨,因此和警察争吵起来,警察坚持把Don赶下车,并且称意大利人Tony是halfnigger,Tony一气之下打了警察一巴掌,也因此被关进监狱。
Tony也是第一次理解到Don的不易。Tony经历过一次被歧视就感觉屈辱,Don又经历了多少次!
从此,愚钝的小人物Tony,觉醒了。他重拾了那在多年底层生活中丢弃的尊严,在Don再次陷入困境时,Tony拿出了枪。也是看透了人性的矛盾,告诉Don,世界上有太多的孤独者害怕迈出第一步。Don也是在Tony的开导下,走出了这第一部。在被拒绝用餐是,他没有像以往一样隐忍,而是果断拒绝演出,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是放下了艺术家的架子,和黑人同胞在夜店里演出,露出真心的,而不是为了礼貌的微笑。
在影片的最后,Don也是举起了自己心中的那把枪,从容地走进白人家庭。他的南下巡演,本就是为了能够在白人面前展示才艺,改变黑人的命运,有这样的结果,也就说明他成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哪吒》中,哪吒说:人心中的成见像一座大山。那么《绿皮书》,就是外国版的哪吒。Don和Tony打破心中的成见,举起人心中的那把枪——尊严,又何尝不是一种逆天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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