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的相遇
是与旗袍的相遇
仿佛看见千年之前
诗歌王子与旗袍美女的甜蜜约会
那一对绝世的爱恋
穿越千年仍让人心生羡慕
今晚,诗歌与旗袍浪漫相遇
美好的爱情
点燃诗意的夜晚
最美的相遇
是牛郎与织女的相遇
天上人间的爱恋
已成千古绝唱
今晚,我们用诗歌搭一座桥梁
让他们跨越银河 不再分离
银河里那朵朵闪烁的浪花
就是一个个诗的元素
让爱永恒 让心相依
最美的相遇
是诗人与诗人的相遇
我们在网络上神交已久
我们在虚拟的世界里谈诗论道
我们有共同的人文精神
今晚,我们因诗相遇
那就让我们在明媚的月光下摆上美酒
邀上热情的网友
大家一起吟诗唱和
共享诗歌的盛宴
我们小区楼下有一棵梧桐树,高高大大的很是挺拔,叶儿春夏碧绿如茵,冬季银装素裹,唯独秋季满眼尽是凄凉,落下一地惆怅,无力的卧在泥土之中却满怀期冀地望着树梢。这一幕惆怅哀婉的落叶图我却十分的不喜欢--凄凄惨惨、惨惨戚戚的风格总是惹人哀叹,带来愁思!
这几日,发觉同学们开始用落叶做书签,看着薄小,有火红的、有金黄的,嗮干后再用中性笔写上几句自己喜欢的诗句,夹在书页中,便极富有诗韵!我拿着别人的书签把玩,越看越可爱,便央求同学带我去找落叶,她答应了下来。下课后,她带我下路走入一条由石块铺成的小径,便来到了梧桐树林。我本是想着与家中楼下的梧桐树差不多,看到学校的梧桐树林时却大吃一惊了:几十颗梧桐树拔地而起,枝上开挂着稀稀拉拉来的黄叶儿,树下一层又一层地铺着火红或金黄的落叶,已看不见泥土了,从落叶缝隙中看到的还是落叶。没想到会是这样壮观!我十分喜爱这满地柔软的叶毯儿,想在里面打个滚儿,却迟迟没迈出脚步。落叶们弓着单薄的身子,紧紧密密地挨着,却又是那么脆弱啊!我害怕自己的鞋子踩在这些落叶上面会使它们变得支离破碎。
于是,我只在林边捡了几片完整美观的叶子就回教室了,路上,她瞅了瞅我挑选的落叶,感慨道:“好看的叶儿全被挑去了,哪些残缺丑陋的便只能沉陷在泥土之中了。”我回头又望了望那片梧桐林,对她笑了笑:“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腐朽为肥后树上来年春天便又长出新的绿叶,也是它们的重生了。”她的心情一下子明朗了起来,含笑伴我回了教室。
寂静夜,皎洁月,我翻开书页,赫然是一片精巧火红的落叶: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与落叶再次相遇,竟原谅了它的落寞。理解了它的隐没,懂得了它的重生。人又何尝不是呢?若是自甘堕落,便一直颓废吧;若是坚定不移,与埋没抗争,等到来年春天,终会重生甚至永生!
晓月临窗,淡淡的月光如水般纯净,悄悄透过窗根,轻轻泻在阳台上,书卷上,我的心上,一切如在图画中!欲睡不得,索性披衣凭栏,临空数星,目光不经意掠过你——我的《红楼》。于是,我与你,于这个如诗的夜晚,进行了一次美丽的相遇。
仿佛从悠远的亘古世纪翩翩而来,黛玉,你的水袖,微微地拂过,留下的,竟是满地芬芳。许是前世的仙水,浸了天地的灵气,才使你美得像一个不真实的梦。即使在“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大观园里,那份“质本洁来还洁去”的小小情怀,仍是一道不变的风景。可是,现实总能把愿望击得支离破碎。前世还泪的美愿,却在腐朽的封建里,世俗的偏见中,成了美丽的错误。烧了那定情的帕,是否就能把深深的思念也随着烈火燃成灰烬呢?答案怕是否定的,数百年来无数人带着哀怨的眼神看你,可你,虽是带着遗憾离开了,但这一世,你终是没有再欠着宝玉。恍然间,你走近我,空气里弥漫着沁人的灵慧与凄凉的美好。你告诉我:无论身处怎样的环境,都不要丢失了心中的自我与本真。
翻过一页,于是,我见到了你——宝钗。都道你无情,谁又知道多情总被无情恼。你有你的无奈。“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倒成了一生的宿命。若真让你选择,是否你会愿意选择这样从出生便被设计好运行轨道的人生呢?答案怕也是否定的。悲哉,悲哉,叹只叹时代的黑暗。但你终究没有屈服,宝玉出家后,你毅然用一双柔弱的肩膀扛起了风雨摇摆的贾府,即使是活在别人不解和误会的目光中。朦胧中你走近我 ,平静的话语中透着坚定,你说:要精彩地活,哪怕不为人所懂,也要演绎属于自己的人生。
月亮摇着船儿,为万物蒙上了薄薄的轻纱,似乎,于茫茫书海中相遇《红楼》,是偶然,又是必然。总之,这人世间最美丽的相遇,它清晰明白地告诉我,青春年华属于我,诗意地长大属于我。
看,太阳猛烈地炙烤着大地,火光冲天,***声四起,烟雾迷茫,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当时,我穿着蓑衣和草鞋,戴着一顶稍大的箪篱,前往不远山中的师傅家学习。不知怎的,就撞见了乱作一团的百万曹军。我吓了一跳,赶忙躲进山边的一个拐角处。浑厚的鼓声与难闻的血腥味弥漫在百里的平原。我凝神望向前方的战场,只见一匹被鲜血染红的骏马在纷乱的曹军中纵横驰来。马上飞跨一人,正是赵云!他紧咬牙关,且光中流露出坚定的`英气。那条在他手中攥紧的红缨枪在敌人的头颅上下翻飞。不知何时,又霎地向下一叉,向上一挑,鲜血便在空中溅起,转眼溅没在潇潇马鸣之中——
赵云一边大喝着“挡我者死,避我者生!”一边冲向我这个方向。我在一旁看着,心中不免忐忑不安,赵云一直以来都是我最想见到的猛将。所以我攥紧双拳,心中念叨着,生怕一不留神,一支冷箭刺入赵云的胸膛,生怕一代名将就此绝灭。
貌似是***得有些累了,赵云一个猛刺,冲乱了后队曹兵的阵角,纵马一跃,“嗖”地一声,近前——
我猛地缩回了身子。
隐隐约约地,有急促的马蹄渐进……
赵云一勒马鞭,提马停了下来,见我发着抖望着满身腥味的他,便问道:“战局已定,尔为何抖之?”
我想说我因他的所向披靡、英气逼人而发抖,每当我激动万分之时都会这样。
他见我欲语无言,又问道:“你一介书生,见有战斗在此,为何还逗留此处?”
我说:“我远远望见了您,见您英姿飒爽,便一时愣在了那里。”说完便想退回草垛后。
赵云一摆长袍,示意我过去,我迈回小碎步紧张地来到高大的马前,一股刺鼻的血酸味扑面而来。
他伸出鲜红的手,递给我一根刻有“天下一统”的粗针,说:“请等三国统一之际,将此针扎于吾墓中。”说完便望向苍穹,长叹一声,冲出了地平线……
我久久地望着那根粗针,心中满是对赵云的敬仰。
一阵风,吹拂着残败的沉沙折戟——
一个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夜晚,我枕一片月光,见到了赵云。那片月光,已被我的叹声浸没……
春天,一向是花儿们争奇斗艳的季节,灿烂的阳光,提供了一年中最美的背景灯。粉如朝霞的桃花,红似烈火的牡丹,白得像雪的柳絮,纷纷“斗起芳菲”,不甘落后。
走过转角,穿过了那片柳绿花红,本以为之后就平淡如水、定是不如先前那片的艳丽了。眼睛稍有不习惯地眨了眨,鼻子也从方才冲天的芬芳里挣脱出来,耸了耸,却意外地发觉这里并不是一无所有。空气里仍飘着一缕花香,只是不同于先前的那样热烈,那样如同调色盘般的缤纷多彩罢了!这缕花香是清的,是淡的,丝丝缕缕,断断续续,恰似消融于空气之中。凝神,深吸一口,慢慢吐出,原本被各种“嘈杂”的浓香充塞的气管,瞬间被这如丝如缕的清香所洗涤,顿觉神清气爽……这缕清香像一位温柔的仙子,在我遭到馥郁杂香的包围诱惑而不能自拔时,将我拽出来,搂在怀里,嘱我慎独、慎行。
淡淡的.幽香一直萦绕在鼻间,我禁不住好奇:这究竟是一株怎样的花呢?放眼望去,满片绿色,一阵风起,树叶如流水般哗啦啦地抖动,仿佛身处碧绿的海洋……可是,当我睁大眼睛,环顾四周,想要在这绿色海洋里找到什么别的颜色,结果却是劳而无功的,有且只有“水天一色”的绿。忽然,微风拂过,一大片绿叶下好像露出些许白色,如羞涩少女般转瞬即逝。那里,就是那里,原本平静的心忽地跳将起来!我轻手轻脚地向着那里走去,越近,那沁人心脾的香味儿越浓。小心翼翼地轻轻拨开树叶,探头一瞧,一丛月季正颤颤悠悠地捧着花瓣上的露珠儿呢!那露珠晶莹剔透,挂于花瓣儿之上,迎着朝阳,折射出绚丽的光芒。我一动不动,大气都不敢出,仿佛呼吸稍一重,那颗晶莹的露珠儿就会碎一地。乳白色的花瓣儿是透明的,一层玻璃纸那么薄……闭上双眼,鼻翼儿轻触花瓣,再深吸一口,香味儿还是刚闻到的那般清新,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改变。
几米之外是百花斗艳、浓香四溢,而这一角,月季痴心不改,却仍能独守这份淡雅,不受外界干扰……
走过转角,直行,一片光明。
合上围庭大哥的《今生相遇自己》,不知何故,这个故事突然窜到了我的脑海里。围庭大哥他不是作家,这本书也不是作家所写。我希望他永远不要成为作家,至少不要成为这个小孩眼中的作家。古话说,无知者无畏,看到这个故事的作家们,大可不必红着脸和一个小孩着急。既然说到了这本书,就说说我粗浅的吧。
在我看来,《今生相遇自己》是一本写给自己的书。我猜这也是他为何命名为“今生相遇自己”,而不是“今生相遇别人”的一个原因。
记得有一日,我和围庭大哥在博客上用纸条传话,我说我读得很小心,到现在还没读完,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点,一是真诚,二是散淡。他很快就回话了:我很欣赏民国时文人的`散淡,以性情入文。听听他在这本书的自序中是怎么说的:
现在散文做法之多,令人眼花缭乱。我的态度基本上一是了解,二是不轻易为所动。这想法基于世道浮躁,人都想标新立异,别被别人蒙了。另外觉得散文是个人气质和经历的体现,真情才是散文的生命线。一篇散文若不用真心去写,文字再华丽,气势再大也只是虚饰的墙纸,假以时日终会剥落的。
难道这只是之道吗?显然不是。
原来围庭大哥在那个秩序足够混乱,文化却空前繁荣的民国,取水煮茶已有好一阵子了。当然,他也喜欢咖啡,喜欢饮酒,喜欢行走,喜欢和一群趣味相投的朋友在一起,吟诗作对、抱琴听曲……一杯咖啡,背后可能蕴藏着一段让人怀恋的故事;饮的是酒,品的可是深过千尺的友情;(有时候他一人,有时候和好友一起,在行走的路上,他习惯钻到历史深处去,一边抚摸长着青苔的桥栏,一边在水中打捞跌落在里面的远古月亮;或者,对一条已经陌生了的马路,他感慨唏嘘……工作之余,他把这些闲事和唏嘘用文字记录下来,集结在一起,就有了这本书——《今生相遇自己》
从《今生相遇自己》的文字里可以看出,围庭大哥的经济条件相对宽裕,不然莫说到外面行走一趟的花销,就是一杯星巴克咖啡,像我这样寒酸的人,如果细腰不答应,怎么会有奢侈的诗情产生?狠心喝罢,肯定会和自己的馋嘴干上一架:妈的,一周的工资又不见了,让你馋!啪啪抽几巴掌都不解气。如果说《今生相遇自己》是一个婴儿,那么没有奶粉钱的话,他会长得和现在一样,这般健康可爱吗?本来,文学或者艺术是饭后余事嘛。曹雪芹只有一个,余秋雨等却可以有千千万万。
我希望围庭大哥有朝一日会成为这千千万万分之一。
看完后,我就想,这个在开封的小街上,“一手拿着烧饼,一手握着酒瓶,仿佛一个在阵前横刀立马的将军”,到底是一个怎样有趣的人。吃过了鸡蛋,我和那个妇人一样,还想见见这个下蛋的鸡。如果有一天在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里,我偶尔遇见一个不苟言笑、着装齐整的人,他边看边走,边走边想,这个人会不会是围庭大哥,或者是他熟悉的朋友,比如“趣胜堂”成员之一?芭蕉姐如此说他:“围庭君有侠客心肠,喜欢独自游走,公务的繁忙只让他的小思绪暂时退却角落,一旦得空,便要出走。若披上斗篷即可穿越旧时空,围庭君定然是一个身佩宝剑独闯天涯的游客,目光忧郁深邃,风餐露宿无所谓。”
这几日不经常加班了,心情大好,下班后喜欢跑到某个清静的公园里走走。公园里有人拉二胡,有人唱小曲,还有人聚在一起轻声细语地说话。正值槐树开花,春天的绿气和槐花的香味混合在一起,闻着舒服极了。槐树下,无意间听到一对恋人的谈话:
男:这花好香。我给你摘一朵,戴在头上铁定好看。
女:我才不要了。那有桃花好看。
男:可能真没桃花好看,也没桃花妖艳。可是我记得清楚,小时候,特别是夏天,我们几个小屁孩喜欢到槐树下耍弹珠,外面热得要死,可槐树底下凉爽得很;而且,槐花可以做菜,香着了;槐花籽可以入药;还有……
女:你烦不烦啊,这有什么说的。你现在又不是小孩了。女孩生气地打断了他的话。
她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当着那么多人面,敢说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小孩了。我竟然莫名地为他担心起来,不知他现在还好吗。皇帝又不是作家,会不会怪罪于他。如果说时光可以倒流,我想这两个小孩肯定会是好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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