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起很大的勇气,给一个陌生的女孩子写了一封信。没有任何想法,只是觉得那种感觉才是我所体会到的人文的关怀与社会上的温暖,以及给自己回首那年高四时才可能有一份别样的惊喜与长久的感动!现摘抄如下:
请不要误会,这并非一份爱慕者的信。
总感觉生命中不能太过平淡,我想,给一个素不相识之人写一封信也算是生命中一段小小的插曲吧!好像一次冒险,既紧张又充满了小小的期待。也许会在生命中的某一天回首高四,也会有一份在煎熬与压抑中可供回忆的快乐个惊喜。
老实说,和你碰见过几次,虽只是匆匆一瞥,但却记忆深刻!总是会忍不住的暗自揣测,这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如此宁静,端庄,给人以一种恬静的感觉,一种独有的气质给我以自卑的躲闪!常会因为某个素不相识之人的相片而发呆而心生感触,进而引起无尽的遐想,想要抓住生命中那条若隐若现的我。
可能你会觉得可笑,收到这样一封信竟然来自一个男生,也许这就是文科生天生的本性吧!也许自己的生活十分凌乱匆忙,但仍会一个人对着窗前的麦地发呆;也许别人都说我是一个爱玩爱闹的人,但仍会有那么片刻时间静静地写一会儿只有自己懂得日记;也有人说,我开起玩笑来很不正经,但是生活不就是这样吗?!一味地严肃只能给自己带来沉重的心情。不如放开天性,快乐着一个真实的自我。
如果你能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感谢你能保持一颗平静的不因我的莽撞而突生波澜的心。真的很感谢你,只是想让你明白那种与陌生人之间若即若离的感觉。
那个一直空着的位置突然有一天迎来了它的主人,那是一个很飘逸的女孩,细碎的刘海遮住了有神的双眸,皮肤像冬日的初雪般纯净剔透,看着她,就仿佛听到了银铃般的笑声。只是,我们班的同学从未看她笑过,起码我是没有。她总是默默地翻着一本已经泛黄的厚厚的书,用轻薄的指尖敲打着书页,用纤细的手指在文字上滑来滑去。上课时,她格外认真,一字不漏地把老师的话摘抄下来,我看过她的笔记,她的字是那种清丽娟秀的楷体字,很工整,像像她一样漂亮。但是,她除了语文,其他科目的成绩并不好。实话说,我也有些烦奥数和科普英语,但还是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的闺蜜小沁说,她非常羡慕嫉妒恨我的聪明脑子。小沁人缘很好,小沁很热情,不像她,学期过了大半,却从没听她说过一句话;小沁爱笑,最最艰难的时候,她也会勉强挤出一个微笑,而她似乎像一座万年冰山;小沁学习很好,她很努力却一直不进步。每次,但小沁俏生生地站在我面前,我就忍不住把小沁与她作比较。
一天傍晚,我回教室取回没带的作业本。发现教室的灯还亮着,不用说了,一定是她吧。果然,她艰难地盯着《奥数大全》里的题目,咬着指甲,嘟起嘴唇,上面挂着她的笔。我望着这幅情景,忍不住笑了,我从没见过她如此“萌”的时候,一直以来,她都是以乖乖女形象示人的,看来,奥数题还能逼疯人呢。她听见笑声,呆呆回过头来望着我,气鼓鼓的,像个苹果。我有些不好意思,径直走过去,帮她把那道奥数解决了。她不在意地说:“我、差点就做出来了。”说的时候,目光在蔚蓝的天际飘来飘去,一看就是那种不会撒谎的人。我却大吃一惊,原来她也会说话!?于是,为了她,我决定当一回我最讨厌的万能玛丽苏,帮她补习!我发现,她真的很笨,我听了一遍就会做的题目,她用十遍才能听懂,于是,我用我的伶牙俐齿为她讲述了整本《奥数大全》的题目。一直连续几天,我们都聚在一起补课。渐渐地,老师口中挂着的不仅仅只有我和小沁的名字。
我们三人相处得很好,直到一天——小沁的父母需要到外地工作,也许。。。。。。再也不回来了。小沁当然和他们一起走,这也意味着。。。。。。告别的前一天,我和小沁破天荒地当了次坏学生。我、小沁一起翻围墙出去,把这座城市所有好玩的地方玩了个遍。天黑了,疲惫不堪的我们回到我家卧室一起抱头痛哭,差点招来了爸爸妈妈。我只记得,那天隐隐约约在泪水中睡着了。第二天,小沁已不见了踪影。我唯一的闺蜜也没了,小沁人很好,为了又固执有倔强的我不知得罪多少人,她本该是所有人的朋友,被我牢牢霸占着却没半句怨言。我就这样带着兔子般的红眼睛来到学校上学,她吓了一跳,又是安慰又是难过,我从未看见她这样慌张的样子。看着她手忙脚乱的样子,我明白,原来,我从来不缺乏朋友。
后来,我与她决定,一起去那个有小沁的城市看望她。经过了长长的旅途,我们却没有一点疲惫,当看见长发飘逸,穿着浅蓝色碎花裙,依旧挂着她那副招牌微笑的苏小沁,我们三个紧紧拥抱着,此刻,我看见她的微笑,是的,第一个微笑。我想,它将维持着我们三个女生的友谊,直到她,不再微笑。
开始写作业了,我打开书包一看,我把书包翻个底朝天也没找到文具盒,笔什么的都在文具盒里。糟了,可能是今早收拾书包时忘记带上了。我想:“这可怎么办,要挨老师的批评了。”这时,同桌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微笑着对我说:“怎么,忘带笔了吗?”我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她又说:“来,我正好有多余的笔,我借你一枝。”我说:“谢谢你。”接过笔迅速写了起来,她开心地笑了。
今年,我发现她的英语成绩越来越差。我想:她又不笨,为什么没学好呢?于是我提议和她来个比赛,看谁进步快。她听了,乐得跳了起来,说:“好啊!”
又一次英语考试到了,她考了98分,还拿到了一朵小红花,我一点也没嫉妒。她喜滋滋地递给我看,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神色,对我说:“要不是你的提议,我可能还拿不到98分呢!谢谢你!”我第一次看见她这样笑,她笑得是那样甜。
哦,我明白了,微笑应该是两个人共同创造的。
雾晕染在山暮黄晖的山涧小路中,幽深的枫叶林回荡着阵阵空灵的鸟雀叫声,犹如空谷绝响。秋风低婉吟唱,悄悄带走了散落一地的寂寥,落花隐了那浮华的外衣,在滚滚红尘中化作了尘埃,笔直公路两旁安静的洒下几束灯光绘下了几行匆忙来回的路人,映下了恬淡的眉眼,单薄的身姿……
自古逢秋悲寂寥。
有人在言情小说中述说着淡淡忧伤,笔下书写的是那年青春的年少痴狂。几乎每位作者笔下的主角都爱得那么痴,那么苦,那么累……青春的我们如此懵懂,哪里知道爱一个人如此辛苦,喜欢一个人就在心里默念他的名字一百遍。
小学五年级正是忙着升学的年纪,我们班却转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他叫做文。他的长相不得不说很符合我们班上女生的审美观,浓眉大眼,宽肩窄臀,均匀柔韧的肌肉分布恰到好处,他笑起来还有两颗帅气的小虎牙。作为一个标准的外貌协会五颗星,我也同大多数女生一般对他一见钟情。
他的成绩很好——这是相处了近一个月的结论。他是我的同桌,所以我便时时趁他不查时凝视着他的侧颜发愣,总觉得他是从画中走出来似的。他的侧颜不似正脸有些正太,刚毅削尖的下颌如同成年男子,棱角分明的脸上的那双黑得不似人的眼眸沉静如水,他喜欢抿唇,但却没有普通人抿唇时的老气,冷冽薄唇重叠在一起交汇成了一幅美好的画面。
因为他的精致面容,曾有一段时间,我每天都能见到他课桌上那一大沓的粉红色信封,不仅有本年级的,还有那些不认识的学姐学妹们——文的名气好像比我们年纪脾气最火爆的章先生还要高了。姑娘们通常是一下课就围着文转,而作为同桌的我早不知被挤到哪个山疙瘩里去了。只有当正式上课铃拉响时,我才能跌跌撞撞地回到坐位上。
我无法不承认,文比有些姑娘的性格还温和,也难怪姑娘们喜欢和他交流了,至少他从未说过不雅的话。当时我就觉得,有个这样的同桌真的很幸福。
班上的男生们愈发看不惯文一个人的桃花运了,便拉了帮结了伙集体去向班主任告发了姑娘们写情书给文的事,这一次大事轰动了全班,直接引起了姑娘们的公愤,约定着近期不要再理那些可恨的男生们,结果搞得男生们团伙之间乌烟瘴气。也罢,谁叫他们嘴欠呢,这就叫做自讨苦吃。班主任当时倒未说些什么,只是稍整顿了下班风,在班规末尾又添上了一条——不准与异性同学交往过多,我自然知道那个交往是指早恋。那时我很幸运,班主任并没有就此将他的座位将我调开。
尽管班规如此严厉,但还是有不少姑娘一上课就朝着文“暗送秋波”,文只是朝着她们礼貌地回了一个笑容,便又沉浸在讲师的教学气氛中。这样一来,就算我们敬爱的男班长再多么的秉公执法也无法抵挡住几十个姑娘们的一记眼刀吧。
渐渐地,因为我是文的同桌的关系,又有班规这一史诗级限制,结果就直接导致了班上就我一个女生可以稍微地亲近一下文,于是我在班上的人缘也越来越好,常常有好几个小姑娘放学时追着我祈求我将文的一些校园习惯告诉他们。我那时就只想对着她们大吼一声“我也喜欢他,你们就别妄想了!”可惜我不能,作为一个老好人,我也是十分到位的,何况我舍不得逆了她们的意,便耐心详细地一一告诉了她们。半晌,我才结束了这个话题,看着小姑娘们崇拜地望着我时,我心头也荡漾了——原来我知道他这么多事。我竟是第一次发觉,心底在可耻的兴奋,面上却波澜不惊。
匆匆与姑娘们告别,怀揣着自己的那点儿小心思回了家,到家时嘴角还噙着一抹笑容,爸妈询问我今天为何如此高兴时,我也只是神秘一笑。
我决定我永远要把这个秘密珍藏在心底。
昏黄的灯光下,没人知道我笑得像只偷腥的狐狸。我着枕睡下,心头默念着文的名字,安然入睡。
一夜好梦……
后来不知怎么的,文在六年级最紧张的时期忽然就转走了,在全班女同学皆叹惋时我也黯然神伤,毕竟做了一年的同桌,毕竟我也偷看了他俊美的侧颜那么多次……一股莫名的情愫涌了出来,那时情窦初开,只感觉模糊地能够感知到那种情感,直至后来,才懂得了原来那是一种名叫“喜欢”的感情。
我不知他到了哪儿,可我知道他不管去哪里待何人都会是如此的彬彬有礼。他就似一粒红尘,滴进了尘世,落入了人生的是是非非中,机缘巧合下,我遇见了仙人一般的他,站在他身旁注视了一个春秋冬夏。
四时景不同,此间最倾心。
微笑是人们在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表情之一,让人屡见不鲜,可高士其却抓住了微笑那种特有的魅力,写下了一篇优美的散文——《笑》。
在他动人的笔调下,我身临其境,仿佛是文中的“我”一样,感受到了笑的魅力。
记得有一位名人说过:“微笑是人与人之间沟通所架起的桥梁。”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句话是说,微笑能让人倍感亲切和友好,微笑能一下子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微笑甚至能让两个剑拔弩张的敌人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两位生死与共的好朋友。读到这儿,你一定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微笑真有这么大的魔力吗?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是的。”或许你会产生质疑,这是无可厚非的,毕竟如果只谈大道理的话,是不会让人信服的。可是如果你看了下面一个例子,你或许就会赞同我的观点了。
一位年轻人接受父亲的嘱托去接管一个航空公司。可这位年轻人接管不久就发现:航空公司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要想在众多的航空公司中脱颖而出,必须要有些创新,有自己出众的地方。一个月后,那位年轻人接管的航空公司生意日渐兴隆,周围的航空公司则每况愈下。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那位年轻人发现顾客登机一般要用5秒钟的时间,于是他就让空姐站在附近,在这5秒钟的时间内对着顾客们微笑致意,顾客都觉得如沐春风,心情舒畅。这就是他成功的奥秘。
向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微笑,你将收获更多的朋友,收获更多的快乐!
在这里,有人赌上金钱看一场他人的决斗,有人赔上性命为他人表演,看是没有公平的世界,却有着永恒的微笑。
在这场决斗中,每一处都感觉看不到希望。城内站着的是两个完全不成比例的人:一个身体彪悍,一身壮实的肌肉,而另一个则是中等身材,平凡到站在人海就会失去影儿,是谁都不会多看一眼的。
比赛在观众一阵欢呼中,宣布开始。毫无悬念的中等个子的人一下子被打倒了,但他强忍着剧痛又站了起来。紧接着有被打倒在地,这一次,大地尝到了腥味,可他再一次站立着,还未立稳,又被挥过来的拳头狠狠击倒。
他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了,身上好几处鲜血直流,沾染着血的衣服已分不清本色,但他仍未躺下。赌上金钱的人们,却还在那里嚎叫着:“赶紧躺下吧!倒下去。。。。。。”
听到呼喊声,对手决定来次最后搏斗,直接来了一个过肩摔,把他狠狠的摔在了地上。年久未修的地面凹陷了几公分。一口鲜血喷涌而出,这一次他没有立马站起来。
裁判凝望着地上的他,半天没有见到动静,裁判慢慢走到获胜者的旁边,举起胜利者的手正要宣布结果时。。。。。。
“等。。。等一下,我。。。还。。。没有。。。输。”他用自己血肉模糊的手勉强支撑自己半座着,一顿一顿的说了出来。
霎时,全场寂静,一阵脚步声打破宁静,他的对手慢慢走到他的面前,深情的向他鞠了一躬,然后半蹲下,举起了他的手,向观众呼喊着:“今天,他就是胜利者。”
观众席破例爆发出最真诚的掌声,热烈而持久。那一刻,他笑了,缓缓的躺了下去,时间仿佛凝固在那一刻,凝固了他那微笑,永恒的微笑。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人,在很多时候往往只看到事情变坏了的一面,而忽略了变坏时的可爱,令人振奋的一面。秋去冬来,凛冽的寒风吹,吹走了深绿色,吹走了既有的伟岸瑰丽。然而,挺立的大树沉默了吗?t它们哀伤了吗?没有!它们只是在享受寒冷的鞭笞,它们没有畏惧寒冷,它们只不过是脱落已旧的衣裳,养精蓄锐,来年,它们不是以更壮观的焕然一新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吗?物尚如此,人何不亦然?
但是,我绝对不会去强求自己遇事都朝抵抗力最低的路径走,更不会认为“我很重要”,不过有一点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遵守的规则——换一个角度看待我们认为坏的事物,我们的视线将会更清晰,我们的脑筋将会更清醒。
譬如说一个要“英雄造时势”的项羽,他留给历史的,或许只有那一个乌江自刎的背影和生前身后无数的惋惜。他似乎是一个失败者,他不懂得收买人心,不懂得礼贤下士,他只懂得冲锋险阵而身先士卒;他似乎比不上那个“流氓”刘邦,那个一步步打败自己的汉高祖,他的一生就在厮***中度过,然而他却赢了无数身后人的赞叹,赞叹他的义气,而刘邦也只得到一个“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再如一个已活了760多岁的人,他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不得不让我肃然起敬,还一个不朽的生命,好一个死去700年犹然光芒四射的人物,一个再过700年将依然如钻石般璀璨的文天祥。他,一个能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却“孤独柱擎天力弗支”。终其一生,他没能也无法延续赵宋王朝的社稷。他,就在47岁时化作啼鹃去了,此时九州百姓发出了“奈何忠臣多薄命”的感慨,也恰恰此时他的离去,使九州百姓的精神疆域徒地竖起了又一根立柱,虽共工也触不到的擎天玉柱。
换角度看待我们认为坏的事物,我们的世界更美好,我们的生活更精彩。不错,活在世上的人们希望生活给予的都是好的,但是,没有了不好的事物,世界是千篇一律的.,那便显得暗淡无味了。跌倒了,莫要怨恨那阻碍你的绊脚石,因为是它,让你在前进的路途中会更仔细,更认真地向前看以致认清前路的荆棘与无阻。
开眉一笑愁将尽,哀伤已去喜复来。在我们心里的“窗的景物”,有令人黯然伤心的,但是莫要哀伤,开启心灵的另一扇窗户,你会发觉,原来,世界是如此的美丽动人;原来,“坏东西”亦不过如此。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