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被慵懒的几许晨曦好言唤醒,习惯性的在床上挺尸,我突然意识道,我快死了。
还有十三个小时。预知了生死,到也没想像中的惊慌失措,反正该来的迟早要来,与整个人类一起灭亡,倒也没什么值得遗憾的,人总是喜欢攀比,现在这个结局倒是甚好,殊途同归。且如今房价不要命的上涨,连坟地也跟着增值,一分钱不用花,全人类跟我一起陪葬,岂不是没事一桩?
但我还剩下活着的十三小时。在死亡面前,突然就觉得以前在乎的,其实轻如鸿毛,然而那些因觉不出其质感厚重而轻易忽视至挥霍无度,眼下却重要胜过一切,誓如青春、比如情亲。三天前是我的生日,我满心欢喜期待着礼物蛋糕,却在教室里空等了一天,无人记得那天是我生日,然而一切又出现了转机,当我几乎认为那是最糟糕的一天时。爸爸出现在出现在门前,手里拎着蛋糕小心翼翼向我解释因为堵车缘故而来迟,眼里带着做错事的小孩般的歉意,生怕我会生气。仿佛突然从阴霾里降下纯净无垢的阳光般,让我由衷的感动。你看那是爱你的人,世上只有他们会容忍你的任性,迁就你的感情,不求回报的对你好。只有你的父母在你如履薄冰的奔波于旅途时,肯在灯火阑珊处寂寞的屏栏远眺,等你回家。我不后悔于人类一起消灭,却后悔没有坚守到成人以后,为他们养老,尽可能回报他们曾经给过我的'爱。
在生命即将走向终结时,我最想到的便是和家人一起最后的时光。想和他们一起共进晚餐,手拉着手,无所畏惧,红尘有幸成为你们的子女,此生无憾,若有来世,能再重生于此地,挣开眼,依旧不变的容颜,心里便有了慰藉,有了归属感。
生命的倒计时悄然在耳边炸响,窗外是久违的大雪,记得小时候最喜欢雪了,长大后总步履匆匆,在黄昏的晨光里淡漠的瞧上一眼那洁白的精灵,但现在却闲下来了,用指尖去触碰,触感冰凉,雪落无痕,我还想着看一见明年的桃花开尽,一树落花蹁跹,想感受那造物主的无尽馈赠,我想把地球的美收藏在神经中枢的深处,再化为为宇宙一颗尘埃。
还有没来的及经历从少年轻狂褪变得宠辱不惊,还没来得及目睹种在窗前的向日葵长出枝蔓。你看人又是那么容易伤感,我把向日葵搬到阳光下,那是多么贪恋属于生的美好,轻嗅空气中的浅香,那落满白雪的屋檐,那沉睡在地下的蠢蠢欲出的生命,那姐角小贩的叫卖声,嚣闹又温馨,那是生的遗迹,然而又很快就不属于我。
若我与全人类一起消失在万籁俱静时,请记住,我怀念故乡纯白的覆盖一切污浊的雪,和家人那噙着温情与眷恋的眸光,若这片经过毁灭的工地复苏,请将我的灵魂安葬此处。
我有一位火辣老妈!她上得厅堂入得厨房。说起她的事啊,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真是个急躁的老妈!什么事都心急火燎。
有时时间不充裕,只要老妈一进厨房,就响起了“交响乐”,锅碗瓢盆都“漫天飞舞”:有的撞出大红大紫,还有的受不了这种虐待了,直接“魂归西天”了。
真是个粗心的老妈!什么事都粗心大意。
有一次她找不到钥匙了,就放下了刚背上的包,去找钥匙……结果公司会议快要开始了,没办法,不找了。刚迈出家门,不经意间碰到了衣服的口袋,竟然发现钥匙在口袋里面!唉,你说说,这不是骑驴找驴嘛,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真是个火辣的老妈!什么事都风风火火。
脑速与光速可相互比拟,思维比火箭还快。就拿那天来说吧,晴朗的日子里,老妈坐在家里追剧。我刚好瞟了一眼,发现这部剧我也看过,便想和她聊聊剧情。哪知,不聊不知道,一聊吓一跳。没想到我滴个老妈这么厉害,用侦探的头脑把结局推测出来了,这脑细胞必须要点赞!
Look!这就是我的火辣老妈!
汉斯先生聪明绝顶,远近闻名。这是当然的,因为汉斯先生的爸爸、爷爷、太爷爷、太太爷爷都是聪明人。他家的'聪明,连国王都有所耳闻。
可就是这样的汉斯先生却生了一个笨儿子!
汉斯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汉斯太太也是聪明人,是汉斯家族精挑细选出来的聪明人。
问题出在哪儿呢?
还是汉斯先生第1001次的在堆积如山的古书里寻找答案,而小汉斯就坐在旁边玩着那些奖杯、奖牌。像个普通孩子一样。汉斯先生痛苦地闭上眼睛,哦~该死,像个普通的孩子一样。
突然,小汉斯一声尖叫,他摔倒了,一本古书从高高的书架上掉下来,砸破了他的头,一只丑陋的精灵从染血的书中浮了出来:“汉斯先生,要做个交易吗?”
汉斯先生一夜苍老,但小汉斯变得聪明伶俐,念书一直是全国第一。汉斯先生笑了。
可是到大学,“第一”的头衔被一个更聪明的人抢走了。
汉斯太太想了七天七夜,在第七天的深夜颤抖着将自己的血滴到古书上,那只丑陋的小精灵果然又出来了,它微笑着问:“汉斯太太,要做个交易吗?”
汉斯太太美貌不再,健康不再。小汉斯成为全国最有名最年轻的学者。
转眼间美丽的公主要成年了,国王说要选全世界最聪明的人做公主的丈夫……
小汉斯将滴血的手拍在古书上,他是第一次看到这只丑陋的精灵,精灵却毫不诧异,它问:“小汉斯,要做个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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