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起王守仁这个名字大家可能不是很熟悉,可是他说的知行合一这个词,名声可是大得吓人。阳明心学早已风靡世界,而王守仁(王阳明)则是我最崇拜的人。
心学与朱熹的礼学不同,礼学所张扬的是,“留天理、去人欲”。而心学则想的是“天理即是人欲”而这则来源于王守仁的一个奇遇。
在王守仁专心追求哲学时,一个消息传入了他的耳中。在深山里,有一个修为极高的道士。王守仁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立刻去会见了这个道士,可是这个道士却让他失望了,因为这个道士说的都是一些他习以为常的问题。
这时,王守仁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问到家中常有人在,道士缓缓的睁开眼说:“母亲尚在。”“那你想他吗?”寺庙里随着王守仁这个问题的落下,又陷入了沉默。“怎能不想啊!”一声叹息响起,道士低下了头,在他看来这不是一个道士该说的话。
王守仁说道:这也是他第一次想到,每一个人都会有七情六欲,他将永远屹立于世间,虽然他创造出的心学跟他的奇遇是密不可分的,可真正成就他的是他的坚持。
这时王守仁已被发配至龙场,他站在窗前,外面下着大雨,破旧的木屋被雨打得“啪啪”直响。他顿时在想:敢于犯上,敢于直言,一直坚持着追求真理,为何上天对我如此的不公?这时一声大笑划破长空,原来真理竟如此简单,去人欲存天理!天理既是人欲,空山流水,万古长空!此一刻,已是永恒。
一个哲学史上一个伟大的哲学诞生了——心学,而这些都来源于王守仁的坚持,永不放弃。那个山洞是阳明洞,那“心学”永远印在了人们的心间,那笑声似乎永远不绝,他的坚持得到了回报。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王守仁。
在我小学六年的学习生活中,我有着许许多多的同学,有的成了我的好友,而我最难忘的一个人是我的好朋友——细萍。细萍是一个文静善良的女孩,她那张又白又嫩的脸蛋,那对深深的小酒窝,长长的头发和苗条的身材更加体现了她那可爱的淑女风格,外表软弱的她却是一个坚强的阳光女孩。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乐天派,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一次期中考试时,我的圆珠笔用不到一半就突然坏了,把我急得个半死。因为那天是匆匆忙忙赶来学校的,没多带一支笔来备用。“怎么办,怎么办?这次的期中考试,可是要和家长‘打招呼’的。跟锐鹏借?不行,平日这个小气鬼就连一张纸巾都不肯借,何况还是一支圆珠笔。跟捷佳借?不行,他比我还穷呢”就在我慌乱之时,细萍好像用余光发现了我的窘态,见我着急的样子,一下子就明白了,给我递来了一支圆珠笔……接着,她就继续答题了。看着她的脸庞,我的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感激。
还有一次,我的心情不好,在学校里我总是闷闷不乐,连走路也无精打采。这时,细萍发现了,便走过来和我聊天。很明显,她是来问我原因的,在她的再三追问下,我也告诉了她我心情跌落谷底的原因——在区的英语比赛中,我没能考上前三名。细萍听了,对我说了很多话。到现在我还记得她说过的一句话:“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虽然你没有考上前三名,但至少你有努力过。”听了她的话,我也就没有那么伤心了。打从那时起,我就又变回以前的那个我了。
这就是我的同学,我的好朋友。虽然她的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我和她在一起却无比开心。我知道在过不久我们就要分开了,但我现象,我们会是永远的好朋友,我们的友谊一定会继续保持下去。
在生活当中,每个人都有一个令自己让我难忘的一个人。是时时关心我们的父母,是无私教导我们的老师,还是时时在我们身边给我们鼓励的亲人?而让我让我难忘的一个人是我的同学。
她长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樱桃似的红嘴巴,眨着一束短短的“马尾巴”,个子也不算高,苗条的身材,整天脸上笑嘻嘻的。
她是个勤学好问的人,每当她上课遇到不懂的问题时,她总会举起她那双小手,下课了,她是不是像其他的同学那样一下课就冲出教室,尽情嬉戏,而是拿着她的那本练习册,去请教老师,而且一问就是几道题。记得有一次她请教老师,连体育课都没去上呢!每当看到她问完问题时,脸上都会露出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像打了胜仗的将军。
她还是个环保的人呢!记得去年圣诞节时,同学们都互赠贺卡。在所有的贺卡中,她的最为特别,其他同学的贺卡都是买的,而她的,却是有她自己亲手做的。她说:“如果每个同学的贺卡都是去买的,那一年要砍掉多少棵树木,而且,自己做的贺卡更能现出自己的一份心意,真是一举两得呀!”
受她的影响,我渐渐变得勤学好问,养成了环保的好习惯。她的优点还不止这些。对了,忘了告诉你们她的名字她就是我们班的——刘思源。
在这美丽的地球上,我有我最亲的人,也有我讨厌的人,还有我最崇拜的人。今天我就个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崇拜的人,那就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一米七零的个子。不高也不低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我最喜欢爸爸的笑容,因为爸爸一笑特别和蔼可亲。而并不是因为爸爸的笑容,我就崇拜爸爸,而是因问一件太平常不过的事情。
暑假的一天,我刚好爸爸不给我布置的10页题做完,爸爸便和我说:”要不,我们天去游泳吧?“我一听,一蹦三尺高,兴高采烈地说:”耶!同意!“在晚上时,我兴奋得睡都睡不着,连做梦都梦到我们去游泳了。
第二天,我和爸爸妈妈,还有王叔叔一家如愿以偿的来到游泳馆游泳,我们换好游泳衣后,便下了水。哇!好舒服呀!谁知,爸爸的一句话打破了我的舒服劲儿 ——”我来教你游泳吧!“就这样我的一段艰难的历程开始了。
“你看,手要这样扒,不能那样。腿呢,自然要这样了。”我被爸爸话中的“这样”“那样”给搞的迷迷糊糊的。我气疾败坏的说:“不学了,这么难。爸爸,你让我自己玩一会儿呗。“爸爸接着就说:“做什么是不能做到一半就放弃,只要你努力,什么困难都会被你克服的。有句俗语叫:“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呀!知道吗?“唉——是呀,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一定要做一个有心人!
现在你们知道我崇拜我爸爸的那一点吗?哎,对了,就是这一点——坚持不懈!
大街上总有他们忙忙碌碌的身影,他们身穿一件橘红色的上衣,仿佛是天空中辉煌的太阳;皎洁的月亮;闪烁的繁星。他们的微笑总像向日葵般温暖,又像伸手不见五指黑夜中的一盏明灯,久久在心中照耀。
他们就是勤劳似小蜜蜂的城市环卫工人,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每天早晨,他们永远是早在醒来得那一个,拿上大扫帚,背上大布袋,一天的工作就开始了。“唰唰,唰唰”,无论是早晨、中午、夜晚,无论是烈日炎炎、北风呼啸,还是电闪雷鸣,倾盆大雨,他们都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丝丝缕缕清风微微拂过环卫工人的面颊,十分凉爽惬意。小花小草也随着“唰唰,唰唰”的节拍晃动着,小鸟唱着优美的歌谣从环卫工人头顶越过。多么美好的日子啊!
火辣辣的太阳在头顶,环卫工人在“大火球”下暴晒着,仿佛是整个人都要随着太阳燃烧起来。“唰唰。唰唰”,环卫工人提着无力的双脚,抬着大扫帚,仍在炎炎烈日下工作。
遍地金黄的落叶额,犹如一条金黄的地毯,秋风一吹,又似金黄的飞舞的蝴蝶。“唰唰,唰唰”的声音伴着大雁迁徙,它们的翅膀从环卫工人头顶掠过,留下一片美丽的羽毛。
天黑了,北风呼啸而来,狠狠的甩过脸庞,环卫工人用冻得红肿的双手“唰唰,唰唰”的扫着,一轮金黄的明月静静的看着环卫工人,也许陪着环卫工人的也只有那静静躺在天边的明月了吧。
环卫工人就是城市的小精灵,唱着欢乐的歌,无畏的奔向那些肮脏、丑陋的地方……
惊叹着别人的美丽,就像赞美面包的包装。耀眼夺目的皮囊下,是否有发霉的面包,便鲜为人知了。
我的记忆里有这样的一个片段:某个寒冷的一天,街上行人裹着厚衣,匆匆离去。肌肤触碰空气,都要哆嗦一下。然而迎面走来的美女,让我愕然一怔。似乎是不怕冷,穿着短裤薄衣,一副轻松自如的样子。
是为了鹤立鸡群?
她虽然美丽,却冻人,看得我只想替她打寒颤。为了美丽,却付出了身体代价,究竟值不值?
我不敢说我见过外表最美丽的女孩——谁知道那究竟是不是虚伪的包装。但我记忆中,有一幕,依旧记忆犹新。
她不是出水芙蓉,也不是艳丽玫瑰。像每个女孩一样扎着马尾,不高挑,也不瘦弱,是千万颗星星中的一颗,毫不起眼。
记得是下午,我半蹲着有些倦意。耳边环绕着如苍蝇般的嘈杂,听累了,便垂下头,下巴抵着手背,无意中扭过头。她在角落中沉默不语,盯着远方,像是发呆,又像观察着什么,眸子泛着光,炯炯有神。像是察觉到我视线停留在她脸庞的炙热,她也转头,四目相对。我一愣,眨了眨眼。她微微一笑,嘴角扬起一个完美的弧度。那一瞬间,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北斗七星在熠熠生辉。也是那一个瞬间,我想把眼前的一幕画下来。尽管她穿着土气校装,尽管发型有些凌乱,我却仿佛看见了天使。
如果人的大脑是一片浩瀚的宇宙,那么人的一段记忆就是一颗星星。每天都有星星在“宇宙”里出现,每天也都有星星在“宇宙”里消失。然而有这么一颗星星,装着我最难忘的记忆,最难忘的人,一直闪耀着绚丽的光芒。
记得那是寒假的一个大雪天,妈妈生病了,一点儿胃口也没有,着急得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对了,妈妈喜欢吃栗子!于是,趁妈妈睡着的时候,我便出门去买栗子,想给她一个惊喜。
外面,风呼呼地刮着,吹在脸上像刀刮过一样,生疼生疼的。鹅毛般的大雪被狂风怒卷着,肆无忌惮地钻进我的脖颈里。我缩着脑袋,捂着快被冻僵的脸颊,小心翼翼地走着,因为地面上坑坑洼洼的,有的积雪有的已经结了冰,稍不留心就会呲溜打滑,我可不想被摔个四仰八叉!
我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来到了卖栗子的门店。老板是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坐在柜台前守着温热的炉火打着瞌睡。见我进来,吃惊地说:“这么冷的天怎么来了个娃娃?我正寻思着天冷没客早点歇息呢……”
我才不是娃娃呢!我心里抗议着,顾不得和他寒暄,径自拿了栗子付完钱匆匆走出店门。
在大雪中,我隐隐约约听见一声声的呼喊:“娃娃……等等……等一下!”我回过头来一看,原来是栗子店的老板。他跑得着急,只穿了毛衣,连外套也没顾得上穿!
“您怎么来了?”我纳闷地想,难道我少付给他钱了?
“你多给了一块钱!”老板气喘吁吁地说着,把一个硬币塞进我手里。瞬间,我感到从他手指间传来的冰一样的寒冷。
“一块钱……没事的,您不用……”我忽然有点语无伦次。
“一块钱我也不能多收!更何况是对你这样的娃娃!外面冷,赶快回家去吧!”说完,老板转身向店里走去。
我拿着硬币,心里涌起说不出的滋味。拿着热乎乎的栗子,我慢慢向家的方向走去。冷风仍旧呼呼地刮着,漫天大雪继续席卷而来,但我却不觉得那么冷了。
事情过去了那么久,但这件事仍旧像昨天发生一样,栗子店老板的一言一行印刻在我的脑海里,令我难以忘怀。
在我记忆长河中,出现过形形色色的人,有的是已逝的亲人,有的是异地的朋友,还有的,则是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而令我最难忘的人,是一位上海的朋友张萧文。
张萧文有一张鹅蛋脸,黝黑黝黑的皮肤使她看起来像女版包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像一双铜铃,一只小巧玲珑的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鼻梁上还戴了一副眼镜,美丽极了!
张萧文向来生性活泼,大大咧咧的,其实满脑子都是学问,还非常温柔。
有一次,我们俩一块儿去园西小学跑步,我们正聊着天,我忽然被石头跘着了,啪的一声摔了下来。她见我的膝盖磨破了皮,立即扶着我回家了。
回到家,她赶快飞奔去书房拿医疗箱过来,从里面取出一瓶消毒酒精和一袋医用棉花。她先拿出一个棉花球,然后沾了沾酒精,再蹲下来把棉花轻轻地在我的伤口上擦了擦,说道:好了,消毒完毕!紧接着,张萧文又拿来一管一次性牙膏抹在我的伤口上,啊!疼!我喊道,哦,对不起!不过你少动伤口,不然会更加疼。
张萧文,你是我的好朋友,我永远不会忘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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