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说过“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永恒的选择题。”以至于到最后,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可能不在于我们的能力,而在于我们的选择选择无处不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海子的选择;人不是生来被打败的,是海明威的选择;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是司马迁的选择。莫言说每个平淡无奇的生命中都蕴藏着一座宝藏。只要肯挖掘,沿着哪怕是微乎其微的一丝暗示,也会挖掘出令自己惊讶不已的宝藏。
人这一生,要面临无数次的选择,小到今天我们吃点什么,大到在一些关键时刻的决策。就如美国女孩凯金斯,因从小佩戴助听器被同学耻笑。在她最无助时,她的父亲告诫她:“发现你的优势且坚持做下去”。丢掉助听器后,凯金斯发现自己擅长篮球。当她带领校队拿下冠军时,她发现周围的人不在嘲弄她反而友善的'与她交往。这让她意识到当初的选择无比正确,正是这一选择让她如愿进入美国女篮。
艾伦特说:“发展成长最有力的原则在于人的选择”。譬如我国古代的方仲永,年少时天赋异禀。本是可造之材,奈何他画地为牢,止步不前最终泯然众人矣。正如爱因斯坦所言:“天才和勤奋,我选择勤奋。因为成就来源于勤奋”!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只有舍得,方能如愿以偿。古希腊苏格拉底的三个弟子曾向苏格拉底探求-“如何找到理想的伴侣”?苏格拉底不语,将他们带到麦田里,规定选一个且只选一次最饱满的麦穗。第一个弟子,刚步入麦田中便兴高采烈得摘下了一个麦穗。可当他前进的越深就发现有数颗更大的麦穗,最终失望而归。第二个弟子吸取了教训,他一直在寻找最大的麦穗,忽略了数个饱满的麦穗。最终直到终点他也没有找到满意的麦穗。第三个学生吸取了前两人的教训,当他走到三分之一时就把麦穗分为大、中、小三个标准。当他走到三分之二时,正好验证了标准。走到最后三分之一时,他终于选取了心仪的麦穗满载而归。这个故事再次阐述了舍得的重要。
曹植曰:“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西汉名将霍去病一生屡立奇功。河西战役胜利后,汉武帝赏赐给他一栋奢华住宅。而霍去病婉拒后更是发出:“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千古名句。诚然,霍去病在个人荣华富贵与家国责任间毅然选择后者,他能流芳百世也就不足为奇了。
人放弃捷径通途,不是偏爱崎岖弯折,而是为了通达成功之路;放弃安逸舒适,不是不愿享受生活,而是为了坚守自己的初心;放弃功名富贵,不是为了接受贫困苦寒,而是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选择如此重要!
俄国作家别林斯基曾经说过:生活已经不是快乐的筵席、节日般的欢腾,而是工作、斗争、穷困和苦难的经历。只有经历过为数不清的逆境,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逆境使我们在磨难中变得成熟稳重,让我们在困苦中人情世故。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志士就是在逆境中磨练出他们的成就的:屈原在流放中写《离***》;孔子失意写出了《春秋》;司马迁遭宫刑写《史记》;曹雪芹贫病交加写出了《红楼梦》;奥斯特洛夫斯基在失明中写出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逆境是有价值的,它可以锻炼我们的意志,增强我们的自信,激发我们的自强,使我们慢慢踏上成功的道路。
没有不下雨的天空,没有不凋谢的花朵。潮起潮落,镇定从容,云卷云舒,任其自然。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停止前进的步伐,因为苦难只是通往成功路上的阶梯,只有一步步向上爬,才会获是成功,才会有“一览众山小”的喜悦,才会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淡然。
今天,发生了一件事,我从一个面容憔悴的清洁员阿婆和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中悟出了两个令人铭记在心的道理。
大课间活动结束后,同学们正好对准备回教室。忽然间,队伍前段传来了一阵阵惊吓声,接着,同学们一个个乱作一团,只见吴学东同学双眼直直的望着地板上那不知从那儿冒出来的排泄物:“哎呦!怎么会有一些粪便在地上?”“艹,是谁如此恶心?”这时,周某某跑到水龙头旁,用水清洗鞋底:“可恶,哪来的屎,害我踩到了!”
“是孙某某做的!”不知谁在队伍里喊道,很快,孙某某同学就招来了许多人的鄙夷。
就在此时,已经有一个人无声无息的来到了排泄物的旁边,先用一桶沙覆盖在上面,接着拿起手中的扫把把它们扫到了畚斗内,然后握起拖把,施好水,在上面使劲的拖来拖去,重复十几遍。直到一点痕迹都没有时才肯罢休。没错,他就是学校那衣不华贵的清洁员阿婆。
你瞧她的皮肤蜡黄蜡黄的,日里肯定没时间去保养,而“鱼尾纹”也爬上了他的脸,就像是一张“蜘蛛网”,她的手非常龟裂,还生出了老茧。而上身穿着浅灰色的土毛衣,下身穿着浅蓝的裤子以及那双浅绿色的布鞋。就是这样平凡的清洁员婆婆,真是像花生一样如此的朴实无华呀!还用一位同学,也让我收获了许多。而他则是黄嘉炜的同学:喻某某。
当孙某某肚子痛时,他并没有用恶毒的语言区咒骂他,而是去帮助他。没有人知道他做了什么。他尽可能的用温和的语气全安慰他、递给他一些纸巾、到医务室找一些止泻药回来,让孙某某服用。他花了很长时间在关心孙某某同学。再看看我们,全都在一旁议论他,现在想起这件事,我就羞愧万分。我应该和喻某某一样去关心他的。本就应该做的事请,可我却在一旁袖手旁观。
普普通通的人,简简单单的事儿,在这之中,却能凸显出那伟大之气来。也许那事,小到你看不见,不知道,但那伟大的精神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
他,只是一个外卖小哥。
那是一个透着暑气的中午,所有的一切都笼罩在闷热之中,猫也不跑了,狗也不叫了,我还庆幸我躲在空调房中,但这时,我的肚子开始向我打报告了,无奈之下,我拿起手机,点了一份外卖。
随意按下手机,一份订单就完成了,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时间了,我看向窗外,那仿佛有几朵乌云,在高空向这里飘来……
电话打来,我知道外卖到了,随意交谈了几句,便冲下楼拿吃的去了,但却始终找不到,我再一次拨通了电话,刚打开手机的那一刻,我突然注意到了一行小字。“XX中学……”,我吓了一跳,难道我把外卖点到学校去了?我为我的`粗心而自责着,但是,还能怎么办呢?我只能与外卖员解释,出乎我意料的,外卖员非但没有责怪我报错地址,反而温和的提出帮我送到家中来,我顿时鼻子一酸,心里说不出的感激。
回到家中,刚一推门,天上突然发出巨响,随即发出雨点的响声——下雨了。我开始为外卖员担忧,他有没有带雨衣?会不会滑倒?但其实更多的是对自己外卖的担心。
透过窗子,眺望远方,我突然看到一袭蓝衣冲过,他的帽子压得很低,水珠从脸上,身上,脚上打过,而车上也全部湿透了,两盏小灯在大雾之中略显无力,整个人好像与车融为一体,看起来十分吃力,但他依旧前进着,那灯光,那车声是多么的伟大!
我立刻跑下楼去,想要好好感谢他,却什么都说不出口了……他就站在大门口,蓝色的衣服显得高大却瘦弱,整个人就好像已经镶入门框一样,与绿色的大门连在一起。在他的怀中抱着蓝边白字的快餐盒,在那么大的风雨中,那个盒子是唯一没有湿的东西,不等我说一句话,他就匆匆地离开了,留下拎着饭盒的我,在默默地感谢与崇拜着他。红色的尾灯扫过,他有如骑士一般跨上车,穿过雨幕,穿过水洼,穿过城市,穿进我的心中,那样的身躯,是多么伟大!
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儿,我再也忘不了那个潮湿的中午,再也忘不了那样漆黑的天空,再也忘不了那一袭蓝衣与那红色的尾灯,那就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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