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明白什么是正义,就要明白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就应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务必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职责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必须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透过二条途径来反击。就是透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好处。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资料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好处的!
主人很感动,一边替它医治,一边问它:“你当时看到狼时,感到过害怕吗?”
狗老老实实地说:“刚开始时,我心里确实很害怕,之所以汪汪地叫,就是想为自己壮壮胆。后来,当我意识到保护羊群是我的职责时,就把害怕抛在了脑后,扑过去和狼搏斗了。”
主人听了,感动地说:“你真勇敢!”
狗养伤期间,驴自告奋勇,要求由它来保护羊群,遭到主人的.拒绝。
驴大为不满,认为自己比狗更勇敢、更有能力:狗看到狼时心里还害怕过,要是它看到了狼,根本不会害怕。因为它个头比狼大,能力比狗强——它的祖先,就是那头有名的黔之驴,不是让动物之王老虎,也惧怕过吗?
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敢和强大,驴独自偷偷跑去找狼算账。结果,它有去无回,被狼吃了。
主人在驴被狼吃了后说:“一个不知道什么叫害怕的人,不是勇敢,而是愚蠢啊!”
勇敢:
勇敢的定义只有一个,但勇敢的表现可能有很多种。勇敢者的精神是顽强的。
初夏sars病毒吞噬了所有的欢声笑语,吞噬了自由与和平。但是,当大家都在恐惧当中时,她们总在清晨,踏着沉重的步伐,来到自己的岗位,开始了一天的工作。这对于她们来说,却是一种幸福。白衣天使们是勇敢的。为了病人,她们抛开了一切,离开了亲人、朋友。非典是可怕的,在可怕中依然坚持工作的人,用两个词来形容,便是勇敢与无畏。在这些曾进入sars隔离区工作的医务人员们与在人们的共同努力下,非典已远离我们而去,但是白衣天使们抗击非典的勇敢与大无畏的精神将永存,让人们难忘。可我们最难忘的是她们为了健康与和平而涨放的笑容。
在奥运会上,刘翔是勇敢的。8月,刘翔成了中国运动员的骄傲,他在雅典奥运会上以12秒91的成绩平了由英国名将科林—杰克逊保持的世界纪录。这枚金牌是中国男选手在奥运会上夺得的第一枚田径金牌。刘翔以一颗勇敢的心书写了中国奥林匹克新的历史!如果那时,刘翔面对强敌软弱了,没有了想拿金牌的“野心”,鲁莽地气馁,这时的他会成为家喻户晓的奥运明星吗?所以,就必须要有一颗勇敢顽强的心,一颗时时想为奥运作些贡献的心。
勇敢是无畏,是顽强!
鲁莽:
鲁莽是一种本能的冲动。
在拔河比赛那一天,五六年级一个赛组。当我们比赛时,双方都下了决心,一定要赢。那时,是我们班的同学们胜了。可是这时候,传来了五年级同学们的愤怒声。他们有的“嘤嘤”地哭了起来;有的满脸愤怒,对我们一股子意见;有的竟然说我们班的男同学吃了一种能使人兴奋的药片——可那只是一种一般的糖。这是一场友谊比赛,输了就输了,没什幺好耿耿于怀的`。让人愤怒的是,罗泽乐竟然不懂事地把汪泽西的额头打的红肿。汪泽西什幺时候惹他了,怎幺把友谊比赛当作是我们两班交锋的战场?没想到,为了这小小的比赛,顾爽的铅笔盒被甩出窗外,里面钢笔笔头全部断掉,陈世扬的语文书接着被甩出,几页纸已被撕破,透露了他们对我们班取胜的痛恨。
重要的不在输赢,友谊与品质最重要。鲁莽的罗泽乐,鲁莽的五年级同学呀!
勇敢鲁莽不一样:
勇敢、鲁莽,乍看相似,却本质不同。为了完成有益的事,不怕困难和危险,是勇敢。为表现自己,不顾后果地去做无益的事,是鲁莽。
生活中,学习上,工作时,与家人,同朋友,对他人。你如何选择?是勇敢还是鲁莽?是无谓还是冲动?是顽强还是蛮干?正确的选择会让你得到有益的收获,树立自强的信念,拥有信任与自豪。你的人生之路哪怕坎坷不平也会一路斑斓!
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人是一种政治性的动物,在政治生活中,生命才有意义,、自由与正义。作为一种法治的社会政治制度,它为个人拥有的基本权利提供了合法性的制度保障。为什么与个人的自由、权利有如此的关系,这就涉及一个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对于来说都至关重要的问题――正义。从价值维度看,为什么要维护个人的自由,为什么要限制政府的权力,为什么要确立三权分立的原则,为什么要实行自由民主,为什么要保障人权等等,都与正义密切相关。因此,正义是更高一个形态的范畴,它关系着人的社会政治生活的正当与否。古往今来,历代政治家都把正义问题作为社会政治的一个根基,都把法律建立在正义性的基础之上。例如,对西方法律制度产生重大影响的罗马法就把正义视为立法的基础,在第一卷首篇便明文昭示:“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1.确立政治的关键文献――美国1787年颁布的《联邦宪法》开篇也把“树立正义”视为建国之本。
所确立的政治制度,是一种法治政治,它以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为根基,并通过在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领域的分权制衡,以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保障个人的合法权利和基本自由,二是有效地限制政府权力。一般说来,正义之于首先是一种形式诉求,政治学家和法学家大多从形式方面论证的正义意义,这种正义论可以说是形式正义,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当程序、民主选举、依法行政、司法独立等原则,首先都体现着的形式正义性[1].
在本文中,我们所关注的并非上述的形式正义,而是的实质正义。虽说对于人类社会政治中的实质正义问题,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分析法学、实证法学等派别对此大多持否定的态度,在它们看来,如果政治和法律领域有所谓正义,那也只是形式正义或程序正义,除此之外的实质性正义,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或者与政治和法律并不搭界,属于道德和宗教的领域,法学论文《、自由与正义》。然而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种把实质正义排除出政治和法律之外的观点,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人是一种理性的存在,他的社会政治生活具有人性的内涵,并不是非要把正义牵扯到人身上,而是人从一开始就具有着善与恶、好与坏、正义与邪恶等实质性内容,它们不但贯穿于人的道德生活之中,而且同样贯穿人的政治和法律等生活之中,因此,政治正义是人类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内容,甚至它比物质生活、道德生活和精神生活更为根本,是这些生活赖以存在的基础。设想一下,一个连人的基本的生命安全、私有财产、言论自由等个人权利都无法保障的社会,又如何能够保证人们实现物质利益、追求道德理想呢?由此可见,政治正义是其它社会生活的内在前提。
从实质正义的角度来看,一切政治关系,一切体现在政治中的法权关系都是具有价值性的,具体一点说,人作为政治动物以何种方式组成社会,这个社会又是如何建构他的政体,其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部门的运作遵循着怎样的原则等等,这一切无不凝聚着一种根本性的价值内涵。在我们看来,政治正义在实质上展现为三个维度:第一,个人自由维度,这个维度关涉的是每一个个人作为不可替代的.生命,他的生命、自由、幸福等基本权利的保障与实现;第二,人类群体性的历史维度,这个维度关涉人类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化的存在,在历史的进化中所展示的价值性意义;第三,超验价值维度,它关涉着上述两个维度的超验性渊源,为它们的正当性提供终极的价值支撑。从实质正义看,第一个维度是个人正义,个人正义是政治正义的关键,也是正义的核心,在它身上实质性地体现了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价值归宿,一切政治的正义只有落实为个人的正义,才是最为根本的和真实的。第二个维度是人类正义,由于人类作为一种集合性概念自身并没有多少实质的内容,它总是在历史中展开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人类正义与历史正义叠合为一,在本文中我们不再对它们进行进一步的区分,在不同的语境下分别使用,总之,它们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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