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读了《小公主》一书。其实,在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一点都不想读这本书,觉得这本书是女孩读的东西,后来才发现它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
文中的“小公主”指的是一个十分聪明的小女孩——英国驻印度军官独生女儿萨拉·克鲁,她出生后,母亲就去世了,由父亲莱福·克鲁把她养大。七岁的时候,父亲便把她送进了伦敦的某一学校读书。由于家境的富裕,她理所当然地成为学校特别重视的学生,还被虚荣心强,很势力的铭校长看作是学校的荣耀;同时也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可是,正当她站在充满快乐的荣誉的顶峰时,不幸却慢慢靠近她。莎拉的父亲,由于事业上的失败,再加上生了一场重病,去世了。这时的莎拉就突然跌入了不幸与苦难的深渊,就在一夜之间,她由一个万千宠爱的“小公主”,一下子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小女佣”。她在遭到突如其来的打击之后,并没有因此而消沉;她身上原有的一些高尚品质,也没有因为灾难的到来,而发生变化。就在这世态炎凉的现实中,由于她的善良和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终于使她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真正的小公主。
故事的主人公小萨拉有许多优点令人敬佩,她善良,能放下架子和童工贝基、小不点洛蒂和差生埃芒加德交朋友;能在自己饥饿时把大部分面包送给流浪的小女孩安妮,全身散发着公主所特有的尊贵。她高傲、镇定,对于她这个年龄的人,她显得十分早熟,别人责骂她、侮辱她,她总会以优雅的姿态令别人说不出话来,这更突出了她的与众不同的特点。
我很庆幸结识了“萨拉公主”,她对我的生活、言行举止、性格……都会有很大影响。让我们学习萨拉,做一个真正的“公主”“王子”吧!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动物大王沈石溪的小说,《狼王梦》。《狼王梦》虽然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动物的故事,但是它让我明白了两件事。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死去的丈夫黑桑想当狼王的遗愿,培养自己的孩子去实现这个愿望。但这个世界是残酷的,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相继死去,最后为了保护唯一还活着的女儿和孙子,让它们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当我看到紫岚为了女儿媚媚和它肚子里的狼崽的安全,和金雕周旋最后同归于尽这部分时,眼里不禁热泪盈眶。紫岚身为狼,应该是自私的,是狠毒的。但是,因为紫岚对媚媚和狼孙的爱,对它们的期望,所以它用自己日渐衰老的生命换取了媚媚和狼孙的安全。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像紫岚一样为了我们牺牲了很多。我们生病了,她不顾自己的身体,彻夜守在我们的身边照顾我们,生怕我们有半点不舒服。正是因为因为母亲,才有如今的我们,我们应该感谢她啊!
每当我读到紫岚培养自己的孩子狼王应有的特质的时候,总是不由得想起一句话:欲戴其冠,必承其重。为了让黑仔比同龄人更有胆魄,所以让它过早踏入森林,致使黑仔被金雕捕食;为了让蓝魂儿明白狼与狼之间弱肉强食的法则,让它去与其它的小狼抢食,以致于失去右耳;为了让双毛脱离自卑的阴影,紫岚失去了一只前脚,成为了一只跛脚狼。而让紫岚这么培养它们的原因就是黑桑的狼王梦。因为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所以,它的孩子所接受是的教育注定与其它的狼不同。就像你想当班长一样,你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玩耍,你要多花一点时间去学习,去和处理同学们之间的小矛盾。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是班长,所以,你要做的比别人多,你要承担的责任也比别人多。
《狼王梦》以动物的视角让我明白了:天下的父母都一样,会为了孩子掏心掏肺,所以,好好对待他们吧!还有,权力多大,责任,就有多大。
前几天,我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书中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当狼王的遗愿,呕心沥血教育子女却以失败告终的故事。
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地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一只在出生时,被冰冷的洪水冻死了。其余四只分别是大儿子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和四女儿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她十分偏爱它,可是命运却同她开了个玩笑,机智的黑仔被金雕吃了。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儿,不负重望的蓝魂儿却因太过自信而死在猎人的陷井里……在一次次的失败中,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虽然母狼紫岚为了实现梦想可以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很感人,但是在感动的同时我却为它的三个儿子难过,为了母亲的梦想他们没有欢乐的童年,没有自由自在的生活,它们完全是为了母亲的梦想而活。想想现在的孩子有不少是在父母的命令下读的各种兴趣班,我很兴幸我的父母在寒暑假没有强逼我报这样那样的兴趣班,虽然我做不到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是我有大量的空余时间可供自由支配。
我希望家长能理解我们,不要把你们的梦想一味地强加在我们身上,给我们更多的空间来发挥我们的长处,而不要事事都要求按着你们的意志来。
愿《狼王梦》中的悲剧不要在现实生活中重演!
在暑假里,想看动物小说《狼王梦》,我嚷嚷着要妈妈买。终于借这个读书征文活动的机会,去书店买了一本《狼王梦》,我激动坏了。
买了《狼王梦》,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坐下来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很有名。
这本书十分有趣,看了令人回味无穷。内容写的是母狼紫岚培育黑仔、蓝魂儿、双毛成为狼王的故事。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在故事中我真切的体会到母狼紫岚对她自己的孩子的爱和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独领风***为万狼敬仰的狼王时付出了许多的心血,还有恨铁不成钢的感受。这本书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紫岚付出了许多的精力、感情、时间在培养自己的孩子,感受到她深深的舔犊之情,让我对爱有了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它是一匹优秀、慈爱的母狼。
再来说说狼崽,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其中,前三匹是公狼,媚媚是母狼。我最喜欢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它抢到了一块羊胎,随后却被一只叫黄犊的幼狼给抢去了。黄犊比蓝魂儿体型要高半个肩胛骨,但它并不逃避,而是向黄犊发起了挑战。在战斗中它被咬下了一只耳朵,而黄犊则被咬下了一大截尾巴。蓝魂儿虽然失去了一只耳朵流血不止,但一点没有罢休的念头,死命地向黄犊冲去。黄犊见蓝魂儿这么不要命的架势,那还管得了那块羊胎啊,转身就逃。蓝魂儿打败了黄犊,叼起羊胎向母狼紫岚奔去。紫岚看到蓝魂儿得胜而归心里可高兴了。从这里我可以看出,蓝魂儿十分勇敢、不畏强暴、勇于拼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紫岚对自己的孩子十分关爱,她每次捕食回来总是让自己的孩子们先吃,等到它们吃饱了才自己吃,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她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朝思暮想地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不停地培养着自己的孩子;她还是一匹永不放弃、坚定不移、说到做到的母狼,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并没有成为一纸空谈,一次次地告诉自己的孩子要成为狼王该怎样努力,一步步向前进。但她的孩子在一个个离她远去,黑仔被金雕捉去;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丧失了生的可能;双毛在争夺狼王宝座的战斗中战败身亡,孩子一个个离开了这个世界,她难道不悲伤吗?母狼紫岚当然悲伤,但她心里一直在对自己说:死去的,再悲伤也无用,而是应该让活着的更好,更有价值!她是一匹深明大义的母狼。
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后我要多看书、多阅读,增加阅读量和课外积累,使自己学得更高、懂得更多、知识更广!
为什么有些人的人生态度如此消极?
为什么有些人如此悲观?
为什么有些人总是生活在哀愁之中?
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对事物赐予的.美好给予感激之情,他们在尘世间忙于奔波,每天筋疲力尽倒头就睡,谁还顾及去品味当天中的快乐?他们把生命看做劳累,慢慢时间久了,就觉得人生枯燥,毫无意义,当寿命已尽再回首,不禁感到深深地叹息,同时也为已逝去的青春而后悔,但是已没有用了。再留恋的望一眼这尘世间,就在这喧嚣的世界里长眠于世了。
所以我们不能虚度年华,浪费这可贵的时间与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一晃就从懵懵懂懂的小孩子变成了满头白发的老人,时光匆匆地逝去,绝不等人。
有什么比生命更可贵的呢?没有了生命,谈何金钱,谈何功名?没有了生命,就没有了一切,还怎么在这万千世界里忙碌奔波呢?
人们总是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我不禁为此而深深地叹息:”金钱没有了可以去挣。但是生命没有了还怎么顾及这些繁杂琐事?金钱难道是万能的,能买来生命与健康吗?“
”谁虚度年华,青春就会褪色,生命就会抛弃他们。“这是法国著名作家雨果说的一句话。正如雨果所言,虚度年华,青春便从他手中溜走,一去不复返,而一晃眼到了老年,生命将他们抛弃,便寿终正寝了。
珍惜生命,珍惜青春,让我们为之努力奋斗吧。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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