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旧,已成为一种风尚。怀念旧时光,怀念在旧时光中定格成为风景的人、事、物。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恋上了怀旧。我迷恋以灯油为动力的老提灯;光滑厚重的老烟斗;吱吱歪歪碎碎念着的老旧收音机。可是,让我更为迷恋的是与我的旧时光有关的东西。或说,与我人生中的里程碑有关的东西。
满打满算也才十六岁的我,旧时光、人生之类的字眼用起来明显底气不足。但回顾十六年走过来的路,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小沧桑的味道的。
十六年的开端是一场梦,一场由记忆碎片拼凑起来的梦。老旧自行车、爷爷温暖的怀抱、门前的小树丛、淅沥沥的南方雨幕……那是一场名为童年的梦。
后来,我开始了我与书为伍的日子。自由散漫的我十分抗拒那样“沉闷压抑”的生活,于是我把我的聪明用在了逃跑上。我逃到河边上,用光滑的鹅卵石消磨掉一整个下午;跑到马路上,追着翻飞的枯叶打发逃跑后的无聊。那段充满了书籍与自然的日子构成了我的小时候。
时间轴往后移,就能看见一幅油画,上面是我在教室看书的样子。自从某天我发现与书为伍其实是有乐趣的,我也就不再逃跑了。我就是那个时候学会了“苦中作乐”,也在那个时候开始了在单纯的友谊中品尝百态的成长之路。
再往后,就是现在了。我,我们,站在人生中一个重要的人生岔路口,相顾无言。我们这些一同走过了许多年的战友心里是知道的,悄无声息的默契使我们握紧彼此的手,大步向前。
这是我压缩成几百个字的十六年,回首看看曾经站在起跑线上茫然无措的自己,发现自己真的成长了太多。在这几百个字铺成的日子里,我走过了无数场离别。挥手、赠言、微笑、拥抱……离别的各种形式虽然已经捻熟于心,我却从不哭泣。
不哭泣,但是难受的时候还是有的。看着昔日携手并进如今却要天各一方的朋友,心里总有个地方胀胀的,有什么在暗涌,马上就要喷薄而出。现在仔细回想,疼痛一如彼时。
但怀旧也是快乐的,痛并快乐着。每天可以无数次地怀念我的童年;可以无数次地感谢我小时候看的那些书;可以无数次地感受成长。然后不断加深感触,不断放远意境,不断成长。
每一个旧物品当中都蕴含着一段年华,或青涩或喜庆或凄婉或悲壮,这也就显得它无比珍贵。把它保存好,看见它时,也就看见了那一段年华。
我们,我,不妨把这叫做,储蓄旧时光。
二十年前的这里,生活水平还很低。人们是没有多少心思去享乐的,每天都在为生活而卖力。午饭后一个短暂的歇息,便又要奔向地头劳动。我比较有印象的活计是两个,一个是拾麦穗,另一个是拾黄豆。那时候,人们挎上一个小篮子或是带上一个口袋,蹲在地上,一片地一片地的寻找遗落下来的粮食。午后的日头比较足,人们头上一般都捂上一块毛巾,既能挡点烈烈阳光,又能偶尔擦擦汗。小孩子们是不喜欢捂毛巾的,他们更喜欢戴上爷爷的草帽,大大的帽檐下面,是一片不小的荫凉。童年小小的我就跟在这些劳动人民的身后,俯身捡拾着颗粒。然后,拿着自己的成果去和别人比较,拾得多的人会因为得到大家的夸赞而格外兴奋。说到这里,我突然想到,那时候人们好像是不大在意被晒黑的,因为出来的人们,没有几个像现在这样全副武装,抹完防晒仍不够,还要披上防晒衣。话说,这种打扮,也没法去地里干活啦。那会,孩子们是自由的。不像现在这样被长辈们看的那么紧,这不让去那不让去的。在安全许可的范围内,我们有更多的乐趣。比如,第一件,寻蝉蜕。薄薄的黄褐色的蝉蜕挂在高高的树干上,我们要用长竹竿轻轻往下打,(打这个字用的真不好,不过我们这的口语还真不知道用哪个字来写。)这是很有技术的,力气小,蝉蜕扒在树皮上下不来,力气太大,又容易把蝉蜕弄碎。所以,真的很考验小伙伴们的智力。
一开始,我只是寻着玩,过后就不知道扔哪了,直到有一天,听人说,蝉蜕是一种中药,可以收集多一点然后卖钱。那时的我听后立马就兴奋了,随后的几天里就和姐姐一起去寻蝉蜕。我到现在仍记得到最后收集了一小塑料袋。是那种小卖部常见的小型塑料袋。到最后蝉蜕碎了不少,不过听家里说是给我卖了两块钱。我觉得,估计是安慰我才这么说的吧。(那会两毛钱就可以买到一枝牛奶味的冰棍,算是冷饮里的中上等了)寻蝉蜕的过程才有趣呢,我们只在村里的树上找,村外我们是不敢去的。有时候,到树比较多的地方,那里地面上都是一些碎转头或是其他被扔掉的小物件。这里的昆虫很多,包括飞檐走壁的壁虎。一次,我只顾仰头看树干,一只褐色的壁虎嗖嗖的从我的'脚面上爬到裤子上都到了腰那里,吓的我一个激灵。估计壁虎也被吓得不轻,被我抖落下来后惊慌的逃走了。第二件趣事,就是串门。小孩子们是不喜欢午睡的,所以午后便聚在一家玩游戏,基本上玩的就是角色扮演,如果服装道具齐全的话,就和现在流行的cosplay差不多了。动画片里的人物,那会播放的基本是日本的动漫。《美少女战士》《圣斗士星矢》《百变小花仙》等等,我们都热衷于扮演貌美法力高的角色,摆几个武术造型,在院子里斗法,玩的不亦乐乎。有时也会来一段后宫戏,皇后,贵妃,丫鬟之类的,比较可笑的是,我们为了演的尽量像点,手里还会抖落着手绢,有时手绢不够,就直接拿枕巾来替,一步一甩,在我们当时的审美里,估计也凑合着认为是摇曳生姿了吧。其实对村里的了解大多都是建立在童年时期的游戏上的。我们一伙小孩结伴从这条街走到那条胡同,从东走到西,从这个犄角旮旯到那个犄角旮旯,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几个小毛孩在信息交流中获得更多的认知。那个人叫什么,外号是啥,家住哪里…我们就在诸如此类的八卦中对村里的人家有了多一些的认识。后来专注于学业,少了游戏,也少了与童年伙伴的来往,她们早早的嫁作人妇,开始抚养着下一代。有时在街头碰见了,也只剩下几句寒暄。时光已经改变了我们当初的模样,我们再也不是无忧无虑的孩童了。比较感伤的是,儿时积累起来的对村里人的认知开始模糊,有些已经忘记他们的名字。一次,我从街头骑车而过,胡同里走出一个白发苍苍的人,第一眼我以为是不认识的某个人,第二眼,我才知道那是印象里颇有精气神的中年人,如今已步入老年的行列了。
心里是莫名的感伤,感伤对光阴的无能为力,有谁能唤回青春,让时光走的慢一些呢?越是如此,越是不爱出门了。人世已改,再也不是原来的样子了……那些旧日时光,我已把它们深藏。各奔东西的人们啊,你们可曾也想起了属于你们的旧日时光?
繁华的街道上灯火辉煌,却照不透人心,你看见的,不一定是真实的。
厌倦了城市的压抑气氛,我跑回到农村,闻着那清新的味道,整个人都觉得神清气爽。
推开老旧的木门,一阵吱呀声响起,勾起了我记忆的神经。两个孩子奔跑着推开木门,头也不回的向远处跑去,只留下大人的责骂声。
走进厨房,一股扑鼻而来的霉味,刺激着我的嗅觉,当年那个理直气壮向母亲要东西吃的孩子已长大了。卧室中,那一层厚灰证明了他的孤独,我看向床铺,一个熟睡的孩子浮现了出来,却又慢慢散去。西边和邻居隔的那面墙上依然留有我们翻越的痕迹。
正是收麦之际,金灿灿的麦子慵懒地躺在地上,享受着热情似火的日光浴。我记忆的神经再次触动,那个孩子顽皮的在麦子上面跑着,引起了麦子主人的不满,终于在一道咆哮声和孩子的笑声中跑掉了,骂骂咧咧的麦主捡起孩子跑掉的一只鞋,无奈地走向了我家,如今见到麦主时,只能带着几分歉意的对着他笑一笑。
亲戚们聚在一起的场景我还记得,大家把酒言欢,一个个脸上笑意甚浓,我在大人们的注视下风卷残云吃着自己喜欢的`菜。
算了,过去的就放它走吧!
如今,每个人笑容的背后究竟有多少想法,转身的那一刻动了多少心思,人心蒙上了一层层面纱,让人琢磨不透。
我不想停在现在,因为我想念过去那个朴实和简单的年代。
从这本书开始入坑,自此做个追熊少年。每每看这本书,体会是不一样的。初三还是个小姑凉,信“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我看到余周周演白娘子演星矢,让我想到小时候的过家家。我们演宝莲灯演安徒生童话,余周周是一个人演,我还有同伴。我看到余周周因为没上过幼儿园后来学不好拼音,遭到于老师的嫌弃。
我想到我因为家里有事我只上了一个学期的幼儿园就匆匆忙忙上学前班,想到小学老师的白眼以及数学老师对班主任讲“啧啧啧,这孩子不行”。所以,初三的我特别有代入感。人们在看引起共鸣的书,往往都有代入感。后来再看这本书,客观了不少,也渐渐地像作者本人能看到各种人的款曲。
余周周,这个能引起大多数少女共鸣的姑凉,我从不用高冷和要面子形容她。我觉得她善良,感性,天真。自母亲去世后,她变得无所谓了,什么对她来说都无关痛痒。不过,还好,一个林杨就够了。
林杨,他无疑是作者所有作品运气最好的那一个。虽然他得天独厚应有尽有,但余周周就是对他不冷不热,算是对他命太好的惩罚。初三那会儿,在二熊所有男性角色最爱陈桉。随着一些变化,觉得林杨真好。不谙世事的少年却有着不合年龄的担当,他阳光帅气,以及他对余周周那叫一个好。不知道为什么,看青春成长类的小说总是挑刺儿。看男女主角一些很不符现实的桥段总是会下意识贬低小说,这算是我初三看青春小说观感。现在不了,我们正是明白,林杨过于美好,要是故事真实,林杨哪会在被余周周砸到之后还会记得她就是当年的四皇妃,他哪会儿在高中见到她对她耿耿于怀。但作者说“生活已经不完美,故事就不要支离破碎了。”以前追求所谓的“悲”,明明内心就是渴望大团圆这样的结局。
陈桉,只有四个字,少年老成。以前爱他的温柔,爱他的神奇,就像余周周以前视他为神仙一样。经过成长历练,余周周也不得不承认陈桉只是比她大六岁的哥哥,并不是神仙。作者把这个角色写的太悲,太让人心痛。所以对于以前追求“悲”的我,很爱他。就像我认为你可能会爱上陈桉,看作者对他的描写让人揪心的痛!所有追求“悲”的人都会爱上陈桉,我的直觉。
辛美香,第一遍看的时候很喜欢这个角色,因为真实的不像话。正是因为这个角色,我开始接受自己的阴暗一面,自己少女时期的嫉妒,小心思。我相信每个女孩也有,作者本人也有,我们都不曾有过一颗水晶般的心。在写关于这个角色,作者写过一个标题“久负大恩必成仇”。很多人对这个标题无感,我感受颇深。辛美香,一个刚开始只爱看言情小说,成绩烂,人缘烂,家境差。她可以说是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余周周是她的救命稻草。余周周是把她从黑暗中拯救出来的人,让她知道什么是“好”。也许你会问“辛美香难道不应该感激余周周吗?怎么对她这么嫉妒”这是这种一贯活在黑暗中的人,一旦接触光,会非常渴望,时间久了,就会觉得那个光特别碍眼。一贯活在黑暗中的人,自小不是在爱中成长,内心难免黑暗。这就是我之前和你说的“久负大恩必成仇”的'意义。
我觉得东野圭吾的《恶意》里的野野口修也是这样的人,不惜毁了自己的人生来诋毁对他有恩日高的人格,这样的恶意让人脊背发凉。但辛美香这个角色,并没有如此大的恶意,但嫉妒不少。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段她和余周周的对话(在辛美香说凌翔茜作弊)。余周周对她说“你不是喜欢楚天阔才嫉妒凌翔茜,你是因为嫉妒凌翔茜才喜欢楚天阔”。你看,这就是自欺欺人的下场。自欺欺人,比较可悲。这个角色塑造得太真,很难不爱。
温淼,一句话形容他。在他眼里,没有什么不得不。人如其名一样,给人一种温暖刚刚好的感觉。他在初中和余周周斗嘴,让人无比怀念那个时候的余周周。在去师大附中看到林杨,他觉得自己不是和余周周一个世界,更不是与林杨一个世界,他有一点点心生自卑。不过还好,他的性格没什么不得不,一切刚刚好。
楚天阔,活在明天的人。鸡窝里出凤凰,不往上爬怎么行?他不会像林杨一样放弃保送机会,但他绝对羡慕。这本书里把他写的好像他的野心和***很明确,在《这么多年》里,有他和陈见夏的故事,里面肯定与这本不一样。对他的认识,还不算完整!不过,我又何曾认识过一个完整的人呢?罢了!
詹燕飞,我用善良形容她。从她身上,我学到平凡挺好的。泯然众人,未必不好。后来的她,再也不出名,却有着摸得着的快乐。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样这样,挺好的。就像她的梦想一样,做个好妈妈,给孩子尊重。
还有一些小人物,平凡的小人物,我都爱。作者这么认真刻画不同人的款曲,我有种好像在里面活过一样,这就是这本书的神奇所在,让你在里面活过一遍。
不曾真正读过振华,却好像在里面活过一遍,那也是我们的青春。
本来没有对《你好,旧时光》这部剧抱有太大的热情,因为经验告诉我,根据书改编的电影或者电视剧都没有原著好看,甚至可以说是毁原著。但是当我追完了《你好,旧时光》这部剧的最后两集时,我也没有觉得这附加的结局败尾。电视剧的稍加改动达到了原著不可及的境界,所有的美好更加耀眼。
余周周一直是一个很不幸的人,但是她也是最美好的人。她从小没有爸爸,被同父异母的弟弟欺负,但是最后仍然选择宽容,帮助他摆脱喜马拉雅山猴子的诅咒。高中失去了妈妈,她仍然收好悲伤,成绩一如既往地好,从来没有给过世的妈妈丢过人。她帮助了一个曾经很自卑的女生,却被那个女生嫉妒,周周仍然选择用善意的眼光看待身边的人,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辛锐成功的逆袭,虽然嫉妒过帮助她的人,但是最后也学会了感激。小米乔遇见了奔奔,即使生命短暂也留下了最后美好的记忆。凌翔茜终于摆脱了父母的安排,重新做回自己,逃脱了高高在上的压抑。一直装作很成熟的陈桉也找到了自己的归属,电视的结尾,竟然看到了周周穿婚纱的模样。生命过分美好。
总觉得这部剧很温暖,即使有告别但是也是笑着告别,即使有悲伤,也总是会找到灵魂栖息的地方。可能自己长大后的模样不如想象中美好,却也令人欣喜得不得了。没有人一直在苦难中挣扎,也没有人甘心做丑小鸭,误会只要努力也会化解,毕竟,这个时代真的很安稳,岁月真的很静好。
希望生活里拥有足够的.美好,希望做个温暖的人,周周复始。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们暂时只做到了前四个字,皇帝会遇到政变,四皇妃会被打入冷宫,但是没有关系,任千万兵马在后面追赶,那年的四皇妃还是牵起了皇帝的手,毫不犹豫的大步跑了下去距离老去还有很多年,而很多年中会有很多变故,很多快乐,很多悲伤,至于与子偕老这四个字,总有一天会完成。”余周周用这段话结束了《你好,旧时光》。
而我们的“小太阳”林杨也结束了从“盯妻狂魔”到“追妻狂魔”的旅程,抱得美人归。可以说在最后一集,两组青梅竹马CP“林杨&余周周”和“蒋川&凌翔茜”可是满屏撒狗粮啊!真的是“最美不过是青梅竹马”。
看似完美的结局,其实貌似仍然有不完美的地方。但尽管略显尴尬的结局,也掩盖不了故事的生动。“一厢情愿,不都是愿赌服输。”同样的一厢情愿,在简单身上却是愿赌服输。路星河的56次求婚,抵不过余淮一句“对不起,我来晚了”;吴松柏的3年陪伴,抵不过江辰一句“陈小希,我们和好吧”。可能所谓的一厢情愿,也要是对的那个人。
看完《最好的我们》的时候,大家都为路星河感到惋惜。我们都记得“耿耿余淮”却不知道还有“耿耿星河欲曙天”十年的陪伴,56次的求婚,都抵不过晚来的余淮。可我们也心疼余淮,毕竟那十年路星河至少陪在耿耿的身边,而余淮呢?只能守着高中回忆等了耿耿十年。也许至始至终,真正晚来一步的不是余淮,而是路星河。一厢情愿,终究还是晚来了一步。
而简单呢,只能说韩叙在爱情了做了一回逃兵。我们会觉得贝霖轻易得到了韩叙的感情,但我们不知道贝霖背负家庭的阴影下红掉的眼眶。贝霖的出现让韩叙觉得相见恨晚,惺惺相惜的自私罢了。简单的愿赌服输,不是输在了一厢情愿,而是输在两者早已注定的差距,就像楚天阔,也许在凌翔茜送他PARKER钢笔时就已经注定,因为他只能送拼命攒钱买来的玻璃苹果,还要因为打车太贵而只能跑去找她。PARKER钢笔和玻璃苹果,他们之间的距离,就像他们送的礼物价格一样悬殊。
光聊电视剧你们可能觉得不太现实,我也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身边的故事。可是无奈本人文笔功力不够,无法用文字呈现这么纯爱的情感。反而会成了小三插足,女主劈腿老的掉渣的故事了。就像我的朋友一样,还真的给我们上演了这么一段追妻的故事。从初中开始,到高中,直至追到大学,我们当时真以为成一对,做好大学毕业就喝喜酒的准备,没想到却是分手的消息。想当初为了陪在女方身边,选择了自己不喜欢的大学和专业,可是到头来输给了自己的高中同学。我们除了惋惜,就是心疼了。我们也没有权利指责那个高中同学,毕竟不是人家的错,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当时看完《你好,旧时光》小说的时候,我真以为“最美不过青梅竹马”最后都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结局。直到看完“振华三部曲”的时候,我才开始理解,并不是说一厢情愿,就得修成正果。生活中不是所有的付出,就能看到结果的。也许你觉得这样说又得残忍,可就是这么现实,这么自私,因为本来爱情就是自私的。
也许你不太理解这句话,就像我当初不理解一样。爱情就是自私的。我们心中认定了那个人就是那个人,就算有第三者的插入,转来转去终究还是回到了原点。所有的愿赌服输,都是我们押错了人,真正对的那个人,才是你最好的选择。所谓的一厢情愿,就是像余周周一样,在她的生命中,始终有一个太阳照耀着她。如果没有林杨,就不会变成现在的我。
你的一厢情愿,尽管兜兜转转,希望回到原点,你还是那个余周周,而他也还是那个林杨。因为在青春故事里,所有的一厢情愿,不都是愿赌服输。
那天,老师带我们坐车上山,经过了以前夏令营的住处,我们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悦,路过了洗澡的小河,还有我们走过的小路,满满的都是美好的回忆。
那时候,我们在山上的一个很破的房子里住,还好,破房子里竟然有一个新安装的空调,不然的话,我们在酷热的夏天,肯定受不了。
说是有空调,可是因为人太多,住不下,我和其他好多同学睡在了外面的帐篷里。
那里面,刚睡的时候好热好热,到了半夜,又很冷很冷,很不舒服。可是,尽管条件如此艰苦,我们也睡了,刚开始的时候有点不适应,到后来就好了。
再说说吃饭吧。连着几天都是冬瓜包菜,主食是大米。做饭的都是新手,米要么不熟要么太黏,直到最后几天,我们才有面条吃,面条就放一点采来的野菜和南德佐料,我们就感觉比山珍海味还好吃,现在还觉的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啦。
我吃了五碗,大孩儿们吃了七碗,就连平时最挑食的人也能吃两三碗。
我们洗澡都是在小河里洗,水很凉。洗澡的时候,是我们玩水玩的最开心的时候。
记得有一次,几个大同学不听话,洗到很晚,结果遇到几条蛇,好吓人。
现在想起来,满满的都是回忆和怀念啊!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