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说明文教学中,教师往往担心学生不能深刻地理解课文,所以抓紧时间用来讲解课文中所谓的知识点。这样,只会剥夺学生主体参与的机会,往往事倍功半。学生对字词的敏感主要是读出来的,所以如果教师能通过恰当的语言进行引导,让学生充分地读,在读中领悟说明文语言的严谨、准确和科学性,效果比单纯地分析课文要好得多。在学生初步了解了课文所用的说明方法后,我让学生自由朗读课文1~3自然段,从读中感受说明文的语言特点,并布置朗读任务:把特点通过读表现出来。
由于之前学生对文章的特点和表达方式有了初步直观的认识。因此,学生在朗读时已触摸到文字的“温度”,自己的感情也自然流露在朗读中。在学生朗读时,我又巧妙地对语言特点进行点拨。随后,我还通过让学生同桌互读、互评的方式,通过师生合作读的方式让学生体会说明文语言的特质,理解说明方法的表达作用。一个数字、一个举例、一个比方,都在学生在朗读中成为他们对文字宣泄的载体。既让学生感受了说明文语言的特质,也丰富了学生的语感。
崔峦先生说“要把课上成语文课,上成所教那个年段的阅读课,上成所教那种类型的阅读课。做到年段目标准确、鲜明,不缺位,不越位。”课程标准中不同学段的阅读教学有着不同的要求,而且体现了训练内容的层次性和系统性。只有把握好了各学段阅读教学目标,学生的阅读能力才会得到提升。关于说明文教学,《课程标准》第三学段(5-6年级指出:“阅读说明性文章,能抓住要点,了解文章的基本说明方法。”而在第二学段(3-4年级没有提出相应的阅读目标要求。
我们该如何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去教学这种文体呢?教师要从“三个角度”出发:从文体角度出发,应该把握两点:一是所要说明事物的特点;二是作者采用了哪些说明方法。从年段角度出发,中年级虽然没有提出相应的要求,教师要根据其它阅读的目标,引导学生认识说明文的作用和特点,适当渗透一些说明方法的教学。而高年级应该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去落实。年段的要求应有所不同,目标要逐层提高。同时,要兼顾年段的其它阅读目标,比如高年级段:了解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感悟文章的基本表达方法等。
①必须具有典型性。古今中外的都可以。是大多数人所知道的,最起码是登过报纸上过电视的。
②最好具有新颖性。
③论据的表述要准确、叙述要概括,能证明论点即可。
论点是议论文的灵魂,分论点是支撑起这个灵魂的骨架,而论据是议论文的血肉。典型的论据是指能充分反映事物本质,具有代表性的事例与名言。它首先要求真实,切合题旨。其次,选用的论据要弃旧用新,要厚今薄古。有些同学作文,记住几个经典论据,如司马迁、居里夫人、张海迪,变换着角度使用,把它们当做万花油。其实,这些论据就算典型,也不能引人注目。相反,选取人无我有、人有我新的论据说理,使阅卷者在阅读时产生新鲜感,效果会更好。另外,有些同学习惯用古代事例阐述事理,整篇文章未能联系实际,无时代的活水,也不能达到充分说理的目的。最好能引述时尚言论和当前媒体普遍关注的事例辅助说理,加强说理的针对性、时代感,使文章更具说服力。
论点的位置一般有四个:
①文题
②开头
③文章中间
④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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