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从哈罗德与奎妮两人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罗德跨越英国南北的壮举的故事。一天,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的好朋友奎妮寄给他的,她在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哈罗德十分悲伤,在回信过程中,为了心中相信奎妮可以活下去的信念而做出徒步从金斯布里奇走到贝里克的决定。一路上,他结识了许多在生活中遭遇不幸的'人,有医生玛蒂娜、骑自行车的母亲与著名演员等等。最终,哈罗德走到奎妮所在的医院时,奎妮的病也已进入无可救药的地步了。他历经种种困难与磨难来到了奎妮身边,可奎妮却要逝世了,怎能不伤心呢!哈罗德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解开了心结。
在我看来,哈罗德的这一行为透露出了他对奎妮的忏悔,当初她丢了工作也是因为替他背了黑锅,奎妮身患癌症的悲伤促使着他前往贝里克。正因为这次远足的性质就是这样,所以才叫朝圣。或许哈罗德的这次壮举与信仰什么的没有关系,但是他为了心中救奎妮的信念而不远万里地跨越整个英国,可以说这次壮举的精神已经成为了支撑哈罗德走完全程的一种信念。
而哈罗德的行为,还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力量的伟大。我们被父母生到这个世上,使命不只是吃与喝,我们还要学会爱。不仅要爱自己,还要爱这世上的每事每物。然而生命的伟大还不仅仅在于是爱,更伟大的是在生活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达成自己的心愿,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你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是的,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这些看似平常的坚持中吧!
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走完了这627英里的朝圣之路,让我们也踏上心灵的朝圣的旅途,一层层地靠近我们自己的内心吧!
那么多书,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轻轻合上《残狼灰满》,闭上眼,我脑海中又浮现出书中的情景。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叫灰满的狼王,有两条腿残了,但是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最最下等的贱狼黄鼬开始无微不至地照顾它,并让灰满把残肢搭在自己的软肋上,合成了一匹六只脚的双体狼。灰满凭借双体狼的特点和过人的才智重新坐上狼酋的位置。和黄鼬有了自己的骨肉后,它不愿自己再变成一匹残狼,遭其他人讥讽、嘲笑。选择和一只山崖羊同归于尽,把双体狼酋的尊严留在了狼群和每一个人的心里。灰满宁死也要捍卫自己的尊严,让我敬佩不已,
残狼灰满教会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放弃,只要有一个目标,就要向前。故事中,灰满首次和黄鼬抓捕兔,试了几次都失败了,黄鼬有些泄气,可是灰满坚持不懈的鼓励她,最后捉住野兔,美美地吃了一顿兔子肉。当他骑在那匹小母狼背上时,经历了爬山、钻荆棘丛、奔跑、跳跃这些在一匹正常大公狼眼里轻而易举的事,他付出了汗水换来的却是一次次跌倒和失望,但他从不放弃。这让我想到了许许多多像灰满一样身残志坚的人:海伦凯勒、张海迪、桑兰等,他们的成功背后付出的是双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想想自己做事常常半途而废,我自惭形愧
那匹小母狼黄鼬则教会我知恩图报。她被恶狼群追赶,险些被吞食,因为灰满找到了一匹饿死的牦牛,出于本能的一声大叫,吸引了狼群,她才幸免于难。后来她却在灰满最艰难的时候,不下百次救灰满,并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合二为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动物尚懂得此理,而我们呢?一味地索取,自私地认为家人、老师、同学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从来不懂得回报他人。难道不该好好反思反思吗?
《残狼灰满》让我重新认识了狼,改变了他们在我心目中那狰狞的面目。残狼灰满让我敬佩,小母狼黄鼬更令我感动。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今天我帮助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路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助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伤心。文章中的我看见了,马上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要伤心了,我送你回家吧!
其实在我们生活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我也亲身体验过,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小孩子饿得没饭吃,而我又没有给他一些钱,又没有给他饭吃。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了自己。以后我一定要向文章中的作者好好学习乐于助人的好习惯。相信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你好这是一本充满友情与爱情的书;这是一段经历风雨与磨砺的人生经历;这是一位善良与勤奋的少女——《绿山墙的安妮》。
你好其作者蒙哥玛利是享誉世界的加拿大女作家,擅长小说创作。1902年开始创作处女作《绿山墙的安妮》。此书被誉为世界上最甜蜜的少女成长故事。
你好书中的“绿山墙兄妹”:马修和玛瑞拉决定领养一个男孩。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爱说话的红发女孩——安妮.杰里。她独特的个性使她频频闯祸又令人忍俊不禁,改变了兄妹倆,牵动着倆人的爱心。安妮聪明、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赢取了奖学金。但为了照顾玛瑞拉,她放弃了梦寐以求的学业,回到了绿山墙农场,当了一名教师。
你好我已经是第二次读这本书了,相比第一次又读出了新的道理。
你好我再一次深深地被安妮这个爱幻想的女孩打动。在去绿山墙农场的路上,她看到了“林荫道”,上面开满了白色的花,沁人心脾,为它取名为“白色的欢乐之路”;“巴里的池塘”湖面波光粼粼,为它取名为“闪光的小湖”;“影子”和“镜像”是她的知心朋友,诉说心声……她的幻想多么奇妙!
你好但是,当马修去世时,已经是少女的安妮居然毫无顾虑地放弃了自己上大学的计划与梦想,在家照顾视力不好的玛瑞拉。这个女孩是那么坚强乐观,也懂得感恩。相比之下,我们这代的孩子与之相差很远,过于依赖父母。而在感恩方面,我们也有着天壤之别。如果从现在起,我们也像安妮一样,对学习有积极、上进之心;对生活微笑,有乐观之心;面对困难不屈服,有坚强之心;对亲人尊敬,有感恩之心,那我们的生活会处处充满温暖。那会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
你好合上书,我仿佛看见安妮在“情人的小路”独自起舞,扬起高傲的脖颈,目光中闪烁着对生活的希望。
读了《兔王圆点点》这本书,字里行间留给我的不仅是回味,更多的是人生的哲理。
《兔王圆点点》生动描述了一只名叫圆点点的小雄兔,在被狐狸拨光了毛之后,艰辛逃生。逃回日思夜想的大草原后,却惨遭排斥。可它并没有自暴自弃,每天都坚持高难度训练,每片土地都洒满了它的汗水,记下它的努力。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赶走了猎狗和人类,用自己的计谋和实力,击败了老鹰和狐狸,最后在所有兔子的推举和欢呼中,光荣登基。
圆点点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给了排斥它的兔子一个有力地回击,它的这些实力是上天的眷顾吗?不,不是。关键是它没有丧失信念,遇到困难时一步一脚印挺过来的。
我的思绪飘到了一个物理学家上――爱因斯坦。大家都赞美他的学识,可否有注意到他的坚持不懈?这种永不言弃的精神从小就陪伴着他长大。小时候,上手工课,爱因斯坦急得满头大汗也没有交上一件作品。第二天,爱因斯坦交上了一个简陋的小板凳,老师十分不满地对大家说,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凳子吗?爱因斯坦肯定地说:‘‘有,还有比这更坏的凳子。说着,他拿出了两个更为简陋的板凳,他说,这是他第一和第二次做的凳子,交给老师的是第三个板凳,虽然不是令人满意,可总比前两个好一些。
由此,我们可以看见爱因斯坦的韧性。他做出第一个凳子时并未灰心,那是因为他知道,只要坚持,下一秒就会有希望。正是这样,他才会取得后来的成就。
圆点点和爱因斯坦用行动告诉人们,没有伟大的意志力,就不可能有雄才大略。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无需在意比你好的人,因为麻雀虽然比海鸥灵活,但真正能飞越大洋的,还是海鸥。想想中国女排们的艰辛,比起她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退缩?即使你真的失去了一切,但你还有未来。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鲁滨孙的英国青年,非常讨厌家里平淡的生活,决定要周游世界。在1659年,他上了一艘到非洲的船,不幸遇到大风暴,然后自己一个人漂流到一个陌生的荒岛。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他制造的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还救下一个土著人。 来自:作文大全
我觉得精彩之处在鲁滨孙和野人战斗的时候:星期五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眨也不曾眨一下.我放完第一枪,马上把手里的短枪丢在地上,拿起那支鸟枪,星期五马上也照着做了。他看见我闭着一只眼睛瞄准,他也照样瞄准。“凭着上帝的名义,开枪!”我大声喊道,又开了一枪。这次我们枪里装的都是小铁砂和手枪子弹,所以只有两个倒了下来,但受伤的却很多,只听见他们号叫着乱搞乱跳,有的全身是血,多数都受了很重的伤,有三个紧跟着又倒了下来,但还不曾死去。……
鲁滨孙的辛勤,告诉我付出必有回报;鲁滨孙的不服输,告诉我一切都有可能。
假如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本书不就成了我们的“生存宝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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