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酵足够长的一段时间才得到解决,显然基于“按闹分配”的原则,因为媒体曝光,然后越来越多人关注,最后有关部门介入,事情得到解决。粗看事情发生的逻辑我们便会发现,舆论竟然比法律早一步行动,如果没有舆论的推波助澜,法律还可能不会出动,于是有人戏谑地说,看来消费者维权只能靠舆论。
如此荒唐之言的`产生是因为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奔驰漏油事件中女车主自述自己维权时110,工商局均回避她,直到事件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工商部门才介入调差,这摆明了不闹大不解决。与之相类似的众多侵权事件,如天价鱼事件,从事件发生到政府介入,都过了好长一段时间。而在这一段时间内,舆论早已介入产生一定影响,
但是,维权靠舆论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真正奏效的还是法律。舆论只是带来道德的冲击,网友的口诛笔伐除了对商家信誉产生暂时的一定影响外,对于消费者来说,他的权益并没有得到真正的维护。再者舆论维权具有两面性,舆论常常会站错队,网民的情感导向很容易改变。个人信息受到公开后,当事者受到正反两派舆论夹击,他的生活便会受到干扰。奔驰漏油事件中,女车主在和奔驰高管对话中有理有据,依靠法律,使得高管哑口无言,以及有关部门介入后,事情迅速得到解决。可见,维权,还是得靠法律。
奔驰漏油事件引发了全民对权益的讨论,消费者维权意识得到提高,在此趋势下,政府应加强自身的行政能力,加大奖惩力度。正是因为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惩罚力度不够,造就了维权靠舆论这一荒唐局面,使得侵权者敢于一次次顶风作案,因为在政府的“反应时间”内,侵权者们早已赚着盆体满钵,关停和政府开的罚单加起来与赚的钱相比,显得微乎其微,这显然是一笔只赚不赔的买卖。
因为正当途径维权之难,所以消费者才会倾向于反应快的舆论维权,但是“按闹分配”不应是社会常态。涉事店的态度不仅砸了自己的牌子,还“漏”了自己的良心!商家应重视消费者诉求,不被利益冲昏头脑。政府应积极作为,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这样,维权才不会只能通过撕掉斯文,求助于舆论。
最近几天杭州57岁的何大妈在晨练的时候一头栽进了荷花池,82岁的'孙老伯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大妈登门道谢,却被老伯要求报社宣传一下他的行为,于是,大妈的女儿,就此事质疑老伯的救人目的,在我看来,老伯见义勇为的行为值得赞扬,但我认为在当代,见义勇为的花应该在心里面绽放。
说真的,倘若,老婆的建议勇为行为在电视台上报社宣传,恐怕更多人对老婆的行为表示质疑或许老婆宣传的意图是想把见义勇为的精神发扬光大,想让大家知道,一位年迈的老人也懂得见义勇为。好让现在盛行社会见义而不为的风气灭灭风头,但在现在人心难测的社会,不良思想四处遍及,有人会把好心人硬说成怀有不良意图的人。所以为了不再出现互相猜测,真心还是假意的矛盾,我认为见义勇为之花应该在心池中绽放,尤其冒着被人质疑救人目的,有口说不清的风险,不如静静等待,用心相待,你的心意自然会在千万人的心中。
在现在的社会,其实像老伯一样想要宣传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却被其他人质疑的事例,有无数个,例如,一位青年为了救掉入湖中的伙伴,立即下水救人,却不幸牺牲了性命。他的父亲为了让大家知道他的儿子见义勇为的精神而四处报社宣传,可是报社都不认同,这种行为,因为无法可循,最终这位父亲不听劝告执意宣传,人,被网友质疑,父亲宣传的意图,这位父亲,心里感到无尽的悲凉,因此我认为,建议这种行为是好的,有人记得你的建议,但也有不知情的人知道你的行为,这个时候,你应该耐心的等待,铭记你的人会替你宣传,用他们的真心,去宣传你的真心,这样见义勇为的花就会悄然的在那些不知情的人的心中绽放,而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也会逐渐的盛行。
其实在复杂的社会中,与其用鸡蛋撞石头,不如用温暖的水融化石头,这个世界上,心思复杂的人很多,但心思单纯的人也很多,有一则故事是这样一位老太太与孙子在花园中散步,孙子看见蜗牛在道路上就把蜗牛放回了草地中爬行,老太太问:蜗牛又不知道你的好意,有什么用呢?孙子说:我知道就好啦!
帮助别人是我们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美德,只要用心感受,就知道他已流传千年。
4月23日下午5时40分许,在赣州市青年路与环城路交界处,一辆行驶中的轿车突然自燃。所幸在路口执勤的交警反应迅速,从路边商店借来灭火器,片刻间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真是“所幸”啊!要不是那个在路口执勤的交警反应迅速将自然轿车的'烈火扑灭,说不定又一起惨剧将要发生。这不禁使人想起刘欢唱的那首歌曲来:“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是的,我们生活在物质文明不断发达和生命价值不断得到提升的年代,但是,社会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不安定因素。当我们碰见路面“双抢”、入室盗窃、火灾等突发事件时,多么渴望有一双双援助的手及时伸出啊!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正义的手不能“迅速出击”,而肮脏的手却“常在作祟”,更令人痛心的是袖手旁观见死不救的现象也时有出现。哪怕就是迫不得已要“出手”了,也唯唯诺诺,行动迟缓,不能“反应迅速”。例如去年8月份,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17岁的超市女收银员被歹徒连捅10多刀后遇害。一份案发时的监控显示:女孩被歹徒勒住脖子、用刀捅死时,两位民警就在面前,却不敢挺身而出上前制止。作为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是最根本的职责。在人民生命安全受到伤害的时候,理应反应迅速,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而不是像这两名警察所在领导机关辩解的“反应有点慢,有些迟钝那样,眼睁睁目睹惨剧在眼皮底下发生。
见义勇为保民生。著名诗人普希金说过,“大石拦路,弱者视为前进的障碍,勇者视为前进的阶梯。”在人民群众遭遇危难,急需救助的时候,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乃至整个社会的每一分子能不能抛开个人安危挺身制暴,会不会机动行事,果断地施以援手,这是对我们是否真正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考验。“顺境逆境看襟度,大事难事看担当”,构建和谐社会,提升民生幸福指数需要我们既有“反应迅速”的素质,更有“敢于担当”的品质,在关键时刻义无反顾、挺身而出。
法律伴随着我们成长,如果有人硬要违反,我们就应该去警告他,不能任由他纵横。同样的事情也遭遇过。
有一天,爸爸邀请了他的几个好朋友来我们家做客,他们都开了小轿车过来。爸爸事先就准备好了饮料、啤酒……叔叔几个一来,跟爸爸寒暄了几句,便热热闹闹的坐在凳子上吃起饭来。叔叔几个开样子很喜欢喝酒,他们开始只喝了几小口,我看见了,联系了一下法律知识,知道这是犯法的,连忙劝道:“叔叔,你们都开了车过来,要开车回家,应该不能喝酒的,如果你们喝了酒要开车的话,那就犯法了,法律是神圣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循!”叔叔们听了我的话,好像不在乎似得,继续喝。在一旁的爸爸听了,觉得有道理,用四川方言跟他的朋友们说:“少喝点,喝点饮料。”他们看在是爸爸的'面子是,连忙放下啤酒,用杯子重新到起了饮料……同学们,像这样把法律法则置之度外的话,就应该受到惩罚,如果看到了,当时就应该提醒他,不能让他放肆。
以下便是值得表扬的事件。
公路上,红绿灯按秩序的工作着。一辆辆机动车在公路上奔驰着。我坐在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一家人准备去泉州闽台缘博物馆玩耍。我们在离红绿一百米时,司机正在聚精会神的开车。“嗖”的一声,就在红灯出现的下一秒,面包车司机冲了过去,糟糕,闯红灯了。司机毫不在意,我愤怒极了,“叔叔,你为什么要闯红绿灯呢?”“我……我看错了,小朋友,我一定会去交警大队去承认错误的!”……一下车,突然发现博物馆的喷泉好艳丽呀!法律法则就应该像司机一样主动认错,司机对法律负责任的态度值得我们表扬!
是呀,法律是公正的,是神圣的,我们就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在犯法的情况下应该主动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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