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总会在不经意出现作文(美好的事物遇到一次就够作文)

最好的总会在不经意出现作文(美好的事物遇到一次就够作文)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4-09-26 04:16:20
最好的总会在不经意出现作文(美好的事物遇到一次就够作文)

最好的总会在不经意出现作文【一】

??情作文:在阳光出现之前勇敢

导语: 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勇敢一点点,去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哪怕阳光再猛烈,结果再失败,也可以无愧地面对自己

沈如萱会在清早定一个六点十分的闹钟。然后她花上一个小时洗漱打扮,化一个精致的淡妆,搭配衣服,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等到七点十分,她就会无比准时地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装模作样地呼吸新鲜空气。

接着,不出一分钟,隔壁的阳台上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人会满头大汗地走出来,看到沈如萱会朝她伸手打招呼,朝气的眼睛微微弯起来,笑道:“嗨,要去上班了吗?”

沈如萱每次都会如临大敌般地紧张,除了僵硬着一张脸点点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应答。

“今天天气不错呢。”

他也不介意她的沉默,在晨曦的阳光里做收整运动。刚锻炼完的手臂紧致结实,古铜色的皮肤里残留着刚跑步完的汗水。随后他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电子表,返回了屋内。

沈如萱有些怅惘地看着空落落的\'阳台,觉得一天中最好的十几分钟过去了。之后的时光全都没有了盼头。

她会小心翼翼地目送他换上正装下楼,直到他消失在远处烟尘滚滚的十字路口。

沈如萱这才百无聊赖地趿拉着鞋子回到梳妆台前,把脸上好不容易化好的妆粗暴地卸掉。再换上平时宅居的专用小黄人T恤,把刘海往脑门一捋扎成个苹果把儿,戴上600度的厚镜子,一脖子扎到了电脑面前。

她根本不是什么上班族,平时的工作就是专职漫画家,画的还是特别血腥暴力的恐怖漫画。虽然收入平平,只够勉强生活,但她并没有想过要辞职不干。

因为她最害怕和人打交道,哪怕是最基本的沟通。那种能初次见面就和一群人左右逢源勾肩搭背的交际党简直是她的偶像。

只有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屋子里,她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所欲为天马行空,这让沈如萱感觉到轻松。

所以在暗恋了隔壁的男神后,她宁愿不厌其烦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一天只为那状似恰巧的一面,也不敢冒冒失失地敲开他的门,对他说我做多了晚饭,要不要一起吃?

沈如萱并不贪心,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在昏天黑地充满压力赶画稿的日子里,尽管只能看到他短暂的笑容,也会像多出了一个太阳,将生活涂得金光闪闪。

谁会不喜欢向阳生长呢?

那是夏天刚开头的日子,蝉鸣声在午后变得越来越躁动,阳光愈演愈烈……而沈如萱并没有想到,属于她的阳光突然之间就抽离了。

往常的清晨,她全副武装地出现在阳台时,那人也出现了。

还附带了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大美人。

沈如萱整个人都斯巴达了,目光愣愣地看着大美人姿势亲昵地挽着自己的男神。一副已经“登堂入室”的女主人气息。

在他们察觉到她来到阳台之前,她顶着那一副精致的妆容狼狈地缩回了阴暗的房间。

那一瞬间,她才意识到,太阳是多么耀眼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只偏心照耀她一个人。白日梦苏醒的时候,阳光就该散了。

最好的总会在不经意出现作文【二】

流行语的出现在通俗语言的发展过程中,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现象。任何一种语言的发展过程都是如此。一个社会并存着正式与通俗两种语言。英语从最古老的日耳曼萨克逊式古英文退化到现代英文。可现代英文在英国人古板的腔调下不耐烦了,又冒出了变化无穷的美式英语,这就是正式语言吸纳各种词汇而逐渐向通俗化过渡的一个典型的案例。但正式语依旧保持着它应有的地位,就职演说或者会议公报,字里行间透露着古英文的严谨规整。牧师祷告起来thou、thee满口,压的韵极其美妙;而喜欢莎士比亚的人们去翻看十四行诗时,也都跑去翻看原汁原味的古英文版。

同样,我们的中文,在新文化运动时提倡白话文也是为了打破官方意识形态对语言的压抑。相比起文言文,暂不说到文学,当时市井的半洋话到今天还有不少仍被沿用。这些语言从本质上讲就是当年的流行语。当年的蔡元培先生也说过,真正白话用得好的.人,文言文功底绝对不差。这观点到现在依然成立。因为毕竟中文是前后相继的。文言文严谨规整被继承到了正式语言中,最明显的就是学术论文。两个学者因为观点对立而笔墨交锋时,写论文必定要说:我们二人在争论观点。而下了台面泡杯茶,当然也大可以说我们俩在比赛。易中天上百家讲坛都这么说了,他说到孙权和刘备比赛,这反倒显得生动。这并不矛盾。

所以对于流行语泛滥大可不必一惊一乍,语言本是一种自由的东西。他们会成为点缀我们日常生活的点心。而正式用语中谁倘若这么用了,他自己也会觉得滑稽。中文所要面对的不是新旧词汇的冲击,而是自身现行美学形态构建的失败,也就是象形语言的丢失,以及迷失在对字母语言粗浅的模仿中。

最好的总会在不经意出现作文【三】

旅行的意义是什么?

对来说,就是见到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见到各个地方居民的快乐。于是,他放弃了他在世界500强企业工作的机会。背起大包,行走于世界各地。

他把他的所见、所闻、所感和他一路上拍下的美丽朴素的异国风光,整理成了一本书:《最好的时光在路上》。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封面,突然有一股莫名的,说不清的感动。

画面中,三个黑人小男孩,郭子鹰正做完礼拜往家走。他们赤着脚,行走在黄色的田野间,风扬起了他们红色的长袍。其中,有一个小男孩,腼腆地对着镜头,笑了一下,棕黑色的小脸上,竟有一丝少年老成的味道。

对着打动了我的封面笑了一下后,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哦,是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属于我的宁静旅行。

踏上文字,我与郭子鹰一同去了全世界。他的笔触淡淡的,但有着对旅行的狂热,向我诉说着每个地方的幸福与慵懒。那慵懒是何等的惬意。

走过缅甸的蒲甘,我领略了浓浓的佛教文化和当地人的豪放;漫步印度的喀拉拉,格兰特船长的对“环境友好“保护的执著,使人会心一笑;隐在斯里兰卡,比《爱丽丝仙境》电影中还要诡异的迷雾中,我被这个小海岛影响地清纯甜美,天真羞涩……

轻轻合上书,结束了我那短暂而又美好的旅行。从深深的震撼中回神,在书中瞬间领悟了这句话的意思。

“Life is a urne. nt a destinatin。(生活是一场旅行,而不是一个目的地)。”

的\'确,生活是一场很长很长的旅行。因为旅行的意义也就在于观察新的景色。而生活,即使是两点一线的生活也是有新鲜的事物:例如梧桐树下新开了一家小吃店,文具小摊的摊主今天的围巾是美好的夕阳红啦等等。

生活从最平常的那一天开始变化,旅行从最静止的那一天开始行走,冰从最冷的那一天开始融化……

它们只是没被发现罢了。我想作者郭子鹰,就是为了发现如此变化而放弃那个进世界前五百强的企业,当一名背包客,留下自己的脚印在瞬间的变化里吧?

难道,这本《最美的时光在路上》不是他这个想法的精华么?这本书,难道不是,他行走在路上的收获吗?

最好的总会在不经意出现作文【四】

虽然在几年前已经来过龙泉公园一次,但是,那会孩子还太小,好像什么都不懂,并且记忆最深的就是自己带着孩子坐着缆车上去,最后下来的时候,小臭不敢坐缆车了,最后只好背着小臭走下山。

所以说,那一次旅行的深刻印象除了走到腿发软,和浑身的疲惫,再没有什么特别深刻的记忆!

这一次本来心里想的是孩子大了点,也可以自己走路了。甚至也懂得观赏一些美景了。所以又带着小臭二次到了龙泉公园!

可是来了之后却发现,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池水,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不仅有些失望。

可是,有的时候,美景和惊喜真的就在我们不经意间出现,让我们总算发现,这趟旅行,还算没白来。

就在我们即将回去的路上,路过一个来时没有走过的小路。小路因为是拿木条铺成的,走在上面软软的,又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声音很是悦耳,小路俩边是开满黄色的花,黄花旁边是高大的绿树,给人一种曲径通幽处的感觉!

于是,我们忙着欣赏美景,忙着拍照,忙着惊叹,如此美丽的风景,怎么就没人发现呢?

大概,人们都走了那条大路,直奔目的地去了。很少有人来走这条小路!

旅游完回来的\'路上,自己忍不住一路思考,一些美景,大概就像人生中的一些机遇一样,总在我们不经意间的时候出现!

平日里我们的目标都在目的地,都在比较大道路上走着,有的时候也许你换上一条小路,你就会发现,等待你的,也许并不是荆棘,而是迷人的美景。

人生其实也一样,我们以为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时候,往往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时候!所以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不要气馁,相信美景会在不经意间等着你

最好的总会在不经意出现作文【五】

我着急的掀着我的书包,我的抽屉,死死寻找着下堂课要用的书。想着上次有一个同学没带书的后果,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我咬着嘴唇,手不停的交织着,望向窗外渴望有奇迹发生。我的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男孩——红扑扑的小脸,喘着气跑来,身上的肥肉一抖一抖,手里不知道拿着什么。我冲了出去,“弟,你来干什么!你又被老师骂了?不是叫你没事别来我们班吗?”我把他拉到一旁,像四周望了望。

我看着我的弟弟,打心里是真的不喜欢他。他又内向又不聪明,不会打篮球,不会踢足球,也不像别的小男孩喜欢追来追去,他偏偏喜欢坐着看书。而且肥肥的,就像颗肉球!越想我的`眉头皱的越深,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弟弟?“我很忙,你要干嘛?”我的语气明显又冷了许多,他喘着气,低下头,他也知道我不喜欢他,嫌他不够优秀,嫌他那么笨。他递过来一本书,我不耐烦的接过,是我的书!他蚊蝇般的声音入耳,有些胆怯的看着我,“姐姐,你昨天在我桌子上看书,落下了。”我呆呆的看着他,他似乎有些害怕,“姐姐,对不起。别生气。”我依旧没说话,咬了下嘴唇,正想说些什么,可他却好像误会了,小手颤抖着。这时,上课铃响了,“你先回去吧。”他如释重担的呼了口气。

到了楼下,一如往常,弟弟在门口等着我回家,手放在嘴里,眨巴着眼睛,看到我以后甜甜地笑了。“姐姐,明天早餐你想吃什么?”我习惯的回答“随便你。”进了家门,弟弟习惯的把我的鞋子放进鞋柜。我走进房间,一张便利贴贴在床上,有些歪歪扭扭的字迹“姐姐,对不起。别生气。”想起蓝天下,碧绿的草地上,一个胖胖的男孩急匆匆的跑着,肥肉一抖一抖的,喘着粗气,手里死死的拿着一本书。泪水突然湿了眼睛,想起小时候。我总喜欢在家里的门板上,写下歪歪扭扭的字,挂着奶奶的老花镜,像老师一样,告诉还没上学的弟弟一些常识,而他也总会睁着大大的眼睛,崇拜的表情洋溢在脸上。在我说完的时候总是扑上来,高兴的告诉我,“姐姐你好厉害!我以后也要跟你一样,我也要上学!是什么时候,我却再也不屑于他说话,嫌他肥,嫌他成绩不够优秀,嫌他不够外向,嫌他没有一技之长?泪水模糊了眼,却让我的心更清明。想起每天早上弟弟帮我买早餐,想起每天弟弟明天等我回家。我轻轻拭去眼泪,回头,却看见弟弟站在门口,怯怯的看着我。

爱,不用刻意寻求。其实,爱在不经意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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