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第一版于1947年由上海晨光出版公司出版。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钱钟书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忽略其言语),《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钱钟书善用比喻。《围城》中的妙喻有两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或者反行之,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又如五人赴三闾途中描写“这雨愈下愈老成,水点贯串作丝,河面上像出了痘,无数麻瘢似的水涡,随生随灭息息不停,到雨线更密,又仿佛光滑的水面上在长毛。”“老成”用在雨上,可谓唯钱先生一人,用的好!雨丝密说水面上在“长毛”,更是形象新奇,但却又恰到好处!
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偶尔我重拾起《围城》就是为了“把玩”这些妙喻的。
第一章中“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离得远了害相思病,竟然能够这样运用,真是妙极,使人不不得不佩服称奇。
鸿渐学无所成,为了回乡有个交代,只好买张假x凭,“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耻”。一张文凭,联想到《圣经》里的亚当夏娃,可真谓思虑深远啊!
鸿渐对鲍小姐的好象不经意地说的一句“咱们今天都是一个人睡”产生了念头,直回到船舱,“打消已起的念头仿佛跟女人***要打胎一样的难受”,男人要打消那种念头确实困难,要跟女人打胎一样,那可当真难受!
在县省立中学作失稿演讲时,鸿渐说只有x片和梅毒在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使记录的女生“涨红脸停笔不写,仿佛听了鸿渐的最后一句,处女的耳朵已经当众失去贞操”。耳朵失去贞操是因为耳朵里进了污秽之言,这种移形换位的运用钱先生是多么炉火纯青啊!
有意招鸿渐为婿的张先生,喜欢中国语里夹无谓的英文字,钱先生称其“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这一比,比的既准确又生动,一个虚荣的假洋鬼子的嘴脸经这一比,原形毕露!
方鸿渐把信还给了唐小姐,“他个人的天地忽然从世人公共生活的天地里分出来,宛如与活人幽明隔绝的孤鬼瞧着阳世的乐事,自己插不进,瞧着阳世的太阳,自己晒不到”。失恋的世界是幽暗孤寂的,是抽象的感觉,可在这里,它成了具体的事物,让人看得见摸得着。
来看这一出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和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哈哈,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
狐狸为躲避猎人们追赶而逃窜,恰巧遇见了一个樵夫,便请求让他躲藏起来,樵夫叫狐狸去他的小屋里躲着。一会儿,许多猎人赶来,向樵夫打听狐狸的下落,他嘴里一边大声说不知道,又一边做手势,告诉他们狐狸躲藏的地方。猎人们相信了他的话,并没留意他的手势。狐狸见猎人们都走远了,便从小屋出来,什么都没说就走。樵夫责备狐狸,说自己救了他一命,一点谢意都不表示。狐狸回答说:“如果你的手势与你的'语言是一致的,我就该好好地感谢你了。”
这故事适用于那些嘴里说要做好事,而行为上却作恶的人。
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名为《羊脂球》的短篇小说,他的作者是世界的著名文学家莫泊桑。他的短篇小说侧重描写人间事态充分显示出他的社会风俗画家的才能。构思布局别具匠心,细节描写、人物语言和故事结尾都有独到之处。文字简洁、质朴,却又犀利准确。
这篇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指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幅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
在现在的社会中有何尝没有这种事情,在现在的社会中,反脸不认人事情多得很。在需要的时候,往往把自己认为很下等的人当作上帝,希望能从他身上得到需要的东西,无论对方是乞丐还是绅士,都会弯下"尊贵"的腰,漏出难得的笑脸。就像羊脂球中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起初觉得与羊脂球这个妓女坐同一辆马车非常耻辱,到了要瓜分羊脂球的食物时,他们就成了一条哈巴狗,不住地向羊脂球点头哈腰,不住的赞美她的美丽和善良,从这里看来好像是对方的地位提高了,但实际上是他们自己的地位降低了。
莫泊桑的这则故事恰恰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资本主义下的丑恶肮脏的灵魂。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肮脏的思想。羊脂球的身份虽然卑微,但却有着坚定的爱国信念以及善良的心。读完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感悟良多。
今天中午没睡着,脑子里模模糊糊地全是昨天晚上看的《百年孤独》结尾的场景。奥雷里亚诺坐在案台前,有昏黄的灯光,他急迫地想破译羊皮卷,最后所有的一切被飓风刮走,这百年孤独的家族永远地消失了,好像一个王朝的消失,看着一场盛宴最后的狼藉。
好难以想象最后时刻,奥雷里亚诺跟应该是他姨妈辈分的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在那个阴湿的百年房屋中拥抱着,互相安慰彼此对于孤独的恐惧。
起床的时候觉得脑子昏昏沉沉的,好像也是被飓风刮过,思维混沌,而感到有那么一种难以描述地孤独。
回过头来看书评,很多人说这本书很难啃,说读不懂,我却是越看越喜欢,我觉得至少今年内我再也不会找到比这本更让我觉得喜欢的小说了(也许好几年都如此),甚至想看原文著作。
布恩迪亚家族史简直就是一部微缩人类发展史。从最早的布恩迪亚家族一代带领同龄的青年们来到加勒比海临近的土地,建立起马孔多小村。那个时候的人们是自由平和而热情的。那个时候的马孔多没有政府控制,可以说是原始社会。我反过头来思考政府的控制手段是如何形成的,人们的哲学思维,随着小村的发展有了什么变化(跟破解羊皮卷的奥义如出一辙),对无政府主义感到些许困惑,但很快就有了一个初步的豁然开朗。其实那个时候布恩迪亚一代家长就像村长(原始社会的族长那般),是一个人治社会。只不过村长是个很有思想远见的人,他一辈子都在跟自己的思维作斗争,跟吉普赛人先知谈话,甚至老年时被当成疯子。我非常崇拜他,尤其是他那么早就开始想证明无神论,面对神甫想说服他成为基督徒时,他只是一个劲反问,你想让我相信上帝存在,你能拿出一张上帝的照片吗?(他当时疯狂迷恋照相术)我觉得这人可爱透了。那个时候的人还没有被权力冲昏头脑,因为他们的故乡是他们亲手打造的,怀有深厚的感情而不至于用个人权力去毁灭它。
还值得去了解的一方面是里面的女性形象。除了被奥雷里亚诺上校说是娶进门后让家族衰败的费尔南达,其他的每一位女性都有其自由、独立的一面,尤其是贯穿整一个家族史的一代祖母乌尔苏拉,还有那个与家族密切相关却未入门的庇拉尔。特尔内拉。虽然里面费尔南达是最让人感到突兀的角色,在我看来,确实是她,最初的导火索毁了这个自由狂放而注定不凡的家族,但是她也是最可怜的女人,一辈子也没做出一个自然人该有的生活姿态,更遑论作为一个女人的姿态。当然,这不能怪她,恐怕这是他们那个时代共有的特征,被宗教文化深深套牢,深深束缚,更可怕的是他们并不知道那是束缚,还爱上了束缚(这是从《娱乐至死》里谈到“人们最终会爱上压迫”得来的启发,想一想,其实自古以来不都是这样嘛,要不然还要什么政府控制手段)。
越到后面也越让我感到震惊和无奈。比如说,那一场在火车站疯狂的大屠***,以及之后我们看到书里写的,政府不承认,政府将这一天从马孔多的历史中抹去,而后来的人谈论起来还真的会说“那一天什么都没发生”,只有布恩迪亚家族的人守着相信,还有看着那本书的你。那个时候你就能将这个家族的孤独深深植入你自己的身体里,就好像那些秘密只有读着书的你和书中还没破解羊皮卷的主人翁知道了。大屠***之后下了三年零四个月的雨,更是让人深深感觉到,这是对一段历史即将死亡的征兆,这也是对人类藐视生命的一种控诉。
当最后那场飓风吹来,这段历史就真的随风飘去了。再也没有人会知道真相。就像今天的我们,再也无法了解历史上有过什么样的辉煌,有过什么样的伟人没有被记载,被孤独侵蚀,死在时间的长河里。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使我受益匪浅,我不禁感慨道:“真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概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脍炙人口,不以敌我叙述方式对待各方的历史描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编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
《三国演义》中主要人物被称为“三绝”的分别是:“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
奸绝——曹操。曹操有一句话十分耐人寻味,那便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由于这句话,曹操惹来了***身之祸,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曹操给我的启示是:做人不能太狡诈,否则会遭到报应的。
智绝——诸葛亮。要说诸葛亮才智过人,非得数草船借箭和借东风这俩件事了。从这两件事足以看出他的雄才过人。
义绝——关羽。关羽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最讲义气的人。他对刘备讲义气,他降汉不降曹、屯土山约三事、过五关,斩六将等等事例足证明。他对敌人也讲义气,华容道义释曹操、义释黄汉升、为曹操报恩斩颜良、诛文丑等等,可见他十分讲义气。
《三国演义》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令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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