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城市的生活压力,使身处于纷乱噪杂的城市中的市民们享受一份安逸与恬静,一下宁静而美好的乡野气息,青岛市中心公园这种从广西引入萤火虫的行为,其初衷是好的,也是我们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行为所带来的资源浪费以及存在的血腥的残忍性使这种行为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被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造成萤火虫大量死亡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萤火虫自身的原因,另一个就是外部环境的影响。第一,自身方面:萤火虫有自己天然的生活寿命,在到达青岛三天之后出现部分萤火虫死亡现象是属于正常现象。第二,外部环境方面:大量游客使用闪光灯照射萤火虫加速了萤火虫的死亡;青岛几天都没有出现太阳,使萤火虫无法适应青岛的环境;中心工作人员并没有及时有效的对萤火虫进行相关的护理,对于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没有进行及时的纠正,也是造成萤火虫死亡的原因之一。我认为青岛中心公园的行为,其初衷是好的但是这种行为不具有可行性与可操作性,一方面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尤其是经济资源;另一方面也是恶意破坏了萤火虫正常的.生活规律,是对萤火虫残忍的虐***。
为了有效地改善这种行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应该做到:
首先,政府应该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念。构建生态文明城市、共创幸福美好生活,应该做到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将有利于构建生态文明城市的力量有效的聚集起来,并且合理的利用手中的资源,避免大量资源的过度浪费。可以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撤销或是转移城市污染企业等措施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共同构建生态城市,而不需将过多的经济资源浪费在购买萤火虫上面。
其次,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自身文明素质。应该通过网络、媒体、新闻、周刊、市民素质手册等形式,向公民进行素质文明教育,提高市民自身的文明素质;同时也要尊重和保护野生动物,避免因个人的一时愉悦而伤害其他野生动物生命的现象再次发生。
再次,对于青岛市中心公园应该改变原有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工作人员能切实的树立保护公园财产、维护公园利益的意识。对于中心公园引进萤火虫事件,不管政策对错与否,工作人员都应该做到定时、定点的对公园中的萤火虫进行安全护理;对于游客的不文明、不合理行为进行及时的制止,保护萤火虫在除了正常死亡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外界因素对萤火虫造成的影响。
总之,想要构建生态文明城市、共创幸福美好生活,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努力,政府方面科学、合理决策;社会各方力量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切实为生态城市的建立贡献一份力量。
曾经,我们对饮于清辉之下,赏明月,共话婵娟;而如今,小学生都知道月球表面凹凸不平,是一颗死寂的星球。那么,再当你执起酒杯时,是否还有"但愿人长久"的忧情?愈近的距离,让充满诗意的文明不再具有美感。
科技,带来便利、知识的同时,也将我们仅剩的一点意象剥夺了。在对美好的事物进行追求时,我们是不是更应存一份谨慎之心,与美好事物保持一份距离,让美好的`事物更美?
行走于心灵,徊徉于红尘的林徽因便是如此。当一位才华横溢的小生为你作出人生第一篇,当一位才子手执一把油纸伞在雨巷中静静守候只为与你擦肩而过,敏感的心难道不曾为此动容?然而,爱情至美,青涩的花果采摘下恐怕终究会成为一枚苦果的。于是,你保持了一位女子的坚守,选择了一个合适的距离,让两个人的故事被传为佳话,而不至于让徐志摩和自己都受伤。在这若既(即若离的朦胧距离中,他们在对方眼中都变得更美好了。
张爱玲曾经说:"白的天上是一轮明月,而红的则是墙上的一滩蚊子血。红的成为了一朵红玫瑰,而白的便成了一粒饭米粒。"她这般说,自己也确有这般。曾经,她相信爱情,相信胡兰成,然而情感与空间距离的愈来愈近,却将两人都撕扯得体无完肤。距离的接近并没有给他们之间以丝毫的美感,反而让他们之间的距离更远。
在科技馆中,曾经保持着一份童真,对着美丽的蝴蝶有着无限的幻想的同学们是否依然有着对美的幻想?看过蝴蝶的翅膀结构后,我们在以后的生活中看见蝴蝶只怕再也想不到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凄美的爱情故事与诗意,而只能联想到蝴蝶翅膀上那些凹凸不平的结构了。
纷繁的世界里,我们保持人与人之间的一线距离,人与物之间的一尺距离,人与事之间的一丈距离。或许,曾经你想保持的美感足以让你回味无穷;拉近一线距离,那些曾经美的故事、事物会在瞬间瓦解。
保持一线距离,别让显微镜破坏了你,更远你在我眼中更美。
湖北武汉一年轻男子车窗抛物被环卫女工制止,竟下车扇了女工耳光后开车离去。日前,该男子被武汉江汉警方传唤,当面向被打环卫工道歉,并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这一事件提示人们,法治文明,应当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明是一个城市的精神,也是一个城市的脸面。城市文明的形态是多样的,整洁的市容、有序的交通、合理的布局,都是其中的体现。但归根结底,人的文明才是城市文明的内核。车窗抛物,无故打人,不仅仅伤害了环卫工人的人格尊严,也是一种不文明甚至违法行为。
城市的文明,浸润于道德的灌溉,也植根于法治的土壤。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一项基本评价指标就是“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近年来,类似的“扇耳光”事件并非孤例,除了施暴者道德素质的低下,也与法治意识的薄弱和法治环境的疏漏有关。打人已经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实实在在的违法行为。仗势欺人者忘记了,在法律的天平上,没有强势与弱势之分,只有守法与违法之别;没有高低贵贱的等级差异,只有同样的法律人格,平等的法律权利。
也要看到,在很多地方的执法环境下,类似“扇耳光”行为的违法成本很低。处于弱势的一方大多选择忍气吞声,执法部门也缺乏应有的重视,违法者得不到实质性的法律处罚,往往不了了之。而这起事件中,作为受害方的环卫工人选择报警并要求施暴者赔礼道歉,以法律的.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执法部门在接到举报后迅速做出反应,及时对违法者做出相应惩罚,维护了城市的法治公平。事件的化解,从另一个侧面彰显了法治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正能量,也提醒人们,城市的法治环境,需要公民和执法部门一起维护。
法治是构建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内涵,是守护城市文明秩序的内在力量。城市法治文明建设,公正有力的执法是支点,文明自觉的守法是落点。当每一位市民把法治意识内化为坚定的文明信念,外化为自觉的文明行为,一个高度法治化的文明城市才会离我们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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