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西方哲学上的两大重要人物,一个是柏拉图,另一个就是康德。虽然说康德思想很多都陷入绝对性,被同时代和后世所批判,尤其是黑格尔的修正,和叔本华的“另辟蹊径”但康德哲学奠定了近代哲学的根基。
先简单介绍一下伊曼努尔·康德的生平,生于1724年4月22日的东普鲁士哥尼斯堡,自幼养成了一种建立在宗教基础上的道德情操。在哥尼斯堡大学完成学业后,留校任教,除讲授物理学、哲学外,还讲授逻辑学、形而上学、道德哲学、火器和筑城学、自然地理等。1770年,他由讲师升任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教授,并一直保持这一职位至退职。18世纪80年代,他曾两次出任哥尼斯堡大学校长。他终身未娶。1804年2月12日去世。康德生活作息的规律性,使被不同时代人们所称道的。开始我还有些怀疑,读了《实践理性批判》之后,我深深地相信,读他的书尚应在固定时间下潜心研读方可,更何况写书者。
我选取《实践理性批判》(商务出版的118-144,作为读书笔记的读本。
先说明康德对《实践理性批判》的预设。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康德将意志自律作为道德的最高原则是个先天综合命题的解决,延伸到《实践理性批判》中,引向自由意志的自己立法,确定了自由意志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按照康德后来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中的说法,实践理性批判应当阐明的只是纯粹实践理性,并为此而批判理性的全部实践能力。如果它在这一点上成功了,那么它就不需要批判这个纯粹能力本身。“因为如果理性作为纯粹理性现实地是实践的,那么它就通过这个事实而证明了它及其概念的实在性,而反对它存在的可能性的一切玄想就都是白费力气了。”
在泛论中,《实践理性批判》中对道德律的论证主要是在“辩证论”中提出的。纯粹理性是辩证的,即易受到一种不可避免的幻想的或实践上对于行动的关系。他要求有一切条件的绝对总体作为任何出现为有条件的东西的必然的先决条件。可是有一切条件的这个总体不能在现象范围内找得到,理性就进行在物自体的范围里来寻找。为了能进行纯粹实践理性辩论,需要假定意志是由一条普遍规律的形式而不是有任何内容所决定的。至善有两种成分,德行的实现,和完整的幸福。“如果道德律作为至善条件也已经被包括在至善概念中了,那么就不仅仅至善是客体而且就连他的概念及他的通过我们的实践理性而可能的实存的表象,也同时会是纯粹意志的规定根据了。”(P119-120即是说,唯一纯粹的动机就是道德律本身,因为如果意志是为一个称为善的对象所决定,他就会不是纯为道德律所决定的了。
至善不仅仅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是最大的道德的善与最大的幸福一致。至善是纯粹实践理性在其实践应用中基于理性需要设定的一个至上的无条件的客体,它是纯粹实践理性的整个对象;然而,至善不能因此被看作意志的决定根据,意志的决定根据必须始终置于道德法则之下,而至善只是道德法则在决定意志的过程中促进和实现的一个客体。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道德律的论证主要是证明一个上帝的必要性;而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则增加了一个灵魂不朽的必要性。
至善意指无上、完整的东西,它包含德行(即无上的善和幸福:“德行和幸福一起构成了一个人对至善的拥有”(P122。德行是我们追求幸福的无上条件,即只有德行才使得我们有资格得到幸福。但是,人作为感性世界的成员,幸福必然地要成为他普遍欲求的一个对象,为此至善要成就其完满性就必须包含有幸福。然而,“幸福与德性是至善的两种在种类上完全相异的`元素,从而它们的联结是不可能以分析的方式被认识到的……”(P12。因此,幸福与德性只能以综合的方式即依照因果性法则被认识到。于是,“或者追求幸福的***必须是德行准则的动机,或者德性的准则必须是幸福的有效原因”(P125。但前者是不可能的,因为在道德上只有道德法则而不是幸福才能成为意志的决定根据;同时后者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作为感性世界的成员只能受到自然法则而不是道德法则的决定。所以,“德性的准则成为幸福的有效原因”在这个世界上是无法指望的。于是,纯粹实践理性在设定至善的时候便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实践上的二律背反。
德行虽然不能必然地和幸福相联系,但至少可以把它与一种类似于幸福联系起来;于是,包含德行与幸福的至善,对有限理性的人来说如果不是必然的,至少也是可能的,亦即至少可以成为我们不断追求从而不断接近的一个目标。于是,如果我们设定至善在这个世界中是可以完整地实现的,亦即设定人类意志在理想上是可以完全切合道德法则的,那么就必然地要导致三个公设,即:不朽、自由和上帝。
《实践理性批判》的“辩证论”第IV部分讲“灵魂不朽,作为纯粹实践理性的一个悬设”,说到人的“意志中意向与道德法则的完全适合”是“至善的至上条件”,但这个至上条件又只有在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努力的“无限进程中”才能设想,而现实的人类又都是有限的,所以就必须悬设一个灵魂不朽。灵魂不朽这一理念在此是为了让有限的人有可能完成自己的道德使命,即让自己的意志做到完全符合道德律,而设定的,它不仅意味着“来世”,而且意味着永恒的道德努力。而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灵魂不朽的设定只是为了让德福一致(至善有一个在设想中可以实现出来的“理知世界”而设定的,它就只意味着“来世”。“由于感官世界并未向我们显露出那种联结,所以必须假定那个道德世界是我们未来的世界。所以上帝和来世是两个按照纯粹理性的原则而与这同一个理性让我们承担的义务不可分的预设。”
第V部分“上帝存有,作为纯粹实践理性的一个悬设”,明确地将上帝的悬设从灵魂不朽的悬设中推论出来:“正是灵魂不朽这条法则,也必然如同以前那样无私地只是出于不偏不倚的理性,也就是在与这一结果相符合的某种原因的存有的前提下,而导致至善的第二个要素、即与那个德性相适合的幸福的可能性,亦即必定把上帝实存悬设为必然是属于至善(这一我们意志的客体是与纯粹理性的道德立法必然结合着的的可能性的。”
如何由灵魂不朽的悬设导致上帝实存的悬设?这就是要把灵魂不朽视为我们的道德“义务”的必要前提。我们的道德义务是追求“神圣性”,以便使自己完全配得上幸福,这就必须设定灵魂不朽和上帝;但这样一来,上帝就不单纯只是将德性和幸福加以摆平和合理配置的全知全能者,而且也是全善者,亦即引导人类不断提高自己道德水平的教导者。但康德的上帝不是神学家所信仰的上帝,也不是之前哲学家所论述的不可知的上帝。他是从道德实践要求肯定上帝的存在。他把上帝从知的世界拉到行的世界,从知识世界拉到道德实践世界。所以康德从善的必要性上,论述了上帝的可能。它“不应当只是包含自然与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某种意志法则协调一致的根据,而应当包含自然与这一法则就他们将它建立为自己意志的至上规定根据而言的表象协调一致的根据,因而……还应当包含与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动机的他们的德性、即与他们的道德意向协调一致的根据。”
读完康德的第二批判,将其放到想想西方哲学史中,梳理一下思想脉络。我是从黑格尔开始,进入哲学思辨的世界的。再看康德的书时,多少有些黑格尔的理解。以致期间有段时间对于康德的德行与幸福的二律背反,有些误读。不过,综观从康德到黑格尔的演进,就好像荣格对弗洛伊德的修正。黑格尔的历史理性与世界精神,为康德找到了安放理性的社会历史的基础。而且从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到黑格尔的美学,再到福珂、海德格尔的艺术归家,哲学也便进入到艺术的先验想象中。当然这是课程实践理性批判之外的了。不过本学期确实收获很多,也使我找到了近代哲学的发生地。
定理二主要阐述了幸福原则。虽然幸福原则不是康德所认为的普遍适用于每个理性存在者的实践法则,但是康德看不否认幸福的作用,并且认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本性。康德花了大篇幅论述幸福原则、幸福与德行的关系以及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
1、幸福原则: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本身皆为同一种类,并且从属于自爱或个人幸福的普遍原则。即一切物质的、主观的实践原则都是从属于对幸福的欲求这股基本的原则。出自一个事物实存的表象的快乐,在它应当是对这个事物的欲求的决定根据范围内,是以主体的接受性为基础的,因为它依赖于一个对象的此在。即人们的快乐(幸福它是由人对所希望得到的对象而确定的它是人们的主观愿望、主观感觉决定的,是依赖于人的愿望的那个对象而存在的,倘若人们想要的那个东西没有得到,那么这种幸福便不复存在了。从而它属于感觉(情感,而不属于知性,后者依照概念表达表象与一个客体的关系,而不依照情感表达表象与主体的关系。即幸福是之于主体(人的一种感觉,它不是依赖客观实在而是依赖主体的感觉。于是,只有在主题期待于对象现实性的那种愉悦感觉决定欲求能力的范围之内,这种快乐才是实践的。但是,想在一个理性存在者有关贯穿他整个此在的人生整个此生的人生愉悦的意识就是幸福,而使幸福成为意志的最高决定依据的那个原则,正是自爱原则。于是,一切质料得原则既然将意愿的决定依据置于从任何一个对象的现实性那里感受到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中,便在它们一并属于自爱原则或个人幸福的范围以内。即这种原则就人们的行动是以是否获得了幸福快乐为依据的。
2、幸福与德行的关系:尽管康德把德行看做人之所能得到的最高的东西,尽管他把先天理性和感性经验对立起来,但他并不排斥幸福原则。相反,他认为幸福是一个完善的道德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幸福虽然和德行相关联,但它既不是德行的附属品,也不是德行的派生物,如斯多亚派所主张的那样:幸福就是对德行的认识。在康德看来,一个有德行的人,还不是一个道德完善的人。道德虽然是最高的善,但不是唯一的善也不是完全的\'善。一个有德行的人还应该得到幸福,最理想的情况是所得的幸福和他所有的德行在程度上相一致。不应得的幸福是无价值的,得不到报偿的德行本身虽然可贵。而伴随着应得幸福的德行却最为理想。德行是幸福的条件,其本身必须是无条件得善。所以,康德的德行论并不否认幸福为完满的道德生活所必须。他所着重的不是幸福,而是去研究怎样才值得幸福才配得上去享受幸福,研究幸福的条件是什么,以及这种条件是从哪里来的。
3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由对幸福原则的论述可知,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是不同的,只有自己期待的对象得到了,才算的上幸福,而每个人的对幸福的欲求是不同的,因此,幸福是不可能适用于每一个人的普遍法则。
整体来说,康德对于幸福的阐述是基于道德法则基础上的,是辩证论述的,因此,很有说服力。
面对纷杂的社会信息,面对多样的生活选择,面对多渠道的消费途径,面对多方面的消费知识,我们很容易误入歧途,也很容易一味放纵自我,利用消费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来填充自己的不开心。所以为了不让自己陷入购物的漩涡里,我们需要多一些理性,多一些思考,多一些斟酌,多一些反思,多一些收敛。
有些人把购物当做是排解郁闷、排遣不快的手段,于是为了安慰自己,也为了劝慰别人,他们就开始不停的在商场里转悠,在淘宝上下单,从而让自己分散一下注意力,全身心的从烦恼中脱离出来。有时候用逛街或者逛淘宝的方式来娱乐自己,放松自己,这本身是没有错的,可是怕就怕人们会沾染上名叫购物的毒品,从而忘掉什么是拮据,什么是节制,什么是节约,什么是浪费。而当人们一旦脱离自己的现实需要时,他们就会不停的去搜罗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一般是他们根本用不着的,或是只会宠幸一次的,所以这些在冲动之下买来的东西,除了占地方之外,似乎发挥不了任何实用价值。
还有的人把购物当做是一种与别人媲美,与他人炫富,与自己较劲的活动,而这些人除了让自己的身家变得越来越贫穷时,也让自己的精神变得越来越贫瘠了。尤其是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现在有很多高端的化妆品、生活用品和电子产品充斥在人们的周围,这让人们很难控制住自己的好奇心,攀比心和爱美之心,自然而然,他们就会沦落为所谓的剁手党,开启疯狂的购物模式。
对于学生党们来说,这种购物引发的攀比风气更加盛行,也更加严重,我们都知道,因为学习环境动物缘故,大部分学生还没有足够的经济独立能力去养活自己,所以光是上学的费用就已经让他们不堪重负了,那么相对的,要是他们管不住自己物欲横流的心,管不好自己躁动妒忌的灵魂,他们就会为了自己的尊严,为了自己的体面,为了自己的舒适,从而陷入购买高端产品的虚伪圈子里去,让自己变得越来越俗气,越来越伪善,越来越可憎,越来越不堪,越来越疯狂。
在我看来,购物是一个很容易让人失去本心,失去理智的东西,尤其是对于学生来说,在电子平台上面购物,浪费的不仅仅是金钱,相反,他们丢失的是宝贵的时间,是质朴的心灵,是纯善的灵魂。所以,不管什么时候,无论是开心还是悲伤,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我们都应该做一个理性购物,理性消费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花很多冤枉钱,也不会造成铺张浪费的可怕现象。
所以,当我们面对这样繁华的世界时,面对这么多眼花缭乱的产品时,我们一定要保持理性,一切决定更要三思而后行,切不可鲁莽行动,冲动行事,否则留给自己的除了高昂的购物单之物外,也就只有满心的后悔可言了。
从30号说我开始封闭自己到现在已经几天了,这几天我回忆了以前很多的事情,让我联想了很多,想想过去,我总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怕走出去,不愿意与人接触,怕和人交往,这个状态一直持续到初中毕业,以至于我对初中以前没有什么特别的回忆,无非就是看着同学们一天天快快乐乐的样子,我羡慕他们,嫉妒他们,我为什么做不到,或者是想想自己的经历。在去想都不知道……
到了高中我开始住校,一切就开始这样改变着,我依然愿意自己待着,可是环境不允许,寝室12人,我开始观察她们看看我怎样能融入进去,因为我要改变自己,不能让自己永远的这样下去,虽然我做了心理准备但比我想象的要难很多,我不知道怎样去做,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还是喜欢独来独往,每天除了上课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我开始喜欢上了集体生活,感觉在这个大家庭中我能学到很多,我也不在干什么都自己一个人去了,总是喜欢找同学陪着,不在在晚上她们谈论事情时默默地待着,永远是听众,我也开始与她们交流。那时我就想我可能已经开始融入集体了吧。
刚开始我学习不会去想太多,我只想把成绩提上去,后来我讨厌学习,我就多了思考,想过很多很多,因此我处处小心,我总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敌人,所以我和同学之间不管有多大摩擦我都会一笑了之,从不会去计较什么,有的人认为我这样是被人欺负还不敢……其实不是,我是想既然我们认识又在一个学校这就是缘分,不能毕业后成为仇人,那样的话太可悲了。也许是我这样的想法错了,也许我把事情看的太简单了,也许……
带着尝试我高中毕业,高中三年我学到了很多,也失去很多,因此报考时我选择了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专业,很多人都不愿意学的专业,因为我想改变自己,我也知道自己的性格,虽然尝试的去改变,但是太难了。所以我选择了我现在的学科。
大学生活过了一学期了,离我进入社会越来越近了,都说大学就是小社会,我开始去面对这一切,可是我的`各种尝试下来,我发现还是封闭的自己是最现实的我。因而我再次选择封闭自己,希望以后……
面对?封闭?改变?我该怎样选择?
在这个日益现代化的时代,消费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盲目消费的现象也愈加严重,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应该学会合理消费。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我们的消费观念在发生变化,许多中学生都存在盲目消费的现象。其中,买衣服、上网、送礼物所花费的钱占总开支的比例最大,到了用钱的关键时刻却又没钱了。作为中学生,我们的社会阅历还不够丰富,自己选择商品的能力还比较弱,在消费时更应多一些理性,少一些盲目。
在消费前,我们可以先做出预算,把钱花在关键的地方;避免盲目消费,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购买物有所值、经济实用的商品;不与周围的人进行攀比,不要浪费金钱。在消费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用环保的眼光选购商品。这样做既有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又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基本的物质消费需求后,我们更应该注重自己精神上的需求,在消费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一本有益的书,一部精彩的电影,一次愉快的旅游……都会给我们带来更多快乐,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精彩。
现如今,人们已经不再仅仅限于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的满足,而是更加注重通过消费提升生活品质,追求更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生活中适度消费是对生态文明的重要贡献。如果每人减少一分钟淋浴时间,将减排74克;自带包装袋购物,减排62克……
适度消费、理性消费并不是要降低国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而是为了提高资源利用的生活方式,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当一个理性消费的文明人!
定理二主要阐述了幸福原则。虽然幸福原则不是康德所认为的普遍适用于每个理性存在者的实践法则,但是康德看不否认幸福的作用,并且认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本性。康德花了大篇幅论述幸福原则、幸福与德行的关系以及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
1、幸福原则: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本身皆为同一种类,并且从属于自爱或个人幸福的普遍原则。即一切物质的、主观的实践原则都是从属于对幸福的欲求这股基本的原则。出自一个事物实存的表象的快乐,在它应当是对这个事物的欲求的决定根据范围内,是以主体的接受性为基础的,因为它依赖于一个对象的此在。即人们的快乐(幸福它是由人对所希望得到的对象而确定的它是人们的主观愿望、主观感觉决定的,是依赖于人的愿望的那个对象而存在的,倘若人们想要的那个东西没有得到,那么这种幸福便不复存在了。从而它属于感觉(情感,而不属于知性,后者依照概念表达表象与一个客体的关系,而不依照情感表达表象与主体的关系。即幸福是之于主体(人的一种感觉,它不是依赖客观实在而是依赖主体的感觉。
于是,只有在主题期待于对象现实性的那种愉悦感觉决定欲求能力的范围之内,这种快乐才是实践的。但是,想在一个理性存在者有关贯穿他整个此在的人生整个此生的人生愉悦的意识就是幸福,而使幸福成为意志的最高决定依据的那个原则,正是自爱原则。于是,一切质料得原则既然将意愿的决定依据置于从任何一个对象的现实性那里感受到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中,便在它们一并属于自爱原则或个人幸福的范围以内。即这种原则就人们的行动是以是否获得了幸福快乐为依据的。
2、幸福与德行的关系:尽管康德把德行看做人之所能得到的最高的东西,尽管他把先天理性和感性经验对立起来,但他并不排斥幸福原则。
相反,他认为幸福是一个完善的道德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幸福虽然和德行相关联,但它既不是德行的附属品,也不是德行的派生物,如斯多亚派所主张的那样:幸福就是对德行的认识。在康德看来,一个有德行的人,还不是一个道德完善的人。道德虽然是最高的善,但不是唯一的善也不是完全的善。一个有德行的人还应该得到幸福,最理想的情况是所得的幸福和他所有的德行在程度上相一致。不应得的幸福是无价值的,得不到报偿的德行本身虽然可贵。而伴随着应得幸福的德行却最为理想。德行是幸福的条件,其本身必须是无条件得善。所以,康德的德行论并不否认幸福为完满的道德生活所必须。他所着重的不是幸福,而是去研究怎样才值得幸福才配得上去享受幸福,研究幸福的条件是什么,以及这种条件是从哪里来的。
3、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由对幸福原则的论述可知,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是不同的,只有自己期待的对象得到了,才算的上幸福,而每个人的对幸福的欲求是不同的,因此,幸福是不可能适用于每一个人的普遍法则。
整体来说,康德对于幸福的阐述是基于道德法则基础上的,是辩证论述的,因此,很有说服力。
11月11日,“双十一”又如约而至,近年来随着“双十一”被人们热捧,越来越多的商家也把握商机,网络销售和消费越来越热。据阿里巴巴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刚刚开始的两分钟里,天猫平台的销售额超过10亿,其中无线客户端交易额超过半数。而在去年,一分钟内有1370万人涌入天猫,其中34万“剁手党”抢到了宝贝,成交1。17亿元。
可谓如此疯狂的网购,让很多人晚上期待开抢,期待低价,期待这一天的到来。身边也有很多朋友,相约等待“双十一”,在几天前就在网上选购自己喜欢的商品。其实我想说:网络消费,还是带有一定的超前性和盲目性,利用价格的优势吸引消费者,在我们都作为生活中的消费者,应该要学会理性消费,合理消费,适当消费。
首先,消费要趋向理性。我们都知道,网购虽然快捷方便,所选商品种类齐全多样,供消费者选择的空间和自由都很大,但是由于不是实际选购,不能亲自感受商品的质地和材料,在选择上会有一定的差距,很可能看着好看,但实际却不是自己需要的或者心仪的商品。人们在网购的时候,会因为视觉冲击而盲目选择,导致消费的不理性。无论网购有多少优越性,我们还是呼吁消费要理性,避免盲目消费。
其次,消费要合乎需要。如今社会,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品都已很好。手里剩余的钱多了,就会提升自身消费,那么也就会买自己实际不需要却又喜欢的东西,其实这些并不是实际生活中需要的,甚至买回来都不会再喜欢,所以人们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买很多并不是用的东西,到头来花了钱还没有任何用处。因此,消费要以自己的需要为前提,如果是生活中必须要用的东西,在“双十一”这样的促销日期里,建议消费者去买物美价廉的东西。
最后,消费要遵循适当原则。网上购物因为并不能看到实物,所以很多人买这件商品的主要信心来源于购买相同物品人们的评价。看着评价多而且都是好评的时候,就会增加购买的信心。尤其在这样的时候,很多人,尤其是女性就会疯狂的购买,每年的“双十一”过后新闻总会报道一些因为过度网购而出现的社会现象,比如引起家庭矛盾,夫妻矛盾甚至更多,都是因为人们并没有适当消费而导致的。
在生活越来越好的今天,我们并不反对人们去消费,去网购,但是我们在消费的同时,一定要遵循必要的原则,不要失去理性,不要过度消费。让这样的日子成为人们能够买到物美价廉商品的好日子,让网络商家更加诚信,也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加周到的服务。卖家高兴,买家开心,才是“双十一”应该有的景象
常常觉得自己过于感性,总爱凭着一时的感觉做事,内心的脆弱不得不让自己生活在脱离现实的象牙塔中。我渴望开朗,却害怕放任;渴望自由,却害怕彷徨。但有时候,生活的经验告诉我,感性不是错。
人有笑、有泪、有悲、有喜、有恨、有爱,这是因为人有感性的一面。试问,如果人不懂得感情,不懂得爱与被爱,世界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因为感性,我们体验了爱的责任和被爱的幸福;因为感性,世界才有了色彩。生活有了欢快的旋律。感性,是小鸟的一声啁啾;感性,是山泉无声的涌现;感性,是惊涛拍岸时的澎湃;感性,是藤蔓无休止的缠绵……
虽然一个人的头脑是不能只装着数理化公式,需要感性对人生的充实,但真正在成功人士,为了长远的目标,绝不会只凭感情去谋事。一个清醒、理智的头脑,才是谋事的关键。许多人往往在感性跟理性之间踯躅,而又往往在不经意间倾向感性的一面。他们常常情不自禁间失去了自制力,只凭着一时的冲动与好奇放任自己,做了一些明知不该却太想去做的\'事。这时,他们应该对自己说,感性已走远,理性快跟上。
人知于世,必须要理性地去接受或放弃一些不该拥有或太想拥有的荣誉或地位。就拿情窦初开的青少年来说,我们叛逆,我们渴望自由,追逐时尚是我们的热衷。但为了对得起青春,对得起岁月,对得起自己短暂的花样年华,我们必须沉下这颗躁动的心,在如梦似幻的年华里努力去拼,去搏!生活中,谁没有为他或她心中一颤的瞬间,但理性告诉我们,未熟的苹果虽然长得好看,味道却又酸又涩。也许你会说,哪个少男少女的心不会在春光中蠢蠢欲动?的确,这是青春必然,谁也无法将它抹***。但是,请你理智地在无奈中放弃,日后,你一定感激那份所谓的“无奈”。放弃,因为它给予了丰富的经验,使你在人生旅途中走得又平又稳。
让我们不时向前方看一看,感性是否已走远,理性是否已跟上。只有这样的人才,才会拥有永恒的幸福、亘古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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