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最后一门考完的时候,我不希望这次考试这么快结束,因为这次的结束意味着再也见不到了。我提前半小时出来考场,由于大门未开,大家还一直站在那大楼门前,我和我的一位朋友,戏谑地聊了半天。当我再次看到了她,而我们只隔着一堵玻璃门,我看到她穿着那短短的裙子,再搭配上她那可爱的面容。感觉我像着了迷失了魂般。我想自己躲在我朋友的.身旁,但不时向对方看去,突然一下子我俩的眼神交汇到了一起。我心里泛起了说不出的感觉,急忙避开她,但心里一直想静静的看看她。过了一会儿,朋友叫我出去逛一圈,我走近大门,侧身与她擦肩而过。
后来我们各自回了家,而我一直在那校门口前徘徊着徘徊着,多么想再看她一眼,但是我一直寻找着寻找着,却一直找不着她。我想丢了魂似的离开了。一个人独自走在大路上,无了灵魂,眼前一直浮现着刚才那眼神交接的场面。但是想到她已有了自己的男朋友,我现在只能做的事,祝他们幸福的走下去,而我只能徒自悲伤。但是我只想再看他一眼,再看他一眼。可是时光倒转不回去,我好像没那机会,去再看她那一眼,看那可爱的面容。
自此我失了魂,我无论怎样也找不到我的灵魂去了哪儿!我想再过段日子,我会渐渐的忘记她吧!我祝你们99!呐么伤一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这句话已经被说烂了,说坏了,可还在人世间重复验证这句话的准确性。就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就一眼万年,什么花花草草都看不进眼里,从此心里就多了一个你,每天都是好心情。
也许,我俩的相识也算得上是一个故事,抑或一个很长很长的电影。虽然,相识只有短短的八个月,却早已把自己交给对方,那么放心,那么决绝,没有退路,没有犹豫。与陈先生相识,是在我生日的前一天。记得那天大楼停电,听说他要来,我坐在那里如坐针毡,不断舞弄着我的.头发,字一个也没看进去。
忽然听见一阵气喘吁吁的声音,我知道有人来了,便故作镇静地看起书来,不去看他。他和主任在那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只是觉得他一个理科生竟然也这样健谈。忽然扯到大学,说是和我一个学校毕业,大我两届,便不得不转过头和他说起来。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黑黝黝的皮肤,一副书生的样子,还算清秀的面庞下压不住的是他的幽默。这算是初识,以后便慢慢熟络起来,他开玩笑说他是老天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还不承认,也许早就种下了因缘,只待今世来报了。和他相识的过程中。
最不可少的是那个小公园,炎炎夏日里最清新的那一抹阴凉,给了我莫大的安慰。一起看夕阳西下,鸟儿归巢,看晚霞布满天空,依偎在一起数星星数月亮,这些算不上浪漫,却也成为我记忆里难得的一段光阴。他有时显得很木讷,书读多了就爱认死理,常常讲一些我觉得司空见惯,他却仍义愤填膺的事情。他爱看军事历史剧,这与他的性格也不无关系,喜欢一是一二是二,可现实却不会和你这样讲理。他常说我处事圆滑,事实是由不得你字正腔圆,一板一眼。他健谈,却不浪漫,很多事情要我拨一下才转一下,这与我当初的想法差的很远,却也走到了今天,不可谓不奇妙,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不可思议。
我曾无数次幻想对方的样子,高高帅帅,有迷人的小酒窝,会打篮球,会修电脑,会讲笑话,他好像一样都没占。可事实是,我已经嫁作人妇,要告别疯疯癫癫的青春,告别稚嫩无畏的想法,义无反顾地成熟起来,承担起那份沉甸甸的责任。在这之前,老妈还一直担心我的婚姻大事,说实在不行就上非诚勿扰吧。想想也是,上班已经快四年了,来来去去竟然始终找不到属于自己的那个人,确实是很着急。缘分就是这样奇妙,感觉对了那就快的很,以前总以为这句话是用来安慰人的,现在才知道冥冥之中的力量谁也料想不到,总有它不可抗拒的地方。
这一年,就让我遇到了此生的挚爱,也希望我们能一步一步幸福下去,不畏将来,不念过去,就在当下,只求现在,漂漂亮亮地过好属于我们的美丽人生。
你找到你那个一眼万年的人了吗?
一天,我坐在小床上,看到了靠在床头的猫型娃娃,突然就想起了好久不见的她。
她是我的'旧邻居,在以前,我常去她家玩耍。有一次,我在她家玩着玩着,她神秘地拿出了一只有着两个蓝眼睛,毛绒绒的小白猫布偶,我一下就喜欢上了,一直拿着不撒手。当我要回家时,她看到我的样子,就说:“这个‘小猫’可以借你玩一周,下周一定要及时还我哦。”我满口答应,说了一句谢谢后,就抱着“小猫”兴高采烈地回家了。
接下来的一周,我不管做什么都要抱着这只“小猫”,我还给她起了个名字叫“小英喵”。但一周的时间很快就到了,我一想到要把“小英喵”还回去,我的心里就出现两个小人,一个小黑人,一个小白人。小黑人说:“既然这么喜欢就留下来吧,就跟她说不小心丢了就好了呀。”而另一个小白人却说:“不行,不行,怎么能不守诚信呢?”我的心里这两个小人不停地打着架,最后我想我还是太喜欢这个小猫了,所以小黑人战胜了小白人。我悄悄地把“小英喵”留了下来,故意躲开没有去找她。
第二天,学校上品德课,课上老师告诉我们“诚信是金”,我感觉越来越愧疚。放学后,我急忙冲进她家,想要把“小英喵”还给她。可是,打开门的却是一位陌生的阿姨。等我回到家一问妈妈,才知道原来她们一家昨天就已经搬到南京去了。
这件事已经过去好久了,可我仍然记挂着她。每当我看见这只可爱的“小英喵”,我就更加希望她能回来。我想,等她回来后,我一定要向她道个歉,以后我也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
——高尔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为了让你多看我一眼》。这本书是我从朋友家里意外看到的,我看见朋友她看的津津有味,我就求妈妈也给我买一本,就这样一本“来之不易”的书,被放在了我“最喜欢的书”的“宝座”上。
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沈石溪,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小学生。他为了能让韩老师多看他一眼,他选择变成差生,变成一个超级坏的学生,他觉得这样才能让韩老师那温柔的眼光停留在他身上。可是,就算他坏到极点,韩老师也没把温柔的眼光停留在他的身上。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那是因为我和主人公沈石溪有差不多的遭遇:比如被老师误会。我懂得沈石溪被韩老师误会时的心情,那感觉就犹如晴天霹雳,就像大地都要裂开似的。比如我和沈石溪一样,都故意想让某位老师的目光停留在自己的身上,可是,我的'学习和沈石溪一样,都是中等的,我从来不旷课,也很少早退,所以我根本就引不起老师们的注意。用书上的话说:我属于那种不显眼、不突出、很少有表扬、也很少有批评、有我不多、有我不少、既不会让老师头疼、又不会让老师惊喜的中游学生。
在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要坏,就坏个彻底,坏到极点,这样才能让韩老师温柔的眼光停留在我身上。
我长大以后,想当像沈石溪一样厉害的作家,写出和沈石溪一样好的书、小说和作文,让哪些不爱看书的人,从此爱上书。就是这样一本不厚的书,才让我有了当作家的梦想。
一天,我坐在小床上,看到了靠在床头的.猫型娃娃,突然就想起了好久不见的她。
她是我的旧邻居,在以前,我常去她家玩耍。有一次,我在她家玩着玩着,她神秘地拿出了一只有着两个蓝眼睛,毛绒绒的小白猫布偶,我一下就喜欢上了,一直拿着不撒手。当我要回家时,她看到我的样子,就说:“这个‘小猫’可以借你玩一周,下周一定要及时还我哦。”我满口答应,说了一句谢谢后,就抱着“小猫”兴高采烈地回家了。
接下来的一周,我不管做什么都要抱着这只“小猫”,我还给她起了个名字叫“小英喵”。但一周的时间很快就到了,我一想到要把“小英喵”还回去,我的心里就出现两个小人,一个小黑人,一个小白人。小黑人说:“既然这么喜欢就留下来吧,就跟她说不小心丢了就好了呀。”而另一个小白人却说:“不行,不行,怎么能不守诚信呢?”我的心里这两个小人不停地打着架,最后我想我还是太喜欢这个小猫了,所以小黑人战胜了小白人。我悄悄地把“小英喵”留了下来,故意躲开没有去找她。
第二天,学校上品德课,课上老师告诉我们“诚信是金”,我感觉越来越愧疚。放学后,我急忙冲进她家,想要把“小英喵”还给她。可是,打开门的却是一位陌生的阿姨。等我回到家一问妈妈,才知道原来她们一家昨天就已经搬到南京去了。
这件事已经过去好久了,可我仍然记挂着她。每当我看见这只可爱的“小英喵”,我就更加希望她能回来。我想,等她回来后,我一定要向她道个歉,以后我也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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