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际教学法着眼于培养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给学生创造真实的交流语境,让学生在实际应用中学习英语,这样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学生的学习效果大大增强。交际教学法在职校英语教学中的具体应用如下。
1.课前导入阶段。教师可根据每篇课文的不同内容布置相应的口语讨论题目,让学生以小组形式进行相关探讨,每位组员都要陈述自己的观点,组长负责汇总本组观点,并在讨论结束后在全班表明本组观点。教师就每个组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把各组的观点加以整理,最后导入即将学习的课文。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种形式,教师还可以采用英语猜词游戏、辩论赛等形式给学生创设一个英语交流的真实语境。
2.课文讲解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就重点单词和词组进行讲解,然后让学生用这些词汇造句,使其做到会学会用,对于学生在使用单词的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教师应及时纠正。针对课文内容,教师可让学生按座位顺序依次朗读段落,然后以小组为单位就每段的段落大意进行总结,从而得出课文的中心思想。
3.课后总结阶段。在这个阶段,教师可根据课文内容设置相关问答题,让学生通过回答问题进一步巩固对文章的理解或者就整篇课文的观点展开讨论,提出支持或反对作者观点的理由,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还可以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在实施交际教学法的过程中,教师应注意到学生英语水平和学习英语兴趣,不应对所有学生采取千篇一律的评价标准,这样或许会挫伤个别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交际教学法的实施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近日,体育人高考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其初心显而易见,在现代人的身体素质日益低下的今天,人们需要更多的体育锻炼,初心很好,但综合实际情况来看,我认为体育入高考是一个很难去实施也没有必要去实施的想法。
首先,体育对我们高中生确实是必不可少的,这对我们身体锻炼,陶冶情操起了必不可少的作用,身体是立身之本,一个健康的身体比什么都重要,学习不好可以补课,但身体得了重病却是怎么也补补回来的`,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才能让人学得更好,生活得更幸福。但是,体育,作为一门学科,是不应该成为我们的应试项目的。在学习压力日益增大的今天高考的改革本身就送了我们致命一击,原本我们只要拼语数英三门,现在又多了额外的三门,这是增负还是减负只有我们学生去体会。这种行径,和“何不食肉糜”的人多像啊。况且在文化课偏多,体育作为休闲科目,本身不多的情况下,贸然地将体育放入我们高考中,务必会对我们的原来学习造成打击,时间只有那么多,必须从其他课程中挤出时间,其他科目必定受到影响。我想,在应试化的体育中,我们不会再像以前那么快乐,而是把他作为一个考试,极其痛苦的去参加。将其加入高考是为了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但如果是痛苦的,又和逼迫有什么不同?这样一来不就和其初心相违背吗?
再者,体育锻炼和阅读是一样的,是一种个人爱好,是应该被这个社会所提倡所考虑的,我想,我们还没有堕落到连体育都需要被督促。贸然的将体育加入高考,会直接影响人们对体育的看法,会将他当作一项新的科目去应付,只要熬过高中,就可以再也不用去管了。把体育锻炼看成一个应试项目而非一个爱好,“任何事物有了功利心的介入,将不再那么纯粹”,我想,我们学生对体育的热爱,就是因为他不会让同学关系变得剑拔弩张,他是一个不涉及分数利益的竞争。而且,如果将体育纳入高考,那么,我们所提倡的艺术培养,阅读,尊老爱幼这些我们明明缺失,却是该提倡的,是不是也应该有一席之地?不能因为对我们有好处就加入高考,高考不是什么都要去兼顾的,高考的目的从来都只是择优,选择成绩好的,而非是全能的。如果考试增加这些,不觉得可笑吗?当音体美劳加入的那一瞬间,我们的厌恶,将油然而生。这样的情况,不是那些“肉食者”所预测的,也不是这个社会所希望看到的。
无论怎样,我都认为“体育入高考”是一个不合适,不科学的提议,在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音体美劳固然越来越重要,但不再让他们功利化,才会让我们更乐意去接受,去热爱,去培养,让其在社会发扬光大。
改革,要多了解我们学生内在,而非只是通过一大串大数据分析。
改革需谨慎,切莫入误区。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制定“十三五”规划的目的之所在;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将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笔者理解,小康社会不仅是一种经济指标,更是一种政治生态,或者说,小康社会不仅意味着经济发展水平和能力获得质的提高和增强,更意味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取得阶段性的重大成效。易言之,小康社会乃是一种法治社会。因此,小康社会的建设之路在法治思维的角度考察乃是一种法治之路。
首先,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利于推动创新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须将创新贯穿于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须形塑开放式、全视角的创新格局,理论、制度、科技、文化等各领域的创新应齐头并进。其中,制度的创新,特别是以法律制度的创新,由于法律的权威性、稳定性和普遍适用的强制效力,更能够固化理论的创新、转化科技的创新、推广文化的创新等,最终为创新置于国家发展全家的核心位置提供制度保障。
其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利于推动协调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须正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城乡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是重点。法律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最重要的手段,其所具备的资源配置、要素流动、方向引导等诸项功能,恰恰为协调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更能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培育最为根本的制度前提和市场基础。
再次,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须秉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走文明发展的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法律最为最具强制力的社会规则,能够最好地为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提供刚性的行为规范。无论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之基本国策具体化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模式及其法律后果,还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现代化建设具体化各类社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均需仰赖于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节器的强有力的规制。
从次,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利于推动开放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入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发展更高层次的开发型经济。世界经济发展的现实告诉我们,当今世界各国、各组织之间的关系早已被构建为法律关系,经济规则也已转化为法律规则,我国欲取得制度性话语权,应与国际社会接轨,其中,法律话语和制度的接轨最为重要。
最后,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利于推动共享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这不仅是一种指导思想,更是一种制度安排,为有效完成此项制度安排任务的,非法律制度莫属。唯有借助法律制度的设计,机会公平才有落地的可能,基本民生方能获得稳定的保障,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最终就能得以实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项战略目标,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战略举措,二者之间的关系简明而又不失深刻地说明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就是法治之路。
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法治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离不开法治支撑,防震减灾工作必须依法开展,防震减灾能力的提升必须依法进行。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是全面、系统、整体性的,地震系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必须紧密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主动融入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全面推进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法规体系,不断提高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地震行业管理水平,用法治的手段破解事业发展难题,促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首先我的童年和妈妈的童年就有着天壤之别。童年的妈妈每天只有吃自家种的'粮食和菜填饱肚子,想吃零食就简直是妄想。小学时,教室是泥巴墙,课桌是家里自制的长板凳,板凳就是几块砖头。作业本用完后擦了再写。为了节省纸笔,就用树枝在地上打草稿。所谓的小店,只有一样商品,那就是一位老太太从井里面打来的井水放上糖精,一分钱三杯,那就是所有学生最渴望最美味的“饮料”。而今的我每餐必有鱼肉,再也不用过妈妈那种填饱肚子的生活。我的教室也从泥巴墙过渡到了高楼大厦。现代化的多媒体设施取代了长条板凳。小店里的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妈妈常常羡慕地说“你真幸福”。
不仅我是幸福的,我们家也是幸运的。四十平方米的瓦房变成了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楼房。黑白电视机换成了液晶大彩电。搓衣板换成了全自动洗衣机。微波炉、电磁炉、电脑这些在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现在却成了我们每个现代家庭必备的东西。
我的生活在变,我家在变,我祖国也在变。改革开放三十年是中国航天事业不断创新的三十年!从一九七九年远程火箭发射试验成功,从二零零三年“神五”升天,首次载人航天飞行成功,再到二零零五年神舟六号载人航天卫星顺利返回,中国航天人在摸索中让祖国一跃成为了航天科技强国!二零零八年,我国首颗探月卫星““嫦娥一号”发射升空,炎黄子孙的千年奔月梦成籽现实!
我们坚信,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必将出现一个又一个辉煌的三十年!中华民族的崛起,必将让世界为我们自豪!
评语:文章语言朴实无华,层次清楚,运用了对比的手法,深化了主题,展现了改革三十年来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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