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25000里。从井冈山到陕北。曾几何时,这是一直以来的概念。长征途中,残留不多的记忆也仅仅来自《万水千山》、《飞夺泸定桥》等几部老电影。学生时代,了有记忆的也是那些冷冰冰的年代月份和重大会议的地址内容。25000里,前有拦截,后又追兵,雪山、草地怎么走下来的?教科书里没有解释。老电影的塑造,让红军在心中无比的高大。英雄,那是英雄的伟业,只有英雄才能走,只有英雄才能成功。他们就像神灵一样高大、伟岸,曾几何时,心中,他们高高在上,不可企及。
因为英雄的情结,曾几何时,幻想和他们一同走在25000里的征途中。因为英雄的情结,曾几何时,幻想和他们一起面对强敌冲锋陷阵。因为英雄的情结,曾几何时,幻想和他们笑谈雪山饥餐千里水草地。英雄,在心中日渐丰满,英雄是那个年代的人的一种奢求,英雄是人们心中渴望攀登的顶峰,英雄是人们心中不可玷污的圣堂。那年,两个法国人的重走长征在央视播出了,这点燃了人们心中无比的愤慨,引动人们沉静后的扪心自问。英雄的史诗巨著怎容异国人的重复,英雄的光辉征程于今何义?喧哗过后,冷静的人们思考着。新世纪的今天,躁动、纷乱的人们荷包日渐丰满,却发现自我的丧失,精神的贫乏,信仰的缺失。
长征70周年,人们原以为长征已经成为过去,成为历史,成为尘封已久的往事。物质丰盈的人们,精神匮乏、信仰缺失的人们,再回首,却发现原来尘封已久的历史里,有一段沧桑的岁月,有一个横亘万里的思想宝库,有一个信仰高度集中的历史。那是我们曾经忽视的历史,那是我们曾经遗忘的往事,那是我们曾丢失太久的信仰。那天,一个高龄的老红军,面对长征、面对镜头,只有一句话:长征是靠信仰走下来的。周围是来回归历史,找寻精神家园,缅怀英雄的熙攘人群。不知道他们是否听到了老人的心声,但是经济的人们毕竟已经开始走入这个思想的宝库,寻找精神的家园,寻找信仰的脊梁。
长征,25000里,走过的是25000里的征程,留下的却是25000里的火种,点燃的是25000里思想的火花,溶化的是25000里的文化,聚集的是25000里的信仰。25000里的长征不仅仅属于昨天,也属于今天,那里不但有长长的25000里征程需要一步步的走,也有25000里艰难险阻需要一点点的攻克,还有25000里的团结、和谐、相互扶持,更有25000里的信仰高度集中。今天的人们,为了国家的强盛、民族的强大、社会的和谐一路走来,不也是一个25000里的长征,虽然追求物质丰盈的时候,我们丢失了精神、遗忘了信仰,但这也正是我们回顾尘封的历史,寻找曾经的记忆的缘由,正是我们今天长征途中需要判定方向,寻找出路的必然,正是今天的长征需要一点点解决的艰难险阻,正是今天的长征需要逐步建立新的精神家园,正是今天的长征需要重竖的固有信仰。
这是一段心酸的历史,这是一曲殇怅的凯歌,这同样一部英雄的传说……
华夏5000年,我也不敢说中国的历史真有如此之长么,我只知道在乱世所出的英雄,所处乱世的人皆是一种悲哀。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多么豪迈,笑的是什么,笑的就是那几度夕阳红。日落之后又只有青山依旧在。多么伤人,是非成败却只是转头即空,半生浮名也只是虚妄。白发渔樵的平淡生活即是其所欲,也不可弃主隐居,因为他们打仗就是为了一个功名利禄。在这么个英雄辈出的时代,人们只是看到了英雄成功耀眼之光亮,又几曾所见惨死于刀下的人们。或许他们是抱着向往从军,亦或是被逼的。他们就是应该为了君王的野心去牺牲的棋子么。只不过这些阴霾却是被成功的光芒所掩。
在九州历史的舞台上,有多少帝王一句我没有选择而去战斗,为的是什么,是先祖的遗荣么,还是为了自己的使命。或许只是他们不懂每个人的选择决定了他是什么样的人,所有人都永远可以选择去做正确的事。有多少王者欲去看破尘世,而多年望眼欲穿红尘滚滚又有几人能看透。还不是为了虚名存在于世上,即使霸王项羽如此英雄,不可一世的人物却只是因为一场败仗,而自刎乌江。
是历史造就了英雄,还是英雄造就了历史,没人能够回答。而当两者汇合,就将会产生战争。英雄就是在战争中踩着败者的头颅脱颖而出,历史就是在战争中诞生。甚至敌对的两方却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打了一场,而越打互相死在敌方手中的人越多,仇恨越深。而仇恨往往使人迷失,慢慢就有了对错,爱憎,善恶,光暗,黑白,天使以及恶魔。而又有谁人能说清。
战争是中华不能消逝的记忆。往事或许会像水一般流过,唯独这战争是会永远的烙印在人们意识空间中,因为他是英雄的出生地,历史的家乡。战争,不需要上演。
“好,好,我马上去。”这就是我亲爱的姥姥,这一生都忘不了的好姥姥。
我是一个非常内向的女孩子,对新认识的人不太爱说话,如果处的时间很长,我会把我的心里话都和她讲。我心大的很,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生。可是今天不一样,我没有话说了,因为我生病了。妈妈上班,只好姥姥来看我。妈妈走了,我非常难受地躺在床上,姥姥说:“看会电视吧!”
“好吧!”姥姥的腿不好,走道慢慢的,可姥姥今天却不顾腿痛,把我抱到了沙发上,又拿来了被子。看着看着电视要吐,我跑到了卫生间吐了起来。姥姥一边拍着我的后背,一边说:“不行就去社区诊所看看吧!”我摇摇头说:“不用。”又吐上了。
“不行,必须去”。
“去还不行吗。”我有气无力地说。我家住五楼,可我没有气力,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下了五楼,坐台阶就坐了六、七次。
“我腿有病不能背你。”姥姥自责了。
“没事,我能挺住。”
终于到了诊所,大夫拿出了体温计,量了量说:“不烧,什么症状?”我说:“难受,一吃东西就吐。”
“打针吧!”我躺在了床上,穿着白大挂的护士阿姨走了过来,把瓶子一挂。我很害怕地说:“阿姨,轻一点。”
“闭上眼睛不看就一点不痛了。”阿姨说。
哎,是呀!闭眼睛是比睁眼睛轻啊!我和姥姥说:“姥姥,看阿姨像不像我姐啊!”
“不像。”
“仔细看。”
“没看出来!”
“哎呀,不说了。”
“你吃饭不?我好给你买去呀!”
“薯片还有薯条,快点回来。”
“知道了。”
姥姥回来了,我大吃了起来,针也打完了,东西没吃了。回家去吧,走到门口我又吐了起来,姥姥说:“吃的吧!不能吃了”。我说:“别”。这话说的太晚了,薯条和薯片已在空中了,“啪”一声落进了垃圾堆里。
这件事把姥姥累死了,第二天我姥姥腿就痛了。姥姥,你辛苦了,如果有来生,我还要做您的小外孙女。
近几年来,时尚的方向偏得越来越离谱,却是让人广为接受。传统文化受到了挑战,显然,这个社会中。已经失去了“朴素”。
近几年来,我们家受到新文化的影响,连电视都不曾打开过了。喜欢听歌的母亲已经把音乐频道自动屏蔽了,这年头,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上电视。
打开电视,一群女郎身着奇装异服,对着镜头热舞————身着超短裙,腰肢扭动着,且不论水蛇舞跳得好看与否,那身装扮看着就让人担心。不过观众的响应但是十分热情,在底下一个劲儿地乱吼喝彩。
新社会的新文化,我经过接触,也有了一些了解————好好的民歌用干净的嗓子唱出来是没人理会的,改成摇滚和重金属音乐是会得到褒奖“推陈出新”的;少儿舞蹈认真跳完是公认尿点的,跳成街舞或者劲舞是会让观众疯狂的;用浑厚的男音朗诵诗词是令人昏昏欲睡的,用各地方言朗读《再别康桥》是让人眼前一亮的.。
现代人的品味竟远不及解放前的“土包子们”。穿低领衫、超短裙、一双“恨天高”就是时尚,穿高领衬衣,喇叭裤就是“土”,把好好的牛仔裤剪出十几个洞——乞丐装,如此奇装异服回头率竟为零,穿一件自己亲手织的针织衫就是“土”,且回头率高达百分之二百。
爱。是一种美好的情感,从前的人们,对这个字如此敏感,甚至不敢提及,只有几句似是而非的诗句,递上一句“身无彩蝶双飞翼”,却连那句“心有灵犀一点通”也不敢说出口。现代文化崇尚潇洒,所谓的爱,再也没有了那份保留的激动与纯洁,再也不会晦涩地把一份认真书写的情书偷偷塞进对方的抽屉,再也不会只是牵牵手就脸红心跳,再也不会不经意接触到对方的那目光就好一阵不敢抬头,只要两毛钱一条短信,于是就成双成对了。
潇洒是现代每个人都在极力学习的东西,不过很显然,效果就是“东施效颦”,这种物质,就是今天跟你坐在一块约会,明天跟他一起购物逛街。
这种文化我给它取名叫做“俗”,“俗”的代表可以从电视剧中体会到。电视剧的走向往往能看出,但是明显这种太过于浮躁的东西却广为人接受。
现代人,如果你还看四大名著,如果你还抱着一沓书在翻阅,那么你你就“out”了,这种行为现代统称为“落伍”。别人看得都是武侠言情,上网随便问问“度娘”什么书都有,不过明显没有人看名著,低俗的内容穿插在都市小说其中,青少年却为此痴迷不已。
走在街道上,人手一部智能手机,上网的上网,听歌的听歌,“没有。我们没有无线网络,请和你身边的人说说话。”一家咖啡厅的牌子上这样子写着,如今,单位、书店、茶馆、各种会所,到处都是无线网络,人们马不停蹄地奔波在网络世界,忙于在各个角落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在真实的世界竟如此沉默。
新文化一点一滴地腐蚀着传统,这种低俗的文化广为大众接受。只是,谁还记得蔚蓝天空下的一片矢车菊海洋,谁还记得那年杨柳下并肩而坐的青涩,谁还记得那年雨季中门前的茉莉,依旧在开放?
分分秒秒,年年月月……岁月如歌,过去了,便不再回来,如同消逝了的往事,留给人们的只能是回忆,再也不可能完完整整的重现在你的面前。——题记
离别,本是一曲哀歌,唱得人们的心如撕裂的碎片,散落一地,永远不会再有缝合的`那一天……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年夏天,我们一起走过的那段岁月,好甜蜜,好温馨。当时,我们就是两个小孩子,在一起的时光除了玩耍就再也没有什么新花样了。“大家来跳皮筋吧!”还记得你那么欣喜得说出这几个字儿时,是何等的欢喜。大家跟着你的节奏一上一下,跳得不亦乐乎,还时不时故意捣蛋一下其他同学,害得人家差点儿摔跟头呢!现在想想,那些有趣的往事还真是让人有无尽的怀恋。我们一帮人儿总能在课余时间抽点空子,玩玩自创的游戏儿,甚至哪次儿玩了个第一名,还会为这个小小的荣誉高兴个一整天呢。想想那时,我们真傻,但是却也傻得可爱,傻得让现在只能沉浸在这浓浓的书香中的我留恋……
有些人悄悄走进了你的人生,但也会在时间的催促下不留一丝牵挂悄然离开。就像你,在那个离别的夜,不舍的走出我六年的小学时光。我想我一定不会忘记那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小学时光,毕竟——它带给我童年最大的乐趣,让我的人生变得绚丽无比。我会记着你陪我的一分一秒,即便它已经消逝,我也永远不会允许它在我的记忆中磨灭。我们一起跳格子,一起玩皮筋,一起拔河,一起打球,甚至说我们一起被罚站,一起被老师罚抄书,一起被骂,一起哭泣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永远不会忘记!我相信即便时光带走了我们一起生活的权力,让大家随之改变,但它永远带不走那段美好的记忆,那是仅仅属于我们自己的回忆,任何人都不可以剥夺。
我不求时光可以为我们倒退,我只要知道:你不会忘记我,不会让那段往事在你记忆深处消失,便已足够了……
我可以在这个美丽的月夜无尽的回想,无尽的思念——那,不能消逝的往事……
在我看来,往事如同过眼云烟,倒没有什么好过不去的。如果要是真有什么过不去的话,随着时间的冲淡,它们也会慢慢消失。唯有亲情,除外。
不知怎的,脑海里蹦出外公这个字眼。“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忆及每年清明,我、哥哥、弟弟三家人和外婆一起上山扫墓,而每到这个时候,外婆总会跪在地上,大人们一边劝一边递纸巾,外婆呀是哭得老泪纵横,哽咽不止。这么大半辈子下来,外婆的脸早已晒得又黑又干,就像是抽干了水分似的;拘楼着老腰,眼睛早已哭得红肿,嘴里还不住地哭嚎着:“你怎么走得那么早啊……”
而我们仨则在旁边做什么都不知道,弟弟还是在一旁摘朵花瓣来玩,或是捡起地上鞭炮后的残渣,毕竟他还小,却不懂得什么。而我和哥哥嘞,也只能是干站着,玩吗?不合时宜;劝吗?你又劝不动;只好木头人一样地傻站着。
外婆一哭,听着那悲痛的嚎声,我的脸上便是一阵阵的抽。思绪很快就回到八年前的那天。外公,很安详,很平静地躺着,看不到一丝狰狞。他,走得很自然,很放心,他去了一个更美好的地方。
哥哥拿着外公的遗照,那时,他7岁,我5岁。我看着哥哥哭得泣不成声,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我呢,不禁苦笑着,紧坐在哥哥的身边嬉戏,还无知地问着,“哥哥,你哭什么呀!”却殊不知碰到了他的痛处,好不容易平静下来,却又泪流满面。
唯一不能过去,却是我忘记外公长什么样了,哪怕他的头发是什么颜色的,我都不知道。太小了吧,8年了,外公的影子在我心底还能藏多久呢?我只是不小心地开了一扇窗户,影子就飞走了,无影无踪。就像那只飞了的风筝一样,抓也抓不住。
等我大了,懂事了,再看外公的遗照,没有一丝眼熟。只是知道,这是我的外公。当遗照收起来几天后,他在我心中的印象还是走了。我不记得了,即使是看过也会忘却。就连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也在思索:外公究竟长什么样?
算了,不去想了。即使外公是丑是帅,对我来说都没有什么意义罢了。我只须知道:我有一个外公,他对我很好,不过,我忘了他长什么样了。
经过了几番“石头、剪刀、包袱、锤。”结果出来了,妈妈当裁判,我和爸爸当选手。我选了飞机,爸爸选了赛车,选赛道时,我不假思索的选了近道,爸爸也毫不犹豫的选了远道。我摸了摸爸爸的头说:“咦?今天不发烧啊。爸爸今天这是怎么了?”爸爸嘿嘿的几声奸笑,不好,有猫腻!比赛快开始了,我不管这么多了,赶快做好赛前准备。
比赛马上开始了,妈妈宣布游戏规则。我和爸爸摩拳擦掌,我瞅了瞅爸爸,他正在暗暗发笑呢,好像知道我的心思。爸爸说:“这场比赛我一定会赢的.!”我想爸爸一定有在精心作战计划。
妈妈一声令下,我和爸爸投入激烈的比赛当中,看着爸爸落后的样子,我不禁暗自窃喜:爸爸一定输了。正在我得意忘形之时,爸爸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了过来,眼看爸爸的赛车要到终点,三米、二米、一米......我不禁绷紧了全身神经,奋力向前冲去,可是已为时已晚,爸爸的赛车超越了终点线,赢得了冠军。原来爸爸用了“龟兔赛跑计”(不要查三十六计,这是我遍的计策),我:兔子。爸爸:乌龟。乌龟了解兔子,知道兔子好骄傲。当兔子知道对方慢动作时正得意洋洋,乌龟乘机追上来,兔子输了。
我通过这场比赛明白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轻易分心,否则会失败!
时间改变了很多的事情,却改变不了人心,许多事情在心中是远远不能淡忘的,就想那不小心犯下的错误,且成了永远无法弥补的错。
那时还小的我,什么都不懂,咿咿呀呀的还只学着“妈妈、爸爸”这几个词,只会哭只会笑,不懂的什么叫辛苦什么叫害羞,不懂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那次才不过4岁,妈妈牵着我的手,走过一条条耀眼的街道,不经意的在一个橱窗前停留下来,而妈妈却刚好碰到一个熟悉的朋友,自顾自的聊着,自顾自的走了……
橱窗里的是一个洋娃娃,穿这淡紫色的蕾丝连衣裙,精致的蝴蝶结扎在她的头上,头俏皮又可爱,可能只是所以女孩子们向往的东西、玩具。当我转身想找妈妈的,却发现她早已消失在人群中,我死去奔跑,大声叫着妈妈,累了就坐在台阶上,蜷缩着小小的身躯,把头靠在双膝上,颤抖着肩膀哭着又小声地说着妈妈……
这时,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拿着一朵小小的雏菊,跑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讲雏菊塞在我的手里,说“不要哭了,这朵漂亮的话送给你。”他又羞涩的一笑,跑开了。当妈妈焦急万分的找到我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我没有哭,而是正静静的坐在台阶上,这个出神在大量这手中的那朵花。
也许是因为小男孩的笑,也许是因为这朵小雏菊,让我无法忘记那天的情景,而在同一个年龄段的女孩们钟情的是那鲜红的玫瑰,而我却独自迷恋这那并不太起眼的小雏菊。
每当经过花店,不由自主的看了眼那对金黄色的雏菊,心中会升起一阵阵暖意,要不是那男孩,或是小雏菊,我想我也不可是会出神的等这妈妈的到了。
一朵小小的雏菊就可是那么容易的勾起我那一段小小的故事,在这不能消逝的往事中,我懂的了什么叫做珍惜,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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