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由早期人类从灰狼驯化而来的,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至1。5万年前,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据统计,世界上有犬种1400余种,其中定类的有500多种。世界名犬里收录的大约有240多种。最近的基因研究得出的大量研究结果表明,现存的狗有450种左右。
狗的五官像人般端正,四肢更是健全。它们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快活得不得了。一般情况下,狗的长度约八分米,其重量也不会超过35公斤……
狗的生性灵活,是一种惹人喜爱的动物。世界上几乎没有一只狗是痴痴呆呆的,更没有一只狗是不爱吃也不爱玩的。不但如此,狗的反应也十分敏捷。当看到有老鼠、虫蚁的出现时,狗便展示它自身的本领,快速地捕捉盯紧的“猎物”;在狗的视线范围内,几乎没有一只“猎物”能够脱离它的“手掌心”。
狗的食量不大,却很挑剔。狗一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食量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其它的骨头,蔬菜、水果大多数都不喜欢吃……
狗的智力在低等动物界中也是非比寻常的,是高等动物--“人类”智力的四分之一。通过人工训练的狗能做许多高难度的动作:在低空中极其准确地接住从较高空中掉下来的细微物品;单脚踮地,双手握住人类的'手,像和人类打交道般……
从古至今,狗一直是人类的忠实朋友。狗有好多种,有军犬、猎犬、家犬、宠物犬等等。这些犬都是由一种动物的自身演化以及人类的驯化而来的。
在很古很古的古代,那时没有狗,狗是由狼演化而来。在那时,有一种不吃人的狼,有一群人就再一起养了这种狼。他们把这种狼放在家里养着,不让它们出去捕食,给它们提供肉等食物,还进行了长期的训练。过了很长时间,这种狼就被驯化成狗。主人走到哪里,忠实的狗就跟到哪里,这些人就把狗的一部分带出了亚洲,走到了欧洲、美洲、奥洲等地。从此,狗就流行起来了。
在人类的精心照料下,也许是人类的需要,狗的种类、样式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终于人类离不开狗了,当然狗也离不开人类了。
狗是最忠诚的动物,都说狗通人气。人们抓住狗的这一特点,把它利用到了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军队里有狗立下的功劳,部队里往往会养一些狗,在作战中让狗去抓住敌人,在军用飞机场也要养狗,安全检查的时候让狗去知道哪个人带着毒品。猎人要养猎犬,在捕捉动物的时候,狗跑得快,可以追上动物。牧羊人要养牧羊犬,在赶羊的时候,牧羊犬可以帮助撵羊或圈羊。一些农户,特别是深山里的独门孤户,要养看门犬,在家里没有人的时候可以防小偷。一些老人可以养宠物犬,能使老人不寂寞,不孤单,让老人觉得快乐。在极为寒冷的北极地带,狗拉雪橇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
从古至今,狗就和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这种缘分越来越深,至今狗都给我们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是我们人类离不开的好朋友。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爱上了背古诗。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唐朝李绅写的《悯农》其二:“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用通俗浅显的.语言描写了农民伯伯种地的辛苦,它不仅琅琅上口,而且千古传诵。
每天每当我端起饭碗,看着碗里香喷喷的米饭,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这首诗,我仿佛看见农民伯伯们在烈日当空的中午冒着酷暑,给禾苗锄草,他们的汗水如雨而下,一滴滴洒落在禾苗生长的土里。等禾苗长成沉甸甸的稻子后,农民伯伯们再把它们收割晒干,打成大米,到最后煮成米饭端上餐桌。这一粒粒的米饭都是农民伯伯们辛勤的汗水换来的,是多么的不容易!所以,每当我吃饭时,我都吃得特别的干净,也特别的小心,生怕米饭掉了,把农民伯伯们的辛勤劳动给浪费了。
小朋友们,你知道米饭是怎么来的吗?不知你们是不是和我一样,学会爱惜粮食,懂得珍惜别人的劳动?
扭过把手,开了门,老师在讲台上努力地讲课,额头和脖子上残留未***汗痕。我走进教室,书包不经意撞了一下门,发出了声响。老师听见了,好似吃惊地用眼睛稍微瞄了一眼,继续上课。
挪回座位,无人发觉,每人都低着头,看着上课的课本,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灰白色的光亮填满了教室,夹杂着雨声,课室内一片压抑。
慌忙打开课本,看着做的密密麻麻的笔记,湿透了的裤子粘在腿上,让人极为不快,但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将老师讲的内容艰难地塞入脑中,不久,下课了。
嘈杂声慢慢响起,同学也各自在聊天说笑,打闹追逐,有的谈论昨天的电视剧,有的在聊今晚的作业。都是些永恒不变的话题。我悄悄趴在座位上,缓了口气,即使是在下课也不愿发出丝毫的声响,就这样,耳畔边的`只有好像与自己隔了层屏障的吵闹声,又上课了。
这节课是数学课,同学们看似都很积极亢奋,原来这节课是要公布上周的数学成绩。课前读,每个同学都在小声地谈论着题目与成绩,我望瞭望一旁老旧的空桌子,说不出话。想想上周的考试,也就那样吧,应该和平时的不好不差的成绩差不了多远。
数学老师走上了讲台,清了清嗓子,逐个念同学的成绩,并让每一个同学上台领试卷。越念到后面,未听到自己的名字,我的心绷得越紧了。”九十八……九十……”老师的声音在教室里显得十分响亮清脆。就在这时,数学老师特意查看了座位表以及花名册,好像在寻觅什么,尔后用手指向了我,示意我上讲台,同学的目光顿时聚集在我身上,声旁传来的窃窃私语的声音,这次似乎十分真切,清晰。
这位同学,是我们这次考试的第一名,大家要多向他学习啊。大家掌声鼓励一下。”老师看向前方,尔后又看向我,在洪亮而清脆的掌声中用小声而又十分有力的声音对我说“这次干得不错,下次继续努力啊。”说完,便将结拜的试卷递给了我,我第一次抬着头,大步走回座位,接受大家的目光……
下课后,依旧压抑不住内心的兴奋,尽管如此,作为一旁依旧无人,那嘈杂声依旧模糊,我又渐渐低下了头,打算先把手上的作业解决掉。就在这时,前桌拍了拍我的肩膀,“干得不错啊,你……你数学原来那么好啊。”他笑道,露出洁白的牙齿。“啊……恩。”我小声应和,还是说不出话,两人又逐渐沉默了。“哦,对了!你会做这道题吗?”他笑道,用手指了指刚发的作业。我心中立刻坦然不少,说“哦,我会,我教你。”我顿了顿,立即说道。
就这样,座位旁的请教,玩乐的人越来越多,心中的希冀也最终得到了实现,原本灰色乏味的学校生活也变得五光十色,窗外的雨停了……原来,细小的尘埃也能够发光。
因为我在晚上看书时,瞟了一眼灯,想起了萤火虫,才产生了这个问题。我问妈妈:“萤火虫为什么能发光?”妈妈让我自己去查查看。我便立马跳进书的海洋。在我苦苦找了半天之后,终于发现了结果。萤火虫尾部能发光的原因是:萤火虫的.尾部有一种特殊的基因(也可称细胞),就是因为这种特殊的基因,才使萤火虫的尾部发光。这种基因被科学家们发现以后,就想把这种基因移植到植物里,他们想让以后的公路不用安装路灯,只需要栽种一棵棵发光植物,即省材又省力,还环保。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大学已成功培育出这种植物,让人们有了一个崭新的未来。
科学真是伟大呀,我要好好学习,做一名优秀的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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