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很多很多的爱好,象骑马、养狗等,我最喜欢的是养小狗。
在我很小的时候,家里就有一只狼青,我们家的狼青毛是灰色的,它的耳朵长的很尖,它的眼睛晚上发出蓝光,就像两个蓝宝石。狼青的尾巴很长很长,它每天都竖起尾巴,很神气,就像是老大。
有一次,我和哥哥跟着爷爷去遛狗。我和哥哥去河边捉鱼,爷爷在树下抽烟,狼青在河边跑来跑去玩。我们走的时候,找不到狼青了,回到了家里一看,狼青正在吃东西,原来狼青饿了自己跑回了家,它真是个贪吃怪。我遛狗的时候,狼青看见小狗,就“汪汪”叫,看见比它大的狗,它就跑,它是一个欺软怕硬的狗。
后来,我们家又买了一只小泰迪,我们给它起名字叫“球球”。我们家的球球是一个聪明的小狗。它棕色的毛,黑黑的鼻子和眼睛,短尾巴。我遛狗的时候扔一个球儿,它就跑过去衔回来,忽然,爸爸在我身后一拍手。它就绕我,把球给爸爸了。球球跑时屁股一扭一扭很可爱。每次我来爷爷家,它看见我就立起来,好像在逗我,又好象在说:欢迎!
养狗的爱好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我喜爱狼青和球球,它们是我最好的朋友。
要是你问我,我的爱好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骑滑板车。
要是跟我提到学习的一些事情,我会不耐烦地叫你走开。但如果是跟我说一些关于滑板车技巧,我会侧耳细听,不放过任何细节的。我现在骑滑板车可是到了废寝忘食。
记得有一次,我和小伙伴们相约在红路上骑滑板车,大家玩得不亦乐乎。过了12点了,同伴们一个个走了,只有我还在玩。此刻,我正在练习一个高技七的连续急转弯,眼看就要成功了,却被一声叫声给毁了,原来是我堂弟。我跳下车,愤怒地问他:“你不是走了吗?还有什么事?你害我将要练成的招势,给忘了。”他则一脸也不在乎的样子,冷静地说:“我走到半路时,遇见***了,是***妈让我来叫你回去的。”我不顾一切地对他说:“你跟我妈说我等会再回家,还有,以后不要打扰我。”他听后不理我,直接走了,而我继续练习。到了12点半了,我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感觉有点饿了,但转念一想:很快就要成功了,再坚持一会儿,想到要成功了,肚子也好像不饿了。就这样,玩到下午1点了,我妈大发雷霆,暴吼道:“陈伯闻,赶紧给我回来吃饭了。“这一喊,几十米以内都听得见,我呢,半秒也不敢耽误,直接灰溜溜地往家里走。
我爱我的滑板车,它可能会战胜所有的对手,让我成为赫赫有名的“战神”。
我有许多爱好,打羽毛球、跑步、看电视……而在这众多爱好之中,我还是对读书情有独钟。
爱看书还得从二年级说起,班长俞可儿带了一本《你好,小木耳》。我拿起这本书,就爱不释手了。书里有四个故事,第一个是小木耳和盗梦大王,第二个是小木耳和不老仙子,第三个是小木耳和指甲军团,最后一个是小木耳和大大大象。其中最有趣的是小木耳和盗梦大王,盗梦大王专门盗取别人的美梦来满足自己,让别人做恶梦。如,盗梦大王把多莉的梦里放入一头狮子,吓跑了牛群和羊群,还咬伤了一只小羊,他真是太坏了,损人不利己!于是,人们害怕做恶梦就不敢睡觉了。勇敢的小木耳指责盗梦大王是小偷,不应该盗走别人的美梦。最后,盗梦大王听了小木耳的话,一边寻找恶梦,一边种植美梦,赢得了大家的喜爱。
从那以后,我就变成了书虫,越来越爱看书了。为此,我还闹出了一个笑话。有一次,我正在看阳光姐姐的《小姨的魔法蛋糕店》,看得正入迷时,听见表妹叫我拿番茄酱,我皱了皱眉头,不乐意地把瓶子递给了她。一会儿,表妹一手拿着薯条,一手猛拍着我的背,吐着舌头叫道:“姐姐,你这个书呆子,想辣死我啊!”我抬头一看,糟糕,我给妹妹的是一瓶辣椒酱。妈妈见我这幅模样,轻轻地摸了一下我的头,无奈地说:“你这个小书虫!”
这个暑假,我又看了许多新书,如《同桌冤家》《东方少年》《那时花开》《水波无痕》……现在,书成了我必需的营养品。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我的爱好是什么呢?是悠悠球。我为什么喜欢悠悠球呢?因为只有悠悠球这项运动能让我感觉到快乐。为什么悠悠球能让我感觉到快乐呢?因为悠悠球的招式千变万化,让我觉得更有挑战性。所以,我喜欢悠悠球这项运动。
我喜欢悠悠球,还是从三年级开始的。那时候,我还不会玩悠悠球。我只能站在那里看别人玩。一天,我在看别人玩悠悠球。突然,一个同学说:“谢子玥,想玩吧?”我说:“想玩!"他说:”你又没悠悠球,你怎么玩,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我很难过,快要哭出来的时候,我尽量忍住,没哭出来。
第二天,我买了一个悠悠球。我飞快地冲进教室,我对那个同学说:“我现在有悠悠球了,我看你怎么取笑我。”然后,我去外面玩悠悠球了。突然一个叫杨锬的人,读四年级,他看见我在玩悠悠球,就说:“这是谁呀!玩悠悠球玩得这么差。”我说:“说我差,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说:“我今天就破例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真功夫。”说完,他拿出悠悠球,玩起了线上花式,他的手法真是堪称一绝,这一招叫魔术球。他玩完之后说:看到了吧,这才是技术。我马上跑回教室对那个同学说:你能教我玩悠悠球吗?求求你。他说
你刚才不是说不和我玩了吗?我说:对不起,我错了。我刚才看见一个同学玩悠悠球很厉害,我想打扮他。所以,我来找你了。他说:我可以教你。我说:太好了,我一定能打败-杨锬。他说:别高兴的太早,我还没说完。我可以教你,但我有一个条件。我说:什么条件。他说:这个条件就是你一定要打败那个人。我说:不用你说,我也一定会打败他的,因为他是我的对手。
过了一个星期,我的悠悠球技术已经增长了许多。我到杨锬的教室外面说:我要向你挑战。他走出来说:原来是干你这个小家伙呀!你是斗不过我的。我说;你没有比过怎么知道。他说:好,我接受你的挑战。比赛开始了,他用的招式是魔术球,我用得是巴黎铁塔。最后,我差一点就输,不过,我还是赢了。
我打败了杨锬,我明白了没有努力,就没有成功。
落叶在空中盘旋,谱写着一曲曲感人的乐章,那是大树对滋养它大地的感恩;白云在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绘画着那一幅幅感人的画面,那是白云对哺育他蓝天的感恩;因为感恩才有这个多彩的社会,因为感恩才会有真挚的友情。因为感恩才让我们懂得了生命的真谛。我要感恩老师。
俗话说“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不正是用来比喻老师的最好的诗句吗?
老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是老师,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帮助我们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带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老师就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我爱老师,是因为老师有一颗金子般闪闪发光的心。在我们失败的时候,老师鼓起我们前进的风帆;当我们成功的时候,老师和我们分享成功的喜悦;在我们犯错误的时候,老师耐心细到的拨正我们前进的航向;在我们取得一点点成绩而骄傲的时候,老师是我们清醒的药剂。老师既是我们的良师,也是我们最真挚的朋友。
其实,当老师的乐趣是难以言喻的。我深感老师比蜡烛更永恒,照亮了别人升华了自己。即使比作“春蚕”,也是丝虽尽,身不死。蚕化作蛹,蛹变成蛾,蛾又孕育、孵化出蚕宝宝,无穷无尽……那真是如诗如画!而且有时长长的“画卷”,是叙事,抒情融为一体的“诗集”。
正如陶行知校长所说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老师正是这样的人。
对于老师,我们有说不尽的感激的话语,当我们带着沉甸甸的收获再去接受更多的知识时,我们知道,老师是一支蜡烛,燃尽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我们的一点而成长离不开老师,我们的进步都凝结了老师辛勤的汗水和心血。在这秋高气爽的金色的丰收时节,让秋风把我们衷心的祝贺送给我们亲爱的老师吧!所以我爱我的老师,爱他的大公无私、爱他的知识渊博、爱他的勇于奉献、爱他的平易近人。
总之,我爱我的老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它们总会给予我们一种动力。当我们想起它们时,身上总会有那么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推动着我们前进,促使着我们打起慢慢的精神去做好每一件事。
我的爱好只有一个,很普通也很有趣。在空闲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收集一些长的英语单词。单词本被我写的满满的,心里也就跟着被填的满满的。每次将单词本带在身上,心里总是乐滋滋的。
在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英语经常考全班倒数。因此我对英语也就产生了厌恶感,甚至看到英语书都想撕了它。父亲叫我去上英语补习班,我也经常不做作业并且想方设法的逃课。可是,就在某个经意间,我开始转变了态度。老师为了我改变了自己多年的教学方法,平时对我也十分严厉。经常不交作业的我也会经常被老师说哭。不过,我因此得到了一个很好听的英文名,可可。老师在上课提问时,经常响亮地叫出我的英文名。渐渐的,我在课堂上发言次数也就越来越多,背英语单词也不知不觉中记得很牢固。我对英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开始拥有了自己第一本单词本,第一本英语图书,第一次和外国人交流。后来,一提起英语我就来劲,看着自己的单词本,忍不住去翻开巩固几个单词。我想这也是促使我有了自己的梦想——翻译家,尽管很遥远,但是我总是会一步一步的向前走。
父亲和母亲看着我这么爱积累单词,平时也会出点单词考我。有时,我可以很快拼出那个单词并且说出它的意思,但是免不了背不出来的时候。我总是喜欢用单词和家人们玩游戏,全家人总是玩得不亦乐乎。
爱好就像光,一点一点透过你的心房,带来阳光的喜悦;爱好就像谁,一滴一滴滴进心田,带来生的'希望;爱好就像……总之,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爱好来丰富生活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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