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豆是我家曾经养过的一条狗,唯一的一条。
爸爸刚把它带回来时,它还很小。浑身漆黑如墨,没有一丝杂色。两只眼睛如葡萄一般溜圆,长得挺可喜,我跑过去欲伸手抚摸,爸爸却小声提醒:“当心一点,这可是藏獒。”
藏獒?我并不大懂狗的品种,但听名字,就觉得不一般,给人一种凶狠的感觉。我有点害怕地缩回手,又不甘心地问:“它很凶吗?我不喜欢凶的狗,为什么要带回这么一只凶狠的狗呢?”
也不知爸爸听从了哪个狐朋狗友的建议,乡下刚建了大房子,藏獒可以看家。更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爸爸听朋友说,藏獒忠诚,即使主人老了病了,也会紧紧跟着你,不离不弃,像一个真正的家人和兄弟,一直到死。
爸爸心动了。茫茫人海,生存不易,人们都裹上了一层厚厚的金盔银甲自我保护,宁愿把目光和心思转向索求甚少、不问是非、忠勇无畏的牲灵。于是,他带回了豆豆。
豆豆是我起的名,刚来到我家的它不就像一粒圆滚滚的,不掺一丝杂质的,纯种优秀的黑豆吗?
豆豆寄放在爷爷家,我长它也长。很快,它长的速度就远超了我。它目光如炬,头如脸盆,浑身长毛,凶狠而霸道。爷爷不得不用一根粗大的铁链子锁住了它。每逢生人进出我家,它总是发出沉闷且具有极强穿透力的吼声,让人不得不对它望而生畏。
爷爷终日照料着它,爸爸也经常带它出去放风。据说它能储藏人的基因和信息,只要你喂养过它,哪怕十年、二十年它还会记得你。爷爷喂过它,它还能认得孙子。我不知道豆豆是否认得我,我远远地看着它时,它总是一副深沉的模样。我几乎没有见过它像别的狗那样在你身前脚后转圈磨蹭的样子,它像个饱经风霜不苟言笑的硬汉,不会摇尾乞怜,不会讨人欢心。哪怕是天天喂养它的爷爷总是尽其所能,让它好吃好喝,但更多的时候,它总是不露声色地遥望远方……
养了两年的豆豆像个硕壮的牛犊,爸爸也若有所思地说:“藏獒这个品种好像不适合我们啊!它和我们不亲近嘛!”终于有一天,我下乡后,没有看到豆豆,爷爷说,爸爸把它送人了……
豆豆的新主人会是谁呢?它没有选择的权利,而我时常会想起它执着的眼神,感觉它无时不在向往着广袤无垠的酷寒高原,向往着与恶狼的奋勇厮***,向往着去掉脖子上的铁链……
假如豆豆可以重新选择,假如豆豆可以拥有选择的权利,也许,它会寻找久失的故园,渴望天性的回归。
每当我走在大街上,望着街道两旁笔直的大树,心中便会油然起敬。这时,我幻想自己也能变成一棵大树。
冬天,是对树木的一个严峻的考验,寒风呼啸,我在风中瑟瑟发抖,厚厚的积雪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但是,我依然昂首挺胸地站立着,毅然接受严冬的考验。
毕竟黑暗过后就是黎明,暖暖的春风为我送来了温暖,吹走了所有冬日的严寒。此时,我全身充满生机,喜迎阳光的沐浴,我孕育了生命,吐出了新芽。当我听到人们的声声赞美,我又一次下定决心为人们做贡献,为他们遮挡风沙,送去清洁的空气。
夏日,我已是枝繁叶茂,到了为人们做贡献的时候。我感到浑身充满力量,已做好了迎接恶战的准备。那个难忘的夜晚:
人们正在沉睡,浑然不知狂风荡。当风露出凶神恶煞的面孔,夹带沙土朝我们冲来的时候,我没有退缩,而是与伙伴们团结起来抵挡风沙。狂风使足了劲往前冲,恶狠狠地说:“人类肆意砍伐你们的同伴,你们为什么还要替他们卖命那?”我沉默无语,因为我心中明白人类总有一天会悔过,会忏悔他们所作的一切,不然,我怎么会站在这里哪?狂风见我们仍然阻挡它的去路,用劲更大了,我像在严冬一样瑟瑟发抖,但是我没有妥协退让,而是应然屹立。最终,风渐渐小了下去,接着无形无踪。
深秋,叶子如枯叶蝶般落了下来,但是我知道,这是在孕育生机,为来年的作战做准备。
经过无数个春夏秋冬,我已经到了暮年,残生将在凉风中度过。当年抵挡风沙的力量,年轻气旺时的生机早已不知去向。叶子枯萎变黄,在空中翩翩起舞,接着落下。我没有怨言,因为我流浸了春的风采,我实现了生命的价值,因为我的一生都不平凡!当最后一片叶子落下,我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幻想终究是幻想,我明白这份只能是清晨烟雾的幻想并不能实现,但它却给了我无限深思。
有的人,因为羡慕无忧无虑的生活,想变成一个孩子,有的人,因为想帮助别人而希望自己成为一位富翁,还有的人,因为盼望周游世界所以想成为一阵风……而我,想当一个可以偷任何东西的神偷。
假如我是一位“神偷”,我正走在大街上寻找“目标”。突然,街上传来一阵“抓小偷”的叫声,我急忙跑过去,跟着小偷,然后,当在他不留意时,我将他偷去的东西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再“偷”回来还给那位受害者。接着再将这个小偷“偷“进警察局。我不想要任何感谢,因为,受害者的笑容就是对我最好的奖励。
假如我是一位“神偷”我继续走在大街上寻找“目标”,路上,我遇到了一群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我心想:“他们这样糟蹋时间,整天不把时间放在心上,时间给他们,到不如给那些工作很忙,为了他人连觉都没时间睡的人吧!于是,我走到他们的'身边顺手“偷”去了他们的时间,拿着他们的时间我想让他们改过自新,还给了他们,每人拿走了十个小时。我来到了一们老师的窗边,见灯下那堆积成山的作业本,我决定,给这位老师多一些时间,趁她睡觉时,我把五小时“偷”进了她的时间长河中,那位老师很惊讶,虽然只睡了十分钟,但是却像睡了几个小时一样,一下子变得精神饱满。那时,我也不求任何回报,因为老师的开心之情就是对我最大的认可。
假如我是一位“神偷”我依然走在大街上寻找“目标”。突然,我看见了许多特警们正围着一栋大楼,原来有犯人挟持了人质。我听了,笑了笑,偷偷进入了大楼,先把人质给“偷”了出去,再把的武器一一“偷”出去,最后再把他也“偷”进了警车中,警察们不明事情真相,可他们一句句的“谢谢”成了我的动力。
假如我是一位“神偷”我一如既往地走在大街上寻找“目标”突然,我看见一群人围在大楼前,仔细一看,原来是讨薪的人啊!我从那个坏老板的保险柜中“偷”出薪金,将钱分发下去,再把剩余的钱“偷”回原来的位置。那时,我一定十分开心,因为,农民工们的笑容就证明了我的成就。
假如我是一位“神偷”,我一定会用我的长处给人们带来更好的社会环境。假如我是一们“神偷”,我会……
书是一叶扁舟,能带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是一阵轻风,为我们驱除夏日酷热。书,是一座阶梯,使人们一步一步地向前进发。所以,我喜欢读书,喜欢阅读,喜欢读书给我带来的快乐。
小时候,望着蔚蓝的天空,坐在妈妈怀中,听那几个耳熟能详的故事。在慢慢的思考着,沉思着。理解着人物的个性,心理活动。渐渐的,我开始喜欢上书了。
小学一年级时,慢慢地我已开始学会认字了。妈妈的阅读已经不能满足我的兴趣了。于是我便尝试着读书啊。虽然有些字显然我市不懂的。但我仍慢慢地领悟着,渐渐得,我真的能开始阅读了。我又找来了几本书,又尝试慢慢地阅读,这次我一字一字地看,看看能否找到四字词语,以便我日后的积累。
渐渐的,我开始领悟书中人物的个性,因为我之前看书就像囫囵吞枣。读到五年级时,我开始“博览群书”。看《水浒传》中林冲的刚正不阿,宋江的仁义待人,李逵的直肠直肚。《三国演义》中赵云的长坂坡救阿斗胆量过人,关云长的单刀赴会[注:单刀:一把刀,指一个人。原指蜀将关羽只带一口刀和少数随从赴东吴宴会。后泛指一个人冒险赴约。有赞扬赴会者的智略和胆识之意。],诸葛亮的聪明才智。都让我无不动容。就这样,一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真的喜欢上了阅读。
萨士比亚曾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自从阅读后,我的思维敏捷多了。也让我们一起读书,增添精神粮食吧。
快乐,无处不在,世界不缺少快乐,只缺少发现快乐的眼睛。
课堂带来的快乐
在课堂里,老师给予我知识。讲课时,通过一次次的回答问题,培养了我的勇敢,令我从以前那个不敢举手发言的我变得焕然一新起来。课堂上,我们通常用小黑板来表达自己想说的话,在我们组,负责写小黑板的是我,这培养了我的写字能力,让我从一个写字歪歪斜斜的人变成了一个书写工整的人。课堂上,我收获繁多,令我感到分外高兴。
同学带来的快乐
在这六年里,我收获了不少朋友,一起疯过,一起开心过,也一起哭过。我们经常聚在一起来玩耍,打闹,有时调皮的连老师都拿我们没有办法。这些朋友每天都会主动跑来跟我一起玩,让我感到了友谊的温暖。在周末时,我们会约在一个地方见,然后便会去逛街,一起买东西,这令我们每个人的友谊更深。在我不开心的时候,这些“损友”便会一齐过来安慰我,讲笑话给我听,希望我不要难过,乐观向上,过好每一天。同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快乐,更重要的'是告诉了我友谊可贵,不能轻易地去失去朋友,要学会珍惜他们带给我的欢乐。
大课间带来的快乐
在大课间里,我们都要做操,这锻炼了我的身体,还提高了我对远动的兴趣。我很高兴,应为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行动笨拙的人,做完操后,我们会进行活动。我最爱的莫过于踢毽子,一做完操便马上拿起自己的毽子,和同伴一起玩耍,享受着大课间活动的乐趣。在踢毽子中,我们会以淘汰的方式决出胜负,我总是玩到最后,我很开心,因为在加入毽球队的时间里,我付出的汗水和努力得到了证实。
生活中处处都藏着快乐,只要你肯细心观察,便一定能够享受这快乐。是啊!学校给我的快乐,更是难以忘怀。
我曾梦想过要成为一滴泪,只要成为它,就可以尽我所能,让世人解除不应该有的痛苦。
假如我是一滴泪,我可以让那些被家长打、骂的孩子不再哭泣,他们不应该让那些饱含怨气的泪水落地,他们应该振作起来,笑一笑,告诉自己:只要做最好的自己,太阳会升起,父母会明白。
如我是一滴泪,我决不会让那些失恋的女孩哭泣,为男孩哭泣不值得,既然他抛下了你,说明他不懂得珍惜你,所以不应该为那些无情的人而落泪,擦干眼泪,好好生活,让那些抛弃你的人看看,没有他,你的生活一样多姿多彩。女孩儿不应该流泪,而那些只会让女孩落泪的男生,不值得你去追求,挽留。
假如我是一滴泪,我会让那些徘徊在死亡边缘的人不再哭泣,生老病死是人生必不可少的过程,既然时日不多,就应该利用现在所留下的时间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这样,即便是魂归魄散,有了重于泰山的意义,也不会有什么遗憾。
假如我是一滴泪,我绝不会让自己的眼泪轻易落下,那些所谓的伤心者,不应该是只是舔舐伤口,他们应该用自己的实力去证明,为自己开辟一条崭新的道路。这样,人生才会有滋有味。
人生是残酷的,命运更是无奈的。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总是用眼泪来掩饰自己呢?我是一个爱哭的女孩,我连
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爱哭。每当我伤心、痛苦、无助的时候,就控制不住眼中的
珍珠那么,我又谈何有能力去阻止别人,不让别人哭泣?我们都是凡人,都离不开眼泪,但我不想让泪水围绕在我身边,我只能尽量克制自己,不要轻易落泪。
我,一个笑得像花的,一个爱哭似雨的平凡女孩,每天都渴望成为一滴泪,我有我想守护的东西,我不想成为眼泪的奴隶,我要成为一滴能被驾驭、控制的泪,从我做起,从我改变。
这天晚上,我早早的做完作业。吃了晚饭,舒舒服服地洗了一个澡,就躺在小床上睡觉了,很快,我就进入了梦乡。
在梦中,我看见了一位神通广大的老人,身上还发出耀眼的光彩。我一眼,这位老人就消失地无影无踪了。这时,我发现自己变成了漂亮的雨姑娘,还拥有了巨大的力量。
我兴奋地左走走,右走走。当我路过一座小山,山上的村民正在向我热情地招手。不知不觉,我来到了田里,这里的禾苗都干枯了,耷拉着脑袋,显得没精打采的。一些小白菜的小苗也都快死了。一群农民们为了不能耕田而心不在焉地坐在一旁。我看到了这些惨象,非常同情地流下了一滴“万能泪”——这就是能使万物复苏的眼泪水。我俯身往下看,稻田又变得像金子一样黄了,小白菜的苗子也变得鲜嫩青绿了,都在玩游戏呢!农民伯伯也不例外,又恢复了忙碌的工作,人人喜上眉梢。看到这样的情形,我怀着高兴的心情离开了田野,继续往前飞去。
我来到了一座城市。哎呀!这座城市正发生着火灾呢!熊熊的烈火烧的半天通红,人们正四处逃跑,消防员叔叔正在紧张地抢救,额头上不时地落下一颗颗豆大的汗珠。我连忙伸出我的双手——抢救火灾之手。我一喊:“出水!”十个手指连连喷出白花花的雨水。不到一个小时,熊熊的大火停下来了。人们觉得很奇怪,怎么会突然下起雨来呢?他们抬头看见我,连声说:“谢谢您,雨姑娘。”我听了,高兴地一蹦三尺高。因为我又做了一件好事了。
这一蹦,床动了,我觉得自己坠入了深渊。我睁开眼睛一看,自己怎么躺在地上了。我摸摸摔痛的屁股,原来这是一场梦啊!
放下你手中枪,睁眼去望一望,你面前是人类生存的故乡。放下你手中枪去想一想,如果是你又会怎样说。
——题记
时光之轴转回到300万年前的非洲大陆,一种凶猛的动物正统治着这里。它们前肢肌肉异常发达,无论其对手有多厉害,他们仅靠前肢的力量便会将对手弄到。120毫米的牙齿刺入对手喉部,不到1分钟,对手便会死亡,它们就是史前最大的猫科动物——剑齿虎。只是一万年前它们已经灭绝。
世间最美妙的词便是假如。有了假如,一切似乎都可以变为现实。假如剑齿虎可以复活了。
复活的剑齿虎重新回到了地球,回到了非洲大陆。只是它们发现这里的一切都不再熟悉,曾经茂密的大森林里只有零星的几棵小树孤独地生长着。剑齿虎们有些饿了。是啊,也不知道它们经历了多少路程和时间回到了地球,完成了这次复活。
剑齿虎们寻找着曾经属于他们的猎物——非洲象,可寻找了半天,一只非洲象也没有找到。它们哪里知道,贪婪的人类只为了象牙饰品,早已捕捉、猎***完了所有的非洲象。它们忍着饥饿在荒芜的大森林里转来转去,它们渐渐地有些走不动了,因为太热了。剑齿虎们似乎忘记了上次灭绝的原因——一万一千年前,全球气候开始变暖。今天的地球,汽车尾气的排放,各种污染,连臭氧层都遭到了破坏,温度早已变得更高。
剑齿虎们开始怀念起冰河时代,那曾是它们统治的时代。它们并不知道真正的危险,已出现在它们的身后。它们的身后来了它们最大的敌人——人类。人类早已知道剑齿虎复活了的消息,他们岂能放弃捕捉一个复活物种的最佳最佳机会。
一只剑齿虎,回头发现了人类。它兴奋地呼叫着同伴,它以为这人类还是几百万年前和它们共同生活的原始人类,他们向人类一步步走来。它们不知人类的激光枪枪口正对着它们。
人类开心地笑着,笑的那样的猥琐。一束束红色激光从枪口射出,一只只剑齿虎不停地倒下。剑齿虎至死也没有明白人类为什么要猎***它们。复活的剑齿虎就这样又一次灭绝了,这次它们永远的灭绝了,不会再出现了,因为上天给剑齿虎复活的机会只有一次。
最后倒下的一只剑齿虎,它看了人类最后一眼,它想人类如此野蛮对待这个星球的其他物种,下一个灭绝的必将是人类自己,这是大自然的规律,谁也抗拒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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