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题目时,窗外的温度还很低,冷风时不时从我的四周穿过,而我的心却异常温暖。
终于,又能感受我钟爱的音乐了,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只有音乐,这个小精灵,永远的绝对忠诚,已经不知道多少次在写音乐,每次写下,心头却还充满了感动。
“菊花残,满地伤,你的微笑已泛黄,花落人断肠,我心事静静躺,”周董这个才子将大唐的风韵演绎得淋漓尽致,每次听到这首歌,就像在繁华的都市中找到了一方净土,《黄金甲》的气势,被一首《菊花台》完美的诠释。每当傍晚时分,打开Player,找出这首我最爱的歌,劳累了一天的身心却已不再感到疲倦,完全的被《菊花台》所赋予的某种感觉所代替,那是感动,是震撼,低调却又华丽的磅礴。仿佛经历了一场历史的洗礼,仿佛看到了大唐深宫中女子们的勾心斗角,仿佛看到了不如愿后的凄凉,却又仿佛看到了大唐皇宫的浩然正气,大好河山,一派繁荣……
当布兰妮这个女子用心演绎出《Every time》的时候,那清澈的旋律流入每个人的心,我仿佛看到了她的童年,她的成长经历,也仿佛看到了一个平凡女子在花花世界里的无助,看着她从一个平凡的女孩蜕变成一个万众瞩目的明星,可她,却也在歌曲中透出她的忧伤与彷徨,和初为人母的欣喜,看着她,想到了自己,想到自己何时才能从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才能从一个灰姑娘变成白雪公主?想想,笑笑,罢了才懂得那只不过是童话故事中的美好,而真正的成功,又有几回不在经过与风雨的搏击之后?
足球赛场上的沸腾,被皇后乐队的一首《We will rock you》引爆,那一刻赛场上的呐喊响彻了云霄,尔后,当人们再次听到这熟悉的旋律时,足球赛场上Fans们的呐喊,球员们的\'奋力拼搏又浮现在眼前,每当我听到这首歌,就算不在球赛直播现场,却也能感受到如千万如我一样的Fans们如火的激情,当我心烦意乱或是情绪低落时,这首歌,总能使我的精神为之一振,充满自信与活力,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某个夏天,收获的所有感动。
老式的收音机已被磨的锈迹斑斑,就连插进去的新盒带都会有“沙沙”的声响,但聆听时的虔诚却清晰可见。几年前,或是十几年前,或是更早,一首《同桌的你》响彻了大江南北。“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如今就各奔东西。”这中间,是否也唱出了我们的心绪?学哥学姐们毕业前的舍不得,却即将在我们的身边上演,一种想哭的冲动涌上心头,多少年后,或许我们都还记得彼此,但长大后的我们若是再想共同上一节课,恐怕,就只是一种奢望了吧,所以,就请我们珍惜这为数不多的日子,让友谊温暖每个人的心,让所有的人都能真真正正的,感受到朋友的存在。
音乐,带给了我太多,就像一缕阳光照进心田般,而我,从音乐上收获的不仅仅是动听的旋律,还有坚强,自信,友谊与成熟,我想,我人生的道路,音乐会不离不弃,一直在身旁陪伴……
孩儿,把这剩下的半碗稀饭喝完。妈妈要求我道。妈,我真的喝不下去了,要不我说。
我又寻思着将剩下的稀饭倒掉。说心里话,我平素最不喜欢的莫过于喝稀饭了。我总感觉到,稀饭平淡无味,没什么营养。可吃饭的时候,爸妈总逼着我喝稀饭。
唉!这稀饭到底有什么好呢?
去年暑假,难得整日休闲在家。我每天都暴饮暴食——吃冰棒、喝汽水、吃凉皮。然而,好景不长,还没过几天,我的胃就承受不住了,对我频频发出抗议。我上吐下泻,连喝些水都会从嘴中汹涌而出。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跟着妈妈来到一直令我胆战心惊的医院。医生经过一番望闻问切之后,告诉妈妈:他的病没多大问题,给他开些药就行,不过,这几天千万不要吃东西,喝些稀饭就行。妈妈似乎明白地点点了头,但眉头还是拧成了川字。
回到家后,我有气无力地瘫坐在床上,而妈妈却径直走向厨房。我知道,她要为软绵无力的`我做稀饭了。稀饭很快做好了,可我一点胃口也没有,因为我平时本来就不原和,再加上肚子不舒服,就趁妈妈不注意,把喜饭悄悄倒掉了。一会儿,妈妈办事回来发现我将喜饭喝完,便欣慰的笑了。我吃过药,便睡下了。
第二天,窗外,天刚蒙蒙亮。因为饥饿难忍,我拖着病体到厨房找东西吃。却发现妈妈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厨房。她正拿着米往锅里放。我的视野顿时模糊了。这就是妈妈,为了自己的孩子不受罪,想孩子之所想,急孩子之所急。却从来不提任何条件。
就在我站在那里发呆的时候,妈妈发现了身后的我。傻孩子,怎么也不吱一声,感觉好点了吧,我就知道你饿坏了。等会儿,饭马上就好。
稀饭熬好了,我坐在沙发上,慢慢地享用着。感觉今早的稀饭特别好喝。
我知道,里面饱含浓浓的、甜甜的、香香的母爱。
的确,成长需要稀饭的陪伴。
从小就很喜欢洋娃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不知不觉的忘却了它们和它们陪我的日子……
——题记
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每天上学,都会路过一个很漂亮的大玻璃橱窗,除了漂亮的大人们穿的衣服外,在一个很显眼的地方还有一个大大的粉红色的兔子……头大大的歪着脑袋,眼睛大大的,穿着粉红色的背带裤,粉红色的舌头还吐出来笑,好可爱!可是……我买不起。但是每天上学时,还是会停下脚步来看它几眼。
六年级下学期时,有个叔叔送给我一个洋娃娃,那是我所有玩具里最大的一只,也是我认为最可爱的一只。
可是,我马上就是初中生了,我不再需要不会说话,也不会陪我玩的娃娃了!我有很多朋友,同学,他们会陪伴我!所以,我把娃娃都放在了衣柜的最底层。
成长是不是必须伴随着烦恼一起呢?我换下了以前爱穿的连衣裙,穿上流行的牛仔裤,T血,留着长发,任风吹拂着。在烈日下和同学们有说有笑,有打有闹的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现在的穿着,现在的行为,是否是自己喜欢的和想要的。管它呢!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换上宽大的牛仔裤,去掉身上那些奇怪的装饰品,我换上可爱的小睡裙,红底小斑点,沿边缀着些蕾丝花边,我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一转身,目光落在柜子里其中的一个洋娃娃身上,此时才发觉自己竟然和它穿的一样……
突然开始怀恋小时候抱着洋娃娃睡觉的日子了,那么简单的蓝的透明的天空!
我穿着那件曾经最爱的粉红色背带裤,顶着烈日站在那块大大的玻璃橱窗面前。
穿红色背带裤的兔子,伸出它红色的舌头,对着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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