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我们课本里记载的一句摘自《论语》的话。一个高尚的人就一定要做到: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不能强加给别人。我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将心比心,可我却没能做到这一点。
我在学校一直都是好学生,轮值班长,大队委员,深得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可一回到家里,有时就表现出了一些固执和不好的习惯。我不愿意做一个两面性的人,可多数时候真的克制不了自己,无意间惹长辈生气,事后自己也后悔。
从上学到现在,我都是每个周末的晚上去姥姥家,直到周五晚上才能回自己的家。在姥姥家,定点睡觉到点起床我都能做得不差分秒,因为我怕姥爷的罚我。可是又回到自己家晚上不想睡早晨就懒床。有一天早上,妈妈叫我起床。至少叫了我五七六遍,我不但不起来,还跟妈妈发脾气,耍性子。妈妈非常生气。那天晚上,我在床上看书,叫妈妈给我拿点水果来,我连叫了三遍,妈妈都没有理我。我急眼了,冲到厅里,对妈妈说:“我叫了你三遍,你为什么不理我?”妈妈很正经地对我说:“越越,妈妈不是没听见也不是不能给你拿,妈妈就是让你体会一下,你叫别人别人不理你的感受。”当时,我没有理会妈妈的意思,“哼”了一声,又回去看书了。睡觉的时候,妈妈就这件事,又给我讲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我懂了,懂得了自己强加给妈妈太不应该了。我后悔了,后悔自己常常任性不尊重妈妈。于是,我真心地向妈妈道了歉,并表示今后一定改。
说实话,我特别羡慕那些学习不太好的同学,因为他们在学校在家里一个样。当我学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论语之后,就尝试着将心比心,和家人友好相处,做一个在家里在学校没什么两样的好孩子。我努力地改变着自己,结果我真的做到了,也得到了家人的一致好评。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利益分割问题,我们要学会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看待问题,多替别人考虑,学会替别人着想,长期这样就会形成习惯,养成美德,受人尊重。
我国产生过众多的推己及人的先贤,“大禹治水”的故事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崇高典范。大禹接受治水任务时,刚刚和涂山氏的一个姑娘结婚。当他想到有人被水淹死时,心里就像自己的亲人被淹死一样痛苦、不安,于是他告别了妻子,率领27万治水群众,夜以继日地进行疏导洪水的工作。在治水过程中,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经过13年的奋战,疏通了9条大河,使洪水流入了大海,消除了水患,完成了流芳千古的伟大业绩。
到了战国时期,有个叫白圭的人,跟孟子谈起这件事,他夸口说:“如果让我来治水,一定能比禹做得更好。只要我把河道疏通,让洪水流到邻近的国家去就行了,那不是省事得多吗?”孟子很不客气地对他说:“你错了!你把邻国作为聚水的地方,结果将使洪水倒流过来,造成更大的灾害,有仁德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
大禹治水和白圭谈治水完全是基于两种不同的思想,白圭只为自己着想,不考虑别人,这种“己所不欲,要施于人”的错误思想是难免要害人害己的。大禹把洪水引入大海,虽然费工费力,但这样做既消除了本国人民的灾害,又消除了邻国人民的灾害。这种推己及人的精神,是值得钦佩和效仿的。所以,大禹治水自然成了千古佳话。
其实,人难免有自私思想,只是有的人私心特大,有的人私心较小而已。但这个世界是公平的,自私的人永远不受欢迎。社会是由许多人组成的一个整体,人与人之间需要尊重和理解。人的一辈子都处于与他人的交往之中,如果自私自利,目中无人,完全不懂得为他人着想,就不会有和谐的人际关系。
战国时期,梁国与楚国交界,两国在边境上各设界亭,亭卒们在各自的地界里种了西瓜。梁亭的亭卒勤劳,锄草浇水,瓜秧长势极好,而楚亭的亭卒懒惰,不理瓜事,瓜秧又瘦又弱,与梁亭的瓜田长势简直不能相比。楚亭的人觉得没有面子,有一天,乘夜无月色,偷跑过去把梁亭的瓜秧全给扯断了。凉亭的人第二天发现后,气愤难平,报告给边县的县令宋就,说我们也过去把他们的瓜秧扭断好了。宋就说,这样做当然很能解气,可是,我们明明不愿他们扯断我们的瓜秧,为什么还要翻过去扯断别人的瓜秧?别人不对,我们再跟着学,那就太狭隘了。你们听我的话,从今天起,每天晚上去给他们的瓜秧浇水,让他们的瓜秧长得更好,而且,你们这样做,一定不能让他们知道。梁亭的人听了宋就的话后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就照办了。楚亭的人发现自己的瓜秧长势一天好过一天,仔细观察后发现每天早上瓜地都被人浇过了,而且是梁亭的人在黑夜里悄悄为他们浇的。楚国的边县县令听到亭卒们的报告后,赶到十分惭愧和佩服,于是把这件事报告给了楚王。楚王听说这件事后,感于梁国人修睦边邻的诚心,特备重礼给梁王,既以示自责,也用来表示酬谢。结果这一对敌国成了友好的邻邦。
由此可见,以己度人,推己及人,这样处理问题和与人交往,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才能与别人和睦相处,甚至能够化敌为友。世间万物是相通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是这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
春秋时期的某一天,子贡向他的老师,也就是大圣人孔子问道:“有没有一句话可以终身奉行的呢?”孔子略加思索,道:“应该就是恕了吧!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于是,“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流传千年至今不变的道理便出现了。
现在的很多人都应该学过这个道理吧?不妨在看到此文时细细想一想,你的行为和孔子所言一致吗?相信很多人都会点头称是,但是这不大现实吧,再仔细想想吧。就像我的一个朋友,当我问他这个问题后,他想都没想就点了头。其实我这个朋友比较小气,每次别人送了他他不喜欢的东西,他不会丢掉,而是要等到要送给其他人礼物时就趁机把这些他不喜欢的东西当做礼物送出去。什么不合他尺码的T恤啦,戴着不舒服的表啦,不太喜欢的书啦,统统送了出去,却把那些好看的,实用的小玩意儿给自己留下来。有一次我看他这样做,忍不住问:“你这样做会不会不太好啊?”他却头也不抬答道:“你懂什么!我这叫做省钱好吧。”
几年省了下来,他身边的朋友却越来越少,直到某天他收到一个朋友寄来的生日礼物—一大箱的烂苹果,他刚开始忿忿不平,却在突然间想起了自己寄出去的那些礼物;那些收到这种礼物的人,会不会心情也同现在的自己一样呢?他顿悟,此次不再将自己不喜欢的礼物送给别人。
也许你看了这个故事,就会发现自己身上也有我朋友的这种毛病。虽然我们知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意义,但我们却无法做到,哦不,应该是只能偶尔做到。我们言行不一致,我们经常口是心非,我们的心还会不时地被自私蒙住,我们会因此而忘却一切美德,一切道理,这往往是会让我们后悔的,但很多人也会不以为意地忘掉这些事情。我们太自私,不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我们的不对。
如果孔子活到如今,肯定是不希望我们这样子的吧。但“人无完人”孔子也不一定做得到没有私心吧,所以,别管他,因为“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啊。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想,这句话大家一定都很熟悉了吧!这是2500多年前,孔老夫子说的一句话。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用自己的一颗心去帮助别人、感化别人,将心比心,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设身处地的为别人想一想。准确的说,就是:种豆得豆,种瓜得瓜。
我们要同农民伯伯一样,在春天播种,在秋天收成。而我们在生活中的唯一不同就是,要以一颗善良的心去帮助别人、理解别人、感化别人,将“文明”与“宽容”栽在他人的心灵的土地上。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干什么事情多要先站在别人的立场上先想一想:
医院里的那些在生死边缘痛苦的挣扎的病人;在医院里的那些在生死边缘痛苦的挣扎的病人;想想那些在街上乞讨的老人与孩子;想想那些因为天灾而在水深火热之中受苦的人们……你的心里总是会泛起一丝丝的辛酸,不是吗?想想看,如果你是这其中的一员,你会希望自己被别人看不起吗?我想没有。其实,每一个人都有在这个世界生活下去的权力,不,应该是每一个生物,每一个生命都有权力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权力。即使是那些做错了事情的人,也是有法律来惩罚他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别人想想,别人也会为你着想。要以自己的真诚与真心去换取别人的真诚与真心。
孔子把“恕”作为可以终生奉行的一个字,我们是否也该把“恕”作为自己终生奉行的一个字从而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呢?只要我们每位教师凡事都能切实从家长及学生两方面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思考问题、理解问题,从而真正做到“自己不想、不愿意、不喜欢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绝不能因为自己而发生在别人身上”即真正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我们的师德师风建设一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 卫灵公》:“子贡问曰:‘有一言可以终生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全句解释是――子贡问道:“有一个字可以终生奉行吗?”孔子说:“大概是‘恕’这个字吧!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不要强加给别人。”
当时,孔子把“恕“作为可以终生奉行的一个字,他对“恕“的解释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几千年后的今天,在我们大力倡导师德师风建设的时候,我们是否也该把“恕“作为自己终生奉行的一个字从而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说明一下我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解,即:“自己不想、不愿意、不喜欢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绝不能因为自己而发生在别人身上“。据此,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恕”,同样可以作为我们教师终生奉行的一个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观点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从家长的角度来说。在我们教师群体中,无一不是家长抑或将来也要成为家长,我们的子女必在(或曾在、或将在)某一学校接受某一阶段的教育。作为家长,我们希望自己的孩子遇到什么样的老师呢?我想,所有家长的答案应该都不会脱离以下内容:要有责任心;要有爱心;要有(教学)水平;要有好的教学方法(学生喜欢且能“应付”考试);要有礼貌得体的言行;要有榜样意识――“身正为范”嘛;要有广而丰富的知识面;不要无缘无故地开展有偿补课(更有甚者,上课“点到为止”,从而让学生非参加有偿补课不可。);不责骂、处罚学生,等等。也就是说,作为家长,我们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遇到不负责、没爱心、没水平、低俗、势利、无榜样意识、常责罚学生的老师。既然如此,作为教师,我们不妨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和以上家长的答案逐条对照一下,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家长心目中希望遇到的教师形象呢?亦或是有丁点儿符合家长不希望遇到的教师形象呢?如果我们作为家长,深切地思考以上家长的“希望”和“不希望”,思考“己所欲”及“己所不欲”是什么,既然“己所不欲”,那作为教师,我们有什么资格、有什么权利让此“不欲”因为自己而在别的家长身上发生从而“施于人”呢?
其次,从学生的.角度来说。我相信所有教师都是从学生阶段过来的,我们不妨回忆、思考一下,在我们曾经是学生的时候,我们喜欢的,甚至至今都难以忘怀的老师是谁?是哪些?他(她)们的形象是否符合前述家长的“希望”?在当时,偶有自己不甚满意的老师,我们心里又是怎样想的呢?是不是希望老师也站在自己的立场来替自己想想?我想答案也是肯定的。今天,如果我们真的能站在学生的立场来看待、思考问题,亦真正想想“己之所欲”及“所不欲”,既然“己所不欲”,那我们作为教师,又有什么资格和权利让此“不欲”也因自己而在学生身上发生从而“施于人”呢?
所以,只要我们每位教师凡事都能切实从家长及学生两方面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思考问题、理解问题,从而真正做到“自己不想、不愿意、不喜欢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绝不能因为自己而发生在别人身上”即真正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我们的师德师风建设就一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今天中国式的教育考试制度,就好比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盛行的科举制度,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你追我赶,最终只有精英份子才能挤过桥,其余的纷纷逃脱不了当落水狗的下场。分数录取线就好比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中的“一夫”,给理想丰满而成绩不优秀的学生当头一棒,震得他们两眼无神,心神俱碎。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反思我们的教育是否不符合时代的发展,社会有没有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孔子之道?
要说隋唐时期举行的科举制度,那无非是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而制定的选拔人才的方法,直至明朝这一刻靠制度更是展现的淋漓尽致,文字狱层出不穷,统治者只想把那些狭义的思想灌输给天下,好为自己博得”普天之下唯我独尊“的功名,不得不引得一片唏嘘。其实现在的中国教育何尝不是这样呢?在中国,要求学生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也就是说国家以及人民寄予我们非常”高“的期望,他们认为中国的孩子具有非凡的天资,是聪慧的,有能力的,但是,却从没体恤学生本身的思想。学生一方面在学习上苦不堪言,另一方面还得承受家长厚厚的期望,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才,望子成龙,而且绝大部分肯定的认为只有读书才能够出人头地,无论是在思想上,语言上,动作上,都严格要求孩子,轻则说,重则打。读不好就是对自己的不孝,读得好皆大欢喜。我们真的应该反省,到底有没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曾经就有不少父母寄予孩子太大的厚望,因为孩子高考分数线差几分考不上重点大学就一味的责骂孩子,最终年纪轻轻的孩子因为承受不了父母的责怪以及舆论的压力,从楼上一跃而下,用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是的,分数固然重要,但学校到底教给了孩子些什么,除了课本上的知识,还会教什么?他们毫无疑惑的认为读好书就是人才,人才就能帮助国家兴旺发达起来,就能实现中国的”复兴“之梦,可是我要说这个观点是不可取的。学生逃课,旷课的人与日俱增,打架斗殴也不在少数,甚至有学生因为鸡皮疙瘩点小事就将自己的老师直接刺死,我们应该反思。除了成绩,是不是还应该更加注重学生们的心理素质,道德修养的培养。是不是不能再一味的追求重点高中或是其他的不是学生所喜爱的?我们是不是不能再:”己所欲,施于人“?
孔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值得中国式的教育彻底反思一回的,是不是应当”因材施教“而不追求完美?人生来就会有瑕疵,但每个人都有他们的优点所在,如果人们能够更善于并利用这一点,那我想中国的复兴之梦将更快实现。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一句多么伟大的啊!它的意思就是:自己不愿意去做的事,切勿强加给别人。
孔子所强调的是,人应该宽恕待人,应提倡“恕”道,唯有如此才是仁的表现。它出自《论语·卫灵公》。全语是:“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生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表达了孔子教育我们在处理人际交往事的时候,要有宽大的胸怀。自己都不愿意去做的事,别人怎么会愿意呢?自己所讨厌的事物,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人身除了要看重自己外,还要尊重他人。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儒家的伟大思想,也是中华民族不可打破的信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这样做呢?大部分的人都以自己为中心,只故自己的感受,却忽略的.别人。
对于一个命题,我们要做全面的分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不能的地推出“己所欲,施于人”。“己所欲,施于人”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命题的否命题,否命题并不必然成立。己所不欲,只是不能强加给别人,但是如果对方愿意,则不属于“施”的范围。己所欲,别人未必所欲,所以也不能强加给别人。
总的说来,无论是否“己所欲”,都不能“施”即强加给别人,给别人的东西,只有一个标准,即别人自己是否愿意,而不能依据我们的标准来强加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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