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正值秋天,在那个平凡的秋天里,叶子裹上了金装,水果也成熟了,而我的“熊”弟弟出生了。
他刚出生时,还蛮帅的,当他被抱出手术室时,哇哇大哭,可哭中还带有一丝笑容,你是没有亲眼所见,要不你真的会爱死他的。水汪汪的眼睛,樱桃般的小嘴,圆圆的小脸蛋,我真的说不出为什么爱他了。至今经过了九个春秋,他长成了名副其实的“熊”弟弟了。
唉!他那圆滚滚的肚皮就像个皮球儿,那双下巴简直太明显了。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一切还不是因为他贪吃造成。走,我们来回放一下他吃早饭的过程。瞧!他拿着一个大碗,已经等候在饭桌上了,饭菜一就位,他拿起勺子猛地吃了半碗粥,接着拿起叉子叉起一块肉,这下可好了,肉刚要舒展一下身子,就已经被我的“熊”弟弟吞进去了。不到五分钟,一碗粥就已经被他解决了。你说这是不是他刚上二年级就八九十斤的原因?
人壮了脾气也大了,我就不小心踢了他一脚,他就一拳又一拳地打起我来了,恨不得把我打死,这就还原了熊的那种降龙十八掌的劲,差点没把我打没气儿。他还生气地对我说:“以后还敢不敢啦?”我此时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儿,小声地对他说:“不敢了,不敢了。”
虽然有时惹到弟弟会被打人,但大多数他还是很听我的话,我为有一位“熊”弟弟感到十分开心。
我有许多朋友,他们各有所长,有的知天文,有的晓地理,还有的可是全能啊!比如十项全能“小林子”。
她有一项“强迫症”——追求完美,要把每一件事都做得完美无缺。比如她那能说会道的小嘴,每节课都要发表自己的意见,语出惊人让我们啧啧称赞。我们问她为什么,她说:“那可是上课,我要让自己上一堂完美的课!”
在课余的闲暇时光,她也是严于律己,一闲下来就会给自己找事做。我每每请教她问题时,总看见她怀里捧着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那眼珠子从不离开书本。我在旁站了好一会儿,不知不觉也随着她看了进去,等到发现我,她大喝一声“啊!”我这个“不速之客”可把她吓到了。看完了书,她还会将书中的内容写下来,上次编撰的课本剧还记忆犹新,瞧,她哭哭啼啼在做什么呢?原来是在演红楼梦呢!看着她看书痴迷的样子,我时常都不忍心去打扰她。好不容易等她来找我聊天,她那能说会道的小嘴说的尽是她看的课外知识,这哪是聊天呀,我可是听她上课呢!
她还有一双灵活的手呢!在一次编织比赛中,她编得最快,不仅快,还整齐,只见她的手指紧握木签,木签引着绳子穿来穿去。我们赶紧向她请教,这时候,她能说会道的嘴巴又说开了……
真羡慕她,我也要向她看齐,让我也成为心目中的自己。
牛奶爷爷是每天早上给我送牛奶的一个爷爷。他的背有点驼,他每天像闹钟一样准时。
每天早上,我洗刷完毕正需要一杯牛奶时,门铃就会叮叮当当地响起来。我不用看,肯定是牛奶爷爷。打开门,我就会收到两瓶牛奶和一张刻着皱纹的笑脸。每天如此。我感觉到,牛奶爷爷每天给我送来的不仅仅是早餐,也是一天的快乐。
有一天,下着倾盆大雨,雷打的也很凶,我想今天牛奶爷爷肯定不会来了,当我正有点失落的时候,门铃叮叮当当地响了。天啊!牛奶爷爷来了,他从袋子里取出两杯牛奶给我。我看到老爷爷的头发上滴着雨水,便跑到阳台拿出一把伞,想送给这位牛奶爷爷,可等我回到门口,他已经走了。我把门关上,心想:“这么大的雨,爷爷连伞也没打一把,就在外面淋着雨送牛奶,他真是太辛苦了。”我后来听楼底下的小孩说:“这爷爷的确辛苦,春夏秋冬,不管什么坏天气,没有一天没送牛奶的。”
第二天,牛奶爷爷又来了。我突然好想表达一点什么,于是,我从压岁钱里抽出两百块钱给他,他吓了一跳,说:”孩子,你可别这样,我要是收了你的钱,我的这份工作就没了啊。”说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我对牛奶爷爷说:“其实,我就是想谢谢您。您路上慢点走啊。”
第三天,过了七点门铃还没响。我在门口等着牛奶爷爷,我老远就看见一个人,他提着牛奶往这里走,咦,怎么不是牛奶爷爷了,怎么是个叔叔送牛奶呢?那个叔叔走向前来,给我两瓶牛奶就走了。我愣了一下,然后冲到楼底下问那个叔叔:“牛奶爷爷怎么没来呢?”他说:“牛奶爷爷昨晚生病了,以后都不会来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到牛奶爷爷。牛奶爷爷我有点想你了。
亲爱的眼睛:
你好!
很高兴能给你写一封信。眼睛,我真心感谢你让我看见所有的东西。可是,最近你近视了。以前,我看什么东西都很清楚;现在,我看远处事物不清楚了。唉,都怪我平时没好好保护你,写作业的时候头太低,不好好做眼保健操。唉,我真后悔!
眼睛,自从你近视后,鼻子、嘴巴、耳朵、手、脸都很同情你,一直让我保护你。它们天天“说”,可是我就是不听。你看,现在你近视越来越厉害,我终于知道它们为什么要“说”我了。唉,早知道这样我就好好保护你了。
眼睛,我真对不起你,我真想回到你不近视的时候,然后好好保护你。可这根本不可能。有一次,妈妈看见我前面的刘海长了,说:“琪琪,都遮到眼睛了,下午去剪剪,要不会挡视力的。”可我根本没放在心上。现在,我的视力真的有问题了,后悔啊。
眼睛,最后我还是要对你说一声:“对不起!”
我有一个朋友叫李卓凌,她很会跳拉丁舞,是我们班的“舞蹈女王"。
她爱跳舞,一有空就去练舞蹈。每一次体育课解散时,她都拉着我和夏悦去大堂练舞蹈。她会跳许多舞蹈,比如:伦巴、恰恰、牛仔……每个舞蹈她都很拿手,所以她上的是金牌舞蹈班!
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了比舞大会,她参加了。我问她要表演什么,她说她要表演伦巴。果然,在那几天的体育课的解散时间中,她一直在练伦巴这个舞蹈。
终于,比舞大会的比赛时间到了。我看着前面选手的精彩表演时,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9号选手请出场,”主持人宣布。这时,台下的观众们还在交头接耳。李卓凌穿着舞蹈服出场了。霎那时,大家都安静了下来,只有节奏分明的音乐在大堂澎湃着。只见她动作紧凑,面带微笑,节奏有力,舞姿优美,吸引了每个人的眼球,大家不时爆出热烈的掌声。舞蹈结束了,她走下场来。大家仍然觉得意犹未尽,还想继续欣赏她的表演。终于她在比舞大会上获得了一等奖,我们班的同学们都夸她为“舞蹈女王“。
李卓凌正是凭借坚持不懈的刻苦训练,才获得了“舞蹈女王"的美誉。
“哈哈!哈哈。”一阵阵轻快的笑声从我家传出,因为我家又多了一个新成员,那就是我的表妹。一晃两年过去了,表妹长大了,她哪一张会说话的小嘴和那些“小大人”的行为,常让我们家充满欢笑声。
表妹最喜欢的就是吃。每天我一下学,她就把我拉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说:“姐姐,给我弄点好东西吃吧。”如果我说我没有好东西,她就开始咧嘴,露出一副委屈的要哭的表情。害得我只好去小商店给她买东西吃。只要她一听到有什么吃的,就会立刻跑过来。这样也好呀。可她什么都爱吃,就是不吃饭。一看见有人拿着饭碗去找她,他就会躲得远远的,有时候还会藏起来,让我们哭笑不得。
她的嘴特别巧,什么都会说。那天妈妈打扫卫生,满满一大桶垃圾 。因为爸爸不在家,妈妈叹了口气说:“没人帮我倒垃圾了。”边上的小表妹看着妈妈,突然说:“姑姑,长大了我给你倒垃圾。”妈妈看着她那认真的样子,不由得笑了起来。还有一次下楼时,我对她说:“你来追我好不好?”她一本正经地说:“不行,下楼时不能跑,记住了吗?”我一下子愣住了,像是被老师教训的学生一样低下了头,惭愧地说:“记住了,我以后不会再这样做了。”旁边的.大人们都是一阵大笑。小表妹又说:“还有你们,以后不能那样笑,知道吗?”大人们一愣,接着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我的小表妹,她还是我的跟屁虫。我一到家,她就跟着我形影不离。我去学校,她哭喊着要跟我,我去睡觉,她也哭喊着追我。我只要一离开,她就哭闹的不行。每次都要让人哄半天。哎,我的小表妹,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
亲爱的“大眼睛”:
你好!
也许你不认识我,其实我也不知道你的名字,更不知道你住在哪里。我是在一张“希望工程”的宣传画上认识你的。照片里,昏暗的教室,黑乎乎的,脏兮兮的课桌,破烂烂的。可最吸引我的还是你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似乎向我们诉说着什么。我读懂了,你的眼神想告诉大家:我渴望获得知识,想读书!
看着你这双求知的眼睛,我感到非常羞愧:我拥有整洁的教室,宽敞明亮双温暖,还有现代化的多媒体电脑呢!我从来不用担心交不起学费,更不用担心失学。可我却不喜欢学习,总觉得没兴趣。直到我看了你的照片。谢谢你“大眼睛”,你让我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还让我明白,我正处在幸福之中。
如果你同意的话,我想让你来我们学校,和我们一起读书。到那时,你就能我们一起坐在宽敞的教室里,享受现代化的教学;到那时,你就能和我们在操场上跑呀,跳呀,享受童年的快乐……
如果你愿意交我这个朋友,就快用信封上的地址与我联系吧!在信里,你可以跟我说说你的学习情况,介绍你的家乡,还可以说说属于我们同龄人的悄悄话……。虽然我们相隔万里,还不熟悉,但我坚信,我们一定可以成为好朋友。
最后,
祝你生活幸福,学习进步!
你远方的朋友 利普飞
20xx年2月27日
嗒嗒嗒,哪里逃,吃老子一枪!嘿,不用看,我都知道这又是枪王在上演枪战大戏呢。
说起我们班这位大名鼎鼎的枪王,他对枪的热爱可真是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家里收藏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枪,平时和同学聊起天来也是三句话离不开枪,就连做操时也情不自禁地摆出端枪射击的姿势,真是名副其实的枪王。
枪王不仅爱玩枪,造枪也是一把好手。一次他从书包里掏出十几张彩纸,聚精会神地开始制枪大业。他低着头,抿着厚厚的嘴唇,两条粗粗的眉毛时而皱起,时而舒展,一双不大的眼睛精光四射,好像不是在折纸,而是在实施一项伟大工程。有同学给他打招呼,他不理不睬,充耳不闻;当别人拍他时,他突然抬起头,一副被人打扰了很不爽的表情,眼中充满怒火地大吼一声:别烦我!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造纸机枪。
再看看他手中动作,两只胖乎乎但却十分灵巧的手上下翻飞,像穿梭似的前后左右来回晃动,直看得我眼花缭乱,叹为观止。那一张张彩纸在他那双充满魔力的手中,翻腾跳跃,不停地变换着形状,好像是有了生命似的,随着他的心意变成了一块块形状各异的机枪零件。最后是零件组装,只见他拿起两块零件,小心翼翼地从缝隙中插进去,为了保证牢固,插好后还使劲按了按。有时候零件组装上后发现不合适,他就再小心地拆下来,仔细观察桌上的零件,重新挑选最适合的插上。哈哈,组装好了!他洋洋得意举起大枪,做出了一个帅气的射击动作。班上的机枪爱好者纷纷围了过来,哇,牛啊!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起这把新枪。枪王再一次收获了一波崇拜。
你们猜出来了吗,枪王是谁?哈哈,他就是郑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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