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实验当中,当有多种选择时,有较多的人驻足,却只有极少数的人购买。在选择少时,反而没有那么多人驻足,但却有更加多的人购买了。这次实验道理是,可
但是我方认为,可选择的机会多了,是一件好事。
因为可选择的机会多了,才更加的明确自己的目的。现在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只有一种机会可以走向成功。所以我们认为,只要有更多的机会,才能更加全面的培养我们自身的素养。
对方辩友刚刚提到,那若是选择的机会变多了,人们不就可以偷懒了吗?然后还会犹豫自己是否要做出决定,这并不利于培养
但是对方辩友你是否想过?机会从来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现在世事纷杂,坚持自己的内心确实比较困难,但是机会更多了,那我们不就更加容易能够知道什么才是最适合我们自己的嘛?就比如说实验中的人们,当有二十四种果酱供我选择的时候,我一一品尝之后,最后发现自己并不爱吃果酱,那么我没有买果酱的钱,可以用来买我其他想要的东西。但是如果我喜欢吃橘子果酱,那么不论陈列出二十四种还是六种果酱,我都只会买橘子果酱,这跟卖多少种果酱似乎没有多大的关系。那如果是这个二十四种果酱没有一个我喜欢吃的,只要我足够坚持自己内心想要的,那么我一定会转身离去。
大家都知道,著名的文学家鲁迅先生早年是学医的,那么难道在他的面前只有学医是一条道路吗?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后来鲁迅先生为了救国弃医从文,这不正是从文这个机会让鲁迅先生更明确的要救国这个目的的吗?
那么对方辩友可能又会说,如果选择的机会变多了,就像是从单行道变成了无数个十字路口,大部分人可能会犹豫不决,更难去下定决心选择。
没错。但是我方不否认。可供选择的机会多了,人们会偷懒这种情况发生。但是,在远古的时候,人们只能靠打猎而生存时,不是也还有懒人不干活坐享其成的这一类的人吗?由此看来这是一种社会现象,与机会的多少构成不了多大的联系。
在这个时代的生活中,我们什么时候没有彷徨过?有什么时候没有迷茫呢?只有在明确目标的时候,我们才不会彷徨,才不会迷茫。我可以去尝试着走不同的路,因为只有走过不合适自己的路,我们才能知道这条路到底是不是适合自己。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可供选择机会多了是一件好事。
生活就是这样,选择一些,放弃一些,没有什么可后悔的,重来一遍也许还一样,但也没有那么多失而复得和圆满结局,我们是自己的主角,也只是别人生活的注脚。坚持或放弃,怎样选择都没关系,只要是自己的选择,就不会错。
不该拥有的东西,就应该舍弃。一只小壁虎被蛇咬住了尾巴,它拼命地挣扎,尾巴断了,小壁虎得以逃命。 一位农夫见了,对小壁虎说:“你这可怜的小东西,刚断了尾巴,是不是很痛啊!”小壁虎含泪点了点头。“来,我给你包扎上,这草药是止痛的。”农夫拿出一包草药说。“不,我很感谢这疼痛,因为是痛让我知道自己还活着,而且,你包扎了我的伤口,它怎么能长出新的尾巴来呢?”说完,小壁虎带着钻心的疼痛爬走了。必要时也要牺牲一些来保护最重要的东西,就像壁虎断尾逃生.壁虎割舍了尾巴,用尾巴来吸引天敌注意,换回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一样。
伽俐略放弃了自己的自由,誓死捍卫自己的学说,才使牛顿得以站在“巨人”的臂膀之上。
比尔·盖茨放弃了自己在哈佛大学的学位,投身商海,成就了二十世纪,人类世界的一个神话。他们都作出了放弃,他们的放弃换来的是成功。但并不是每次放弃都意味着成功,其间必须经历的痛苦是常人难以想像的。但是如果没有放弃便决不会有他们的成功。
生活中,绝不是什么东西都能获得,有时候不得不学会放弃,而有些人在放弃的同时又追寻到了另外一种完美。
人生在世有许许多多的选择,我们知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果一与二之间你只能选一个,你又该如何选择呢?
今天,刘老师让我们在一张纸上写下了几个词语:快乐、友情、亲情、健康、金钱、自由、资源。这七个词语对我们来说都很重要。但刘老师说:“必须要依次划掉,最后只留下一个!”真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看到了这个词语,我不禁喃喃自语:“我不想选!我不想选!”后来我想了想,觉得金钱乃身外之物,没有了它不一定就不快乐了。想到这里我毫不犹豫地划掉了它。
第二个被我划掉的是“自由”这个词。因为我觉得,即使你失去了自由,不能随心所欲。但是你有家人朋友的关爱,你也能收获快乐,这样也不算是坏事。鲁迅也曾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所以我选择了“自由”。
在剩下的词里面,我划掉了“资源”、“快乐”还有“健康”,因为我觉得它们都没有“亲情”和“友情”重要。亲人和朋友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希望,也是我前进的动力。
这一刻,我要做最后的抉择了。让我在“亲情”和“友情”中选一个真的很困难。我的脑海里不禁回想起朋友关心我帮助我的样子,回想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同时我又想起家里父母对我的爱和感受到的温暖。经过几番挣扎和思考,我下了一个决定——我选择亲情。因为没有父母,就没有我。是他们给予我生命抚养我长大。
在成长的路上,我们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选择。在思索决定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
云选择山,水选择海。人往高处走,鸟向亮处飞。世上万生万物,都有个选择的问题。作为万物之灵的人,选择更为广泛、迫切、实在。大如治国安帮,小到治家立业,无不面临选择。世上千条路,你选择走哪条?事有三百六十行,你选择干哪行?“男怕干错行,女怕嫁错郎”,说明选择的重要。选择得当,“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选择失当,如逆风行船,阻力重重难达目地,甚至还有风打船的危险。
选择之要在知慧。人生之旅如何选择?是走水路,还走旱路?是走拥挤的大路,还是走僻静的小路?决断时,当开启智慧之窗,用“优选法”选择便捷、好走、适合自己的道路。不妨举个例子:
谈盾是个著名的音乐家,可他刚到美国的时候,却和一个黑人琴手在商业银行卖艺,那是个很能赚钱的好地盘,可谈盾最终放弃了这个地盘,因为他想到大学进修。十年后,当他再次路过那家银行时,发现昔日老友仍在那儿卖艺。而他自己当时已是个国际知名音乐家了,经常应邀在著名的音乐厅表演。
选择进修,替代赚钱,自然更有未来的可能性。智慧是一把神奇的钥匙,用它选择立身之业,不难找到创业的乐园。
选择,当“量材而为”。诗仙李白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人皆可成才,但人与人禀赋不同,才气不同,境况不同,机遇不同。如何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这就需要有“自知之明”,要有认清自己的才能是什么的智慧,自量身材自栽衣。能够跳起来摘着的果子不放弃,跳起来也够不着的果子不强求。路有百条,才有差异,“桥”太拥挤,就绕开它,发挥自己的才能和特长,或乘船而过,或直接泅渡。
达尔文的父亲是位著名医生,他希望自己的儿子继承自己的事业也做医生。可达尔文无心学医,成天收集动值物标本。他父亲对他无奈,又把他送进神学院,希望他将来当一个牧师。然而他的兴趣也不在牧师上,在剑桥基督学院毕业以后,却登上海军勘探船“贝格号”作历时五年的环球旅行,在动植物和地质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采集,经过综合探讨,形成了生物进化的概念。并于1859年出版震动当时学术界的生物进化论巨著《物种起源》。
遭遇危难,应选择“和衷共济”。人生旅途上,难免会遇到无法预料的凶险困厄。当此之际,一个人的力量终归有限,“同舟共济,安危势同”,选择同心协力,共渡难关,亦是一种智慧。
澳大利亚有一个“渔竿和渔篓”的故事:两个年轻人外出旅行,走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迷了路。正在绝望之时,遇到一个钓鱼的老人,他们向老人求救。老人说,从这里出去,走到有人烟的地方,至少有七八天的路程,我手里有两样东西分头送给你们,一是钓鱼竿,一是渔娄,篓里有几条鱼,你们自己选择吧。两个年轻人,一个选择了渔娄,暗想,吃着篓的里的鱼,便可以走出去;一个选择了钓鱼竿,以为有渔竿可以钓鱼吃,自然饿不着。没几天,拿渔娄的年轻人把鱼吃光了,饿死在路上;拿钓竿的青年,当他距离有鱼可钓的地方还有十几里时,再也爬不动了,也饿死了。很多年以后,又有两个年轻人同样因为迷路来到这里,在山穷水尽的时候遇到钓鱼老人,他们也向老人求救。老人依然是分别送给他们装有鱼的鱼篓和钓鱼竿。这两个年轻人比先前那两个人陪明,他们商量,我们不能分开,两个人的力量和智慧肯定比一个人大,我们共同吃着这些鱼去寻找钓鱼的地方。他们一路钓鱼一路前行,10天后,他们成功地走出了死亡之地。
澳大利亚人把这个故事作为他们的座右铭,告诉自己的子孙,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精诚合作,不能自私狭隘:合作可以可以把成功无限放大,自私狭隘只会毁掉前程。这是陪明的格言,这是智慧的结晶。
人生无时无刻不面临着选择,然而选择的智慧尤为重要。错误的选择会使我们后悔不已,正确的选择会让我们如鱼得水。在面对选择时,让我们用智慧选择更好的路,走上更好的人生之路。
西方思想从康德以后发生了“诗性转向”,自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开始,各门学科都调整了视点,力图从艺术阐释入手进入本学科领域,最初的理由是宗教起源于神话,可神话并不是教义,而是艺术作品。进入十九世纪后半叶,如结构主义语言学、存在主义哲学等几乎就是从诗歌研究起步的,存在主义哲学在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理性主义的质疑中,毫不留情地讨伐了苏格拉底对柏拉图灌输的“要追求真理必须走出感情魔障”的论断最终让人失去了“本真”的“此在”,让人无法聆听到神圣的声音,直至丧失了最安全最可靠的“家园”。
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经验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人生道路上有许多需要选择的事情,不同的选择及其相应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因此,正确的选择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无论是初中生还是高中生,好好学习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中考或者是高考的成绩,中考和高考都是人生中重大的转折点。只有取得了好成绩,我们才能够拥有辉煌的未来,前途才能是光明的。那么我们只有选择努力奋斗,才能走向成功的道路。如果有些人没有选择努力,在结果出来之后感觉到后悔,那么努力吧,别再为下次的结果感到后悔了。
唐震在《接受与选择》中指出:“选择的第一属性:选择就是对同一指向的不同对象作出抉择。
选择的第二属性:选择就是自我在对象关系中置于主动的地位。”
选择并不是一件易事。莎莉塞的《选择》中指出:我们以为选择只是自己的事情,因为我们的所有选择几乎都是围绕自己的生活作出的,比如工作、人际关系、财务状况、群体地位、养育子女和遗产等。但是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我们作出的选择深受所处社会文化和群体微环境的影响。所以,选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很多时候,我们会感觉我们以前做的许多选择都是错误的,那么你想想如果你没有做这个你认为是错误的选择,你现在又是否会感觉到那些选择是错误的哪?
对于一个初三的学生,马上就要面临人生路上第一个伟大的选择了,选择报文科、报理科还是参加工作;大学毕业生要选择毕业后找一个怎样的工作等。这些选择都关系着我们的未来,关系着我们未来的生活的好坏。
或许现在我们中的有些人还听命于父母的安排,自己不做决定,遇到要自己做决定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父母也许认为自己的孩子还小,做的决定是不正确的,那你们是否想过如果不锻炼你孩子的判断力,当你的孩子离开你之后谁来帮他(她)最决定呢?所以父母们应该让自己的孩子自己做决定,锻炼孩子的判断力和果断性,并让他们为自己的决定负责,这样他们的行为就不会是那么鲁莽了,做事也会经过大脑、经过慎重的思考。这对孩子们长大以后是很有帮助的。
总之,我们要记住选择是很重要的,不同的选择有着不同的结果,正确的选择会把我们带上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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