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别人送了爸爸一只小狗,我一见就爱不释手,它黑白相同的皮毛,摸上去光滑柔顺,它胖嘟嘟的小样子,很惹人喜爱,于是我给它取了个名儿——丢丢。
有天回家路上,我在家楼下,被一大黑狗挡住了去路,那大黑狗样子很凶,两只眼睛放着绿光,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吓得我直冒冷汗,就在这时,丢丢从楼口蹿了出来,它冲到黑狗面前,放声大叫,尽管丢丢矮黑狗半截,但丢丢一点也没有害怕的表情,通过大叫激怒黑狗,并利用快速奔跑引开黑狗,保护我的安全。
回到家里,我的心里像悬着一块石头,总是掉不下来,我很担心丢丢会出事,没过一会儿,丢丢回到了家,拖着一只脚,左后腿上有一个被咬伤的印子还在淌着血,头上冒着汗,全身上下的毛都蓬乱了,一根小尾巴有气无力地耸在腿间,却没有***。我很担心丢丢会有事,急得团团转。爸爸闻声而出,看了看丢丢,哈哈大笑:“没事,这点儿小伤,一会儿就好了,没事,没事。”虽然爸爸对我说丢丢没事,可是我还是很担心它。
这就是丢丢,虽然大胆,却不乏智慧、可爱,也会隐忍,真是一只好小狗!如果你认识它,一定会喜欢上丢丢的!
这就是丢丢,这就是我的小狗——丢丢。
在我的老家,有一只我最爱的八哥狗“乐乐”。 乐乐长着一双葡萄般大小的眼睛,忽闪忽闪的。身上灰色的绒毛,使人摸起来十分舒适,安很胖时,在远处看,就如一块正颤动的肥肉。它经常在我吃饭或吃零食时,就会双“手”趴在我的腿上,表现出一副可怜样,口水也一直在流,好象在说:“唔... ....给点好吃的吧!”乐乐什么都好,就是有两点不好:一是十分懒、二是不爱洗澡。 它是怎样懒的呢?下面我来介绍一下吧。 有一次,爷爷、奶奶等人都有事出去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家看电视。不经意间已是12:00了,突然想起乐乐还没吃中饭呢!我大声喊:“乐乐,要吃中饭啦!”一般情况下,它都会飞奔着跑过来,像是赶飞机似的。可今天为什么没来哩?它会不会被饿死啦??我越想越害怕,赶紧三步并二步地跑了过去,可一过去才发现乐乐正坐在那里,张大嘴巴,正等我来喂它呢!这就是如此懒的乐乐! 乐乐还十分不爱洗澡。每当我们喊“洗澡”这两个字时,它就好象过敏了似的,“嗖”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桌子底下,死活也不肯出来,直到我们吃饭时。有一次,又要洗澡时,我们先不喊那两个字,让我来利用它那贪吃的性格,给它吃一大块牛肉,待到它吃完,吃得饱饱的时候,我们再喊“洗澡。”只见它吓了一大跳,赶紧站起,刚想跑,只听“扑通”一声,它倒在地上,四只又肥又短的小腿在空中乱抓着,由于它太胖,半天都没起来,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嘻嘻,我家的乐乐可爱吧!
小狗是一种可爱的小动物,乖巧,驯良,做事警惕,很讨人喜欢。它们虽然有时也咬咬人,却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常吃的是肉和火腿。它们面容清秀,眼睛闪闪发光,身体矫健,非常机灵,非常可爱。玲珑的小面孔,衬上两颗宝石般的会说话的棕色眼睛,显得格外可爱。尾巴总是摇来摇去,对谁都表示欢迎。它们常常躲在你的影子下,像人们在树下乘凉一样。可以说,小狗真是个大懒虫。
小狗喜欢睡觉前在窝边走几圈,不论那个窝有多安全,他们都要确保一下。科学家做过一个实验,在一只小狗的窝边撒上主人的气味。小狗来后,它还是在窝边走几圈,然后才安然入睡。所以,小狗的警惕性特别高。
小狗看起来总是一副困困的样子,不论你做什么,它们都懒懒散散地躺着;不过,你要是拿出他们最爱吃的肉或火腿的话,它们准会一个劲儿地使出“萌劲”来要吃的。
小狗特别可爱,不论是谁家的狗,你只要看着它,你就想摸摸它。因为狗狗的“萌劲”儿可厉害啦!一会儿在地上趴着,眼巴巴地望着你手上的食物;一会儿又跳进你怀中,挣扎着要抢走好吃的。虽然你很讨厌他这样,但一看它们那“萌劲”,你就忍不住给它们一点儿。
小狗是可爱的,也是调皮的正因为它们有这样的特点,所以我很喜欢它们。
今天,爸爸又给我们家带来了一个新成员——欢欢。
欢欢是一只刚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它的毛是黑白相间的,还有两只灵巧的耳朵,乖巧的尾巴以及短小的四肢,看上去长得非常可爱。
欢欢刚来到我们家时,不太爱活动,晚上总是叫,吵得我们睡不着觉,可是适应了几天之后,他就在院子里来回的跑,晚上也不叫了。欢欢晚上一般晚上都睡在院子里的木瓜树下,而且每天很早就醒了,仿佛是在等着吃早饭呢!
每次我给欢欢喂东西吃时,都是嚼一些火腿肠和馒头以及一些牛奶让他吃。因为它现在还小,嚼不动硬的东西。而他每次吃饭时,都要先用鼻子闻一闻,尝一尝好不好吃,如果不好吃的话,它就会知趣地走到一边,并且无论你用什么办法,它都不会吃,真好玩呀!
每天下午六点左右,我都会带欢欢出去玩,他高兴的时候,就会不停的摇尾巴,并在草丛中蹦蹦跳跳的。如果它生气时,就会“汪!汪!汪!”的大叫几声,甚至还追着我跑呢!可如果它感到很热的话,就会把舌头给伸出来,好像在说:“这天可真热呀!”
我的小狗可真可爱!我爱我的小狗!
在我外公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京八狗,它的名字叫——点点。它一身的棕色皮毛,头又圆又大,黑黑的眼睛像一颗珠子,眼睛下面有一个圆圆的鼻子,却很小,虽然小但是非常灵敏,有一小点气味它都能分辨得出来。它的四肢很发达,体格矫健,再加上那威武的神态,简直就是像一个保卫国家的战士。
点点非常有趣可爱。它吃饭的时候特别奇怪,吃一口东张西望,再吃一口还是东张西望,好像有人给他抢似的。点点跑步也非常快,有时候我都跑不过他。点点睡觉总刻醒来。家里人出出入入,它从来不叫唤,如果有陌生人一进来它就会“汪汪汪汪”是习惯把耳朵贴在地上,只要有点点动静它就会立的叫。
点点除了可爱、有趣、还调皮着呢,有一次,我回外公家,进了家门就把我的鞋脱下放到鞋柜上。这时,我的好朋友牛牛在外面喊我出去玩,我高声地答应者,急忙就找我的鞋,可奇怪的是,鞋柜上单单少了我的鞋,我把鞋柜都找遍了,也没有踪影。我暗暗嘀咕起来,真是见鬼了吗?刚刚一会,鞋子怎么就不翼而飞了吗?我怀疑是爸爸不让我出去,故意给我藏起来。就对爸爸发起脾气来,非要爸爸还我的鞋。爸爸一脸的无奈,找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有见我的鞋。我开始大哭大闹起来,全家都惊动了,都帮我找鞋,可结果还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没有找到。就在全家人纳闷的时候,点点慢吞吞从窝里爬出来,嘴里叼着正是我的一只鞋,摇着尾巴,讨好地在我的腿边晃来晃去。哎哟,原来罪魁祸首是点点呀,弄得我这是哭笑不得。
月亮的第一个朋友是星星,可爱的小狗的第一个朋友是骨头,缤纷的蝴蝶的第一个朋友是美丽花朵。
在回忆中,我的第一个朋友有白白的毛发,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一个湿湿的黑色小鼻子,那就是一只可爱的玛尔济斯。那是我在三岁的时候我爷爷送我的礼物,我会把它列为“第一个”朋友的原 因,是因为它很可爱,很会做好笑的事情,除此之外,它也很会撒娇。它为我带来安全感,带来欢笑,也带来光芒。他给予我一种开怀大笑的感受,就像一枝甜甜的棉花糖。
我和我的好友之间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就是,它有一次脚受伤,虽然过了几天之后,它的脚好了,但在一个不小心它又跌倒了,所以又要带它去看兽医了!我跟它一起玩球、跑步、溜滑梯等等。因为它,我改变了害羞的个性,我最喜欢它的糊涂,因为这样它就可以逗我开心,让我敞开心房。
现在的它正在天堂上自由自在地生活,虽然它不在人世,但我和它一定还是永远的“第一个”好朋友的,和它的回忆会永远在心中。我想对它说,我很想念它,希望它已经投胎了,不要再当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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