蝉鸣的聒噪搅乱人的心绪,我站在写字台前,提笔润墨,下笔却在宣纸上印出一朵朵“墨花”,好不让人烦心。
不写了。我把笔一丢,自己一人在一旁生闷气。前来送茶的父亲仿佛看出了端倪,也坐在我身边,不语。
良久,父亲那充满磁性的声音传入耳里:“走,和我去见一个人。”我默应着,和父亲出了门。七月的太阳毒辣地试探人们的耐力,使人挤出了一身臭汗。我跟着父亲在小巷子里七转八转,来到了一所屋子前。
门是木制的,在沿两边刻上了一副对联,字十分苍劲有力。推开门,一位老人正顶着烈日在地上画些什么,头上已冒出层层汗珠。
“李老,原谅我冒昧登门啊。”父亲很熟络地跟老人打起招呼。老人也慢慢直起身,笑着答道:“没事,欢迎,欢迎!”趁他俩交谈之际,我跑进地上瞧瞧是什么,呵,是诸葛亮的名篇《出师表》哩。这字的风格与门框上的对联大致相同,不过,字里行间又透露出一份清新与平静。
我起身,发现那位老人正看着我。他邀请我们进屋去,我应允了。一进屋,南墙的墨香味扑鼻而来,清朗苍劲的字体跃然于墙面。老人要我写几个字,几番推脱后,只好提笔写了一个“學”字。老人略微看了一会儿,便在旁边也写了个“學”字。正当我把两字进行对比,有些羞愧时,他抓住我的手,在纸上写了个“學”字。
在触碰到他掌心的那一瞬间,我惊了一下。由于长期习字,他手上早已磨出了老茧,苍老但有力。写完后,老人笑着对我说:“你有天赋,只是少了那么一点耐力。要记住,心静,方能成大器。”
带着老人的叮嘱,我重新站在书桌前。提笔,润墨,回锋,收笔。仔细查看,已有很大进步。
以后每当我心情浮躁,沉静不下心来时。我总会想起老人的话和手掌中的茧,这时心情总能冷静很多,脑海里还会浮想起,那个午后,那个影响了我的老人……
“雷锋”这个名字众所周知,他是党的好儿子,一位好战士,虽然雷锋叔叔年仅22岁就牺牲了,但他的英雄事迹却名垂千古。
雷锋叔叔日记里有这么一句话: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的确,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做不完的!我们应用有限的生命为人民多做些好事,有益于人民的事,这样生命才有价值和意义。和雷锋叔叔比起来我就太惭愧了,以前我不怎么做好事,基本上都是做坏事,了解到雷锋叔叔如此舍己为人时,我明白我要想改变自己,做有“意义”的事是必不可少的。我以后会尽力学习他的为人民服务、舍己为人的精神!
雷锋叔叔他的“钉子”精神,也值得我学习!做什么事都是挤时间钻研!我以前学习却从不认真,马马虎虎,能偷懒的地方就偷懒,把学习当成一种负担,不是为自己而学,而是为父母而学。自从了解到雷锋叔叔为工作、学习都非常认真、刻苦钻研时,我也暗下决心认真学习,为祖国效力读好书,做一个有能力、出色的人!把学习看成一种乐趣,为自己的将来而读书。
雷锋叔叔勤俭节约,一双袜子烂得不能再烂了,还舍不得扔掉。但他却向政府、灾区捐了不知存了多久的200元钱,那时他每月工资仅6元!有许多人都说雷锋叔叔“傻”,我却不这么认为,雷锋叔叔有着高尚的品质,自己节约捐给别人,这是多么无畏的舍己为人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现在,在我们身边都有一种不良的风气,许多人平时花钱大手大脚,但有什么慈善捐款活动都置之不理,自私自利,一点都不为国家想想,为社会想想,为人民想想。我要认真学习雷锋叔叔无私、舍己为人的精神!
雷锋叔叔生命虽然短暂,但是很光辉,您的精神是永垂不朽的!我会牢记您的各种高贵品质,把它们融入到我的生命中去!
经历了这么多才发现、原来那个最疼我的人一直就在我身边——爸爸。
1米73的身躯支撑着不足115斤的自己,削瘦的脸颊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生病时仍然会威严地在工地上发号施令,言词中有种让人不可违抗的感觉。
爸爸很少跟我说话,为了这个家,他必须很努力地工作工作再工作,常常会加班到第二天早上2点。看着他布满血丝的眼睛,总会忍不住心疼,可是我却无法接近他。他匆匆的脚步甩下了我,焦急、烦躁的表情阻止我,让我远离他。爸爸像是一头易怒的狮子,以至于我看见他想躲着他,却又想关心他。毕竟,他是为了我们的。
爸爸会努力满足我学习上的一切要求,他支持我的兴趣爱好,不会逼我做我不想做的事情。他只是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说话时总是有总冷冰冰的感觉,我能意识到他的.爱。晚上我喜欢看书,看得很晚,爸爸会提醒我早点睡觉,明天起不来把我从床上扔下来。其实他只是想让我听话,早点睡觉。习惯了他说话时的言外之意,我的大脑总会自动省略他最后一句警告,让话听起来更温馨。
永远忘不掉我生日前一天爸爸对妈妈说的话。生日、我想要一只小熊,每年都有一只的。最近家里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妈妈说不买了,心里真的很难受,一整天都撅着嘴抱怨。爸爸无意中看见,问了妈妈原因后说:“她要买就给她买吧!10几岁了、何况明天是她生日呢!”第二天,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我要的小熊,可是爸爸的眉头锁得更紧了。在家里经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我不应该提这样的要求,哪怕是以后补给我也行的。爸爸宁愿自己愁也不愿意让我不高兴。对不起、我错了。我会乖乖的了、
想想以前总是说:“没人在乎我了、没人要我了.”真的是没人要了么?不是、至少爸爸还是疼我的!
那个最疼我的人、谢谢你。
人生的旅途是充满艰险、蜿蜒曲折的。面对他,与他挑战需要我们内心深处的勇气。而勇气的赋予者--对个人成长影响最大的一个人。这个人给予了我们挑战自己、战胜强敌的决心,是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精神支柱。
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个人是《隐形的翅膀》中的女主角,一个失去了双臂的青春女孩,一个与命运搏斗的女孩。
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中,她失去了人生中展翅雄飞的翅膀,在对前途感到无助,未来感到迷茫时,她抹去痛心的泪水,从悲痛中站了起来。她历经无数次失败、无数次生活挫折后学会了做饭、洗衣等“壮举”。这种坚强拼搏、自强不息的精神使我们深受感动,受益匪浅。
在 她决定要去学习游泳参加比赛 时,这更加令人感到不可思议。家人纷纷劝阻这个不会游泳甚至没有碰过海水的大山女孩。可她却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中不断战胜内心 压力,鼓舞自己信心。顽强学习游泳,在千种艰险、万般磨难中她造就了一身“武艺”。并在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使我懂得了要想苦尽甘来,必定要有 一种顽强不屈、昂扬向上的精 神。
在 她决定要学自行车的时候,令她感到的艰难困阻接踵而来,同伴的嘲笑、身体的残缺、心灵的重创把这个不满18岁的女孩打的遍体鳞伤。可她却毅然站了起来,与 困难抗衡到底。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用绳子代替双臂学 会了骑自行车。这种不屈不挠的品质令我折服,激发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每个人都有一个崇敬的人,都有一个对自己影响最大 的人,这个人是我们人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个人赋予我们的精神物质是宝贵的财富,我敬佩你--隐形翅膀 的女孩。
时光匆匆,还记得曾经路口的那盏灯和灯下的人。
——题记
时光早已不如往昔,我们的生活也渐渐在变化着,曾经的孩子已成为了如今的少年,但唯一不曾改变的却是那份不曾离去的感动,那个回家路上等我的人。
那时的我才10岁,接送我的爸爸因为单位工作忙,没时间接送我上学,于是我走上了一个人上学的路,那时那条路上总有那个等我的人,等我的那份爱和感动,那便是妈妈。年轻的她,漂亮的白裙子,站在路口等着回家的孩子,记忆里那时的妈妈很美,那个等我回家的妈妈好漂亮。她总是跑来将我拥入怀中,用温柔的眼神看着我。
当我已不在是个小孩子,搬了新家,我也迈入了初中的大门,进入青春期的我,总爱和妈妈吵嘴,但不曾改变的依旧是那份小感动,因为那个等我的人从未离弃,我爱她。她总在回家的路上张望着,直到我的出现,她微微一笑,那年妈妈爱穿紫色的裙子,脸上却悄悄爬上了几条岁月的痕迹,不过路灯下的妈妈,依旧那么美,我心里依旧洋溢着小小的感动。
时光转眼已逝,我已成为高中生,每天早出晚归,见到星星的次数比见到妈妈的次数还多,但不曾改变的是哪个回家路上等我的人。第一天开学,还是哪个地方,我看见了妈妈的身影,我的心猛然的抽动了一下,妈妈高高的个子,那盏灯的光洒在她的头上,拉长了她的影子,发丝在微风中轻轻浮动,却也看到了妈妈额头上那时光走过的痕迹。虽然不明显,却也深深刺痛了我的心,我已不再是那往日的孩童,我心中更多的是感动,是爱。那天,妈妈穿着黑裙子,裙摆不时晃动,路灯下的她看到我松了口气。妈妈的年龄也随着时光在长,原来“不老时光”只是虚幻。不过,那个等我的人依旧那么美,那个路灯下的妈妈还是那么漂亮,我爱她。
不曾何时,时光已悄然流逝,连它的尾巴我们谁都看不到,妈妈在变年老,时光摆动着尾巴嬉闹而去,留下了我们。虽然我在长大,但依旧记得那个等我的人,那个路灯下的妈妈,那灯光里的爱,和唯一不变的风中的感动,将使我回家的路上多了那么一份牵挂和感动,我爱她。
人生如逆旅。每个人都按照既定的轨迹行走着,当两条截然不同的轨迹重合时,便会发生微妙的改变——方向也好,形状也罢。
她把我带“坏”了。
遇见她以后,原本沉默少言的我变得成天傻乐呵、穷开心。你看,刚到走廊的转角处,远远便听见一串并不悦耳甚至有些尖锐但极富感染力的笑声。不用猜,一定是她。这不,还没进教室呢,她就花枝乱颤地向我奔来,齐刘海胡乱粘在一起,眼睛笑眯成一条缝,见她这“雾鬓风鬟”的模样,我也忍不住笑出了声。她呀,凡眼前可见一切事物,小到同桌的一个哈欠,大到天边云朵的形状,都觉得无比有趣。我一边嗔她“笑点太低”,一边和她笑作一团。经常,我们的笑声乘着风穿过树间的缝隙,散落在阳光里,招来别人疑惑的眼神:“你们成天傻乐呵什么?”
遇见她以后,原本心思弯绕、情绪多变的我变得大大咧咧,说话坦率。我本是内向的人,总把万千事情装在肚子里,任自己愁肠百结。可她与我截然不同。她整个人都仿佛“中通外直”,向来有话直说,有事便做。我还在郁闷纠结着如何委婉又不失力度地向他人提意见时,她早已走上前去,噼里啪啦一通说,事情全解决了。渐渐地,我发现直率不仅办事更有效率,还令自己更加开朗。我渐渐将弯绕的心思理直,不过分在意细枝末节了。偶尔还会被人嫌弃:“怎么你也变成这副模样?”
遇见她以后,一向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原则的我变得爱自找麻烦,自找苦吃。“出来,我批发了玫瑰,咱们去卖。”清晨便被她一通电话扰了好梦,我有些恼火。外头寒风呼啸,窗子都呜呜地发抖,还出去义卖?这不是自讨苦吃!但抵不住她的纠缠,我还是匆匆去了。广场上,她裹着棉袄,脸颊被风吹得如身侧的玫瑰般通红。她解释说,今天情人节,玫瑰卖价高,可以捐更多钱给希望小学置办新桌椅。我俩穿梭在人流中叫卖,冷风从领口灌入,我打了个寒战,转头看看,她却若无其事地笑着,不过流下的清鼻涕还是出卖了她。就像这样,我常常和她一起“自找苦吃”。父母总批评我:“一到休息天就去外面疯!”
她把我带“坏”了。在她影响下,我便如强酸与强碱反应悄悄中和,没有显现出剧烈的现象,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变得乐观,直率,又富有奉献之心。
愿我们今后的人生轨迹能继续重叠,向共同的方向径直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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