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我们老师发给我们每人一粒黄瓜种子,给我们一次种植植物的机会。
回到家我先把黄瓜种子放入土中,然后把土慢慢地盖上,浇上水,放入阳台就大功告成。
过了一个星期我的小瓜苗开始发芽了,只见泥土中探出了一个又小又绿的小脑袋,两片小叶子向左右缓缓的舒展开来,像一座小小的天枰。
一个月后,小黄瓜已经长得和我差不多高了,一根柔嫩而又坚实的茎上长出了许许多多巴掌大的叶子,叶子的边缘处有许多小锯齿,像一把小锯子,叶子中心有许许多多的小绒毛,摸上去松松的。
过了不久,小瓜苗多了很多那密密麻麻的小黄“点”我靠近一看,哟,原来是小瓜苗长出小花了,看那一朵朵黄色的小花,像一个个黄色的小喇叭,争先恐后地诉说着自己出世的感受,又像一颗颗眨着小眼睛的小星星镶嵌在绿色的暮色中,睁大眼睛望着这个美丽而又神奇的世界。
几天后,小瓜苗藤上伸出了一条条绿色的“毛毛虫”我定睛一看,啊,小黄瓜出来了!我一看,乐了,不久就会有大黄瓜吃喽!我一数,有6根,每一根尾巴上都有一朵美丽的小黄花,就像一条条黄色的裙子,风一吹,小黄瓜左摇右摆,翩翩起舞。
不久后,小黄瓜长大了,原来翠绿的身体慢慢变成了墨绿色,原来那又尖又小的刺缩了回去,变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小疙瘩,尾巴上的花失去了往日的风采,渐渐地萎缩了。
今天,我们把我收获的结果——6根又粗又大的黄瓜做了一顿美味的炒黄瓜,我吃得特别香,因为这是我自己努力的结果。
我相信大家肯定都吃过黄瓜,看过黄瓜,但你们真的足够了解黄瓜么?就让我再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黄瓜弯弯的,长长的,墨绿色的小西装上布满了疙疙瘩瘩的小刺,但这些小刺不用怕,摸起来一点儿也不伤手。削去黄瓜先生的皮,就会露出一层白里透绿的黄瓜肉水灵灵的,看上去像玉一般细腻通透,摸上去像婴儿的皮肤一样光滑。轻轻一掰,黄瓜应声而断,细细长长,白白嫩嫩的黄瓜籽就亮了出来它的样子和未成熟的西瓜籽差不多大小,嚼在口中还有一丝甘甜!
黄瓜浑身是法宝。黄瓜汁能降火气,排毒养颜。如果把黄瓜片敷在脸上几个小时,第二天你会发现皮肤又光又滑。生吃黄瓜不但能美容养颜,还可以减肥呢!这样一种能一饱口福的天然美容圣品当然是那些爱漂亮的女孩的最爱了!不仅如此,黄瓜中还含有葫芦素,它可以提高人体免疫功能的作用,还具有抗衰老,降低血糖……多种功能。因此,黄瓜成为了一种新型的健康食品,深受人们的喜爱。
黄瓜生吃的味道也特别棒,冰冰的,甜丝丝的。它还能做成一道经典的冷菜,那就是拍黄瓜!先将黄瓜切块,再用刀背拍平,放入盘中,然后放入葱、姜、蒜等配料,最后往盘子中放入少许的米醋腌制三分钟,洒上几滴香油。一道菜就做好了。
怎么样,经过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更爱黄瓜了呢!
《草莓》水果摊上没有你显赫的位置,果园中很少见到你的身影,你并不是出于高贵的世家,你只是个小而又小,甚至是一个被人们遗忘的角色.可是我最爱吃的就是草莓了. 草莓,有的生长在荒郊野外,有的生长在田地里,它不像有些花草树木那样娇嫩,需要人照料,它凭着自己顽强的生命力,独生独长,它还常常挺着自己纤细的腰,接受着风雨的洗礼. 冬去春来,草莓开始结果了.他新生的果实并不好看,硬邦邦的,还带着青色.几度春风,草莓终于成熟了,也变软了,先是黄色,再是淡红,最后变成了深红色,你可别弄错了,草莓的红和杨梅成熟的红可不同,草莓是火红的,而杨梅是红的发黑的. 草莓既没有特别惊人的形状,也没有什么奇异的特征,但是,他有着甜美的滋味.特别是刚下过一场小雨后,草莓就显得更加饱满可爱了.草莓吃起来可带劲多了,真是越吃越爱吃,这天然的美味,不仅孩子喜欢,连大人见了都口中生津呢! 草莓,我爱你!
植物学对于农学类的专业是一门严肃的基础课,但是生活在我们的共同的环境中,对身边的种种植物,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类的探索逐步发现了神奇的植物世界,至今,植物世界中的种种现象仍然有待科学去发现和探索。
通过一个学期的《奥妙植物学》的学习了解了众多的植物世界中的神奇,有着&动物世界完全不同的方式;植物寿命的奥秘,植物的繁殖奥秘,植物探矿奥秘,各种环境下的不同习性的植物的生长特性,等等。
植物世界的奥秘,神奇的植物是我对这门课程最吸引我的地方,植物在改造这我们的生活环境,我们的人类活动也改变着植物的生长,我们彼此的相互以来,也让这门课程提高了,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教育;随着现代生物学的发展,许多科学家经过不懈的努力,培育出各种植物新品种,为科学的进步做出了新的贡献。例如:变换颜色的植物英国利用基因工程培育出一种能够改变颜色的植物。这种植物在紫外线的照射下,因缺水而干渴时会自动变成蓝色;需要肥料而感到饥饿时会显示黄色;遇到有虫害侵蚀时则会自动变成红色。人们根据这种植物的'颜色变化可以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这些都是科学家在实践过程中对植物的了解,同时利用科学的探索精神和知识而产生的独特的产物。但是同样非科学的改造往往让植物给我们生活带来了破坏。例如“水葫芦”的繁殖速度的错误利用,不但没有给我过水产业带来丰富的利润,同时给我们的河道,以及生态带来了威胁。
按理说,植物都是怕火的,它们干枯以后,都是很好的燃料。然而,有些品种的植物,大火却奈何不了它们。
落叶松就是一种不怕火烧的树种,它为什么能够“劫后独生”呢?这是由于落叶松那挺拔的树干外面包裹着一层几乎不含树脂的粗皮,这层厚厚的树皮很难烧透,大火只能把它的表皮烤糊,而里面的组织却不会被破坏。即使树干被烧伤,它也能分泌一种棕色透明的树脂,将身上的伤口涂满涂严,随后就凝固了,使那些趁火打劫的真菌、病毒及害虫无隙可入。因此,落叶松就成了火林中令人瞩目的“英雄树”。
在中国粤西山区森林中,有一种木荷树也是防火能手,能遏止火焰蔓延。它的树叶含水量高达45%,在烈火的烧烤下焦而不燃。它的叶片浓密,覆盖面大,树下又没有杂草滋生,因此既能阻止树冠上部着火蔓延,又能防止地面火焰延伸。因此说,木荷树是一种不可多得的防火树。
不怕火烧的植物奇也不奇,只是这些物种在其漫长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自身保护能力而已。而“吃人植物”更加让人毛骨悚然,传闻:马达加斯加神树。19世纪后半叶,欧洲的一些探险家到非洲探险。其中有一位名叫卡尔·里奇的德国人回到欧洲后,声称在马达加斯加岛上亲眼见到过一种能够吃人的树,当地居民把它奉为“神树”。一位土著妇女因为违反了部族的戒律,被迫爬上这种树,树上几片带刺的叶子立刻把她紧紧包裹起来。几天后树叶重新打开时,里面只剩下了一堆白骨。传闻之二:爪哇岛“吃人柳”。据说这种奇怪的树生长在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岛上,外形与垂柳近似,长有许多长长的枝条。枝条有的半垂在空中,有的拖到地面上.就像一根根断落的电线。行人如果不注意碰到这些枝条,它们会马上卷起来,像无数根绳索一样紧紧地把人缠住,使人难以脱身。接着,枝条上分泌出一种极黏的消化液,开始消化人体的皮肤、脂肪、肌肉,直至把人体中的营养成分吸收光。
自然界的奥秘仍然有待发现,而兴趣正是我们去发现的动力。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不但增加了我对于植物学的基础只是更加让我对植物中的种种神奇,奥秘之处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草莓,一种“捧在手里,甜在心里”的甘果,酸甜的草莓犹如美妙的旋律,充满了诱惑。这个寒假,我也与草莓有了一次邂逅。
早晨,我糊里糊涂做好准备,便与爸妈一起“奔赴”草莓园。路上,柔和的阳光显得格外>温暖,风儿与我打招呼,云朵为我欢跃,一切都那么美好,和谐。
终于到了!我迫不及待地跃下车。放眼望去,是无边的碧绿,绿得青翠,绿得活力。一阵风吹去,仿佛连绵起伏的碧波,仿佛精心排练的表演。中间有一两星艳红,在绿叶的衬托下,草莓好似窈窕淑女在争奇斗艳。在阳光的照射下,它又如一颗颗红玛瑙,显得那么尊贵,令人垂涎三尺。
光看怎么行,我三步并作二步进了园。园里的草莓像一个个水汪汪的娃娃好奇地看着我,令我爱不释手。我小心翼翼地用手一掐,一个草莓便落入框中。我又用手抹了抹,轻轻吹去上面的灰尘,生怕它掉了去。接着,我又发现一个“壮士”,令我心花怒放,好似捡了宝。柄虽细,但我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拿了下来,我恨不得将它放在>保险柜里!
看着匡里一颗颗可爱的草莓,我想到培育它们的农民伯伯。他们如慈父般用汗水浇灌了“儿女”,含心茹苦把草莓养大。天晴时,他们细心地浇灌;刮风了,他们替草莓挡着。他们无怨无悔地付出,只盼着草莓成长。我们的父母不也正是这样培育我们的吗?
该走了,我向可敬的农民伯伯深鞠了一躬!
今天就是我生命中第一次,自由自在的和我朋友灵儿一起坐在火车。我们就要去城里。我们俩都是受不了家里的压力,学习的压力而离家出走的女孩今天没妈来管我们,没爸来命令我们。我真想欢叫——
“我自由了!”
9月5号雨天
来城里已经有十几天了。我和灵儿就像小鸟一样想干嘛,就干嘛。还在那里交了不少的朋友,那些朋友也像她们一样有自由的人。我和灵儿也成了他们之间的一个。我们从家里带走的钱,被我们花的很多。但我们不想那么多,日子过好就行了。来这里以后我们把家忘得一干二净。学习更不用说,它似乎被我们扔到太平洋去了!日子过得实在是棒极了!
9月18号乌云的一天
今天和我和灵儿的心情就像今天的天气一样很糟。我们的生活费快要用完了。那些《亲爱》的朋友也不见了。唉,我们不想发生这样的事儿。没办法只好在夜总会干服务员这种事儿了!我上了几天班,就受够了!还被人打了好几次!唉…老天爷别对我那样凶!
10月9号雾很浓
现在我仿佛变了另一种人。自从在夜总会受够了后,就到了那黑又暗,危险的《后街》。从那时候起,我在也没见着我的朋友灵儿。在那里和那种乱七八糟的人混在一起,我失去了我的尊严。今天在墙上看到了我的照片,是爸妈担心我,找不到我才贴在哪儿的。我惊讶的看着我以前的照片——一个衣服朴素,又长又黑的头发,总喜欢笑的`,温柔,亲切的漂亮姑娘。但现在我看到自己是——穿着现在被称作《流行》的那种衣服,又长又黑的头发已不见了,现在是短短的,五颜六色的头发。以前笑声不离的嘴巴,现在却含着烟,一脸冷笑。我自己也很惊讶,我什么时候变了这种人?
11月16号(天气预报说今天天气晴朗,但我只见到眼前是黑糊糊的)
晚上,我在一个墙角下哭着,但怕那些人会找到我,我哭不出声音。我打开日记本,看到我已经很长没写日记了。唉,现在我的日就像在地狱里过的一样。每天我生活在危险中。爸妈,我很想你们!我真的很想回到你们怀里,很想去学校!但,你们一定不会原谅我的。我在这里自己也不知的学会了喝酒,抽烟,上网吧,整晚在夜总会跳舞。我恐怕自己身上传染很多不只得病,它们快把我琢磨成死人了。我知道这是我应该受的罪,是应该的!现在写日记成了我的唯一的安心。
11月5号 天一点也不晴
今天是我一生中发生的最可怕的一天了。那些《后街》的流民们把我抓了起来,然后上了车。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想干嘛,我只喊着喊着,汗的把我的嗓子都疼了。但我的不到一点的亲昵,那些可怕的流民们只是冷冷的笑笑。我被他们抬起来了一个房间,把我绑了起来。我成了个绑架者…很难的拿起我的日记本很难的在上面写日记。唉,我当时是不该离家出走的。现在我才知道家是最温暖的,父母是最疼你的人。还有我真的很想回到学校的怀里,但我迟了…
结局
当警察们走进这个守仓库,看到里面的宁宁,立刻把她救了起来,这时候她已经三天没吃饭,已经晕倒了。当她第二天在医院里睁开自己的眼睛时,她看到自己的父母在那儿流泪,我用自己那脆弱的声音说:
“我已经回到了父母怀里,从恶魔的魔掌逃了出来!”
5月10日的母亲节,把黄瓜种子作为送给母亲的礼物,兴奋的打开包装,有五颗像瓜子仁那样大小的黄瓜种,拿起种子,种植到小盆中,然后为它们浇水,桌子上漏了许多水,当时又期待又担心,不知道可不可以长出黄瓜来。
按照说明书的描述,4-6天发芽,播种后的第四天,一大早我就急忙跑到阳台去看,果真,冒了一个芽芽头,娇嫩得象豆芽一样。后来的几天,长出了第二颗,第三颗,第四颗长的稍晚了点,然后到现在第五颗还没有长出来,估计是种下去的时候没种好。
一周后,在光合作用的普照下,几颗黄豆芽就变成了绿豆芽,早上激动的去阳台看,发现小苗是蹭蹭地往上冒,起码长了有四公分。小苗的努力方向是辽阔的窗外,那里有着美好的视野,因为它们要成长,要摆脱现在的环境。看着它们的努力方向,妈妈把花盆转了个方向。
小苗逐渐的成长,它们生机勃勃,拥有着无比的斗志,我依稀感觉的.它们有着更加深远的目标。可是目标的体现却要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于是妈妈便买了个很精美的花盆,一家人小心翼翼的移植黄瓜。把它从原来的小窝安放到了花盆里。
网上说,黄瓜在宽阔的田野中长的更为高大,因为它讨厌约束。我想这种有生命的动物,它也有自由吧,也许它的目标并不是结出硕大的黄瓜,它只要惬意的生活。
黄瓜的长势可是一点都不慢,没过多久,它们就长出了触角。估计快要爬藤了,爸爸便在阳台上绑了绳子,就等它茁壮成长啦。
装备的简陋,却影响不到它们,它们依然坚忍不拔的成长,因为这是一种生命力较强的植物,当它触碰到东西后,便会贴这东西的便面生长、延伸、并且缠绕,它们是那么乐观,不会因为周围的吵闹,环境的变动,甚至天气的变化而拒绝生长或者减缓速度。
然而你当它抓住坚固的东西后,便会开始缠绕,,只要把黄瓜蔓藤上的钩子搭住绳子的一端,第二天,它便会顺着绳子攀岩,黄瓜的叶和茎覆有绒毛,叶片的外观有三枚裂片。观察下来,大多蔓藤是逆时针围绕的。
它们越长越茂盛,即使少了一棵种子的发芽也依然挺立,因为它们的茂密、葱葱使我们忘记还有一棵种子没发芽,生长。多么奇妙的植物啊!在你强迫它让它围绕绳子生长时,它会拒绝,可是,你只要轻轻的把它茎上的小钩碰到绳子的一头,第二天,那就是它的王国了。(
它们胆小、却有尊严,它们受人的指示、却有自己的思想,它们高贵、却不失平淡的美。
拿到书后,第一眼看到封面上的宣传语就被吸引了,
全球读者平均三个通宵读完!
这会是什么样的一本书?
刚看到书名时,我以为会是《冰与火之歌》一样的科幻巨著!
迫不及待的就翻阅起来,当天就读了半本!
书中第一个出场的“主角”比利,在成人礼后进入矿洞成为一名矿工,被人欺压,被人嘲笑。
整个过程描写酣畅淋漓,寥寥数笔就在我脑海呈现出那个时代的背景,还有比利一家以及镇上的状况。
作者描写的情形不会像其他书一样过了就忘,而是久久在脑海里徘徊......
我发现不是科幻小说,而是讲述发生在一战期间的历史小说!
福莱特确实做到了,多线叙事,三本实体书,就把5年的一战波澜展现在读者面前。
整本书没有某一个人是特定的主角,
就好像“上帝视角”一般,客观公正的讲述故事,
对于人物形象的认知和评判全部来自读者,
这样一来,
人物就更加饱满和鲜活了,
对于人物形象的刻画也有着别的写作手法无可比拟的优势。
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创作方式像。
我喜欢《巨人的陨落》里的各个人物,《巨人的陨落》里没有好人与坏人。
人性中确实存在虚伪、正直,真诚、卑劣、贪婪、高尚、喜欢被统治.......等特点,这就是世界,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下,几万年基因选择下来的结果,无所谓社会黑不黑暗。
这本书通过各个主线的穿插描写,让我阅读时有很深的代入感。
虽然第一次读他的书,但是肯-福莱特的确是位大师,他对参与一战各国的国情和各国人民的性格都极有趣的描写,我特别喜欢作为主线英国的一切,英国的工会,政党制度,英国城堡的奢华之风,英国男人的绅士风度,贵族气质,英国女士为女权自由作出的努力。
主线描写得这么好,不知道是否与肯-福莱特是英国人有密切的.关系。
小说时代是在一战前后,福莱特用几个家族的成长兴衰来映射时代的变迁,磅礴大气的战争场面、史诗般宏大的背景,依附在几个小小的人身上进行推动,几个不同国家的人通过福莱特交错的故事线连接在一起,喜怒哀乐,兴衰荣辱与国家大势结合在一起,恢弘大气而又十分接地气。
我以前看一个人,全凭自己的感觉。
畏惧、虚荣、幽默、大方、抠门、小气、自私、仗义....,选择一些喜欢的特点成为朋友,鄙视不喜欢的。
或者什么原因也没有,看你就亲近、看你就不爽或是一见如故。
从未从一个生命个体去看人,这种看法,不是去为贪婪的人找高尚,为高尚的人找贪婪,而是,生命的意义。
读完肯·福莱特的《巨人的陨落》,每一章节的故事读来都让人荡气回肠,
书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向我走来,他们可能同时在贪婪、高贵、自私、低俗等一些列人性中不断徘徊,不断挣扎,离上帝更近或更远。
甚至你也可能不会用这些形容词去套他们,而是静静地观察里面的人物。完全脱离是非善恶。最好的作家是翻译家,他只是把社会真实地翻译成文字,不带自己的感情。
这也是文学的最高境界。
据说福莱特作品的最大特色是内容都有史实根据。
历史上的真实人物与小说中的虚构角色融合,人物刻画栩栩如生,情节铺陈高潮迭起,细部描绘精致准确,让读者与历史时代共浮沉,和历史人物同悲喜。
这本书真的可以当正史看,但也毫无疑问是本绝佳的小说。
这部小说的火爆毋庸置疑,横扫国畅销书排行榜、创下每三秒卖出一本的记录、平均三个通宵读完、豆瓣评分9.1分(满分10分)、亚马逊评分4.8分(满分5分)等等的光环加身,无一不证明了这本书的成功。
“一个孩子的成长就像一场革命,你可以发动一场革命,但你无法控制它的最终结果”,这是我听过对革命和成长最简短也最贴切的描述。
《巨人的陨落》,这本书必须推荐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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