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名人对书可谓情有独钟。自古以来,书就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是个爱读书的人,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很小的时候还不认识字,妈妈每天晚上睡觉前给我讲故事。那会儿我还很小,睡觉时会闹觉,可是只要妈妈一讲故事时我就会静悄悄的,听得津津有味,以至于后来我家的故事书我都可以背下来了。家里一来客人我就会把书拿出来,读给人家听。大家都夸我聪明,其实我的'书拿的都是反的,为此闹了很多笑话。后来上幼儿园了,学了拼音。我开始自己读有拼音的那种小故事书,妈妈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而我却总是读得吃力又认真。
终于,我上小学了。哈哈!我可以自己读书了,我开心得不得了。每天一有时间就拿本书在那里读,懂的不懂的都看。妈妈告诉我:读书不能不求甚解,囫囵吞枣,只看个热闹是没有用的。我按照妈妈的意见不断地看书认字,学会了很多的知识,长了许多见识。
长大一些了,我的书成了我的命根子,折一点都不可以。可是妹妹偏偏向我借书,我碍于面子只好借给她了。几个星期后,我的书被还回来了,不过它是“负伤”回来的。书的封页坏了,中间还掉了好几页,我都要心疼死了。为此我和妈妈吵得面红耳赤,并且下定决心再也不借书给妹妹了。我同别人借的书就更加珍惜了,很怕脏弄破,看完了赶紧还给人家。
最近,我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这本书真的让我爱不释手。为了能尽快地读完,我几乎废寝忘食,也常常随着故事里的情节浮想联翩。有好几次我都想半夜起来偷偷地看,书对我的吸引力就像磁石吸着铁器一样强大。
粮食哺育身体,书籍哺育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我愿意在书的海洋里继续遨游,实现我的梦想!
我与书的故事有很多,有的感动而可笑。我爱我的书。
记得有一天晚上,爸爸妈妈答应我去张掖玩,可第二天早上起来后,我发现家里静悄悄的,我到卧室一看,他们还没有起床呢,我想,我先看一会书吧!
我拿起《哈里波特与混血王子》看了一会儿,就睡着了。等我醒了,已是中午十一点了,我妈妈告诉我,我睡着以后就象海龟一样爬在床上,又扭来扭去,嘴里还念着:“吗里嘛里飞!……”我还说:“好魔毯现在我来控制你,哈哈!走——哇!”说完,我和妈妈已笑得前俯后仰。
有一天下午,我的奶奶突然出去了,我跑出去问:“奶奶,你出去干什么呀?”奶奶说:“你的那些旧书都不用了,我想当费纸把它卖了!”我一听就急了,冲着奶奶大声吼到:“我的书是我的宝贝,谁让你给我卖了?不行!”
着事没过几天,隔壁小胖的妈妈说:“强强,你一年级的书在吗?借们家小胖用用,好吗?”
“好,我这就去拿!”说着,我就把书给了小胖得妈妈。事后,奶奶就说我:“你这个小傻瓜,白白把书送给别人,还不如卖了呢!”
我爱我的书!
我爱书,爱它那行云流水般的流畅,爱它那天高云淡般的深邃。
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所以呈现着不一样的独特的风格,或是深沉、或是轻快、或是伤悲。无论怎样的书,都能带给我心灵的愉悦。从牙牙学语开始,我便从母亲温柔的声音中认识了书。因书的陪伴我的生命更加绚丽多彩。安徒生美妙的语言让我走进了如梦如幻的世界;伊索寓言中神奇的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浅显易懂的道理。忙碌的校园生活因为书的点缀更加充实。作为一名学生,功课作业有时会像一座无形的大山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此时,我会忙里偷闲,拿出一本书,细细品味一字一句,看着美妙的字句精彩的描述,我觉得这是最幸福、最温馨的事情了。万念俱灰的日子因为有书的鼓励变得更加明亮,在人生失意时,书的出现,告诉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使我重新振作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百读不厌。我钦佩鲁滨逊勇于冒险的精神,他本可以待在家里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坚持去外闯荡,开始他的充满刺激与惊险的航海之旅。当读到鲁滨逊险些被灾难夺去生命时,我为他暗暗捏了把冷汗;读到他被冲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时,我又稍稍松了一口气;读到岛上只有他一个人的时候,我的心又绷紧了,为他感到担忧和不安。但令我钦佩的是他迅速振作了起来,努力适应着岛上艰苦的条件、恶劣的环境,战胜一人的孤独……他曾经这样说过:“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会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一个人在岛上,没有助手、没有工具、也没有什么荒岛求生的经验,但他坚强的意志力让他坚持了下来,他开始自己寻找材料,尝试着做一些工具,慢慢地经过他不懈的努力他建造了房子、有了自己的小农场、种了小麦、稻子……他把一切不可能变成了可能!他的坚持不懈、积极乐观、不畏艰险,让他排除万难,最后回到祖国的怀抱。他的精神也激励着我,我相信今后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他就是我的方向!
静静地,没人打扰的时候,随手拿起一本好书,坐在椅子上,或许是清晨,或许是傍晚,陶醉在书香优美的文字之中,心情也随着书跌宕起伏,读到伤心之处我会心有触动;读到愉悦之处,我会不由自主地绽出微笑。思想如乘风破浪的小船,自由的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这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呢?
“读了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没错,书是我们的朋友,是它让我们获得了知识。今天要为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看的'书——《环保超人土豆仔》。
《环保超人土豆仔》是一本主要写主人公土豆仔怎样成为一名绿色环保超人的故事及土豆仔制作的用来环保的手工的故事。但是,这本书与其他的书不一样,它是以主人公的形式写的。而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是因为它内容精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有几次土豆仔的试验被我成功地应用到了我的生活里。
第一次是在新年元旦的时候。每年元旦,家里都要进行一次彻彻底底的大扫除。而每年的大扫除,擦窗户往往是最困难的。因为窗户每次擦完后,露在外面的面总是被雨水冲刷,肯定会留下一些擦不干净的污物,所以每次都要反反复复擦好多遍才能干净。可是今年,我看到了土豆仔擦窗户的办法,便想用这个方法擦我们家的窗户。于是我按他的办法往一个小罐子里倒点白醋,再倒入三倍的水,混合并搅匀,用抹布沾湿擦窗户,擦完再用揉成团的报纸擦干……终于,几个小时过去了,我擦完了整个的窗户。哇!真的好亮!我不得不说它的效果超级好。我的家里再也没有脏兮兮的窗户了!
第二次是学校要上交绿色创作的时候,我按土豆仔的方法做了一个用废弃的塑料袋制成的风筝。第三次是在妈妈过生日时,我按土豆仔的方法制作了美味可口的酸奶。第四次……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好多,现在,我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位环保小超人了。不同的书能让我们获得不同的知识和乐趣,总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朋友。
书籍,一直被人们誉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被莎士比亚誉为“全世界的营养品”; 高尔基却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雨果认为,它是造就灵魂的工具。而对我来说,书,像一顿丰盛的午餐,一艘非凡的战舰,一匹神奇的骏马,同时,也是一辆质朴无华的马车,带我领略世间的真谛。
我已不记得是怎样爱上阅读的了,只记得,以前是极不爱看课外书的,即使是一本好看的连环画,也不会吸引我,后来,在我可以读那些有着拼音的书时,好象就已经爱上看书了,读课外 书 习惯也从那时渐渐养成。
记得有一次,我在床上坐着,正津津有味读着那本郑渊洁的《舒克和贝塔航空公司》。那时已经晚上9点多了,我却依然不知疲倦的读着,仍旧沉醉在那高潮迭起的故事中。过了一会儿,妈妈来催我睡觉了,我告诉妈妈说,我只要看完这一集就睡,可心里却想:妈妈反正也不知道这一集有多长,我就尽情的看吧!我又继续读下去,重新遨游在那美妙的书的世界。一会,妈妈又来催我了,还说我说话不算数,明明知道明天有事还这么晚不睡。在妈妈 的逼迫下,我只好万般不情愿关上灯,去睡觉。可我躺下后,辗转反则久久不能平息,不是因为对妈妈 的不满,而是对书中舒克与贝塔离开航空公司的不解。在我确定 了爸爸和妈妈 睡熟之后,我又打开灯,把书翻到未看完的那一页,又再次像一匹饿狼要样疯狂又贪婪的读起来,寻找起那隐藏书中的猎物......
我在读时,会把一些好词佳句画下来,这样,方便我记住那些精彩片段。读书不但可以丰富我的语汇,还可以拓展我写作思路,并让我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好处不胜其数。
书,真不愧是人类的进步阶梯,文明的长生果呀!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正因为有了书,世界才会变得如此美好,正因为有了书,人类才会不断地进展,所以只有多去看书才能增长我们的知识。
我从小学的三年级就开始变得爱看书,觉得读好的书能使我感到快乐,就这样,我看的书越来越多,便和书立下了深厚的友谊。
有一次,我在家里看书,都忘了做作业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始终不舍得放下手中的书,当我看到已经到了六点钟了,可是我却心想:“反正还有时间,何况今天是星期五。”想着我又开始一页一页地读起来了,还在书海中畅游的我,根本不知道已经有多晚了,直到开门的声音才让我回过神来,我马上拿出作业来做,可是妈妈开门的速度实在太快了,还没等我拿出作业,妈妈就已经进门了,妈妈看见我没有在写作业,顿时怒气冲天,当天晚上,就狠狠地批了我一顿。
自从那次以后,我吸取了教训,做完该做的事情才来看我喜爱的书。
我国古代文学家刘向曾经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意思就是说:书像药一样,好好读书可以医治愚蠢。
我十分喜爱看书,所以人送外号“小书虫”。
为什么我会如此爱看书呢?这里还有个故事呢:小时候,我刚从老家来到盐城,小区里的小朋友都不认识,只好在家里发呆。这时,我刚好看见旁边有一本书,就随手拿来看。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书里精美的插图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从此,我便迷上了书。
有一天,妈妈对我说:“今天我们一起去买书。”我听了这个消息之后一蹦三尺高,立即换好了鞋子,准备出门。来到新华书店,一进门,我便被一楼琳琅满目的书吸引了。那里有金庸爷爷的武侠小说,有冰心奶奶、曹文轩叔叔的散文,有杨红樱阿姨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有《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还有……看见我被一楼的书吸引住的样子,妈妈连忙说:“二楼的书更好看。走,看看去!”还没等妈妈的话说完,我就风一般地向二楼跑去。哇!二楼果然有更多好看的书。最终,我在书店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买完书,正值下午,阳光明媚,非常适合看书。所以我一回家便来到自己的小房间,坐在学习桌旁津津有味地看起了刚买回的书。我一看起书,便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快要吃晚饭时,妈妈进来叫我吃饭。由于当时我正看到最精彩的一个章节,所以妈妈进来了我也不知道。妈妈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走到我的旁边,陪我一起看书,可却浑然不知。等我看完了那一章节,突然看见妈妈,吓得“啊”一声大叫。妈妈也被我吓得不轻,说:“你干吗?”我委屈地说:“我没有看见你不行吗?”妈妈连说:“行,小少爷。”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经过这件事以后,爸爸妈妈都叫我“小书虫”,我也只好接受了这个外号。
从小时候起,我就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是因为我喜欢书,所以我才会因为书而闹笶话。下面就由我来诉说一两件事吧!
星期六,一个清爽的早晨,我伸了个懒腰,便起床了,我想起老师交给我们的任务﹝买书﹞,便把我那正和周公约会的老爸叫醒,叫他给我去买书,若爸半睡半醒式地答应了,然后把买书的钱给我,然后继续和周公约会。我呢?一下就闪就没影了,到是书店里又多了个“爱书如爱命”的人,我看到一本我上次没看完的书—《格林童话》,我盯住了那本书,如同饿虎见了食物,我一个“饿虎扑食”,转眼间,书己经被我抓在手上了,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书,时间过得飞快,一个上午过去了,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原本挤满人的书店不知什么时候变得空荡荡的了,我赶紧起身,买了老师叫买的书,一下冲下楼,老爸来了,(我每次都忘记时间),所以老爸二话不说,见我上车了,便冲刺下去(恐怕比火箭还快100倍)。
“看书。”我星期一唠叨的事就是看书,我边走边看,“当”撞着一物,也不看神马(什么)东东,就说∶“对不起,同学。”(估计这棵大树会在心里诅咒我一万便的),呆瓜语句一出囗,旁人惊得说不出话,在我走了30步的0·000001时,我回头一看,周围己笑倒一大片了﹝可以震塌学校﹞!我真是为我自个默哀!!我喜欢读书,所以我和书的故事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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