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自己,难道就一定要有成就、有贡献、有欣慰么?不一定,事实上,就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奖励着自己,让自己保持着心情的舒畅。
考完试,放下了繁重的学习包袱,向着天空哪怕是天花板狂吼一阵,再用100米冲刺般的速度跑下楼,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这件事情,只要是有点激情的男生,在每一次小考之后都会这么***。我们已经习以为常,却不知,就在篮球场上奔跑之时,我们便在奖励着自己。不信?看看吧。
我们在篮球场上奔跑着,所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带有笑意,难道这个时候,我们还不开心吗?队友传球给我们,代表着队友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做出的一次成功防守,有着场边球员的喝彩。难道在此时,我们的心灵还无法感到一次欣慰么?当我们投出球清脆的坠入篮网之时,那清脆的声音,不正如一道清凉的雨丝渗透我们的心灵,给我们带来难以形容的快乐么?把这些和于一体,心灵在考试的过度紧张过后迎来了一次愉悦的放松,这难道不是我们赐予心灵的奖励么?
做完繁重的功课,如释重负地打开电脑,与网友展开你死我亡地血拼。在网络游戏中的我们拿着自己的心爱的`枪,对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好友甚至是老师,一阵狂扫,似乎是不把对方扫成筛子誓不罢休。有人说,90后因为这些血腥暴力的游戏而自甘堕落。但是,我们在这些打打******的虚拟生活中找到了发泄的场所,找到了好心情的加油站,找到了倾诉生活中的种种怨言的地域。(我们在数学海洋中游完泳,在文学的激浪中漂完流,便来到虚拟世界的帆船上玩转地球。于是,我们获得了新的活力,我们得到了心的安慰,我们发现了莘莘学子的乐趣。此时此刻,我们的心灵就像在广阔的森林中做着深呼吸,轻松自然,爽快美丽。这如果不是我们词语心灵的奖励,又是什么?
给自己一次奖励,让愁眉苦脸绽放开心的花朵。给自己一次奖励,让枯燥的学习也充满生机。给自己一次奖励,让快乐的基调充满每一次呼吸。
一位母亲就“女儿奋斗完高三后将其所给物质奖励5万元换为奢侈牌包”向社会询问,引起热议。有人持理所当然之态,亦有人认为物质奖励并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依我看来,物质奖励可有但不宜多,精神消费可多宜佳。
奖励应当,付出定有回报。
血拼高考换回物质奖励,是对努力奋斗人生态度的肯定,弘扬社会奋斗艰苦拼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奋斗本身是种幸福”的人生追求,亦传递正能量,亦可激发我们追求梦想完成目标的热情。物质奖励既实实在在摆在眼前的奖励、感官的刺激更能推动个人驶向前的进程。经济学家亦认为适当的'物质奖励可激发人们无穷的潜力。但应适度,脚踏实地地给予物质奖励与赞赏。
奖励应理性,摸清斤两,该母亲坦言家庭普通工薪阶层,且女儿崇尚着的品牌浮华之风亦有所不当。
以此巨额作奖,即使一时能让女心享受成功的喜悦,但却对女儿的一生具有不正的引导。她虽只花5万买个包,但奢侈包必配等价套装,等价鞋,久而久之,必须辅之以全身名牌。试问,沉迷于奢侈中的女孩怎会安心学习,一个普通家庭怎会支付这巨大的开销?于女孩来说,是奢侈风的开端,一生悲剧的开端;于家庭而言,是巨恶深渊。
奖励宜精神消费,内化永恒的精神财富。“虚名富贵何时有”、荣禄富贵皆一场空,奢侈品亦是毫无用处的烟云。倘若将那五万花在知识阅读、旅游体验,技能培训上,亦何尝不是一种明智之择?开阔眼界,斜杠青年肩多样技能,对人生美景感悟颇深,诸如此类亦可助该女孩点“C位”,夺“人生赢家”。再者,高考只不是过人生一道小桥,过了这桥,仍有千桥万桥我们艰难“爬过”。多技傍身,就长远等眼光而言、精神消费远比物质消费划算的多。
奖励应是一种教育方式,不应为奖励而奖励。该母亲应借此机会对女儿言传身教,使其明白“钱来之不易”与“精神远胜于物质”和“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女儿年龄尚小,未踏入社会,人生之理尚欠缺,行为不计后果。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如此小功不足得意忘形;如此之选择不宜纵容。奢侈品乃是毒瘤,侵蚀我们健康幸福的家庭,内耗我们尚果腹的微薄工资。母亲不妨换种“要有效”的方式去关爱孩子,于孩子而言、未尝不是一种人生之课。良言劝说,循循教导,母亲应做好5女儿人生路上的指引者。
人生考试很多,并不是每次我们都能考过。考过但并不能达到理想。
即便到达理想程度亦不能歪曲金钱观。身处小小的激动中时,不妨让自己的大脑冷静片刻,扪心自问:我,究竟需要什么?
是花五万买个包吗?
答案显然不是。
这次比赛的主角,不是我们学生,而是我们童心未泯的老师们。平常严肃的老师们,今天却都是眉开眼笑的;平时比较幽默的老师,今天就更开心了。比如说我们的英语老师吧,今天就像我们班里的“捣蛋鬼”一样,一会儿和男老师聊聊天,一会儿和女老师开个玩笑……简直就不像个老师,而是活脱脱一个大玩童!
比赛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接力赛,还有一个是全校老师都参加的'“抱球接力”。先来看看接力赛吧。参加接力赛的老师都使出浑身解数,特别是最后一棒的那些男老师。体育老师张老师真所谓是两脚生风,在跑时都分不清是左脚还是右脚了,他就如踏上了风火轮一样,一眨眼,就已经到了终点。英语老师吴老师,他冲刺的表情可算是一流的了。只见他瞪着眼,斜着头,歪着嘴,咬着牙,看他那样儿,我肚子都笑疼了!
抱球接力也很有趣。老师们双臂各抱着一个足球,要把它们运到对面一个老师处,就这样来回运送,看哪个组运得快。老师们有的鼓着腮帮子,有的涨红着脸,有的头发都竖起来了……真是千姿百态,笑态百出!
原来我们的老师在他们严肃的背后也都拥有童真的一面,现在的他们和上课时的他们已判若两人。但愿各位辛苦的老师,每天都能拥有像现在一样放飞的心情!
早上八点准时出发,我心里异常兴奋。我们到了那后,在大厅里胡老师开始分组,首先给每人都发了腕牌,我们几个男生飞奔跑向换衣间,换好泳裤直奔室内温泉池。那里的面积非常大,而且还有游泳馆和我们男孩子最喜欢的“水枪”,有好多有趣刺激的'东西。
我们先去了一个可以玩“冲浪”的池子,我上去的时候非常害怕,因为那个滑梯非常高,还有两股非常有力的水流。当我看到另一个滑梯上一个女生从容地滑下去,我才鼓足勇气滑了下来。太刺激了!我又去了有“机关”的地方玩,比如我游着泳的时候到了岸边,不小心触到了“机关”,就会有一股很有力的水流把我冲进池子中央。
玩了一会儿我们又到了“亲亲鱼疗”馆,听里面的阿姨说这种小鱼叫七星鱼,属于热带鱼。这些小鱼主要是以我们人身上的老皮、细菌和毛孔排泄物当食物的,帮我们把身体上的坏东西去掉,从而达到保护肌肤的目的。这小小的鱼儿真是太了不起了。
室外还有好多好多的温泉池。六仙池、五福池、叠泉池、芦荟池、薄荷池,还有养生的药疗池,比如人参池、灵芝池、当归池等等太多的泉池,有时间你也亲身来体验一下吧。
经济法本身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型的法律部门,它不再像传统的公私法律那样主要通过限制和禁止做某种行为来调整社会关系①。经济法一方面通过一部分限制和禁止的法律规范来调整经济社会关系,另一方面通过鼓励市场主体作为某种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并对此进行肯定性评价或者奖励来促进市场活动良性发展。
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规范当中已经有许多关于鼓励性措施和奖励制度的规定。其中,有许多以“促进法”命名的法律,主要有《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就业促进法》、《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这些法律规范当中隐含了许多关于经济法鼓励措施和奖励制度的规定。
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这种关系是在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管理的过程中发生的,是以国家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带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经济法的基本任务在于通过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保障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的实现,维护经济管理秩序,促进国民经济从总体上稳定、协调和发展②。经济法的这种调整对象及基本任务,决定其既采用必要的命令、禁止强行性规范,又采用大量鼓励性规范和奖励制度,以引导、鼓励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在经济活动中,国家的宏观调控也倾向于减少强制性的'管理手段,更多地运用柔和的经济鼓励措施和奖励机制来进行管理,比如,国家鼓励企业的经营者进行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安全,通过一些奖励措施,激励个人对企业、集体进行监督,有效且顺畅地实现了其预想的经济管理目标。
笔者认为,在经济法规范中设置鼓励性政策和奖励措施是必要的,体系化、程序化的经济法奖励制度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竞争秩序。
(一制度意义
法律制度是多元化的集合体,当制裁性规范占大多数,则很难有效地构建利好的经济秩序,此时,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政策的规制就显得必要。首先,经济法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可以引导立法方向。经济法规、规章的制定不得违反经济法律,在不与上位法冲突的情况下,适当考虑当地具体的实际情况。经济法律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是一些原则性的、宽泛的指导意见,法规、规章的制定可以在依据法律的基础上,规定的更为具体,以便于实施,因地制宜地去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经济法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可以完善宏观的法律体系。其他部门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法律的规范功能正在发生变化,即从事后法转移到了事中、甚至事前法,通过一些鼓励和奖励政策,可以引导和激励人们为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行为,通过人们的自觉行为,国家干预经济活动则更为便利。迎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这种立法方式将会影响到诸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整个法律体系会不断完善。
(二实效意义
法的实施必然带来法的实效,实效的优劣取决于法实施的质量。经济法所要达到的法的实效就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协调组织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
首先,实施法律需要有主动的因素,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给出了主动的依据。行政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更多的是“消极的”主动,即去制裁违法行为。但是,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若合理利用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来引导经济主体去实施被提倡的行为,执法活动的效果则会更加便利和高效;司法机关在审判的过程中,可以将符合经济法鼓励和奖励措施的行为进行阐述,并作为裁量依据,使当事人通过这种方式去规制自己的行为,朝着有利于社会利益的方向发展。行业自律组织的规章制度中也可以规定鼓励和奖励政策,以更好地促使行业内部的融合,维护公共利益。
其次,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给予积极守法者以获得法律上的奖励的权利。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人们的“理性”趋利行为是正当的,法律上的奖励是利益的一种,人们根据法律上的利益而去合理安排自己的经济行为,完成法律所肯定法律行为将获得正利益。笔者认为,当市场主体完成了法律上规定应当奖励的行为时,市场主体就获得了请求权力机关确认和满足其利益的需求,这种需求是正当的、合法的,是可以实现的。当法律上的奖励得以广泛地实现,人们积极守法就成为了社会的常态,即积极完成法律义务,同其他经济主体通力协作,保障国家的经济管理有序进行。这种常态,将引领我们的经济社会形态向更高层次发展,经济法的“促进法”价值也将实现。
很多人多是在自责中度过一辈子,埋怨自己,自怨自然艾,叹人生不得志,从而郁郁而终。妄自菲薄,是人类的一个通病。总是觉得自己做香还不够好,觉得自己不如别人,然后情绪低落。我认为,谦虚一些是必要的,然而有的时候,我们也要学会奖励自己。
但是,我们有什么理由奖励自己呢?其实,这也并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理由。工作效率有了提高,成绩有了进步,朋友关系有了改善,都可以奖励一下自己。我的一个朋友说过:我只和我自己比。我觉香这是一种很好的心态,自己在不断地进步,这就够了,何必苦苦地去和自己永远也赶不上的人比呢?和过去的自己比,只要比过去的自己强,就是我们的成功,就可以问心无愧地奖励自己。
奖励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信任,是对自己的一种认可。曾经有一个人因为失恋而颓败不已,他的朋友是这么安慰的,说:你自己都不爱自己,你凭什么让别人爱你呢?同样的道理,你自己都不信任自己,自己都不认可自己,你凭什么让别人信任你、认可你呢?当你可以保证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做香比以前强,你就应该奖励自己,就应该信任、认可自己,这也是你对自己的尊重。如果一个人总是看轻自己,那么,他必然不会有什么伟大的成就。奖励自己,是自己的表现,也是启发动力的手段。
奖励自己并不难,也不需要太多的金钱和奢华,一束鲜花,一包零食,一首好听的歌曲,一次短暂的旅行或休整……这些微不足道的“奖励”,久而久之,却可以培养出一颗自信的心灵,让你活得比以前更美好,更快乐。你会感受到自己的优秀,从而不会忧郁地走完你的人生。
我们在不停地奋斗和赶路的同时,别忘了,奖励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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